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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秦泽这个散官,却是一把火都烧不起来。
因为他的权力只限于那个小院,还只限于两个伙夫长。
这两个伙夫长都是程老妖派过来的,听说来的时候都签了生死状,绝对不会泄露半句机密。
和秦泽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他看来身为伙夫长,手下统领着军队的厨房,肯定都是生的肥肥胖胖的。
可是刚真的看到的时候,却发现他们非但不胖,反而是一身的精瘦。
一个个子廋高,皮肤黝黑像极了个农夫。一脸的严肃,看到秦泽也只是不冷不热地行礼,也只有在说起自己名字的时候,才会露出一脸的自豪。
没错,他的名字叫王大义,按他的话说可是县里唯一的士子起的。
一个个子中等,皮肤却也是黝黑,但是却是一脸的笑意。看起来也没有王大义那么严肃,只不过一说起自己的名字,就抓耳搔腮,最后才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叫王大牛。
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当初他爹生下他们的时候,家里的钱只够让人家起一个名字。显然王大牛就是那个倒霉的孩子。
“参军大人,大将军说了让我配合你。有什么事情你就尽管吩咐。”王大牛熟络的和秦泽说起话来,那边的王大义却还是一言不发。
“放心,以后跟着我,别的不说,起码在厨子界里,保管万人敬仰。”
秦泽拍拍王大牛的肩膀,也不想废话。
脑子里回想了一些军粮的知识,好像最常见的就压缩饼干以及脱水蔬菜,但是这些在这里好像都有些不切合实际。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好让王大牛和王大义给自己做和军粮看看。
这个年代水稻还没有普及,还只是在岭南被种植。像黄河以北的地区,种植面积第一的还是粟,也就是小米。
而且这东西产量也还算可以,以一百亩农田来算,每年可以产约八千斤,虽然和现在是不想相比,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十分可以了。
而且小米可保存9年,而大米只能5年。保存的时间长,也让这东西被当做战略物资给囤积起来。
像普通士兵一天的口粮就是两升小米,和半合盐。大约也就是三斤小米和一勺盐。
三斤小米看起来很多,但是仔细想想这个时候,是不可能吃到肉的,所有的能量都是来自于小米。又没有油水,三斤小米也顶多吃八分饱。
至于一勺盐就更加不用说了,估计扔进锅里连一点味都没有。虽然在长安食盐很便宜,但是军队可是一张大口,再多的食盐扔进去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所以在部队里面士兵,大多都会带上一条醋布。这东西是用醋和食盐煮过的,吃饭的时候剪一小块扔进锅里,这样不仅有盐还有味。
虽然秦泽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但是在看到王大牛和王大义做的军粮的时候,还是感到自己高估了他们。
炒菜就不要想了,宋朝以前,社会生产力极低,但凡有一点铁,都用来做农具和兵器了,是不可能拿来做铁锅的。所以上一次秦泽的铁锅,才废了那么多铜钱。
他们的炊具就是陶器,所谓的军粮就是煮小米粥,加点盐加点青菜,也就做好了。有时候也会加一些野果或者豆类,至于肉的话,不打胜仗,基本上是吃不到的。
就这种做饭的方法,不是秦泽看不上,实在是这根本就不需要一点技术。唯一的技术要求就是饭要熟,还有就是要保证筷子插进去不能倒。
“你们不要告诉我,你们也就只会这个?”秦泽没好气地看着两人做好的军粮,真有种把这东西塞到他们嘴里的冲动。
王大牛挠挠头,不明白秦泽这是什么意思,用勺子盛了一勺,递给秦泽准备让他尝尝。
“参军大人,你尝尝,很好吃的。”
秦泽盯了他很久,发现对方真的不像在开玩笑。这才犹豫地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怎么说呢,什么味道都没用,就是一碗白米粥,外加一点点咸味。
实在是吃不进去,秦泽一把将碗塞了回去,没好气地说道:“这东西还需要专门的人去做?我随便找一个人都能做的比这好。”
不过秦泽也知道,行军的时候,大多都是为了赶路,有的吃就不错了。
但是这也实在是太差了。
秦泽这么说王大牛只是笑笑,但是一边的王大义却是鼻孔一抬,对着秦泽就说道:“参军大人未上战场,又怎知战场之险恶,岂能细品慢啄。”
这就是读书人的清高,虽然王大义没读过书,但是人家名字是老爹用二十文换来的。按照老爹的意思,那就是算半个读书人了。
说起话来也是文绉绉的,不过听起来总是怪怪的。
一旁的王大牛却只是嘿嘿傻笑,抓耳挠腮的不知道怎么劝劝自己的兄弟。
秦泽当然知道战场上瞬息万变,吃饭问题很多时候只求快速。但是再快也不能快成这个样子呀。
“参军大人,其实我们还会别的。”王大牛看秦泽脸色不善,连忙就上前打哈哈说道。
“你们还会别的?”秦泽一愣,随即笑问道:“这煮粥也有别的花样?”
要想让两个人打心眼里听自己的,就要让他们从心里服气自己,而在这之前激起对方傲气,然后在一棍子打死,是非常有必要的。
“会呀,我们还会出征宴。”王大牛拍拍自己的胸膛,言语中充满了骄傲。
他父亲曾经给大户人家做过厨子,所以从来他们哥两个,也学会了不少菜品。这也是能够成为伙夫长的原因。
一般大军出征会有一顿大餐,就叫做出征宴。而且必有羊肉和酒。
酒酣拔剑起舞,鸣笳抵伐鼓呼。
但是像丝竹之类的乐器是不可以使用的,那会让士兵锐气沮丧。
而王大牛所说的出征宴包括,一人2升酒,2斤羊肉,5合白米,2张薄饼,馒头1枚,蒸饼1枚。散子一枚,食羹三合,菜5两,还有羊的头肉和蹄子,酱羊肝,酱猪肝,盐三分之一合,酱半合,姜1两,葱3两,醋一合。
说起来虽然品种挺多,但其实也就那几样,而且想必也奢侈不到哪里去。
如果不是现在长安万年县里蝗虫快要放不下,否则秦泽是不会这么心急的。
虽然秦泽已经让人把这东西先晒干磨成粉,但是整个大唐还是在源源不断地向长安运送蝗虫。
现在蝗灾李二不愁了,他愁的是这么一些蝗虫怎么办。
扔?
那是不可能了,现在百姓们认定朝廷收蝗虫是有用的,是伟大的李二陛下想出了什么奇策。要是千辛万苦的运到长安,再给扔了,估计又要出乱子。
囤起来?
整个长安两个县的仓库里面已经快要堆不下了,而且这东西虽然磨成了粉,体积减少了很多,但还是有万斤之多。
现在全天下百姓可是抓蝗虫上瘾,这个要是寒了他们的心,那不是打自己脸吗?
李二不可能打自己的脸,所以就来打秦泽的脸。
他今天一大早就是被程老妖给拽来的,同时也下达了李二陛下的最新指示:“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朕要看到这蝗虫消失。”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是那种笑眯眯地砸。
李二给了一个月的时间,让秦泽必须将这些蝗虫给消灭掉。其实就是让他全部变成军粮,但是人家不这么说。程老妖也不这么说,就是说让秦泽把这东西给用掉。
秦泽真的想用这东西去修路,去填湖,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
他要是敢浪费一点蝗虫,估计李二会把他给拿去祭天。
秦泽的想法就是将这些蝗虫粉加到面粉里面给炒熟,在吃的时候只用用水冲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他是这样想的,没有王大义和王大牛的支持,他想也没用。
他现在手下就这两个人,除了这两个谁也不会听他的。可关键是这两个人还不服他,还当他是那些士门子弟,打算来军队里面混个政绩。
“我知道你们会出征宴,但是这军粮真的有些太差强人意……”
秦泽的话还没说完,那边的王大义又是鼻孔一扬,看着秦泽就说道:“这军粮从秦时就这样,已经吃了这几百年,还从来没有人嫌弃过。你要是觉得我们不行,不如和我们比试一番。
要是你赢了,我们就听你的,让我们往东绝不往西,让我们捉鸡绝不撵狗。可要是你输了……”
说到这里王大义停了下来,眯着眼睛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说道:“你要是输了,就哪里来的到哪里去。”
“比什么?”
秦泽语气平淡,他的内心丝毫没有波动,反而还有些想笑。
这简直就是瞌睡遇到枕头,不用想也知道王大义要比什么,还不是要比做厨艺。
“拜托,我五岁洗米,六岁就偷村长家的鸡做了叫花鸡,七岁更是吃遍龙虾小青蛙,八岁一个人长大。熟看舌尖三百遍,你一个个连炒菜都不知道的,还扬言要和我比。”
秦泽一直告诫自己,不能笑,一定要装作愣头青吃了激将法。
可是,这根本忍不住呀!
果然王大义一看秦泽满脸通红的样子,还以为秦泽是中了自己的激将法,当下慢吞吞地看着秦泽一字一句地说道:“和我比厨艺。”
“行,来吧。”
秦泽一口应了下来,就好像生怕王大义反悔一样,弄得王大义也是心里一个咯噔。
“怎么看这样子,好像自己给自己下套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