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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发展从一方面来说,就是知识财富和物质财富的积累,而对于秦泽来说,他就是站在知识巨人的肩膀上。
可偏偏他也只是站在路人的肩膀上,顶多有时候弯下腰从巨人身子,拔出一两根头发。
所以在王甫向他发出参加诗会这种高级别的聚会的时候,秦泽的内心是拒绝的。可是系统就偏偏像是和自己作对,再次强制性地要求秦泽必须参加。
“好,三天后我们就去会会这些长安的才子。”与其死的猥琐,不如趁早做作。所以秦泽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就是李白附体,杜甫重生。
一顿饭吃了一个时辰,秦泽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东西。只知道程家厨子走的时候,双手都是架着放不下来。
不过那家伙对这还很满意,俨然一副就要霸占整个厨师界的态势,尤其是一双眼睛的热血,膨胀呀!
到底还是秦泽亲自去监督了程府厨房的改造,程府也还是一个子没给,倒是赏了不少别的东西。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秦泽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一个恨不得别人能够用钱砸死自己的俗人。
回到自己庭院的时候,秦泽已经没了筋骨,瘫痪一般的躺在地上。
闲庭信步做不到,不过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秦泽还是觉得一切有些梦幻。
莫名其妙就来到了唐朝,还卷入了一场看不见的争端。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让秦泽有种喘不出气的。更可笑的是,当初为了考公务员,秦泽一年就没有睡好觉。九十九分一个很尴尬的分数,只要再多一分,自己就能进入省级机关。
可这一切都离自己太远了,远到就算是爱因斯坦,也没有办法跨越……
二虎在一边站着,看着秦泽没一点礼数地躺在地上,觉得心里十分的矛盾。只觉得秦泽好像有无数张脸,和程咬金这种权贵相交,却是不卑不亢,俨然看透了人间事故,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如今躺在地上望天空,却是如此的迷茫无奈,这种截然不同的表情,让二虎愈发觉得秦泽的不简单。
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秦泽就这么望着天空,漫无边际的想着。到最后他自己都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索性一拍屁股站了起来。一眼就看到了一边蹲在的二虎,正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当下脸色一横,冲着二虎就哼道:“瞅你家少爷做甚?去找着笔纸来,你家少爷要练字。”
三天后就是长安诗会,如今秦泽也只能临时抱佛脚。想着找写笔纸,好好练练字。
好在这里以前住的也是个读书人,所以这些东西倒也好找。没过一盏茶的时间,二虎就磨好了墨,恭恭敬敬地将毛笔交给了秦泽。
“二虎你识字吗?”
秦泽握着毛笔半天,才憋出了这么一句话。听得二虎也是一愣,不过还是老实回答说:“师傅教过我一些,倒是认得些字。”
有门道!秦泽心里一喜,表面上还是一脸镇定地问道:“会写字吗?”
“写倒是可以,只是写得太难看。”二虎老老实实回答道。
心里却是对秦泽这些问话,觉得越来越莫名其妙。他师傅素来就喜欢诗词,所以他和莽牛倒也学了认字,只是认是认得,写倒是不行。
这年头读书可是一种奢侈的消费,单单是宣纸就贵的吓人,就更别说书籍之类的。所以二虎他们也顶多认得字,还真没在字上写过。
原以为还能向二虎请教一下,没想到他丫的也不会。秦泽倒是会写字,可是也顶多会写简体字,而且还是用签字笔。
另一边二虎看着秦泽握着笔半天不动,当下眉毛一跳有些试探地问道:“少爷,你该不是不会写字吧?”
“谁说的,你家少爷肚子是一肚子墨水,现在只是在思考该写些什么!”来玩笑这个时候打死都不能承认,想想也知道一个会作诗的人,竟然不会写字,这是多么的诡异。
秦泽就不同了,他不仅不会写字,他还不认识字呀。
“可是你拿笔的姿势都不对?”二虎盯着秦泽的右手,一脸疑惑地说道。
“我……”秦泽只感觉天旋地转,觉得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当下将毛笔一把拍在桌子上,面有怒色地道:“不写了,好好的兴致全被你弄没了。”
“宿主是否愿意用十点心愿值兑换王羲之书法?”系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只要秦泽有一点需求,就会自己跳出来,像极了后世的推销员。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心愿值可是自己的命,怎么可能用来换个字体,哪怕是王羲之的字也不行。
…………
三天后,长安城郊灞桥外,一扫以往的冷清,来来往往的书生,穿着各种儒衫,开始向这里聚集。
时值三月,河畔的柳树刚发了新芽,莹莹的被风吹得舞动。衔泥的燕子,又开始忙碌,不停地轻触水面,荡来一圈圈涟漪。
地上的青草也开始蔓延,放眼望去空旷的世界里,蓝天和白云交相辉映,一切都是那么干净,一切都是那么清澈。
这些书生有的手里捧着一本书籍,一脸陶醉的读着,脑袋晃得秦泽一阵发晕。还有一些人则是单手捏决,指着灞河不知道在吟唱着什么。旁边还围着一群人,间歇还不断地鼓起掌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看起来高雅神圣到极点的一幕,到了秦泽眼里反而让他觉得有些好笑。这感觉就像是,一个亿万富翁不小心闯入了乡绅土豪的晚会,有种说不出的不适应。
不过这里最吸引人的还是一片巨大的桃林,就种在左边的灞水河旁边。正中间则是一处长亭,行走在其中,当真如同在花海中漫步一般。
不同于后世的城市,人口稀少的唐朝,大片的土地上都处于原始的状态。这里距离长安城只有二十多里路,属于蓝田县的地界。
这处桃林就是长孙家种下的,每年的三月桃花开的时候,这里就成为了众人游玩之地。而这一次的诗会就是由长孙冲发起的,地点自然也就选在了这个文雅的地方。
文雅倒是文雅,就是距离长安实在太远。这个时候可没有汽车,唯一算得上高大上的就是马车。这东西秦泽是没有的,他现在还不过是租住在程家的宅子里,就凭手里剩下的三贯钱,是没有可能买辆马车的。
不过他没有程怀亮可有呀,所以现在马车里,就坐着王甫和秦泽。至于程怀亮是不可能坐马车的,此时的他正在外面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到处穿梭着。
听着他“哇呀呀”的怪叫,秦泽就知道这次参加诗会,他为的十有八九只不过是想痛痛快快的骑一次马。
不过秦泽好奇的是,从程府出来的是两辆马车,自己和王甫一辆,倒是另一个里面坐着什么人就不知道了。
和王甫坐同一辆马车让秦泽感到很不舒服,经过这些天的相处,秦泽算是看透了这家伙的为人。虽然长着一张憨厚到极点的脸,可是这家伙却是猴精的很,在太原那一带,可以说是有名的富商。
四目相对,秦泽没来得及别过头,就被王甫抓了现形,张口就问道:“秦兄有如此才华,不知师出何门?”
说真的要不是秦泽亲眼看到,面前这家伙和二虎一起蹲在自家门口,用眼神调戏街上的良家妇女,秦泽就差点要被这家伙这副文绉绉的样子给骗了。
当下也是甩过去一个白眼,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好好说话,和我装什么读书人。”
丫的说话都不累呀,动不动就作揖,动不动就之乎者也,听得秦泽这个半吊子是一脑袋浆糊。
尤其一想到等下还要去参加什么诗会,秦泽就更觉得脑袋疼。而且这次的心愿说得很清楚,要让王甫在诗会上崭露头角,这又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