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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凌挠了挠头,想,成烈这是不乐意?
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打电话来的是任菲琳。
严凌难得接到任菲琳电话,赶紧摁下接听键:“菲琳,是我,怎么啦?”
“严凌哥哥,我现在有点儿不舒服,你……能不能过来一下?要是不方便的话……”任菲琳声音渐渐放低了:“那,就算了……我自己忍一忍。”
严凌急了:“那怎么行?你别急,我马上就过来找你!”
他说着,就跟一个准备出征的骑士一样,顺手抄起放在玄关的外套,急匆匆地往外走去。
卧室内,成烈听见外头的动静,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在成烈看来严凌去找任菲琳是自讨苦吃,但严凌自己却完全不这么想。
男人大都有英雄主义情节,此刻在严凌心目中,他就是那童话中去拯救困在城堡中的可怜公主的一位王子。
王子严凌心情好到爆,晃晃悠悠地去了停车场,上了车先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发型,自觉还算比较清新帅气,这才哼着小曲儿开车朝任菲琳家驶去。
好在已经过了最堵的时候,一路上勉强可以称得上畅通了,严凌一路上只要一想到自己将要见到任菲琳,并且还能跟人家一起呆几个小时,最后还能送任菲琳回家,要是运气好,没准她还会请自己去她家坐坐——严凌越想越是美滋滋,嘴角止不住地往上翘,眉梢眼角尽是春意。
时间过得不知不觉,从成烈家到任菲琳家这一路,因为满怀期待,严凌一点儿都没感觉到时间流逝。
尤其是路上任菲琳还跟他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听到严凌说已经在路上,并且“一定要来接她”,任菲琳还声音软软地跟他道谢。
光是听着她那娇柔动人的声音,严凌骨头都已经酥了大半儿了。
及至到了任菲琳家楼下,严凌正踟蹰着直接按门铃还是在外头等着,就看见一个穿着长裙子的女孩袅袅婷婷地朝自己走过来了。
来的人正是任菲琳,她身上穿着一条淡蓝色乔其纱长裙,裙子堪堪到小腿处,脚上是一双交叉绑带仿粉色芭蕾舞鞋,白嫩纤细的脚踝上系着精致的绸带蝴蝶结,更显得露出来的那一截嫩藕似的小腿纤细而笔直。
淡蓝色一般人穿都会显黑,但是任菲琳皮肤白的透明,更兼唇红齿白,穿这样的颜色,只会衬得她更加如同空谷幽兰般出尘脱俗,自带仙气。
微黄的路灯下,夜风徐徐吹起任菲琳及腰的长发,一阵暗香浮动,刚刚从车上下来的严凌傻乎乎地看着牵起唇角朝自己微微一笑的女子,只觉得恍如梦中。
“严凌哥哥,你怎么傻站在这儿啊?”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响起,任菲琳停在严凌面前一尺处,伸出纤纤玉指将拂过脸颊的一缕长发轻轻别到小巧玲珑的而后,露出耳垂上一条闪烁着淡淡珠光的珍珠耳坠。
那条珍珠耳坠是两条并做一条织成,珍珠自上而下越来越小,但每一粒珍珠都圆润有光泽,呈现出淡淡的粉色。
当严凌的视线触到这一串珍珠耳坠的时候,他整个人微微一僵,紧接着,巨大的惊喜从他内心深处升腾而起,就像是骤然丢进水中的泡腾片一样,那鼓噪而起的密密麻麻的气泡,每一个中都写着任菲琳的名字。
这只珍珠耳坠是严凌在任菲琳十八岁时送给她的。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菲琳,这只珍珠耳坠上的珍珠每一颗都是他精心挑选的,最后也是他亲手制作完成的,因为没办法再找到成色这么好的珍珠,所以他没办法做成一对,送的时候也只送了这么一只。
对比起任菲琳收到的其他礼物,他知道自己送的这一只珍珠耳坠是寒酸而笨拙的,他也没指望她能够在意它,甚至戴上它。
过去那么多年,他一直默默地喜欢着这个女孩,他从来都没想过将来会娶她,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现在,她似乎给了他一丝希望,让他看到了一线可能。
这怎么能不让严凌感到意外,感到心潮澎湃呢?
“严凌哥哥?”任菲琳见严凌长时间盯着自己发呆,不由得面上微红,略带惊讶和羞涩地再次唤了他一声。
严凌蓦地回过神来。
重新看着面前近在咫尺的女孩,严凌挠挠头,有点局促地笑道:“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任菲琳掩住嘴唇轻轻一笑,水灵灵的眸子中波光流转,十分动人。
严凌差点又看得呆住,勉强让自己从任菲琳脸上移开目光,他关切地问道:“菲琳,你身体还好吧?刚刚是哪里不舒服?”
提到这个,任菲琳俏脸上再次流露出一丝羞赧,她像个小女孩一样难为情地说:“其实……是那个啦。严凌哥哥你就别问了……”
声音渐渐低弱下去,严凌偏偏不识趣地问了一句:“哪个?有什么不方便的——”
他突然间想到什么一样,声音戛然而止。
瞪大眼睛望着面前的任菲琳,严凌俊脸上也禁不住浮现一抹红晕。
“呃……那个,我知道了。”严凌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子,眼神飘来飘去,就是不敢看任菲琳。
心里却恍然大悟,原来任菲琳说的不舒服,是……是女人每个月都会来的例假啊!
自己真是枉为医生,连这个都看不出来,还多嘴多舌地追问下去,还好反应过来了,不然就糗大了。
眼角余光中瞥见任菲琳含羞带怯的模样,严凌心里一动,忍不住想,时光荏苒,一转眼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不管是自己还是烈子还是任菲琳,都不是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了,疗养院里新来的实习护士偶尔还会开玩笑叫自己“大叔”,是啊,他都是个大叔了,可人家菲琳呢?还是这么的清纯美丽,一张脸雪白动人,半点岁月的痕迹都没有,甚至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可爱——
在严凌心里,任菲琳不仅有不老的容颜,还有一颗不老的少女般玲珑的心。
而任菲琳看着眼前为了自己变得呆呆傻傻的严凌,却好笑地想,这个傻子,真是多年如一日的傻啊!
可要不是他这么傻,她怎么能有机会跟着他一起去见她的烈哥哥呢?
想到这个傻子身上的利用价值,任菲琳脸上的笑容变得愈加灿烂了。
“喏,严凌哥哥,这个是我自己做的一些粽子,你要是不嫌弃的话……”任菲琳将自己胳膊上挎着的一只小小的竹篮朝严凌递过去。
严凌怎么会嫌弃?他没等任菲琳说完,就生怕那小竹篮压折了任菲琳树枝一般细细的小胳膊一样,飞快地从她手里“抢”过了那只竹篮。
“不嫌弃,不嫌弃。”他一面说着,一面急不可耐地掀开盖在小竹篮上的一只天青色麻布,一股清新的粽叶香味儿传来,严凌低头望着那乖巧地躺在竹篮中的一枚枚小巧可爱的粽子,恨不得直接生吞一只向任菲琳证明他有多么的“不嫌弃”。
耳边听见任菲琳含着笑意的声音:“这里面有八只粽子,每一只都是不同的口味,有包了红枣的,有包了桂圆的,有包了蛋黄的,有包了绿豆的,还有包了腊肉的……有咸的也有甜的,严凌哥哥肯定能吃到自己喜欢的。”
“你可真是……心灵手巧啊!”严凌感动不已地说道。
他已经好多年没吃过家里人亲手包的粽子了,像任菲琳这么美的女孩亲手包的粽子,那更是生平头一遭,他望着这一篮子青翠可人的粽子,方才觉得挺多,忽然又觉得很少,少得根本不够他细细品尝。
他不厚道地想,反正烈子那家伙现在胃不好不适合吃粽子,那就只给他尝一个吧!八只减去一只,剩下的都是他自己的……
他决定把粽子放进冰箱里面,每天吃一个,这样,每天都能尝到不同的味道,每天都能吃到任菲琳亲手做的食物,每天都是美滋滋。
任菲琳看着严凌脸上受宠若惊的表情,知道自己再一次戳中了严凌的心,这傻子,怎么就这么好打发呢?
看来天底下的男人,除了她的烈哥哥,其他的个个都是一样,稍微施舍点儿什么,马上就像哈巴狗一样流着哈达子摇尾巴,那谄媚的模样,真的挺没趣的。
她心里觉得没趣,但因严凌对她而言还有十分必要的利用价值,脸上仍然是做出了她该做的表情。
只见她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故意不去看他,只羞涩地说道:“严凌哥哥喜欢就好。”
“我喜欢。”严凌回答得飞快。
任菲琳不再说话,脚尖在地上轻轻蹭了一下,她抬起头看着他,像是鼓起了勇气一样:“那现在,可以去严凌哥哥家里了吗?我……我肚子有点饿了。”
“啊?”严凌愣了愣,下意识地看了眼篮子里的粽子:“你没自己煮粽子吃吗?”
任菲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手慢……这几个就包了好久,还没来得及。”
她这样说,严凌自动理解成了她舍不得吃,全都留着给他了。
他的一颗心顿时就跟泡在牛奶杯里的奶油一般,绵软又甜蜜,幸福得都快要化成一滩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