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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兰筠说:“很多人评价这个案子,都是美国的法律不够公正,明明知道辛普森杀人啦,还判他无罪,这是放纵了罪犯。我倒不这么觉得,我认为要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犯罪无论是西方还是我们中国,都是有一个基点的,那就是检方提供的证据是不是可以足够证明这个人犯了罪。”
“现在辛普森被判无罪,就是因为检方没有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辛普森杀了他的妻子。法律是承认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不等同于事实,也不是在人们心目中认为的事实。所以辛普森被判无罪,反而更证明了法律是公正的。”
傅华笑了,他很欣赏肖兰筠的观点,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不过你要知道,在后来的民事判决中辛普森可是被判承担几千万美元的赔偿的,你不觉得这是矛盾的吗?”
肖兰筠说:“这当然不矛盾,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民事和刑事判断一个人行为成不成立所奉行的原则是不同的,民事方面采取了相对宽松的原则,只有有合理的怀疑,就可以认定;而刑事方面却要求必须要充足的证据,不能有合理的怀疑,一旦有合理的怀疑,那就不能成立。辛普森杀妻案能够满足民事方面的原则,却不能满足刑事方面的要求,所以这两个看上去很矛盾的判决,实际上并不矛盾,反而说明了美国法律制度的发达。”
傅华连连点头,说道:“我就觉得肖律师一定有自己的看法,你知道那个教授是怎么说的吗?他说这说明美国法律制度很虚伪,是有钱人玩的游戏,假如辛普森没那么多钱请那么好的律师,这个案子他肯定败诉。”
肖兰筠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观点太过于肤浅了,这个案子归根结底检方失败在证据上面,那些好律师只是发现了这一点而已。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傅华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没有好律师发现不了检方证据的瑕疵,没有检方证据上的瑕疵,就是有好律师也是不能赢这个案子的,这俩者是相辅相成的?”
肖兰筠说:“对呀,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泰森涉嫌强奸一案,他不是也花了天价的律师费,请了一大帮好律师帮他辩护,最后不也是败诉去做了几年牢吗?这说明案子的输赢不在于钱上面。”
傅华笑了,说:“肖律师对美国几个著名的案子倒很关注啊。”
肖兰筠说:“我就是吃着法律饭的,对这些大案当然比较感兴趣。”
傅华说:“肖律师你感觉你今天接这个杀人案,你会不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待?”
肖兰筠愣了一下,问:“傅先生怎么突然这么问?”
傅华说:“我是有些好奇,这些年中国的法律制度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是很多人对为罪犯辩护的律师还是有成见的,我想知道的是在现实中有没有人对你这么做特别的生气啊?”
“傅先生,你要知道一点,作为一个刑辩律师,她服务的对象只是犯罪嫌疑人,”肖兰筠说,“我的职责并不是让所有人都高兴,我这个职业的本身就主动了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高兴的。”
这时晓菲说:“你们俩是不是要一直站在院子里谈下去啊?”
傅华和肖兰筠都笑了,三人就进了屋,坐下来之后,肖兰筠又看了傅华一眼,颇有意味的说:“我还是觉得你们俩之间有事情,要不然晓菲姐也不能对您说话这么随意的。”
“你这丫头啊,怎么非要给我们扯上关系不可啊?”晓菲有些不高兴了,“我们俩就是很谈得来的朋友,怎么不行啊?我看你们俩刚才谈得也很投缘,你们又是男未婚,女未嫁的,是不是我就可以认为你们之间也有事情啊?”
……
傅华就这么跟肖兰筠认识了,事后晓菲还跟傅华介绍了肖兰筠的背景,肖兰筠的父母都是军人,她在军人家属大院长大,因此身上有着那么一种军人的帅气。肖兰筠的性格也是典型大拉拉的的北京大妞,十分的爽朗。
傅华就打了电话给肖兰筠,把沈韶祺的事情跟她说了,希望她能接受委托,去看守所见见沈韶祺,肖兰筠答应了,然后就去找赖招娣想办法办了委托手续,去看守所会见了沈韶祺。
会见完之后,肖兰筠就给傅华打了电话:“傅哥,从现有的证据上看,莫向天的死应该是与沈韶祺无关的。现场的勘验笔录显示莫向天是被一个台灯的铜柄重击后脑致死的,常规来说,沈韶祺身上应该有当时喷溅的血迹,但是她的衣服并没有被检出莫向天的血迹。还有啊,台灯上也没有发现沈韶祺的指纹。”
“这些能够证明沈韶祺无罪吗?”
“应该是可以的,警方只是从现场的痕迹推断沈韶祺当时可能在现场,但是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接就证明沈韶祺杀了莫向天,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刑事案件要求证据必须要确凿无疑的证明,光凭推断是不能给沈韶祺定罪的。”
肖兰筠这么说,就是有把握能够证明沈韶祺的清白了,傅华心中就松了口气,不过他还关心一件事情,那就是究竟是谁杀了莫向天,便问道:“那现在的证据能不能找出是谁杀了莫向天啊?”
“这个还真是看不出来,这好像也不关我什么事啊,作为沈韶祺的委托律师,我只需要证明沈韶祺的清白就好了,至于找出凶手,那就是警方的责任了。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跟警方的办案人员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尽快的让沈韶祺恢复自由。”
肖兰筠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虽然傅华很想搞清楚究竟是谁害他失去了莫向天这个奥援,却也是没办法从肖兰筠这里得到什么答案,只能作罢。
沈韶祺这边的事情暂时算是告一个段落了,沈韶祺虽然还没被放出来,但是那只是一些程序上的事情,现在该是解决如何筹钱买下鸿程集团股份的事情了。原本傅华是想找乔玉甄帮忙的,但是刚拿出电话,就接到了赖招娣说沈韶祺被抓的电话,找乔玉甄的事情就暂时给搁置了。
但现在傅华重新思考这件事情,又觉得找乔玉甄借钱似乎并不太合适。乔玉甄的钱来历并不光明,特别部门那边关于乔玉甄的案子一直悬在那里,并没有得到解决,如果特别部门监控到这笔钱是从乔玉甄那边转过来的,很难说会如何处置这笔钱的。
乔玉甄这几年在英国并没有什么经营活动,失去了齐隆宝的支持,她也就没办法再去赚取那种快钱了。实际上,乔玉甄这几年都是靠着她前面赚下来的钱维持生计的,如果这些钱因为他而被特别部门给没收了,那就等于是他害了乔玉甄的。
因此犹豫再三,傅华还是决定放弃向乔玉甄求助。好在傅华当初交代过周文俊,尽量的拖后付款的时间,前期也尽量的少付钱,所以就算是正式签订合同了,前期的资金压力也不是太大。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求助于胡瑜非,让胡瑜非把他腾挪出资金来用。
所以傅华最终决定,先跟柳川城签订下股份转让协议再说。这一次股份转让对熙海投资是一个很大的机会,他不想就轻易的放弃。
傅华醒来的时候,全身都是汗,压根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他只是知道身后有一个看不到脸也不知道性别的人一直在追他,他知道的是那个人手里拿着根铜杆,只要追上他,就会用铜杆敲碎他的脑袋。所以他必须得跑,不停的跑,要不然他的命就可能丢掉的。
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身下被汗水浸透了的床单皱成了一团,床头柜上的时钟正在滴滴答答的跑着,显示的时间是两点三十分,他的身体僵直,脑子里一片的混沌,茫然的看着周围,心中觉得那个凶手正在迫近他,他几乎都可以听到凶手的脚步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傅华才意识到他是做了一个噩梦,梦中出现的情形应该就是白天肖兰筠告诉他的莫向天被杀的情形。他再也难以睡着了,打开灯,他觉得浑身上下黏黏糊糊的,就去浴室冲了个澡。
冲完澡之后,他去了书房,坐在书桌旁,开始思考究竟是谁杀了莫向天。沈韶祺既然不是凶手,那又是谁能这么不留痕迹的杀了莫向天呢?蒋晓昆吗?
蒋晓昆是有这个动机的,莫向天通过陆丰搜集了不少可以威胁蒋晓昆的证据,以逼迫蒋晓昆不再参与联合保险的事务,也许蒋晓昆并不甘心就范,于是找杀手杀了莫向天。这个是傅华目前能够想到的最有可能的事情。
其次有动机杀掉莫向天的人则是莫向天的妻子都燕,坊间流传的故事都是说莫向天的发迹都是因为去了这个女人的,是这个女人用自己的资产帮助莫向天把联合保险给发展起来的。这个都燕很可能是联合保险的实质控制人之一。
莫向天想要抢班夺权,必然会跟都燕发生冲突的。会不会是这个女人一怒之下杀了莫向天啊?这也是不无可能的。都燕毕竟还是莫向天的妻子,可能是最熟悉莫向天那栋别墅环境的人。她应该能够做到出入那栋别墅而不留痕迹的。
又或者是蒋晓昆和都燕联手做掉了莫向天,蒋晓昆能够控制联合保险公司,联合保险公司内部肯定是有跟蒋晓昆密切联系的人,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都燕。莫向天想要争夺联合保险的控制权,妨碍的很可能就是蒋晓昆和都燕两个人的利益。这两人都有动机,都燕又熟悉环境。两人联手也是可以不留痕迹的做掉莫向天的……
傅华翻来覆去的想尽了种种可能,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可能是有证据支持的。正像肖兰筠所说的那样,刑事案件需要确凿无疑的证据,没有证据他的这些推辞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天上午,经过肖兰筠跟警方的交涉,沈韶祺被取保候审了,警方并没有完全打消对沈韶祺的怀疑,要求沈韶祺暂时不得不能回到台湾去,最好是留在北京,如果有特别的情况需要离开北京,必须要跟警方报备。
听肖兰筠跟他说了这个情况之后,傅华就去了海天娱乐公司,他想要看看沈韶祺的情形。等他见到沈韶祺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就这么几天没见,沈韶祺好像老了十岁一样,皮肤暗淡,眼神无光,整个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了。
到了沈韶祺这个年纪,已经不是那种不管怎样都能让人感觉靓丽了,需要靠着精气神提着,才能让人觉得她是一个大明星。但现在莫向天的是对她的打击肯定是很大的,整个人看上去真的像她原来曾经说过的,是一个年老色衰的中年弃妇了。
沈韶祺看着傅华苦笑着说:“傅先生来了,谢谢你帮我找来了肖律师,要不然我现在可能还待在看守所呢。”
“别客气了,大家都是朋友,这个时候是应该帮一把的。”
赖招娣也跟着沈韶祺一起来见傅华,这时说道:“韶琪姐真是流年不利啊,好不容易有了翻红的苗头了,莫向天这一死,就又被打回原型了。”
不能当着沈韶祺的面,赖招娣心里还有些话是没说出来的,其实沈韶祺这一次恐怕不仅仅是打回原形那么惨,她要比打回原形还要惨得多。打回原形还可以重新再开始,但这一次莫向天的死,却让莫向天和沈韶祺之间的暧昧完全曝光了,这显然是一个很大污点。
再是,即使沈韶祺被放出了看守所,莫向天命案的真凶还没被找到之前,沈韶祺恐怕都无法从这件事情中脱身的。身上背着这桩案子,沈韶祺的星途会更加黯淡了,未来恐怕她很难再得到开演唱会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