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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把耳坠给她

作者:霍庭川叶时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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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记者冒了出来,就有一堆记者扛着照相机涌了上来。

    叶时笙意味深长的弯唇,原来坑在这里呢。

    诬蔑她偷窃,然后记者一通新闻稿一发,这个女一的位置能不能保住就另说了。

    毕竟叶夕晴觉得,她没办法证明这对耳环不是偷她的。

    记者见叶时笙不回答,将录音笔戳的更进了一些,声音也更冷:“叶时笙小姐,你不正面回答吗?”

    “你们别问了,都别问了。”叶夕晴柔弱上前:“东西放在家里,我们两姐妹也不分你我,拿错了而已,大家别乱写啊”

    “夕晴小姐,你太好心了,什么拿错啊。谁不知道叶时笙不住在叶家”

    不知道哪个人嘀咕了一句,现场还有叶夕晴买通的人在下面嚷嚷着:“夕晴,你想着为她掩护,可她呢?到现在都不肯把耳环摘下来还给你,不值得!”

    记者也是收了钱的,见状,话题更加犀利:“叶时笙小姐,你拒不回答,是因为不承认你偷了东西?那么大家说的实属了?”

    叶时笙这才似笑非笑的回头看了几名记者一眼:“娱乐时空家的记者?”

    娱乐时间和新阳娱乐的一家,这些记者绝对是叶夕晴带来的。

    那记者一哽:“这和我是哪家的记者有什么关系?”

    “是没关系,我就是觉得娱乐时空应该把娱记的工资提高一点,不然什么没智商的人都混进来了。”

    她微微笑了,语气很温和,像是在安抚智障儿童:“你见过谁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偷东西的事吗?”

    “你这是承认自己偷了?!”记者抓住关键词。

    叶时笙笑意更甚,“来,把录音笔和摄像机对的近一点,千万要拍下我每一个表情。”

    她手上收集的证据都差不多了,本想下周他们结婚纪念日的时候,再教训教训这家人。

    没想到叶夕晴这么按捺不住,一个义卖场就买通记者造势,还要顺便踩她两脚。

    叶时笙是会怕的人么?

    她干脆找了个椅子坐下,神态悠然:“叶夫人,说我偷东西,总要有个证据吧?”

    “时笙,这能有什么证据,你在自己家里拿了件东西我们怎么查,家里又没有装监控。”

    林雅故意说:“大家散了吧,我们不怪她。小孩子做错事,我们会原谅的。”

    “叶夫人。”叶时笙开口打断,让大家散了,还说什么原谅自己,这是把罪名按在她头上,还不准她解释啊。

    所以叶时笙丝毫不给面子,她笑眯眯的问:“耳环是一个月前买的吗?”

    “姐姐,我知道你心有不甘,但这件事我们也没怪你,你何必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咄咄逼人呢?”

    叶夕晴咬着唇,“别闹了,让人看了笑话不好。”

    众人全都摇摇头,夕晴小姐这个时候还在关心叶家的形象,叶时笙这个盗窃者,怎么还一副自己有理的样子?

    叶时笙瞥了叶夕晴一眼:“这一个月我从没有去过叶家,不知道是怎么在千里之外偷了放在叶家的耳环。这是其一,其二嘛,一个月前买的东西,应该有凭据吧?”

    她这几句话轻飘飘的,在众人心里根本没有重量。

    反而看着像胡闹。

    叶付庭闻讯赶来,顿时拧了眉:“你给我站起来!偷东西还敢坐着,还不给夕晴道歉!”

    “爸爸,前因后果还没了解呢,怎么就这么笃定我偷了?”

    “夕晴说你偷了,那你肯定偷了,夕晴这么好的孩子不会骗人!哪像你!”叶付庭一甩手,“耳坠是吧,赶紧摘下来给夕晴!”

    “是啊姐姐,你给我吧,免得你被人说三道四”

    叶时笙叹了口气:“叶夫人,我再问您遍,您确定,我耳朵上戴着的东西,是偷了你们的吗?”

    林雅冷笑,到这时候还顽抗,有什么用?

    她故作伤心:“当然是,我亲自挑的,怎么可能出错!”

    “那你一定要我把耳坠摘下来给你?”叶时笙再次问道。

    “姐姐!刚才我想着,你喜欢那就送你了。可你现在为什么还怪罪我和妈妈?你偷了东西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喜欢,我们不让你偷,还是错了吗?”

    叶夕晴终于忍不住似的,开口带着哭腔:“既然你这么问了,那我回答你。是,我要你这对耳坠,你必须摘下来给我!”

    “好。”叶时笙点头:“上个月买的东西,就算凭据被弄丢了,店面还是可以查的到付款记录。这件事情闹这么大,我们报警吧,查一查叶夫人是再哪个珠宝店购买的,不就行了么?”

    林雅根本不怕,“时笙!你以为我不想报警吗?可你是叶家人,你成了小偷,叶家也会跟着一起丢脸,所以我们不能报警。何况,我说了,当时没有钱,这是一对不值钱的耳坠,并不是在什么大商场买的!”

    叶夕晴马上反应过来,落下两滴眼泪:“是呀,是一家很普通的珠宝店,这对耳坠只花了几千块钱,那种小店面的记录不会保存这么久,你说这些,是不是故意抵赖”

    几千块钱?

    众人顿时愣住了,还以为叶时笙这么不愿意交出去的首饰,怎么说也要几十万。

    没想到叶夕晴小姐这么随和,只挑了对几千块的耳环。

    问题是还被人偷了!

    偷东西的人居然为了几千块,不顾脸面和原主闹了起来?

    “快把耳环还给夕晴!”

    “为了几千块就闹的人尽皆知,恶不恶心。”

    “叶时笙小姐,虽然我是娱记,但请你将偷窃的东西归还,你是公众人物,若是执迷不悟,你在娱乐圈将会寸步难行。”

    反正,话里话外,都是要叶时笙把这对耳坠‘还给’她们。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位中年的白人端着酒杯站稳,用英文和旁边的同伴说:“你看那位小姐戴的耳坠,是不是‘星河’?”

    同伴看了好几眼,确定地开口:“没错,是星河,先生,您不懂中文,我听着那边的人似乎在说,那位小姐耳朵上的星河,是偷来的。”

    作者题外话:预告一下:接下来是打脸+霍先生教笙宝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