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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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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翁家看着虽破旧,里面收拾得齐整干净,井然有序。

    屋里残留着淡淡的阴煞之气,应该是两位老人在家中活动留下来的。除了阴气,屋中并无令人不舒服的东西。

    老翁又要擦那桌椅,李今朝忙阻止他,这时老妪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小锅进来,边用乡言与老翁说着什么。

    老翁放下抹布,转身出去,没一会又回来,手里端着两个粗陶碗,陶碗上面还叠着一只瓷碗,不是特别好的瓷,显得有些发黄,外面的图案画着福禄平安,相比那粗糙的陶碗,这瓷碗精致了不仅一点,应该是二老平时用来招待客人用的。

    果然那老翁把那只瓷碗放在李今朝面前,李今朝站起来接过瓷碗,上面还微温,显然被老人家用热水洗烫过。

    三人围坐在一张四方仙桌边。早晨吃的是粳米粥,整锅粥并没有多少米粒,显得有些寡淡,有两碟不知什么名头的野菜,青翠少油。

    看得出两位老人的生活并不富裕。

    老妪舀了一勺粥要给李今朝,锅里的米粒几乎都在这一勺中。李今朝忙制止她,自己接过来搅匀,重新舀了一碗,就着野菜,吃得津津有味。

    老妪极为不好意思:“这真是不好意思,我叫姑娘进来吃饭,家中又没有可以招待的饭菜。”

    老翁接过话来:“说这些做什么,人家姑娘要真介意,就不会进来了。”

    李今朝极为捧场地连喝几口粥,她原本就不需要吃饭,只是想与两位老人聊聊天,看看能不能找出是什么人这般恶毒,用两位老人的阳寿来消灾。

    “就是,大冬天的,能在您二老家中歇个脚,吃口热饭,已经十分难得。我平日在山头野外奔波,可没有谁给我做饭吃。”

    李今朝说着又连连称赞说那野菜好吃,还请教一番怎么处理这些野菜才不会有涩味。

    老妪被称赞得满脸容光,忙让李今朝吃多点。实际上这两人的分量,平时二老都只是勉强吃个饱,如今李今朝分了一碗,三人并没有吃多少。

    不过两位老人看着却很高兴,老翁在一旁帮忙收拾碗筷,一边说:“自从家里的小子女儿都离开,家里许久没这般热闹。”

    李今朝趁机问道:“不知令郎、令媛如今是做什么营生?”

    老翁不知想到什么,原本笑着的脸凝了一下,老妪接过话头说:“闺女嫁到镇上一家开铺子的,我家那小子如今在红萤县上一大户人家做那赘婿,管着人家的家产,极有钱咧。”

    她睨了一眼老翁,极为不爽,老翁一看她这副神态,马上说:“你又来了。人家姑娘是修行人,可不爱听这些红尘俗事。”

    她一把夺过老翁手里的碗筷,气哼哼地走出去。

    李今朝没想到只是问了一句,老妪就对老翁生气。她极为抱歉地对那老翁说:“真是对不起,我就是问问,别不是惹恼了大娘?”

    老翁摆摆手,表示无碍,说这是老问题了,因为儿子为了个女人入赘的事情,她没少闹,闹得原本极为孝顺的儿子干脆连家也不回来了。

    方才与两位老人闲聊,从话里发现老人邻里乡里都是些普通人,家况都差不多,平日里并无什么纠葛,而且老人家里有什么事情,他们都会过来帮忙,不想是为了续命垫上两位老人的恶毒之人。

    关键是,他们都不富裕,消耗不起举行法术仪式所需的材料。

    那么这个使用邪术的是另有其人。

    直觉两人的儿子应该切入点,李今朝来了精神,坐正身子,用不经意的语气循循诱导老翁谈起这事来。

    老翁大概平日里也是在老伴那里憋得难受,慢慢地开始吐槽自己的儿子。

    李今朝听了一会,大概知道两老成婚极晚,大儿子因意外早夭不提。夫妻两人走出大子早逝的伤痛后,终于迎来了二子。二子从小健康聪明,孝顺父母,爱护妹妹,乐于助人。他读书十分厉害,十二岁就考入县里的书院中读书,是他们这些村子中最有希望当官的人。

    但不知是不是被县城繁华迷了眼,老人家的儿子渐渐变了个模样,心思不再在读书上,考核越来越差劲,人也变得爱好打扮起来,加上他容貌原本挺俊俏的,与同县的另外三个人被封了个红萤四公子,平日无所事事,经常去那些风月场所晃荡,吟诗作对,醉生梦死,就这副死咸鱼的模样,竟然迷得县里的姑娘神魂颠倒,自愿掏钱养他。

    李今朝听了不由好笑,想起北界世家的七公子,心道怎么这些人都喜欢自封一些奇奇怪怪公子名头,好像十分有格调一样。

    老翁叹气:“我与我那老伴如今这副风烛什么来着?”

    “风烛残年。”

    “咳,对,风烛残年的模样,几乎都是这混蛋小子造成的。”

    李今朝问道:“老人家是受过重伤?”

    “这说起来是家丑,我就不说了,不过因为这身伤,我与我那老伴差点死了。”老翁突然不想说了。李今朝觉得或许那施展法术的人便是趁此机会取得两位老人的七滴精血。

    任由李今朝如何试探,他也不肯再说。

    不过老翁儿子的所在她问出来了。也知道老人还有个嫁到镇上的女儿。与那小时候备受关注的儿子不同,老人的女儿因为不够聪明,容貌也平常,自小在家中没有什么存在感,老人谈话间,这个女儿出现的次数少得可怜。偶尔谈到的都是女儿出嫁后的事情,为了照顾两位老人,娘家夫家两头跑。

    老人家有些愧疚地叹了一声:“小时候我们对女儿关心得少,特别对不起她,难得她不怨我们。看来这生男生女都不重要,要是没那孝心,男娃比闺女还无用。指望他传宗接代,结果生的娃是别人家的姓。”

    李今朝并不表态,世人多重男轻女,就是修士中也是如此。虽然这世上不乏出色的女修,实际更多女修因为环境使然,都只能依附男修取得自己需要的资源,这里有一部分是那些娇生惯养的“闺阁女修”,家族的庞大养成她们娇弱无能的样子;亦有一部分是道心不坚,失去了求道的锐意进取;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有心无力,被逼迫所致

    不过这些年女修的地位还算不错,听说天圣山就有很多高位女修,她们直接参与天圣山议事,为广大女修争取了很大的利益。

    关于老人如何受伤的事情是问不出来,李今朝也不打算待下去,她自包裹中摸出两枚山玉块,往上面写了些净化驱邪的符文,制成两枚护身符,赠送给老人,叫他们断不可离身。

    这些山玉这几年因为被灵气蕴养,玉洁无尘,十分灵动。

    老翁眼睛都亮了,手上捧着这两枚漂亮灵动的护身符,爱不释手。

    李今朝决定去县城中看看老人家的儿子,反正红萤县城也在李今朝远行必经之路,先去看看情况。如果真是老人的儿子倒好办,就怕是另有其人,到时只怕得委托天师府才行。可惜老人对如何受伤之事讳莫如深。

    李今朝起身告辞,老妪用一块干净的布包什么塞给李今朝,怜惜地说:“姑娘家出门不容易,带着点吃的走吧。如果遇上那些路过的马车,看着是姑娘家坐的,不妨蹭一蹭,省点力道。我知道你们修行的人都说什么身体力行,可是姑娘家毕竟还是娇滴滴一点好,太糙不惹人怜惜。”

    她语带感慨,不知是在感慨谁。

    李今朝接过那布包,道过谢,黄狗子见到她,缩到一边去,有些瑟瑟。

    从老翁家里出来,拐一条小路出去,路上有许多扛着农具的农人,他们见李今朝跟着一起走,好奇的远远让开来,谁也没敢上来攀谈。

    小路是通往田间的,田间栽种着许多不认识的作物,晨间的露珠尚未完全蒸发,挂在叶尖欲滴未落。已有人在田间劳作,遇见熟人,都会相互应答一声。

    有人发现李今朝这样的亭亭少女信步行来,不由分神注视着她,直到她沿着其中一条田埂上了大路,那些注视的目光才消失。

    大路不算大,两边长着茂密的草丛,稀稀落落隔着老远的距离偶尔有几棵树木。

    视野很开阔,一望无边的田野,村落错落期间,虽然混杂着浑浊的杂气,世间静好的感觉不过如此。

    迎头驶来一辆破旧的马车,车夫长得黝黑瘦小,赶着一匹老马。马车上的布帘卷起,露出里面一位面貌平常的妇人。

    她身上萦绕着淡淡血腥之气,十分难闻,像人血,又像混杂了很多种动物的血腥味,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她眼神略凶,似乎有些心神不定,乍一见到车外的李今朝,如被针刺一样险些跳起来,赶紧收回视线,转头看着车璧。

    马车很快驶过,两人错身而过。

    李今朝回头看了一会,那股血腥气已经闻不到。马车拐过一个弯,恰好被挡住,看不到了。

    李今朝专心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