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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作者:南宝衣萧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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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主意,令南槿和南椿很是欢喜。

    南槿迫不及待地起身,“娘,那我和妹妹去准备参加宫宴的裙钗首饰,您可要管住府里丫鬟们的嘴,别叫南宝衣知道宫宴的事!”

    刘氏颔首,慈爱地看着她们去挑选裙钗首饰。

    此时,被她们念叨的少女,还在偏院。

    南宝衣指挥着婢女,重新布置了那座厨房。

    余光瞥见抱着书卷匆匆溜过游廊的小书童,她立刻唤道:“元宝,你家主子呢?”

    元宝是南承书的书童。

    胖乎乎的小少年,伸手挠了挠后脑勺,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还,还在刘大儒家读书”

    “书都被你抱回来了,他读的哪门子书?”南宝衣踏出门槛,毫不客气地拧住他的耳朵,“元宝,你给我老实交代,我四哥去哪儿了?再撒谎,我就把你耳朵割下来,给珠珠泡酒喝!”

    元宝不经吓。

    他抹着眼泪,哀嚎道:“刘大儒家的千金过生辰,公子去酒楼参加她的生辰宴,说要晚点儿才回来”

    南宝衣如今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女。

    她轻笑:“眼见着就是春闱会试,他书也不读了,居然跑去参加别家姑娘的生辰宴元宝,你带我过去瞧瞧。”

    元宝悲悲戚戚地应好。

    乘坐马车来到庆福街。

    这条街是盛京最繁华的小吃街,各色酒楼鳞次栉比,巷弄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馆子,吸引了无数达官显贵和寻常百姓。

    马车在一座酒楼前停下。

    南宝衣提着裙裾款款上楼。

    走到雅座外,却听见里面传来少女尖锐的讥笑:

    “我过生辰,别人都送我珠钗首饰、绫罗绸缎,南承书,你怎么就送我一本破书?!听说你是我姑父的远方亲戚,从边陲小城而来,果然,边疆的人就是穷酸!”

    随之而起的,是满堂哄笑。

    南宝衣眉目清冷。

    她透过花窗望去。

    雅座里设有圆桌,围坐着七八个少年。

    他们众星拱月般簇拥着一位少女,那少女不过十四五岁,浓妆艳抹,顾盼之间都是骄傲。

    想来,就是刘大儒的千金了。

    刘大儒在盛京很有名,是刘氏的亲哥哥,据说这几次会试,都押中过考题,很多书生不惜花重金找门路,拜在他的门下。

    虽然为人傲慢,但毕竟押中过考题,口碑是极好的。

    南宝衣怀疑自己哥哥,看上刘大儒的千金了。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你瞧瞧喜不喜欢?”

    一位锦衣华裳的公子哥儿,谄媚地送出锦盒。

    刘珍心打开锦盒。

    金晃晃的金步摇,几乎晃花了她的眼。

    她抱住锦盒,欢喜道:“李公子真是大手笔,这支金步摇,一定花了你很多银钱吧?”

    “这有什么?我家就是开首饰铺子的,珍心你喜欢怎样的首饰,随便打声招呼,我立马就能给你送过来。我家中三代富贵,我才不是某个穷酸书生呢!”

    那所谓的李公子,斜睨向南承书,脸上满是瞧不起。

    “珍心,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又有公子献殷勤,“是一对羊脂玉镯,半点儿瑕疵也无。”

    刘珍心打开锦盒,立刻高兴地尖叫出声。

    她迫不及待地戴上羊脂玉镯,“这东西很贵吧?”

    “对我而言,九牛一毛。我家在黄州是做玉石生意的,置办的宅院不计其数,就算在盛京,也买得起大宅子!不像某个穷鬼,居然还要寄居在亲戚家中,也不嫌丢人,呵!”

    哄笑声再度响起。

    南承书青衣直裰,袖口还沾染着墨渍。

    在一种金冠华服的纨绔公子哥儿之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低下头,因为不适应这种应酬,双手不安地揪住袍裾。

    刘珍心嫌弃地把那本书丢给他,“这种破烂玩意儿,也好意思送给我!拿走拿走,莫要碍我的眼!”

    她转向其他公子,“今儿高兴,咱们来玩行酒令呗?”

    李公子笑嘻嘻道:“南兄又不喝酒,扫兴得很,怕是玩不起来。”

    “喂,你若是不喝酒,赶紧滚,别妨碍我们玩行酒令。”刘珍心趾高气昂地逐客,“坐上酒桌却不肯喝酒,天底下没有这样的规矩。带着你的破书,赶紧滚!”

    少年清秀白嫩的面颊上,逐渐洇开红晕。

    他紧紧抓住他的礼物,起身深深作揖,这才转身退出雅座。

    背后的嬉笑声不绝于耳:

    “小地方来的穷书生,还想追咱们珍心,也不照照镜子,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这年头,想吃天鹅的癞蛤蟆是越来越多了!”

    “嘁,不是我瞧不起他,就他那样的,连件直裰都打了补丁,养得起咱们珍心吗?!咱们珍心大小姐自幼娇养,不说顿顿燕窝,顿顿吃肉那是起码的!”

    南承书失魂落魄地掩上槅扇。

    转身,却撞见自家小妹倚在扶栏前,正静静看着自己。

    “娇娇!”

    他激动地轻呼一声,急忙上前,“我今儿一早就去了刘大儒家,你几时到的盛京?!”

    南宝衣不想回答他。

    她用手帕替他擦了擦袖口,小声道:“上京前,曾带四哥买了好些衣裳,你怎么还是穿旧衣裳?袖口都破了,还有许多墨渍,也不怕人笑话。”

    “读书的时候,从侍郎府走到刘大儒家,要经过许多巷弄。每每天寒地冻时瞧见那些乞儿,都觉得可怜,因此把新衣裳都给了他们。”南承书腼腆,“娇娇,你可有吃午膳?我请你和珠丫头去吃好吃的?”

    南宝衣应好。

    与南承书并肩走下酒楼时,她轻声:“四哥喜欢刘珍心?”

    南承书脸红如滴血,“定是元宝碎嘴等回去了,我罚他抄书!”

    “是我自己看见的。”

    南宝衣拿过他手里的那本书。

    大雍开国皇帝手写的书卷,南府压箱底的祖传珍藏之一,拿到市面上,一字万金都是少的。

    她哥哥,居然要送刘珍心这么贵重的东西!

    幸好那个妖艳贱货有眼无珠!

    她不悦:“四哥,你喜欢她什么呀?”

    南承书更加脸红,声如蚊蚋地回答:“她长得好看,她还亲我。”

    ,

    娇娇:哦,我的纯情哥哥!

    权臣大人:其实,我也很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