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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总统府的主院别墅,以纯黑为主、少许灰白为辅的黑暗系装修风格的三楼主卧,明明所有的灯,大打而开,可是过于宽大的卧室,依旧光线黯淡幽然。
临窗的黑色沙发上,霍寒景高大健硕的身躯,半拥在沙发上,笔直结实的长腿,随意散漫交叠着。
他的姿态很慵懒,可是盯着KING-SIZE大床的黑眸,却极具锋芒锐利。
半个小时前,宁阳离开总统府时,说:“夫人今晚晕倒,是高烧所致。但是,我刚刚给她把脉,发现夫人现在的身体很糟糕很虚弱,应该是以前生过重病,没有调理好身体,加之长期营养不良所致。不过阁下放心,我爷爷最擅长中医调理,等我回去问他要方子,明日给夫人送来。”
昏迷不醒的时念卿,躺在床上,映着黑色床褥,颧骨都高高冒出来的小脸,异常苍白无色。
不过几日,她比最初回国那会儿,又瘦了一圈。
霍寒景直直盯着床上那抹影,漆黑的眼底,忽而溢满嘲讽的笑意。
宁阳那番言辞一出,霍寒景大脑第一时间反应出来的,便是五年前她堕胎那件事。
除了堕胎,他真的想象不出:时念卿究竟还能生什么大病。
思及此,霍寒景抿成一条直线的完美薄唇,当即斜斜一勾,蔓在嘴角的笑意,很轻蔑很不屑,带着戏谑的姿态。
他以为:顾南笙真的那般爱她,连命都可以舍去。
但,事实证明,顾南笙连她的身体都不顾惜。
五年前,时念卿虽然在监狱里,但是以当时顾家的金钱权势,想把她照顾得妥妥帖帖,根本就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然而,事实呢?!
说到底,顾南笙还是在意的,更是嫌弃的。嫌弃她时念卿,不是清清白白,完完整整属于一个男人。
霍寒景盯着似在做噩梦,眉头深拧,睡得一点都不安稳的女人,他眼底泛着笑意,冷森森地挖苦道:“你为了那个男人不顾一切,可他又是怎样对你的?!时念卿,这就是报应,离开我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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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时念卿是被刺目的金色阳光,晃醒的。
她本能抬起手,挡住光线。
大脑一片空白。在那一瞬,她有些分不清时空与场景,不知道自己是在帝城,还是在美国,更不知道,宁苒是活着,还是去了天国。
睁开眼睛许久,她的眼前才慢慢有了焦距。
首先入目的,是镶嵌着黑宝石的黑色吊灯,再是黑色的墙纸,黑色的窗帘……
面对黑暗,所有人皆是畏缩与恐惧的,那不仅仅是危险的颜色,更是死亡的颜色。
时念卿被满眼的黑暗,浸染得浑身发憷,猛然坐起身的时候,头晕目眩。
她抬起手,用力砸了砸昏沉的脑袋,等到眩晕感褪去,她才注意到:盖在自己身上的黑色被褥,上面用名贵的金线,绣着霍家高贵的家族滕图。
时念卿几乎瞬间顿悟:自己睡在霍寒景的房间。
同时,她也万分讶异:自己怎么会睡在霍寒景的房间?!
要知道,她成婚当日,刘宪吩咐佣仆帮她安排了别的住宿。
刘宪跟她说:“总统大人,不喜与人同住一个房间,所以今晚得委屈总统夫人了。”
正当她大脑急速运转的时候,门外,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紧接着,女仆不悦的抱怨声,传了进来。
“她凭什么睡总统大人的房间?!总统大人那么讨厌她,怎么会把她抱进自己的房间?!我实在想不明白!!还有,她难道不知道,总统大人有洁癖么?!赖在床上这么晚都不起床,到底懂不懂规矩?!真是没有一点羞耻心,不要脸!!”
“你小声点!!如此议论夫人,你不想活了?!”
“我说的是事实。盛雅小姐上次在总统府受伤,也只是睡在偏殿里。她与总统大人的感情那么好,都没睡过总统大人的房间,时念卿算什么啊?!”
“你不要再抱怨了,总统大人抱她进去的,你也有意见?!不管怎么说,她也是总统大人明媒正娶的夫人。”
“明媒正娶又怎样?!还不是不受宠。总统大人没意见,根本就是她不要脸,勾引总统大人。”
“你不要再说了,被其他人听了去,你可要被赶出总统府的。在总统府里,我们虽然都是下人,但是这么高薪的工作,在整个帝城也找不到第二份了。”
“我只是气不过而已。凤阳山,一年只养十二只精品鸡,只供总统食用,连老总统都不够格呢,结果倒好,总统大人昨晚居然下达命令,让直升飞机送来六只,一天一只给她补。她吃了精品鸡,总统大人吃什么?!”
“……”听着女仆喋喋不休的抱怨,另一名女仆无语到极点。对于总统夫人,她虽然也挺嫉妒的,可是……也没有那名女仆如此愤世嫉俗吧?!总统大人的特供鸡,爱赏给谁吃,就赏给谁吃,只要他乐意,她们这些下人无权干涉,哪怕再嫉妒,也改变不了事实。要怪只能怪她们的出生不好,没有一个位高权重的青梅竹马的总统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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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里,时念卿对着面前的鸡汤,久久出神发呆。
凤阳山的精品鸡,她是知道的。
S帝国的等级制度,极严。
距离帝城两百公里的凤阳山,山清水秀,土地肥沃,是十二帝国最出名最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地方,没有之一。
据帝国联盟最权威的专家调查,凤阳山是污染横行的现代文明中,唯一一个零污染的地区。
所以,早在三十年前,霍家便下达文书,将整个凤阳山圈划出来,投了十亿美金的设备、技术,种植各式各样的水果、蔬菜、大米、小米,喂养了鸡鸭鱼、猪牛羊,专供霍家的皇室食用。
而其中,又进行了严格的等级划分。
当年霍寒景还是S帝国的太子爷时,也只是食用跑山鸡而已。
可是,霍寒景居然把精品鸡拿来给她补身体……
时念卿垂下眼眸,缓慢拿调羹搅拌着鸡汤,那一刻,她心中万千滋味,无法言喻。
吃过早饭,已经快十点了。
时念卿听说,霍寒景早会之后,没有行程,便回总统府了,此刻正在犬坊里。
犬坊外,时念卿站在台阶上,来来回回用脚尖踢着铺设着大理石,在阳光下,熠熠反光的台阶,磨磨蹭蹭不知该找何种接口进去。
犬坊里。
罗马风格的场地,足足有三层楼高的大理石柱,镶嵌着金箔,映着璀璨的水晶灯光,奢华气派得令人咋舌。
然,此时此刻,宽阔的搏击场里,一名浑身是血的男人,气息奄奄地蜷在那里,不远处如雄狮般彪悍的十只藏獒,双眼冒着凶狠的野兽之光,死死地盯着他不放。
而男人却直勾勾地盯着站在观赏台最高点。
霍寒景气场强大地立在那里,掌心正把玩着一支黑色手枪,极具杀伤力的枪支,在他骨节分配、漂亮得近乎完美的之间翻来覆去,宛如玩具般,异常得心应手;虽说有些漫不经心,但是那双比猎鹰还要犀利的黑眸,却安涛汹涌、杀气弥漫。
男人冲着霍寒景叫嚣:“怎么就这点本事和手段,比挠痒痒还不如呢。”
说着,男人还挑衅地扬了扬头。
“我再给你三分钟的时间考虑,想清楚了,告诉我。”喑哑磁性的醇厚嗓音,犹如大提琴的轰鸣,低沉悦耳。
男人一听这话,顿时愈发猖狂,而沾满鲜红的脸孔,漫出狰狞的笑意:“霍寒景,你不敢杀我!”
倘若他死了,“三岛暗杀”的真正幕后黑手,霍寒景这辈子都休想找到。而霍寒景,一辈子都无法替惨死的母亲报仇。
听着男人的叫嚣,霍寒景不怒反笑,一边优雅把玩着枪支,一边既不显山,更不露水,内敛冷漠,道:“是么?!”
“呵~!”男人笑得猖獗,笑得讥讽,“霍寒景,是个男人的话,就弄死我,不要给我任何的翻身机会,否则……我弄不死你!”
最后几个字,男人说得咬牙切齿。
闻言,霍寒景单挑一道英挺的剑眉:“既然你如此迫不及待想死,倘若我不遂了你的心愿,反倒是显得我霍寒景畏首畏尾,不够大气。”
话音方落,霍寒景性感的薄唇,蔓出一丝玩味的笑意,浅薄又嗜血。
“嘘吁~——”一声清脆尖锐的口哨,陡然咋起的瞬间,原本排成两列整齐蹲在搏击场的藏獒,立刻凶猛朝着那名男人飞扑而去撕咬,刹那间,宽阔的搏击场里,凄惨的哀嚎声,不断回荡盘旋,惊天动地。而浓郁的血腥味,急速蔓延扩散;死亡的气息,肆无忌惮横行……
霍寒景从犬坊内出来,时念卿愣了下,完全没想到会如此突然。
或许是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的缘故,霍寒景瞧见时念卿的脸有些红,他扬了扬眉,双手插在裤兜里,长得过分的腿,不紧不慢地迈着,有些散漫,有些匪气。
经过时念卿身边时,霍寒景瞄到她欲言又止的模样,索性顿住步伐,微微回头对着楚易吩咐:“你先下去吧。”
楚易毕恭毕敬地颔首,离开前,还礼貌朝着时念卿点头示意了下。
楚易离开之后,时念卿觉得气氛有些尴尬。
她站在那里,有些不敢去看霍寒景的眼睛。
在察觉到霍寒景似乎没了耐性与性质,要挪步离开的时候,她这才支支吾吾,从喉咙里吐出含糊不清的一句话:“那个……鸡汤……”谢谢。
“好吃么?!”霍寒景的声音,很温柔。
时念卿刚点了点头,霍寒景淡漠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好吃的话,以后就继续吃我剩下的!”
“……”
“轰”的一声巨响,时念卿瞬间被劈得外焦里嫩。他吃剩下的?!
那一刻,心底涌动的感激,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瞬间无影无踪,有的,只是愤怒与耻辱。
她憋红着脸颊,恶狠狠地瞪着他:“谁要吃你剩下的?!”
她又不是狗!!
不对,他把她当成什么?!
犬坊里的那群狗,都有专人伺候呢。吃食,全是最新鲜最上等的牛肉。
这混蛋,居然让她连狗都不如?!
什么意思?!
时念卿,真的是气愤之极。
霍寒景冷冷扫了她一眼:“你以为总统夫人,这么好当?!从今天开始,你要么饿着,要么吃我吃剩的!”
“我绝对不会吃你剩下的!”时念卿愤愤大吼。多恶心,剩饭里全是他的口水。当然,相识这么多年,她第一次见识到这男人的真正面目:道貌岸然的斯文败类,披着人皮心思却扭曲到变形的变态!
霍寒景当即阴冷地说道:“那你饿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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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念卿觉得霍寒景根本就是故意的。
午餐,时念卿拒绝进食。
晚餐的时候,她都饿得快要死了,霍寒景那厮,却让刘宪叫她下楼,陪他用餐。
她自然是拒绝的。
拒绝的后果是:她被两名霍家警卫,大力摁在餐桌前。
霍寒景,一身黑色的居家服,虽然少了西装革履的气势凌厉,但是从他骨血里流淌而出浑然天成的帝王气场,依旧咄咄逼人。
优雅喝了一口红酒,霍寒景微微抬眸瞄了眼坐在对面冷沉着脸瞪着他的女人,他顺手把面前吃剩的牛排推了推。
时念卿当即厌恶的把头一扭。
霍寒景瞄着她连头发丝,都冒着浓浓的拒绝气息,一点也不气恼,眉开眼笑道:“夫人的拒绝,丝毫不拖泥带水,这只能表明一个问题:夫人体能极好,还未饿到极致。既然如此,那么就劳烦夫人明天陪我去个地方,好好消耗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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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寒景所谓的消耗体能的方式,是——
正午十二点,蔚蓝的天空,二十架辆军用直升机,浩浩荡荡朝着帝城的斗兽森林轰隆而去。
时念卿死死地抓住门框上的把手,只是往下瞄了半眼,便头晕目眩,面如死灰。
她扭头去瞄坐在机舱内,正闭目养神的男人。
此刻的霍寒景,身着绿、黑、褐相见的迷彩服,脚上穿着长筒及膝的军用皮靴,整个人都英姿飒爽、器宇轩昂,异常威风凛凛。
时念卿是第一次看霍寒景穿迷彩服。他身旁的陆宸、楚易、徐则,皆是五官深邃精致的绝世帅哥。
同样迷彩服在身,他们在霍寒景的面前,却集体黯然失色,不见丝毫的光芒。
然而,时念卿丝毫没有兴致欣赏他的制服诱惑,只是死死地拽着门框,声音发颤地说:“霍寒景,我现在同意吃你的剩饭,你能派人送我回去么?!”
霍寒景压根就没有理会她的意思。
抵达目的地。
直升飞机急速下降,时念卿觉得晕眩感愈发浓烈,在她祈祷赶快落地时,飞机却停在了半空中。
“跳下去!”从上飞机,一直用刀子般目光剜着时念卿的陆宸,瞄着她挡在门口,厌恶不已。
什么?!跳下去?!时念卿当场就傻眼了。她本能地瞄了眼飞机下面。层层叠叠的森林,这么高跳下去,还有命吗?!
瞄到时念卿磨磨唧唧地杵在那里,没有行动的意思,陆宸有些不耐烦了。他刚要开口说点什么,一直闭目养神的男人,淡淡悠悠地开口了:“陆宸,她不跳的话,你就帮帮她。”
时念卿完全没弄明白霍寒景那番话,到底什么意思。
陆宸已经磨刀霍霍向她出手了。
伴随着凄厉的嚎叫声,时念卿坠地的那一刻,终于明白,那混蛋口中的“帮”,指的就是:让陆宸‘心狠足辣’的,一脚把她踹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