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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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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局长林家的公子嘴快, 话还没说完,被身边的人暗暗在桌下踢了一脚, 慌忙闭上嘴,却已是迟了。

    冯恪之眯了眯眼, 依然笑着, 却将嘴里叼着的半支香烟拿下,举到了林公子的头顶。

    修长的指,弹了下烟。

    带着火星的一块烟灰, 便掉落到了林公子的头顶上。

    高温立刻烤着头发, 散出一阵焦糊的味道。

    七八双眼睛盯着林家公子那颗徐徐冒着一柱青烟的脑袋, 没人开腔, 周围鸦雀无声。

    林公子被烫得脑门发麻,神色痛楚, 却不敢掸掉, 任由烟灰灼着自己的头皮, 用求救的目光看着边上的人。

    黄公子干咳了一声,劝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小九爷何必和他一般见识。这回就算了, 也是他脑子拎不清了, 下回再敢胡说八道, 不必小九爷,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冯恪之睨了他一眼, 这才慢慢收回香烟, 看着林公子手忙脚乱地拍下烟灰, 往头上浇水,双手撑着桌沿,身体微微前倾,居高俯视着对面众人,不紧不慢地道:“我八姐夫和我姐好着呢——”

    “你们一个一个,都他妈的给我听清楚了没?”

    他突然加重语气,眼中隐隐射出一缕凶光。

    “是,是,那是自然……”

    众人不住点头。

    冯恪之扯了扯嘴角,算是笑,站直身体,将烟头顺手掐灭在了桌角上。

    门角里站着的侍应急忙取来他的外套,双手递上。

    冯恪之将衣服随意搭在胳膊上,朝着想要起身相送的众人压了压手,示意不必,转身走出了这间充斥着香水和香烟味道的包房。

    当他从大华饭店那道用铜条装饰的楼梯上走下来时,虽然已经熬了一宿,但除了那双被烟雾熏出淡淡几缕血丝的眼睛,在他的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彻夜放纵的痕迹了。

    他身上的西装非常干净,线条笔挺,发蜡光可鉴人,发型一丝不苟,脚上皮鞋,铮亮无比。

    门童远远瞧见他出来了,忙忙地打开玻璃门,面带微笑,恭敬地等着。等冯恪之走了出去,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司机老闫今天没开冯恪之那辆全上海独一无二、挂着一号车牌、拉风得远在百米之外也能认得出来、通体漆成了火红的劳斯莱斯车,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别克。

    他将车停在饭店门口的马路边上,门童抢着打开后车门。

    冯恪之弯腰坐了进去,瞥见皮鞋头上沾了几点雪泥,眉心微微一皱。

    门童眼尖,立刻蹲了下去,掏出一块雪白的亚麻手帕,卖力地替他擦拭了起来。擦了一只,又换一只。将他脚上那双皮鞋擦得再次一尘不染之后,方才站了起来。

    冯恪之掏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在门童鞠躬弯腰的走好声中,叫司机开车去火车北站。

    “对不住闫叔,八姐嫌我开车吓人,坐不惯我开的车,才叫你等了这么久。”

    一关车门,冯恪之就抬起两条修长的双腿,直接架在了前头的椅上,人也往后靠在宽大的椅背中,半眯着眼,伸了个长长的懒腰。

    老闫坐得笔直,一边稳稳地开着车,一边忙说:“九公子哪里的话。我本来就是冯家司机。老爷派我来上海,先前你都不要我开车,我白拿钱不干事,本来就很惭愧,难得今天出趟车,何况还是去接八小姐,我高兴都来不及。”

    冯恪之点了点头,闭目养神,忽然像是想起什么,睁眼说道:“先去荣记买包肉松糕吧。八姐爱吃。”

    “好咧!”

    荣记就在前头不远,很快就到。老闫将车停在马路边上,自己下去。

    老荣头看见老闫,赶忙跑了出来,跑到车前,对着车里的冯恪之笑道:“九爷来啦?好久不见您面。还是肉松糕吧?正好有一炉在烤,快出来了。我给您挑最好的包起来,劳您稍等!”

    冯恪之点头。

    老荣头一溜烟地跑了回去。

    冯恪之坐在车里等着,百无聊赖,顺手摸出打火机,一开一合地玩弄着时,车前走来了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十八九岁,女学生的样子,身上一件灰扑扑的旧大衣,脚上的皮鞋沾满污泥和雪渍,一边走路,一边看着两边的门牌,看起来,已经走了不少的路。

    那双靴子款式普通,但冯恪之一眼就看了出来,这是双皮质和做工都很不错的牛皮靴,先前应该也有仔细保养。

    以她的轻盈体重和现在鞋子后跟的磨损程度看,至少已经穿了好几年。

    从十四五岁穿到现在还能合脚,说明当初定做时,就是故意放大了些尺寸的。

    这双皮鞋的女主人,应该是从外地初来上海,家世早年不错,但没落了,并且,颇有心计。

    冯恪之的视线最后落在女孩子的脸上,看了一会儿。

    她很快就从车旁走了过去。

    女孩子的背影,像春天的柳条那样柔直。她的脑后结了一根漆黑的、长过腰际、几乎够到臀的漂亮发辫。垂下的辫梢柔顺而温婉,随她走路时腰胯轻轻扭动的频率,极有韵律地晃着,仿佛随了女主人那好看的走路姿势,也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

    等她走了过去,冯恪之抬起眼,朝车外的老闫挑了挑眉:“去,把这女的给我弄过来。”

    老闫一怔。

    小九爷风流得很,女朋友不少,从交际花到歌星明星,什么类型都有过传言,但向来都是女人主动贴他的。方才走过的这个女孩子,他也看到了,虽然衣饰普通,但容貌极是清丽,入了小九爷的眼,倒也不奇怪——但这样当街拦人,似乎不是他的作风。

    老闫看了眼女孩子,见她也往荣记走去,应当也是想买糕点,迟疑了下,猫腰下去,陪笑低声说:“少爷……这天还没黑,又是在大街上,众目睽睽,未免有点……”

    他不安地搓着手,为难地看着冯恪之。

    冯恪之这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呲牙,咝了一声,没好气地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近些,耳语几句。

    老闫终于恍然,暗暗松了口气,赶紧点头,转身追了上去。

    ……

    之华大学位于城西,静安寺路走尽还要再过去些,很有些路。孟兰亭问清公车线路,搭了过去。没想到公车跑到跑马场附近时,竟意外抛锚,走不动了。司机拿工具下车,敲敲打打了车头片刻,骂骂咧咧地上来,说不成了,赶人下车。乘客不愿,要他退钱,他不退,更不忌惮以一敌多,开始悍然对骂。

    孟兰亭在两边互喷的口水中下了车,沿着马路一直往西走去。

    本以为走走也到了,但她还是低估了上海之大。

    这条朝西延伸的马路,走了一段,还有一段,长得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天色渐渐泛出暗青的颜色,脚上这双她精心养护,也保护她双脚安然度过了数个寒冬的皮靴,已经沾满污雪。雪化掉,湿冷的寒气仿佛穿透了皮料和内里的夹层,慢慢渗透了进来。脚起先还疼痛,后来无知无觉。直到闻到空气里飘来的一阵仿佛带着热气的糕饼香味,孟兰亭才意识到,自己早已饥肠辘辘。

    这个白天,她只在车上吃过几口带出的干粮而已。

    她停下脚步,望了一眼。

    前头那间铺子门面不大,挂了个老旧的荣记幌子,夹在两边楼房之间,很不起眼,甚至可谓是破旧,但外头已经围了七八个看似住在近旁的居民,仿佛都在等着新出炉的糕点。

    根据经验,这里卖的吃食,应当是价廉而味美的。

    孟兰亭朝着那间糕点铺子走去,并没怎么留意那辆停在马路边的黑色汽车。

    她排在前头那几个人的后头,耐心等待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道:“这位小姐,麻烦您到这边来,我有个事,想和您商量。”

    陌生人的声音。

    孟兰亭转头。

    身后站了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一脸敦厚,神态和气,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刚才孟兰亭经过那辆汽车时,看到这人站在旁边。车里似乎还坐了个人。

    据她的经验,这人应该是车中那人的佣仆。

    孟兰亭迅速看了眼汽车。

    汽车后座的玻璃下来了一半。孟兰亭这回终于看清,后座上闲闲地靠了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年轻男子。对方原本似乎正在看着自己,但大约因为自己也扭头看了他,他好似被冒犯到了,收回目光,头往后一靠,抬高下巴,微微转过脸,留给孟兰亭一张线条冷漠的侧脸,随即消遣似地,一下一下地揿着手中的一只打火机,玩着火苗。

    孟兰亭压下心中的疑惑,收回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