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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乱情人生 - 第三百九十六章 好人海西
那光源越来越大,直到几个人同时发现那里竟然是一所房子的时候,三个人忍不住狂喜,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侍在端把功力发挥到极致,冲在最前面,妖狼紧随其后,像一条白色的闪电一般,跟着侍在端冲到了那所房子面前。
侍在端停了下来,看着眼前的房子,这里住着什么人?按理说他们在这段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走出雪山,这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所莫名其妙的房子?!
“谁在外面?”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传了出来,看来这房子的主人可能被惊动了。侍在端听到了“咔咔”两声响,心便提到了嗓子眼儿。要说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声音,那就太小看他的记忆力了,那是枪的声音!
侍在端急忙一闪身,躲到了离门较远的墙根下,同时对后面两个人作了个噤声地手势。后面两个人看到情况有变,急忙停下了脚步。他们俩非常聪明地选择了一处拐角的地方。两人可是见识了侍在端的功夫,在他面前,还是不要装大的好。
男人没有出来,站在门里又问了声:“谁在外面?吱个声儿!不说话的话就当你是贼人,杀无赦了!”
侍在端不知该怎么回答,因为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一时之间又难以分清。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放在眼前的这个好机会,艺高人胆大,侍在端作了一个深呼吸,沉声答道,“我们是登山队的,两个朋友被困在了雪山里,我们救他们出来后,就到了这个地方,请问我们可以进去吗?”
那个声音没有马上回答,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过了好半天,才说道,“进来吧!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大半夜的,你们能到哪去呢。”
门闩一响,侍在端赶紧抱着肖楠走了进去。妖狼“噌”一下子蹿到了前面,那人一抬枪,就要冲妖狼开枪。
“住手!”他这一喊,那人迟疑了一下,妖狼哪管那么多,上去就把那人扑到了地上,枪也被甩到了一旁。
“妖狼!松开!”侍在端赶紧喝住了妖狼,这家伙要是凶起来,不把人脖子上咬个窟窿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妖狼听话的松开了爪子,悻悻地走到了一边,蹲坐到了地上。那姿势,如果不知道她是活脱一头狼,肯定会以为一头无害的看家护院的狗。
侍在端走到那人面前,“对不起,我抱着我女朋友,不能跟您见礼。这条狼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只要你不惹到他,他是不会咬人的。”侍在端轻轻点点头。
看着灯光里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侍在端的心不由一沉,这个人面色阴沉,络腮胡子,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几乎要把整个左脸贯通,看上去这样子十分凶恶。头发微微有些卷,已经及肩了。身上穿一件破旧的皮大衣,有些地方已经磨破了。脚上一又军勾皮鞋,看那样子很久没打理过。
“这位老兄,一个人住在这儿?”侍在端抱着肖楠跟在他的身后,进了屋子。
屋子不大,院落却不小。屋子设计的比较特别,分东西两个屋子,里面搭着火炕,屋子里可能跟东北的火墙一样,生着火,屋里暖烘烘的。
“对,就我一个人住这儿。你们几个人,从山上下来的?我倒是听说,前些天登山队失踪了俩人,他们还到我这儿来过。”那人拨了拨火,试图让屋子更加温暖。
“我们就是来找他们的。这不,在鬼魂崖底把他们找到了!”韩军光答道。
那人目光里露出了不相信的神色,“什么!从鬼魂崖底下把人救出来的?”
侍在端点点头,“是啊,老兄,我们这不刚从里面出来吗。老兄,你这里有药吗?我女朋友受伤很重,最好有消炎和退烧的。”
这一路上,侍在端最怕的就是肖楠的伤口感染,最怕她发起烧来,肖楠一直在发烧,虽然不知道烧到了多少度,但从她滚烫的体温上,侍在端估计怎么也得超过38度。
“我找找。应该有吧,每次去县城,我都会带些药回来,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有个头疼脑热的没药可不行。”这个刀疤脸似乎很健谈,侍在端估计是因为长期一个人生活的原因,他说话时舌头有些抻不直,听上去有点儿大舌头。
“谢谢老兄了。您怎么一个人住这儿?”侍在端打量着简陋的屋子,不解地问道。
“我老婆也是个喜欢登山的,给人当向导,五年前上了这山就没再下来,我在这里等她!”这个男人的话,震到了屋里所有的人。
刚开始进来的时候,看到这个男人脸上那道可怕的伤疤,侍在端并没有把他划进好人的行列,随时准备着奋起一击,把歹徒搏倒在地呢。这样一个人看上去很是粗犷的男人,留在这里居然是为了等他的妻子!这是怎样一种感情!
“五年了。大哥,你觉得她还会回来吗?”侍在端动情了,把肖楠搂进怀里,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问道。
“唉——”男人叹息一声,说道,“你以为我是个傻子?五年了,我的娜珍还没回来,我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可是在那里等她,已经成了习惯,我不想再下去了。这房子是我祖上留下来的,娜珍活着的时候,我们俩就喜欢来这里。这里的哪个地方,我都可以看到娜珍的影子。”
他的妻子,那个叫娜珍的女人,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有一个男人,可以在这里守着她的灵魂,可以孤独地守候在她生命消失的地方。
那人找出了两样药,递给了侍在端,又拿过一个粗瓷碗,倒了半碗开水。
“你女人病得挺重的。这腿会不会落下残疾啊?”
“我们在这儿休息一会儿,马上就出发。大哥,这里距最近的医院有多远?”
“这个啊。平时我去一趟乡里的卫生院,得走多半天吧。如果你们着急的话,就把我的马骑走吧。我只有这一匹马,平时我不舍得骑。这马脾气可能有点儿暴。”
“大哥,那多谢你了!请问大哥怎么称呼?”侍在端可不想做个忘恩负义之人,他心里早已有了打算,肖楠救下来以后,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来这儿表示感谢。
“哪那么客气啊。我姓海,叫海西。看你这么年轻,你叫我海大哥好了。”
“海大哥!”侍在端赶紧叫了一声,这件事又让他长了记性——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单凭相貌,海西能把所有人吓个跟头;可那颗心,却是极少见的赤子之心。
“兄弟,看你对你女人真够好的。你不是登山的吧?”海大哥又问道。
侍在端摇了摇头,不禁有些奇怪,这海大哥怎么知道他不是登山的?他怎么不说那韩队长和李思正不是登山的,而偏偏说自己不是?
“海大哥,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身上没有山的味道。海哥我看你就是个生意人,而且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
侍在端更加惊讶,看来这海西还真是异人呢。
“山是什么味道?”侍在端接着问道。
“山有山味,水有水味。你的女人看来跟我的娜珍一样,是个见山就要征服的人。很少有女人喜欢登山了!”
看着灯光下肖楠安静的脸,侍在端品味着海西说的话。此前,他并不理解肖楠,为何一个女人对登山如此执着,现在他明白了,这也是一种快感——没人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海西是个好人。他或许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
“海大哥,你没想过要从这里搬出去吗?”侍在端看着还在拨弄炉火的海西,轻声问道。
“搬出去?我不想。村子里也有不少人劝过我,让我别在这里等了。可我总想,我不能让娜珍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太孤单了。”
侍在端眼角湿润了。在荒凉的木孜塔塔峰,有这样一个痴情的粗犷汉子,守着一个已经消逝的生命,“人生自是多情痴”,那些文学作品中的情痴形象,跟海西大哥相比,太缺乏立体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