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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坑儿能手
沈来宝听过“坑爹”一词,但天地良心,他变成沈来宝之后没坑过一次沈老爹。如今他倒是琢磨出了另一个词——坑儿小能手。
他咽下那口血水后,也不知道有没毒,但一瞬间只觉自己是去了一趟阎王殿,花铃也“哇”地一声大哭。要不是沈老爷冲上来看见沈来宝满脸的血,估计紧接着就是踹他一脚了。
沈来宝觉得自己的命还是挺大的——那蛇没毒。如果咽下一口毒血,以这个脆弱身板来说,只怕会立刻毙命。
虽然这次侥幸活了下来,沈来宝还是觉得后怕。以前住的是高楼大厦,见得最多的,也不过是没有杀伤力的蟑螂,还有惊怕人的老鼠。但来到这里之后,且不说毒蛇,还有手指粗长的蜈蚣、蜘蛛、壁虎。
毒物不能尽除,但总要有个防范。他不能时时防范,得找帮手。
仔细一想,他决定去抱只小奶狗来养,狗通人性,一来可作伴,二来可得到一定的保护。
不过现在最毒的存在,就是韩氏和阿福了吧。
在床上躺了半天的他下地穿鞋,喊道,“阿五。”
守在门口的阿五立刻开门进来,跑到跟前,“少爷您叫我?”
“去我溺水的那里捞个石头丢到三姨娘门前,再挑个小的给阿福,就说是我给他们的。”
阿五不懂他在做什么,不过如今他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少爷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才是他该做的事。
吩咐完阿五,沈来宝自己穿鞋穿衣服,昨天踏青回来,他就被人押着不许出门,身上又要发霉了。
依照老太太叮嘱,做了山珍海味的沈夫人带着婢女端来,恨不得让儿子吃上三大碗的饭。她刚到院子,就看见那里尘土飞扬,似有人在假山那边跑动。她忙唤来阿五,有些生气,“这是怎么一回事?少爷还要休息,是谁这么大胆吵闹?”
刚捡了石头回来的阿五讪讪答道,“就是少爷自己。”
沈夫人讶异,他那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儿子竟然会去跑步?她急忙过去瞧看,那将外衣脱了,将里衣紧束的人不就是她的儿子,她不由凄厉喊了一声,惊得沈来宝顿步。
沈夫人快步上前,抱了他就说道,“我儿,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就是怕不舒服才来跑几圈,强身健体。”
沈夫人松开他认真打量两眼,又呜咽一声把他抱住,“来宝你果然不舒服,阿五,快去把李大夫叫来。”
沈来宝千说万说,最后还是没说服沈夫人,被她拽回了房里,又将外裳给他裹上,热得他晕乎。一会沈夫人又将不知道是什么的补汤给他喝,喝了后又拿药丸,又拿荤菜。
他觉得就算沈来宝不傻,迟早也会被养废的。
等沈夫人出去,他又摸着肚子出去散步,把整个院子都走了一遍。走着走着他就拐了个道,往清风小筑去了。
商人不比官员贵族那么多规矩,但商人骨子里又怕别人看不起自己,沈老爹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虽然觉得多几个小妾没关系,但还是觉得让姨娘跟正室住得近是逾越,要闹笑话,因此清风小筑离得有点远。
沈来宝权当散步消化了,等他走到三姨娘房门前,地上还看得见湿润的痕迹,但不见了石头。他便盘腿坐在那,摸出花铃送他的红绳子玩。
屋里的韩氏听见门口有动静,出来一瞧,见了他着实吓了一跳,“少爷,您怎么来了这?”
沈来宝抬头,冲她傻笑两声,继续低头玩自己的红绳子。他动了动鼻子,里面的檀香冲鼻,往里看一眼,还看见了佛像。
韩氏似乎也察觉到他在看什么,挪步以裙摆挡住他的视线,“少爷是不是迷路了,我让翠菊送你回屋吧。”
“姐姐。”沈来宝站了起来,指了指她旁边,“秀儿姐姐说她有事要告诉我。”
韩氏惊得花容失色,急忙往旁边躲去。恰好去打水的下人回来,她大声道,“你去了哪里,快把少爷送回去!”
沈来宝仍在傻笑,“我知道了,姐姐,明天我就告诉我爹去,你放心。”
韩氏一把将他拉住,瞪眼,“你要说什么?”
下人也被她吓了一跳,“姨娘,这可是少爷……”
韩氏瞪了她一眼,她吓得噤声。可手上衣服一滑,沈来宝已经挣脱她的手跑开了,“等我爹回来,告诉我爹去咯。”
沈来宝边唱边跳跑到外头,回头看看,没人跟来。他摸了摸鼻子,气定神闲地往巷子外面走。走了没两步,他顿下步子,因为前面有一群孩童在玩闹,里头几个他可认得,正是那天揍他的人。他的眉毛微扬,不慌张地往前走。
那几个孩童显然也看见他了,嘀嘀咕咕了一番,却无人上前。等沈来宝从旁边经过,也是直勾勾看着他。突然沈来宝偏头,做了个鬼脸,吓得他们哇啦哇啦地跑了。
沈来宝嗤笑一声,熊孩子,就是欠收拾,收拾一顿果然乖多了。
他慢慢悠悠走过花家门口,又折了回去,他不过是吞了口血受了点惊吓,花铃可是实实在在被蛇咬了一口。昨天看见他吞下血,她哭得哽咽,抓着自己的手不放,喊着他要死了,却忘记自己是被蛇咬的那个。
隔壁小花真是个乖孩子啊。
沈来宝叹着,想来也没地方可去,干脆就敲了花家的门,去看看花铃。
下人领他过去时,沈来宝又将花家看了一遍,难怪沈老爹这么崇敬花家,走在这里的确比在沈家舒服。想来想去,应该是沈家的饰品太杂了,都是钱堆砌起来的,金色配银色,配得珠光宝气,但太多了,却显得累赘俗气。
廖氏听见沈来宝来了,心思不由复杂起来。
一来她感谢沈来宝不惧毒蛇,为她女儿吸“毒”,二来她又觉得女儿的腿竟被个男的用嘴碰了,这可怎么办。
只是沈家没有趁人之危提这事,她就当做没发生了。
廖氏这会见他过来,神情便温和了许多,“来宝,你歇好了么?怎么这个时辰过来了。”
“歇好了,来看看小花妹妹,她的伤怎么样了?”
“伤得不深,已经能下地了。”廖氏说道,“小花去凉亭那看书去了,你去找她吧。对了,这盒果子你带上,这是你花叔从外地让人送回来的。”
沈来宝大方收下,又想,花老爹去外面经商都不忘给妻女捎好吃的,果真是好爹,再对比一下沈老爹,沈来宝有点头疼。
不想了,爹是拼不过的了。
他跟着下人去了凉亭那,果真远远就看见花铃坐在石凳上看书。看得专注认真,还时而提笔勾画。沈来宝脑门上又蹦出两个字——学霸。
“小花。”
花铃忽的抬头看去,见了他便展颜,放下笔要过去,刚起身就被葛嬷嬷捞了回去,肃色,“姑娘,您的脚伤还没好,不许乱跑。”
“那我等来宝哥哥过来。”
沈来宝到了凉亭就俯身要看她的脚,被葛嬷嬷凶巴巴的给瞪住了。良久才反应过来,哦……姑娘家的脚不能乱看的,就算是小姑娘都不行。
想来花家没让他娶花铃,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小花,你的脚好了吗?”
“快好了,过两天就能跑能跳了。”
葛嬷嬷板着脸道,“是三天。”
花铃更正,“对,三天,不过我觉得明天就能跑了。”
葛嬷嬷揉了揉眉心,祖宗诶。
沈来宝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书,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小花,你去学堂了吗?”
“去啦,去的是墨香书院。我还记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结果到了门口,你抱着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惨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带你回来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来宝还是红了脸。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会不会回来,那也得考虑以后,那必然要学习这里的文字。以沈家的财力和对他的宠爱来说,要请教书先生而不去书院并不难,可是那样的话,日后他就少了一个东西——
人脉。
无论在哪个时代,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许还要继承沈家家业,那就必须需要这些。
昔日同窗无疑是非常好的人脉资源。
说不定还能在那结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来也是心动。
花铃虽好,可等她长大了,以这个世界对男女的制约来说,他们也不能一直这么亲近,想来也是可惜。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书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继续看书吧,脚要是不舒服,就早点回房。”
花铃点点头,看着他似有些沉稳的背影,再次觉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样了。
沈来宝从花家出来,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转身看去,头上突然罩来一条麻袋,将他拦腰扛起,不知跑向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