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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小时工资率
通常情况下,我建议把最高小时工资率定为200美元,这样可以让各方面平衡发展。这个工资率意味着一个人的机会成本超过每年20万美元。而一般合伙人都不会达到这个工资水平(80%美国人的年薪在10万以下)。
一个经验丰富的企业家或者企业顾问常常会有获得更高报酬的潜力,但是小时工资率超过200美元的情况,对于其他的合伙人可能是一个负性刺激。如果有人希望得到更高的小时工资率,那么也许一个处于早期阶段的初创公司并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缺位持股人
很多时候,在和不属于公司员工的持股人进行交易时,买断权非常重要。任何拥有你公司股权或者期权,却不属于投资者或者员工的人,被称作“缺位持股人”(亦被称为“死股”)。一个公司有太多缺位持股人的话,会令富有远见的投资人产生担忧。
缺位持股人可能会很难于管理,可能会主张某些权利或者是提出某些需求,打乱公司的经营节奏。最理想的情况是公司里没有缺位持股人。然而,如果你的公司处于缺口阶段,缺乏资金,那么也许缺位持股人是你唯一的选择。投资者会有一定的承受弹性,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但是他们仍旧很希望能够买下所有缺位持股人的股权。换句话说,他们希望可以“现金买断”个体所持股权。
现金
人们更倾向于为公司提供设备或者时间,而不是金钱。因此,对提供了实打实的现款的人,最好能给一些额外奖励。
如果一个合伙人提供了一小笔营运资金,缴纳了服务费(比如开办企业的手续费),或垫付了现款支付的费用,而这些资金的付出将无法得到公司的报销,那么这部分理论价值,等于所花费的金钱或者贷款额乘以4。
在一个处于组建阶段的公司里,金钱贡献所值甚重,这是有很多原因的。首先,当一个合伙人处于公司的创业阶段时,让他支出现金更为艰难。除非他们有闲钱(大部分合伙人没有),否则短期内,他们就得找份工作,或者去担当顾问,以便能支付账单。创业与努力维持生计同时进行,比单独做其中任何一件事,更使人筋疲力尽。
其次,所有的业务需要资金支持才能运转。
没钱=没生意
合伙人都喜欢股权这个东西,如果投入很少的钱就能分得一大杯羹,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最后,看重资金的价值,可以让公司发起人,在公司创办的早期,有机会去购买并持有他们自己公司的一大股份。
许多公司发起人都想成为自己公司的主人,因此会在处理切蛋糕的问题上变得很吝啬。保有股权最好的方法,就是花钱去购买。如果你没有现金,你可以用股权去换,但那样你就不能再期望可以持有公司的多数股了。
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你给那些为你做出贡献的人支付报酬,那么你当然可以独自持有你公司的所有股权。然而,如果你想从无到有、白手起家,那么你就不得不和其他人去分享公司的权益。
再次强调一遍,合伙人的现金贡献或者现金等价物的贡献,它的理论价值相当于实际贡献价值乘以4。
资金井
现金入股的计算方式让一些人感到忧虑。他们认为,在4倍的高奖励下,有些人可能会向公司投入一大笔钱,进而拥有公司的大多数股权。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如果这部分钱可以用来支付人们正常的市场价工资,那没准也挺好。然而,如果这部分钱没用来支付工资,那没得到工资的人可能就会感到失去动力了。当人们为公司作出贡献时,个体所分得的股权,要与他们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这非常重要。
存在银行户头上的钱,基本上没有任何风险可言,因为钱不会被花掉,最后还是会回到它主人手里。在传统的投资模式中,公司以特定的价格卖出股权。接下来团队要做的,就是把钱全花掉,因为毕竟那份股权已经是人家的了。而在合伙人基金模式中,我们鼓励团队只在真正需要花钱的时候才去花钱。而资金井概念的引入,将会大有帮助。
公司可以用借贷的方式引入资金,用它来建设一个资金“井”,而当真正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从中提取资金。而只有当钱真正的花出去了,它才能被计入股权。这使得投资者(他们希望能降低风险)与合伙人(他们希望能更好的利用资金)的动机协调一致。通过资金井,合伙人能够在真正需要的时候提取到资金。
有时候合伙人只需一点应急现款
关于领取工资的合伙人的现金投资
领取现金报酬的合伙人,不允许为了获得更大份额的蛋糕而直接将所得工资投资入股。
举例来说,假如我的市场薪金在50美元每小时,则小时工资率为100美元。公司支付给我了应得的工资而非股权(如果他们有钱的话),所以我为公司付出劳动得到的回报不是股权。然而,如果我把公司支付给我的钱,再作为投资投入给公司,那么我将会得到4倍的利益。所以,我将得到等值于200美元现金回报率的股权,而非100美元小时工资率的股权(这是投入时间所应得的股权)。这不公平。
一般来说,一个需要领工资的合伙人,是没有多余的钱进行投资的。然而,如果他们真的想进行投资,4倍的现金回报率,只适用于其所投现金高于其工资所得的那一部分,任何低于其工资数额的现金投资都应以2倍的现金回报率计算。
关于众筹基金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所带来的影响还并不显著。理论上来讲,这个法案将会在出售股权的过程中,降低不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向完全陌生的人分配小额股权的一个潜在问题是,最终你公司里会有一群缺位持股人,他们会发展成公司管理的老大难。
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众筹资金模式对你意义较小。因此,虽然团队成员或相关人员的投资,可以在股权上得到4倍的现金回报率,你可能只愿意给众筹资金2倍或者1倍的现金回报率。通过这种方式,你还是会将股权分给未知的人群,但是至少,你不会给他们分出那么多。这很公平,因为你需要面对管理股权持有人所带来的额外的复杂问题。
关于合伙人的领导者
确保每个人得到公平对待,并且得到他们应得的利益,是股权所有人的领导者的工作。显而易见的欺骗行为(比如以获得更高股权分配率为目的将工资进行再投资)不允许出现。
一个习惯性“钻空子”的合伙人,显然并不能真正领会团队协作的意义,这样的人需要被移出团队(后面详述)。
为了防止其他方式的欺骗行为,在任何时候,股权人领导都不应该接受那些显然超出公司真正所需的现金投资,以便更好地管理公司股权,并且防止弊端出现。
借贷或者信贷
有时候,合伙人会以个人名义,或者用他们自己的信用卡为公司贷款。如果这个合伙人自己买单,那么他所支付的这笔钱,应当以现金投资对待——以现金数额乘以4计入股权。
然而,如果公司支付了这个账单,并且只要是按时支付没有超时,那么合伙人将不会分得股权。
公司不但应该负责支付利息,在公司没有按时付账的情况下,公司还应该支付延期罚款。
但是,如果公司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账单,那么这个提供信贷的合伙人必须自己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所支付的金额当以现金投资看待。
因此,在公司进行偿还账单的情况下,个人担保所提供的借贷或者信用卡贷款,理论上不具有计入股权的价值。如果贷款由合伙人进行偿还,那么偿还的金额将视为现金投资计入股权划分,计算方式为现金金额乘以4。
大额贷款
无论贷款额有多大,以上的贷款处理规则都适用。
“大额”贷款,比如通过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SBA)进行担保贷款,或者是用不动产(如出租房)进行抵押贷款,也应该与其他的贷款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公司用运营资金偿清了贷款的费用,那么将不会因此而划分出任何股权。
案例一:
乔和弗兰克一起花费了10万美元购买了一处出租房。弗兰克以他自己的资产作担保进行了抵押贷款,但是他和乔分摊了共计2万美元的预付款以及手续费——每人支付1万美元。抵押贷款由房屋出租所得的收入进行偿还。
乔和弗兰克都可以为他们的现金投入(每人4万美元)而分得股权,但是弗兰克不会因为做了贷款抵押而获得额外的补偿。事情就该是这样。
如果他们两个需要因为房子没租出去,而自行付钱还贷款,那么他们将会依据现金投资补偿规则分得股权。
所购买的这所房子价值的多少,与理论价值的计算毫无关系。只有投入资金的数额才能作数。
案例二:
肯德拉和米莉从罗宾处购买了一家围巾公司,花费了10万美元。她们以个人资产作抵押,获得了8万美元的美国小型企业管理局贷款。
肯德拉支付了所差的2万美元以完成公司购买,并且又额外投入2万美元,作为公司的运营费用以及实施一些新的营销措施。米莉没有投入任何资金。
肯德拉所投入的资金,将会根据现金投资补偿规则(乘以4)计算它的理论价值。所以,肯德拉的投资,所具有的理论价值为$40,000x4或$160,000。注意,这个金额已经超过这家公司本身所具有的实际价值。这仍旧是很公平的。肯德拉是承担了很巨大的风险的。公司的实际价值(10万美元)对合伙人基金的计算毫无影响。
听起来有点奇怪的事
在处理贷款问题上,至少有两件事,在一开始可能会让人感觉很奇怪:
1.忽视用贷款所购物的实际价值
2.忽视贷款抵押物的价值
合伙人基金忽视基础资产的实际价值,因为它通过计算处理不同合伙人的投入量,来构建一个理论价值,而不是一个实际的价值。因此,实际价值的多少,在合伙人基金里并不能说明问题。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看重实际价值会怎样。在那种情况下,我们会把资产的实际价值列入公司资产,然而,因为公司还有未偿还贷款,债务将会抵消掉这部分实际价值,所以这等于是两清局面。
至于为担保贷款的人分配股权,合伙人基金可以绕过这个问题,因为根本没有把资产转换为股权的可行方案。这是个太过主观的问题。
可能有人会说,那些为公司做抵押贷款的个人应该得到奖励,因为如果事情搞砸了,那些贷款都要这个人自己负责了。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因为没有客观有效的方法去评估风险的价值,我们也只能忽视这个问题。
通过合伙人基金,我们只需要计算我们能计算的价值。如果有什么我们没法计算的,那么我们就不去计算它。不必为此思虑甚至失眠;最终这些问题都会解决掉的。
如果合伙人不喜欢这种模式,他们可以选择不去做抵押贷款——即使这可能导致公司创业的失败。没有人必须去承担那些让自己感到不爽的风险。
直接向公司做现金投资,是得到股权最快捷的方式。如果你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多的股权,那就多投点钱吧。
由合伙人贷款给公司的情况
当一个合伙人贷款给公司时,他就享有一切债主应该享有的权力,即要求偿还本金以及利息。而利息率应该设定为该合伙人愿意接受的值。如果公司依据合同,对此债务进行了偿还,那么该合伙人将不会分得股权。
如果公司拖欠贷款未能偿还,剩余未还的金额,则可以作为现金投资,根据现金投资的计算规则计算股权。
物资及设备
尽管物资和设备方面的投资是控制现金花销的重要途径,但是它们的货币价值通常难以评估。如果那些物资和资源对公司运营有所促进,换句话说,它们帮助公司运营得更便捷(笔,纸,临时的办公空间,个人电脑等物资),那么它们的价值可能附属于公司的理论价值中,而不应该被单行计算。尽管这部分费用是由合伙人个体承担,但是在创业初期阶段,计算这部分的投入,对合伙关系所带来的伤害,要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价值。
想想看,如果一个合伙人给公司拿来一盒铅笔,难道他们真的会期望因此而获得公司股权吗?
而一个潜在的投资人,对于个人电脑或者办公用品,一般只会计算少许价值或者根本不去计算价值。在一个初创公司的早期阶段,这样的花销应该直接忽视掉。
到最后,公司可能就会自行支付这些花销了。然而,在刚刚获得投资基金的时候,不建议用它去偿还那些已发生的此类费用。这些费用属于沉没成本,并且无法对公司提供未来价值。投资者厌恶用他们的投资资金去偿还债务,并且会取消那些涉及大量债务的交易。
旧的笔记本电脑和铅笔属于一回事,但是如果一个合伙人每周都跑办公用品店,并且在购买办公用品上花了数百美元,这又是不同的情况了。在那些情况下,办公用品的购买应该看作是不需要现金报销的花费,而是需要把这花费等同于现金投资对待。提醒合伙人注意:保存好你的发票!!!
有些时候,设备和物资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必需品。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公司将无法存活,所以这些物资和设备的投入,对公司的价值非常重要,并且会被早期的潜在投资者所重视。例如,如果你准备开一家T恤衫印花公司,一台丝网印刷机就属于公司运营必备的设备。
如果合伙人特意为公司弄到某物资,那么这应该被看作是一个不要求报销(现金)的投资性付现消费。
如果在加入团队前,这个合伙人已经拥有此物资不到一年的时间,那么此物资应该以该合伙人购买它的价格作价。比如,合伙人很可能会拥有几台前一家公司遗留下来的服务器,它们使用寿命小于一年并且各方面状态都还很好。
如果这些物资或者设备,寿命大于一年,那么应该以公司从外界购得此物,所需花费的价格来进行作价。比如,如果那是一辆汽车,你可以参考《凯利蓝皮书》(美国权威汽车价值评估媒体)上面的报价,或者直接把车开到卡迈斯(美国最大的二手车公司),看看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大部分物资的价值,可以通过浏览Ebay上相关条目的价格来进行估价。在Ebay上几乎能找到任何东西的参照价格,即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
公司可以表现得慷慨一些,因为合伙人为公司提供了物资,就已经承担了可能无法再将此物收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