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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无心插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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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银月城,下一个城池是紫月城。

    云浅月骑着踏雪一边欣赏路边风景,一边慢悠悠地走着,比昨日走的路慢了不止数倍,踏雪日行千里的好马骑在她身下,可以说还没有步行快。

    南疆国舅为何跟着她,她如今还不知,但是知道一点,就是他若是因为南疆王之事回京,如今南疆王大限,他应该急才对,她如今慢悠悠地走,若非他与她关联甚大,他该不再跟她身后而反超了她。若她慢成这样,他还不反超的话,就说明她在他看来比南疆王还重要,那么她就得对这个南疆国舅慎重衡量一番了。

    日出而走,响午十分,云浅月才走出了五十里,南疆国舅一直跟在其后未超过她。

    五十里之外是一处大山,山下有几户农家房舍,此时炊烟升起,显然是在做饭。云浅月看看天色,翻身下马,牵着马来到路边就近一家农舍门前,将马缰松开,她上前叩响房门。

    不多时木门吱呀一声打开,迎出一位老妇人,疑惑地看着云浅月,“这位姑娘何事?”

    “这位大娘,我行走累了,可否借您这里歇歇脚?顺便叨扰一顿饭菜?”云浅月看着老妇人含笑询问,拿出一锭银两塞进老妇人手里,“就歇一个时辰就好。”

    老妇人看着手里塞进来的银两,又仔细地看了云浅月一眼,须臾,又向四下看了一眼,除了她再无别人,她将银两推回云浅月手里,笑着道:“姑娘累了饿了歇个脚不算什么,山野人家,粗茶淡饭,用不到这么多银两,你不用给了,进来坐吧!”

    云浅月心下一暖,将银两又推回老妇人手里,“您就收着,否则白吃白喝我不踏实。”

    “可这也太多了。”老妇人摆手不要。

    “我去京城探亲,回来还会路过此地,再来打扰您,您就收着吧!”云浅月笑道。

    老妇人看云浅月执意要给,犹豫一下,欢喜地点点头,“姑娘一看就是大家贵族里面的人,出手大方,里面请吧!”

    云浅月笑笑,向里面走去。

    这小院子是三间木质房舍,看起来有些老旧,院子里面堆了一垛干柴。老妇人领着云浅月边进屋边道:“我家的老头子和儿子去山里砍柴了,我们以卖柴为生,将干柴卖给银月城里的富贵人家,得些银两度日,姑娘给的这一锭银两够我老头子和儿子砍上一年柴的钱呢!家里没别的好吃食,我养了几只鸡,给姑娘杀一只炖了吧。”

    “大娘不必这么麻烦,粗茶淡饭就挺好。”云浅月摇摇头,想着这里距离银月城五十里,来回卖柴也要走一日的时间吧!富人日进斗金,穷苦百姓日进纹银,天大的差距。

    “不麻烦,我炖的土鸡可香了。姑娘你进屋去歇着,我去将给我家毛驴备的草拿一些喂你外面那匹好马,稍后就给你炖鸡吃。”大娘连连道。

    云浅月见她热情,大约是拿了她这么多银两心里过不去,非要做一顿好吃的给她,便不再推拒,笑着点头。老妇人将她请进中间的屋子,给她倒了一杯白水,就匆匆出去了。

    屋中陈设简单,一面土炕,一张木桌,几把椅子,一个衣柜。

    云浅月坐在靠窗的桌子前看向窗外,只见老妇人抱了一抱干草出了院子,门敞开着,她将干草放下后,可以看到踏雪欢喜地吃着,她走回来,关上门,向鸡舍里走去。不多时便听见鸡舍里发出鸡鸣声,须臾,她抓了一只很肥的鸡出来,用草绳绑住鸡的两条腿后扔在地上,又去小厨房拿刀,回来后将刀割在鸡的脖子上,肥鸡弹了两下不动了。她放下鸡,从暖壶里取出热水倒进铁盆里,将宰杀的鸡扔了进去,之后就着热水开始扒鸡毛。

    云浅月看着老妇人一个人在院子里忙活,冷风吹来,更显她面前水盆里的水滚热,冒着腾腾热气,她穿着棉袄棉裤,一个人干得很是有劲,不多时还哼起了山歌,显然心情极好。

    她嘴角不由露出笑意,这样平静的生活,没有阴谋诡计,尔虞我诈,刀光剑影,平凡且平淡,即便穷一些,粗茶淡饭,有丈夫,有儿子,最寻常的幸福,是她一直以来,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是遥不可及的生活。

    鸡毛都退了干净之后,老妇人站起身,拿着鸡向厨房走去。

    云浅月收回视线,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虽然是白水,但是十分甘甜。她低下头,看着杯子中的水,清澈干净,没有半丝杂质,她看着看着,忽然就有了给容景写信的想法。于是放下杯子,从包裹中拿出便携的笔墨,铺开在桌子上,提笔抒写。

    特制的羽毛笔轻柔,落字娟秀。

    云浅月先是提到了南疆国舅,虽然知道大约已经有人将南疆国舅的事情飞鸽传去了天圣京城,但她还是自己与她又简单地陈述了一遍事件经过,之后便说到了这家山野人家。说到了老妇人,说到了那只被杀的鸡,说到了一杯白水,又说到了她此时的心情,零零碎碎,写了整整两页,才罢了手,将信纸折起来。

    她收起笔墨放进包裹,看向窗外,老妇人在厨房忙活,看不到人影,只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显然是在做炖鸡。她轻喊,“墨菊可在?”

    “回浅月小姐,属下在。”墨菊应声。

    “给你家公子的传信!”云浅月将信纸扔出了窗外,“接着!”

    一抹黑影出现在院中,接住了信纸顷刻间消失,不过眨眼之间,连风丝都未惊起,墨菊的声音从院外传音入密传来,“属下这就给公子传去京城。”

    云浅月“嗯”了一声,“南疆国舅呢?可还在后面跟着?”

    “在山后一家人家歇脚。”墨菊道。

    “这一路他可有什么动作?”云浅月又问。

    “他似乎武功很高,随从武功也是极高,而且甚为谨慎,属下不敢盯得太近,但可以肯定他没什么动作。知道您慢走,他也慢走了。”墨菊声音有些凝重,“属下觉得他是冲您而来,已经禀告给公子了。”

    云浅月眯起眼睛,“看起来她是冲着我来了,我也想知道,我哪里有南疆王重要了。”

    “公子不日就会传回信来,属下觉得敌我未明,您最好不要动作,等公子的消息。”墨菊轻声建议。

    “自然!希望你家公子这次也能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知道这个南疆国舅的来历,以及他的目的。”云浅月点点头,笑了笑。

    “是!”墨菊声音有些怪异,退了下去。

    云浅月伸手支着额头,看着窗外,想着这一路来发生的事情,又想起那条被她收起来的蜈蚣,南疆国舅当时是要伤她还是要试探她?如今两日已过,她娘是否该进了南梁京城了?即便没进南梁京城,应该也是快到京城了。

    窗外隐隐传来炖鸡的香味,她收回思绪,不再去想,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不多时,老妇人进了房间,见云浅月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连忙走过来轻拍她,“姑娘,你要累了就去躺上歇着,虽然咱们是山野人家,但我爱安静,被褥都是新洗过没两日的。你要是嫌弃,我就去拿一套新的被褥来给你铺在炕上。”

    云浅月睁开眼睛,笑着摇摇头,“我不累,您若没事情的话,我们就说会儿话。”

    “鸡我炖上了,没事儿,你要不累,那就说会儿话吧!”老妇人一笑,坐在了桌前,看着云浅月道:“姑娘是天圣京城来的吧?”

    云浅月眨眨眼睛,“大娘何以见得?为何不觉得我是西凉或者是西延来的?”

    老妇人笑着摇摇头,“姑娘一身贵气,气质尊华,待人和气,出手大方,说话也像是见过世面的,你这样的姑娘,也只有天圣大国繁华之地才能养得出来。”

    云浅月笑了笑,“天圣京城在大娘的想法里觉得真繁华吗?”

    “那是自然!多少人梦寐着想去天圣京城,据说那里日夜笙箫,贵裔风流。我的儿子就想去天圣京城谋职。奈何路远,没门没路,去天圣京城谋职可不是小事儿,我们一直阻拦着,他才至今没去。他整日里砍了柴买些书来看。”老妇人道。

    “买什么样的书看?”云浅月笑问。

    “我去给你拿来,你看看,我和老头子都不识大字,他自小就爱读书,可惜这里距离城里远,没有私塾,他就跑去五十里外的银月城,卖了柴换了钱,教了私塾费用,和银月城里面的私塾先生学字,一直学了有十来年了,都是每日用半日砍柴,后半日就走五十里去银月城,之后就在那里晚上学两个时辰再连夜赶回来。我看着都辛苦,可是他却不觉得辛苦,书不但都学会了,柴也没少砍,身体也练习得挺结实。”老妇人一边说着,一边去柜子里拿出来几本书笑呵呵地递给云浅月,说起她的儿子,无限骄傲。

    云浅月闻言也挺佩服她竟然有这么一个风雨无阻不怕吃苦读书的儿子,笑着伸手接过书本,只见几本书内容各有不同,翻开来看,有天圣史志,有经史子集,有诗词歌赋,有兵谋编修。短短几本书,便看出涉猎之广,而且书页有些陈旧,外皮有些破损,但不少字,显然时常翻阅,里面竟然有的还有批注,字迹浑厚漂亮。

    “姑娘一看就是识字的。”老妇人笑着道。

    “大娘,我还没问您贵姓,儿子多大了?这些书都是您儿子什么时候看的?”云浅月一边看着批注,一边问。

    “老身姓苗,夫家姓沈,一直随夫姓,老头子名沈三德,儿子今年十九岁。儿子出生后给取名小四。后来儿子读了书,识字之后,自己改了名字,叫沈昭。我和老头子不懂意思,他就给我们解释,说昭是光耀门楣,显耀祖宗的意思。”老妇人笑得眉眼都是亮的,“我们家祖宗好几代一直生活在这里,以前我家是猎户人家,住在后山,他爹一次砍柴遇到了老虎,被我父亲救了,后来我爹见他爹老实,就将我嫁给了他爹,几辈子都是穷人大字不识,如今不想生了这么一个想要读书光耀祖宗的孩子,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