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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死不掉,就活过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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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斗不过也不想跟那个人斗,即便没有这一脚,蛾子早晚也是要死的。它是个残缺的怪物,然而阳光已然洒在它身上,它试过了,是否死而无憾?

    一脚踩死蛾子的人叫戚建英,是她们这个监室里“资格”最老的犯人。戚建英长得高而肥壮,听说,她年轻的时候是个身材苗条、容颜姣好的女人。八年前,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庭妇女的戚建英,听闻自己经商的丈夫出轨之后,操着一把尖头的水果刀找到了奸夫淫妇的爱巢,敲开门,冒着被比她强壮数倍的丈夫打死的危险,硬是顶着男人的拳脚,一刀一刀地捅进了她恨之入骨的那两个人的身体。当那对狗男女倒下之后,戚建英一身是伤地坐在血泊里打了报警电话。据说警察赶到的时候,她握着刀,脸上竟是欣慰的笑。

    男人的情妇死了,可那个男人却在医院被抢救了过来。戚建英被逮捕,法庭念在事发前她丈夫对她多次施用家庭暴力,判了个死缓。进了监狱后的第三年,她才摘了死缓的帽子,改为无期徒刑,就算她还能争取再一次减刑,等待她的也是漫长的监禁。她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就算二十年后可以出狱,也已是风烛残年的老妇,这一生算是葬送了。

    戚建英入狱后性格大变,古怪而暴躁,谁都怕她三分。

    同样是犯人,在监狱里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除了刑期不同,不同的罪名境遇也有所不同。在女子监狱里,最让人畏惧的通常是杀人犯,如戚建英这种,她心够狠,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刑期又够长,她谁都不怕,别人在她手上吃了哑巴亏也只能认了。仅次于杀人犯的是抢劫、贩毒、拐卖罪等,也是狠角色居多,经济犯、盗窃犯之流再次之,最最末端、最被人欺负看不起的就是卖淫的。平凤就是因为卖淫被抓进来的,吃的苦头比谁都多,桔年虽然也是“新收”,看起来也文静,但是大家都知道她是因抢劫罪入狱,摸清底细之前多少有些忌惮,欺负也不至于太过,日子竟比平凤好过一些。

    有些老犯人,凡事占点儿小便宜,脏活累活丢给“新收”干,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还有更多不堪的“龌龊”让许多出狱的人难以启齿——监狱里没有男性,有人说,飞过的蚊子都是公的。那些正当年的女人,尤其是刑期长的,必须忍受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寂寞,自然难耐。有些女犯双双对对、假凤虚凰地凑在一起,也有不愿意的,那些弱势的、新来的免不了要受欺凌。桔年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在黑暗里睁着空洞的眼,有时能在平凤的哭泣声中听到戚建英的喘息,扇耳光的响动,肉体摩擦的声音,还有平凤事后压抑羞愤的呜咽。

    那段时间,平凤常常鼻青脸肿,铺位也被强迫换到了戚建英的下铺——只有新来的和地位低下的犯人才会睡在下铺,因为监室里只有一条窄窄的走道,吃饭、睡觉、做手工活经常都是在床上,下铺往往是一片狼藉。桔年知道,每天夜里醒着的并不止她一个人,同监室的人大多都看在眼里,不过都被打怕了,敢怒不敢言,或者根本就是麻木地在暗处看好戏。狱警对这些事情也见怪不怪了,只要不捅出大娄子,几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戚建英这种老犯人,耍起狠来狱警都不愿意招惹。

    桔年同情平凤,但是她连自己都救不了,又能拯救谁呢?入狱时间长了,很多人也看出了她这个“抢劫犯”也就是黔之驴,没有什么招式,纷纷开始把她踩在脚下,她吃的耳光也越来越多,谁又来同情她?女人和男人不一样,鲜少有天性凶残的女人,女监里的人或为情,或为财,或被逼无奈,大多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苦难,而监狱就是个苦难熔成的炼狱,它会消磨一个人善良的天性,让人变得麻木而冷酷。做不出食肉者,就只能是别人的口中餐。也无怪乎有人说,监狱是把好人变坏,把坏人变得更坏的地方。

    桔年想,总有一天她也会变得对这一切麻木吧。五年对于一个十八岁的女孩来说,比一辈子还长。入狱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她再次听到暗处戚建英对平凤的凌辱和殴打,那一次,比以往下手都狠。也许戚建英厌倦了平凤,也许平凤的“伺候”让她不满,拳头落在肉身上的闷响在寂静中让人胆战心惊,随后,桔年听到戚建英按着平凤的头往墙上撞的声音。一个卖淫女,被打死在监狱里,并不是一件大事。她明白她不该多事,然而当她闭上眼睛塞住耳朵后,仅仅一分钟,她还是冲到窗前,大声地喊肚子痛要上厕所,终于唤来了值班狱警。

    平凤捡回了一条命,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暗红的伤疤。桔年的举措既违反了监狱管理条例,又扰人清梦,触怒了不少犯人,尤其是戚建英。后来的苦楚她很少愿意去回想,她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只知道闭上眼睛,明天还是会来,她还是要面对那永远完成不了的活计。她跟平凤一样年轻,却比平凤更清秀更干净,早就是不少女犯觊觎的对象,而她异于年龄的沉默让她们观望不前。终于,戚建英看出了她只不过是个打落了牙往肚子里吞的主,在某天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后,她爬上了桔年的床。

    桔年在戚建英肥硕的身躯下挣扎着,每一个动作都换来戚建英的迎头殴打。监室里的人都装着打起了鼾,她的反抗像溺水时的扑打般越来越弱。从林恒贵到韩述,还有现在的戚建英,难道这是她逃不过的噩梦?

    那天晚上,整个监狱的狱警和犯人都听到了那声响彻静夜的号叫。当值班狱警狂吹着口哨,在刹那间的灯火通明中赶来,打开她们监室的门,只看见满脸是血的戚建英发疯似的朝桔年的身上踢打,桔年像煮熟的虾米一样紧紧地蜷成一团,一声不吭,嘴里死死咬着一块血肉模糊的东西——那是戚建英的整个左耳。

    狱警分别抬走了这两个人,地上有两大摊的血。

    桔年在病床上躺了将近三个月,她自己都不知道竟然有那么久。在昏迷和清醒边缘的那些日子,她隐约知道监狱已经向她的家人下了病危通知单,但是没有人来看过她,她也不期待任何人来。也许这一次,就死了吧,孤单的最后一条毛毛虫,也许死后,在另一个天地,会在花间遇见幸福的巫雨。

    可是她死不了,监狱医院低劣的救治条件居然捡回了她的一条命。两个月后的某天清晨,她无比清醒地看到了枕畔洒着的阳光。

    巫雨,你现在还不想见我是吗?

    死不了,那就好好地活。她听见巫雨在冥冥之中这么说。

    桔年再一次说服自己跟命运握手言和,也许她的一生还很长,跟这一生相比,五年并没有那么难熬吧,或者她留在监狱里的时间还可以更短一些。早上送药过来的护士推门而入,看到虚弱地用手指去捕捉阳光的桔年,她甚至还在病床上挤出了一个笑脸,“护士小姐,你的头发很漂亮。”

    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桔年的病因在她的档案上只留下极其含糊的一笔。病愈回到监狱,缺了一只耳朵的戚建英被调离了她们监室。桔年跟病前判若两人,虽然依旧沉静,别人却总记得她咬着戚建英的耳朵时血淋淋而面不改色的样子,多少有些心有余悸。而她变得更友善和豁达,她放过了自己,也善待周围每一个人。

    监狱的劳役活计大多是手工缝纫活。监狱从外面的厂家揽回来的任务,由一干犯人负责完成,这就叫“劳动改造”,有绣花的、钉珠子的、打毛衣的……大多是各自领回当天的指标在监室里完成。犯人是没有收入的,只能凭劳作挣得改造分,但是每天的指标都高得超过极限,没有完成指标的人是不能睡觉的,而矛盾的是,监狱又规定晚上不准劳作,所以为了完成指标,吃饭的时间都尽可能压缩,所有的人都在埋头赶活,机械地劳作,“新收”往往因为完成不了指标被罚。桔年对环境适应得很快,她从一开始钉扣子扎得满手是针眼,到完成了自己的指标还能腾出余力帮助监室里的其他人。后来监狱改进了“装备”,引进了缝纫机,她踩缝纫机也是飞快,做出的东西既平整又好看。后来她想,这也算是监狱教会她谋生的一技之长。

    因为桔年人际关系好,又算是小有文化,学东西快,不但是监友,就连狱警都颇为喜欢她。她当上了室长、医务犯、图书管理员,还报名参加了自考课程,代表监狱参加各项知识竞赛都得了名次……

    戚建英耳朵受伤后,在医院的常规检查中,不期然竟发现她患有肝硬化,这个消息瞬间压垮了她,从此身体每况愈下,桔年入狱一年半时,戚建英已经卧床不起。因为前事,桔年和她应该算是宿敌,现在戚建英病恹恹的,再也没有了耍横的本事,作为当时的医务犯,桔年有责任照顾其他生病的犯人,狱警考虑到她们的情况,想过刻意将她们分开。然而桔年表示没有那个必要,她平静地照料着日渐枯瘦的戚建英,甚至在戚建英报复性的在她手掌虎口处咬下了一排牙印时,也没有吱一声。终于有一天,她正给戚建英细细地擦身体时,那个捅了丈夫和第三者整整三十一刀、在监狱里无人不惧的女人,在桔年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他以前是那么爱我,我跟他走过最好的时光,创业时陪他吃过所有的苦,为了他把所有娘家人都借遍了,他成功了,竟然告诉我,他不要我了……呜呜,他不要我了……我的儿子说我是条毒蛇。”

    这是桔年第一次从戚建英嘴里听到那一段往事,此刻的戚建英,不过是个可怜的女人。

    戚建英涕泪横流地问:“你为什么不恨我?谢桔年,你是老天派来的吗?”

    平凤也说过这样的话。

    桔年笑了起来,她没有回答。她不是什么天使,许多人,她都是恨过的,只是恨到最后,忘记了。因为恨无济于事,因为人生是由无数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构成的,深不可测,有些事,有些结局,她也不知道是谁造成的,是她恨过的人,还是她自己,她想不明白,所以放过别人,也放过了自己。她在监狱里做的一切,不是渴望道德上的优势感,也不求任何人的感激,她只想让时间过得快一些,再快一些。

    她要出去。她还不知道巫雨的身后事是怎么了结的,没有人告诉她。几年来,只有一个人探视过她一次,然而那个人毫不知情。她盼望着自由之后,哪怕到埋着他枯骨的地方看上一眼,一眼就够了。

    两年后,桔年获得了减刑,没有人觉得不应该。

    然而,她还是经常做一个梦,梦到黑得不能呼吸的监室,压抑着的气息,蝴蝶在她看不见的铁窗上扑打着翅膀,狱警的鞋子走过走道,清晨传来第一声哨响,“开封”了,然后她感觉到清晨的光,还有光里被踩扁的蛾子……她总在这一幕中幽幽地醒过来。

    醒来后,她已经带着一个叫做非明的女孩,在长着枇杷树的院子里静静地生活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