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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胜仗,怎么还垂头丧气的。”秦风从小楼里走出来,摸出烟盒点燃一根烟,抽了一口递给霍天启,自己又点燃一根。
霍天启抽了口烟,无精打采地说道:“没抓住那个老王八蛋,心有不甘。这老家伙才是主谋,不扒了他的皮我不甘心。”
抬腕看看手表,已经三点多了,再去罗马花园就折腾到天亮了,秦风已经疲惫不堪,困得只想睡觉,也就不打算告诉霍天启徐一帆的藏身之处,摆摆手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今晚就这样吧,改天我跟你一起去找他,我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
“他在哪儿?”霍天启迫不及待追问道。
秦风打了个哈欠,摆摆手说道:“暂时不告诉你,回吧,今天太累了。你身上也受了伤,藏獒的爪子和牙齿上有毒素,去药店买点消炎药,回去我帮你处理一下,要不然感染就麻烦了。”
霍天启的肩膀、胳膊、腿上和屁股上都有被藏獒撕咬过的地方,这会又疼又痒,确实很难受,是要去处理一下,也就没再坚持,叹了口气说道:“那走吧,你来开车,我屁股疼得坐都坐不下去。”
两个黑背心小伙搀扶着黑脸大汉从小楼里出来,中刀的地方用布条勒住了,流血暂时止住,但人异常的虚弱,有气无力地看着秦风和霍天启道:“这位兄弟,今晚多亏你出手相助,否则……哎,不说了,霍少,以后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我们随叫随到。”
“杨队,你先回去好好养伤,我抽时间去看你。这次来帮忙的兄弟们都有重谢,替我跟兄弟们说一声。”霍天启拱手说道。
黑脸大汉果然是个军官,秦风虽然早已猜出他的身份,但确认身份还是有些惊讶。看了眼杨队后背和大腿上深深的刀口,仍然有鲜血洇出来,浑身都被血染红了。
秦风上前运指如风,急速点了他身上几处穴位,止住了血流。沉声道:“杨队长,快点去医院输血,再这样流下去你就没命了。完了告诉表哥你在那个医院,我们去看你。”
“好,多谢了。告辞。”杨队拱拱手,被人搀扶着离开,坐上一辆卡车飞快地开往医院。
秦风开车,霍天启哼哼唧唧趴在车后座,路过一家二十小时药店,秦风进去买了几支青霉素和消炎药,又买了一套针管,回到车里开车继续往前开,一路回到霍天启居住的花园小区,然后搀扶着他上楼。
回到家里,那个红衣女子已经睡了,秦风让霍天启脱了衣服,先给他打了青霉素,然后用沾了酒精的棉布给他的伤口消毒,疼得霍天启一个劲吸溜。
霍天启的伤口已经有些发炎,尤其是藏獒的爪子抓到的地方肉色有些发黑,狗爪子上分明有毒素。秦风只能拿刀把这些发黑的肉剔除掉,同时运功给霍天启排毒,疼得霍天启吱吱地鬼叫。
“真他妈晦气,昨晚本来是想找人打一架,发泄发泄胸中的郁气,结果跟一条藏獒斗了一晚上,差点被那头畜生给咬死。哎,我他妈的流年不利,今年就倒霉透顶了。”霍天启趴在沙发上骂骂咧咧的。
秦风道:“你小子真是该找个正经女朋友了,老撩骚,这男人跟男人打架,十有八九都是因为女人。以后你再出去鬼混别叫我,跟着你都觉得丢人,老去撩别人带的妹子,这不是找打嘛。”
“不是我不想找,每次谈两天我就腻了。现在的女人太物质太势利,都是冲着钱来的,要么就是冲着霍家的名声地位,特别没意思。”霍天启狡辩道。
秦风道:“人家找你总要图点什么,你又不走心,凭什么让被人走心呢。上炕容易,但是动真情就难喽,你也要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霍天启嘁了一声,虽然还是不服气,但也没在说什么。
忙乎完这些已经凌晨四点了,天都开始发亮,秦风又累又困,澡都没洗,跟霍天启就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囫囵睡去。
早晨八点多,手机铃声把秦风吵醒,从沙发上爬起来,看了眼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手机屏幕上是母亲霍月兰的名字。大脑还是很困,抓过手机接通手机。
“风儿,昨晚怎么玩那么玩,快点回来,家里人都等着你吃早餐呢。”霍月兰说道。
秦风迷迷糊糊地说道:“妈,我在天启表哥这里呢,你们自己吃吧,我不吃了,一会儿过姥爷那边去。”
“真是的,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好吧,你快点起床洗漱,叫上天启一块过来。”霍月兰说道。
挂了电话,秦风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实在是太困了,春节这几天几乎就没睡个好觉。在秦家庄,没有人睡懒觉,睡得晚起得早,每天都感觉睡眠不足。
迷迷糊糊的,秦风听到哼哼唧唧的声音,一开始声音还很小,后来就抑制不住,声音越来越大,吵得秦风心猿意马。
我呸啊,这小子真是好色不要命,伤口都没好,这一大早就干柴烈火了。
实在没办法睡了,秦风从沙发上坐起来,骂了两人几句,起身跑到卫生间里洗澡去了。
在卫生间蹲了个坑,洗了个热水澡,刮了胡子,把自己收拾利索,秦风从卫生间出来,霍天启和那个女人也完事了,两个人相拥着去卫生间洗澡。秦风少了一壶热水,找到茶杯茶叶泡了杯茶,自己慢慢喝了起来。
一杯茶喝完,秦风的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拿出手机看了看,是唐亮发来的,应该是群发的短信,上面写了一段话:本人正月初十中午十二点与未婚妻余昔在京城长城饭店举行订婚仪式,望移贵步参加。唐亮携未婚妻余昔敬启。
余昔要订婚了,唐亮居然还给自己群发了短信,希望他能去参加订婚仪式。秦风捏着手机愣怔在沙发上,心里五味杂陈,鼻子发酸,嗓子眼堵得慌,脑海里浮现出与余昔相处的朝朝暮暮,忽然有一种自己被这个世界遗弃的悲伤。
去还是不去呢?无论怎么说,唐亮都是他结拜的大哥,余昔有恩于自己,虽然她最终迫于家族利益,没有选择自己,可人家也并没有对不住自己。如果连这点胸襟都没有,那就显得过于小家子气了。可是去了,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订婚,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