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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0章 甩不掉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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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手抬起来,放平,我给你量一下手长。”

    纪千晨有些不好意思的吩咐叶琛。

    “好。”

    叶琛听话的伸直了手。

    上半身量完以后,纪千晨准备跳下床。

    谁知,脚底一滑。

    整个人尴尬的栽向地面。

    幸亏叶琛出手及时,抱住了她。

    把这个娇小的女人抱进怀里的那一瞬间,二十多年来,叶琛第一次有了脸红心跳的感觉。

    “对不起,对不起。”

    纪千晨尴尬的从叶琛身上爬下来,整理好自己的裙子,穿好鞋。

    她今天是怎么了,怎么频频出错。

    真是丢人。

    “小矮子,底盘不稳,容易摔跤,以后可得小心点。”

    叶琛好心的提醒她道。

    “不许叫我小矮子,可恶,一米六不矮了,还有那么多一米五多的女人你怎么不说?”

    纪千晨拿起尺子给他量腿长。

    不得不说着腿是真的长,难怪家里制作的尺码,最长的裤子都不够他穿的。

    “但你对于我来说,就是小矮子啊。”

    “再叫我小矮子,小心我不给你做衣服了。”

    “不给我做衣服,那我就只好举报了。顺便再举报一下这家医院,批评他们订购的病号服都是劣质产品。”

    “……真够贱的。”

    纪千晨小声嘟囔了一声,用笔记录下他的数据,转身要走。

    “喂,衣服什么时候送过来?我需要个性一点的病号服,要与众不同的。”

    临走,叶琛冲到门边叮嘱纪千晨。

    “还与众不同,你一个病人穿这么与众不同干嘛?”

    “至少你能在所有病人里第一眼看到我啊?”

    “有病。”

    那时候,纪千晨也送了叶琛一个有病。

    “我都躺在医院了,能没病吗?”

    叶琛耸了耸肩,目送着纪千晨离开。

    从她离开那天,他躺在病床上,期待着和这个丫头重逢的那一天。

    三天后。

    纪千晨亲自拎着自己设计制作的病号服来了。

    把这又棉又厚又长的病号服递到叶琛面前。

    “我去前台查了,你是叫叶琛对吧,衣服上秀了你的名字,可以说是与众不同了,穿上吧,试试看。”

    叶琛接过这巨型病号服进了洗手间换。

    换完出来以后,在纪千晨面前站定。

    “噗……哈哈哈。”

    纪千晨看着叶琛全身肥硕的模样,顿时笑喷了。

    身形高大的叶琛被塞在这棉质的病号服里,就像是一只巨型企鹅。

    “你觉得好看吗?”

    叶琛对于这设计水平真的不敢恭维。

    这样对比一下,还是原先那一套比较好看,虽然这一套又长又保暖,但毫无美感度而言,就连他这模特的身材也拯救不了这套衣服的美感。

    “你在医院穿那么好看干嘛,准备迷倒那些小护士吗?穿着暖和舒服不就好了。”

    纪千晨忍不住教训了叶琛一顿。

    “我觉得还是不满意怎么办?我还是想举报。”

    叶琛坐在床上,故意说道。

    “哇靠,你到底要怎么样?我告诉你,这个医院这么多病人,没有一个说衣服不好穿的,就你一个,你是不是诚心跟我作对?”

    纪千晨揪住叶琛的衣领,怒声质问。

    “是啊,我一般都比较难伺候。”

    “本小姐不乐意,也就不伺候了。”

    纪千晨准备甩手走人。

    “那我举报了。”

    叶琛很无耻的拿起了手机。

    “那你举报吧,我又不怕你。”纪千晨双手抱着手臂,靠在门边望着叶琛。

    “哦,行,先打一个给医院院长,我跟他很熟。”

    纪千晨双目一瞪。

    这家伙该不会来历不小,家里有钱有势吧。

    她们纪家这种小家族企业可得罪不起。

    “好好,大爷,请问你还要改哪里?”

    “我觉得太胖了,显示不出我的身材。”

    “我改,我改还不行吗?”

    就这样纪千晨在医院整整待了一个礼拜。

    后来叶琛出院了。

    知道了她在纪家服饰上班,每天都会在她下班的时候,准时出现在纪氏的大门口。

    这一纠缠就纠缠了两三个月。

    那年的云城迎来了第一场雪。

    叶琛在那个下雪天,堆了很多雪人,捧着玫瑰花在风雪地里对纪千晨表白。

    “纪千晨,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简单朴素的表白。

    那时候的叶琛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子。

    这是他能给予纪千晨最浪漫的表白。

    纪千晨站在风雪里,冻的瑟瑟发抖,她捂着双臂,哈着冷气摇头拒绝叶琛,“我不愿意。”

    “为什么,我们这段时间明明相处的很开心。”

    叶琛以为纪千晨会答应他的。

    因为她很善良,不会嫌贫爱富。

    她还跟他很合拍,她纯洁的像个坠入凡间的天使。

    “所以我们适合做朋友啊。”

    “那为什么不能做男女朋友?”叶琛皱着眉头,难过的问。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是第一次从纪千晨的嘴里听到喜欢的人。

    那时候的叶琛是好奇的,是嫉妒的。

    他在好奇哪个男人能够夺走纪千晨的心。

    “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你就别问了,一个很出色的人,一个我无法企及的人。”

    纪千晨每次一提到凌枭寒,内心总能抽痛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凌枭寒的名字还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她的情绪。

    “既然是无法企及,那就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不会放弃的,千晨,我叶琛,会做你生命里一辈子都甩不掉的男人。”

    从那天以后。

    纪千晨每天都能收到叶琛的问候关心。

    她进公司之前,总能吃到热乎乎的早餐。

    他知道她所有喜欢吃的东西。

    纪氏上下,都知道,有一个叫做叶琛的男生在对纪千晨进行狂轰滥炸。

    一个多月之后。

    叶琛忽然像是像是了一般,从她世界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纪千晨还自嘲,世界上真会有几个男人永远喜欢一个女人呢。

    偶然的一次机会,纪千晨回到了那家医院做义工。

    有一批患有恶疾的孩子,冬天没有衣服穿,她便把亲自设计了很多衣服,前去那家医院做募捐。

    在医院的走廊里,纪千晨再次见到了一个月多月没见的叶琛。

    他又穿上了她设计的病号服,这一次他是拄着拐杖,全身被打的鼻青脸肿。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纪千晨好奇的问了一句。

    “一言难尽。”叶琛苦涩的笑着。

    他是一个充满故事的人,纪千晨永远无法看透他。

    叶琛没说,她也没追问。

    突然有一天。

    一伙人持刀闯入医院,抓住了纪千晨。

    前来找纪千晨的叶琛发现她的危险处境,几乎毫不犹豫丢掉拐杖,不顾一切跟那些人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