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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陶罐里绽放的善之花

作者:初恋璀璨如夏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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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哥的名字叫于超,如果他知道刘长安认为他是菜霸,那是一定不愿意承认的。

    于超认为自己是生意人,经营着一家蔬菜公司。

    菜市场的经营户都是蔬菜公司的股东,于超和他的兄弟们则是占了干股。

    蔬菜公司每年的利润,于超等人提取百分之四十作为管理费,在扣除日常开支等等,剩下的利润再分给经营户,这很合理吧?

    如果亏本了,那当然是菜市场的经营户们负责,不是他们不好好卖菜,能亏损吗?

    最近于超倒是收到风声,有人让他低调点,说时代不同了,万一事情闹到网上,舆论一发酵,像他这样的行当,很容易引起上面的关注,然后一锅端了。

    于超却不以为然,菜市场这地方离民生太近,离网络却有点远……毕竟那些整天在网上哔哔的人,大多数都是点外卖吃,一年到头都来不了一两次菜市场。

    他倒是知道,五年前……不,过完年了,那是六年前的事了,20……2012年,马王堆那边的菜霸团伙有41个人被抓,于超当时也低调了一阵子,但他深知那伙人活该,太嚣张太不给其他人活路了。

    于超就很有智慧,看他今天的行事虽然张扬,却有分寸,他又没有当众把那女人的爪子骨踩碎,老实人都这样,只要还给她一点点生路,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基本就不会闹出啥事来。

    于超走了一段路,随手把那袋子辣椒丢到了垃圾桶里,一个收废品的老头瞧着了,急忙过去翻捡,瞧着是挺好的辣椒,顿时乐开了花。

    看到这一幕,于超笑了笑,他想起了自己刚刚离开老家,来到郡沙时的情景。

    老家到处都是爬不完的山,穷乡僻壤,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于超,被眼前的繁华惊呆了,当时他就下定决心,就算是捡垃圾也要留在郡沙。

    如今他当然能够留在郡沙,却也不需要捡垃圾,还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于超继续往前走,志得意满地看着路过的一家复印店。

    复印店的老板对他露出了笑容,隔着过道点了点头,在很多人眼里,于超还是个“能人”,尤其是他的老乡们。

    巅峰时期,全国百分之八十的复印店都是于超的老乡们开的,即便是现在这个占比依然很高。

    他们都来自湘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县城——旧化。

    名不见经传是放在全国范围内说的,毕竟国家这么大,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名胜,产地优势等等。

    像刘长安这样的人,对旧化印象深刻的地方便是那里的熏腊制品,还有做菜喜欢放山胡椒油。

    当地山多湿气重,食物保存不易,就非常需要山胡椒油这种气味浓重,并且火气旺盛的调料,驱赶寒气和掩盖食物中容易滋生的异味。

    于超当年离开旧化,就是老乡带出来准备在复印店这一行业干活的。

    当年内地哪哪都穷,外出打工几乎是青壮年谋生的首选,现在那批四五十岁的生意人,很多都是在沿海打工,学了手艺或者积累了资本,再自己闯荡出来的。

    这些早年外出打工的人,和现在在穷士康等地方进厂的人,是截然不同的。

    早年打工的这些人,学到了东西,有了一点基础或者门路,往往都会从老家带人出来,一起闯荡和发展。

    整个旧化在国内复印店的垄断地位,就是这么老乡带老乡发展起来的,便是最朴素的“先富带动后富”的典型现象。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理解“老乡”的重要性,多半只是因为当年的那批老乡,已经在外地扎根了,能带出去的都带出去了,再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要么是不愿意那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学徒零工做起,要么就是断了联系。

    于超原本也应该开复印店的,只是他心思野,不愿意窝在那小小的店面里挨着,想赚快钱,大钱,容易钱。

    总之,现在于超人到中年,已经当起了大哥,也从老家带了人进蔬菜公司,有的人不愿意干回老家传扬了于超的恶名,倒是让更多人觉得于超在郡沙有个人物了。

    目前的于超,志得意满,哼着湘南花鼓戏名曲《刘海砍樵》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他在楼市起来前“低价”“买”下了这栋原来的农贸市场大楼,现在这地方值多少钱?足够于超退出蔬菜公司以后成为亿万富翁。

    蔬菜公司的很多业务,都在这栋四层楼的农贸市场大楼底下进行,为了方便行事,于超禁止周围的其他商户和个人安装摄像头,只准蔬菜公司的“保安”部门在关键位置安装监控。

    刘长安跟着于超,看到了“富裕蔬菜公司”的招牌,招牌只是简单的塑料布上印着几个字,还有几个破洞可以看到里面的灯管,整栋楼只有这一个公司充分说明了它的实力,这招牌却也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务实的风格,让人生出信任和想要合作干事的积极性。

    楼下停着几辆厢式货车,还有几辆似乎是摊贩的车子从冷藏库里驶出来,来来回回走动,穿着保安制服的几个人,似乎还兼职入库出库的管理检查。

    于超从那里走过去,遇到他的人无不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超哥”,看到一个陪着笑脸的瘸腿摊贩,于超把嘴里咬着的牙签吐掉,笑道:“瘸子,你也一把年纪,该享福了,我听说你儿子准备接你去京城享福……要不这样,你就别干了,我找人接你的摊子。”

    瘸腿摊贩闻言大惊失色,连忙拱手恳求,“超哥,超爷,你可千万别……我儿子还在读研究生,哪能接我去享福啊,这摊子可是我全家的命根子。”

    “命根子?”于超哈哈大笑,踢了瘸子的裤裆一下,“你命根子不在这里吗?怎么,拿去换摊子了啊……我听说你这摊子是接手那李姑婆的,原来你是卖身换的摊子?”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瘸子尴尬地讪笑,微微佝偻着身体,却也不敢说什么。

    于超又踢了瘸子一脚,心情愉快地上楼去了,他就是这么平易近人,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地位而摆架子,依然和底下人开着玩笑打成一片。

    倒是于超走后,那几个蔬菜公司的人,又围着瘸子捉弄了一番,把他身上的槟榔和烟搜刮一空,才放他的车离开。

    刘长安看着这一幕,这个摊贩的衣着普通甚至有些破旧,槟榔和烟却不错……看来是早就有所准备,估计不拿这些在身上,就不止是戏弄,会有各种刁难甚至殴打。

    找到了于超的老巢,刘长安便走到另外一个路口,没等几分钟,李洪芳停好车走过来,颇有些兴奋地看着刘长安,“刘哥,今天我们是要杀人全家吗?”

    “那你兴奋什么?”李洪芳的反应总是这么不对劲,刘长安皱了皱眉,杀人这件事情很稀疏平常,但是听到要杀人就兴奋,那显然就有点心理变态,属于犯罪型人格,应该电一电矫正一下。

    杨永信的那种电,而不是让她酥麻的电一下,考虑到有些人脑子不正常,有必要说明清楚。

    “您虽然看似凶残暴虐,但其实只是以暴治暴,以恶制恶。在这清白难辨,善恶难分,罪孽难惩的时代,这何尝不是一种人们翘首以盼的公平和正义?”

    “你要杀的人,必是该死之人,必有正义得到伸张,罪恶得到惩罚。我兴奋,只是因为看到你把恶行埋入了陶罐,绽放的却是人间正道的光芒。”李洪芳热泪盈眶地说道。

    刘长安承认李洪芳说的很有道理,也非常正确,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配合着她那真诚的表情,刘长安总有点要被她沉默的感觉,一时间说不出话里,原来一个人衷心钦佩和崇敬一个值得信仰和跪舔的人时,会如此直白而热烈地坦露心迹。

    “你把鲫鱼和这些菜帮我送回家。”刘长安让李洪芳送陶罐过来,当然也有要事让她办。

    “啊?”李洪芳有点意外,刘哥今天杀人不带她了?从第一次陪着刘长安杀人被枪指着时还有些害怕开始,到现在李洪芳就算是面对一只军队,也想跟在刘长安屁股后面看热闹。

    刘长安抓着她的手,把袋子挂在她手指头上,电动车钥匙放进她胸前的口袋里。

    “你往那边走,菜市场口挺着一辆电动车,贴了很多塑料胶带在车头跟受了重伤一样的。那是上官澹澹的电动车,你骑回去还给她。她发现你骑了她的电动车,可能会因为你会骑电动车,而让你刷一波小小的好感度。”

    李洪芳点了点头,刘哥今天不带她,她也没有办法,倒不用担心是刘哥不信任她,顺便能在上官澹澹面前刷一下存在感也挺好,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要经常见面和往来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大家钻营的时候,不都是竭尽全力想要在上级面前露脸吗?

    上官澹澹虽然是刘哥的私人兵器,但终究是副门主,而且实力犹如鬼神般恐怖,向来是李洪芳巴结的对象。

    “这个鲫鱼,你告诉周书玲,用茶油两面煎一下,出锅剩油,再拿姜蒜辣椒紫苏在茶油里炒一炒,淋到鲫鱼上面,再大火蒸十分钟就可以了。有什么不明白的让她给我打电话,还有我不会去吃早餐了,我那份给你吃。”刘长安慎重吩咐小鲫鱼要这么做,这可是他特地赶早的目的,可不能让周书玲自由发挥。

    “那我办完这些事,能不能再来找你?”李洪芳还是喜欢看刘长安搓人。

    “嗯。”

    于是李洪芳把她的改装奔驰G63留下给刘长安,自己去找上官澹澹心爱的电动车了。

    刘长安打开后备厢,尽管因为改装占用了一部分后备厢空间,但依然非常大,里面紧紧挨挨地摆放着两层陶罐,足够刘长安用了。

    全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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