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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什么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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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倩望着我乌溜溜的眼睛在眼眶里转了转几圈最终皱着眉:“我讨厌你。”说完转身跑了。

    我直纳闷这丫头讨厌我什么啊?看来以后不能老拿她当没嘴巴的听众了,她应该挺讨厌这样的。

    一个人躺在病床上胡思乱想,这时门开了。一个我万万不想看见的人走了进来。

    “王队。”我喊了一声,忍不住低下头。那股子内疚不可抑止的爬了上来,他不是应该在给他父亲筹备葬礼嘛?

    王友德沉着脸坐在了我边上,他一言不发,却给了我很大的压力。

    “对不起。”我抿着嘴,从来不是个会道歉服软的人,只是对他们父子的愧疚实在令我不安。

    他揉揉大脑袋上的脸低沉而快速地说:“我不是来怪你的,昨天我一晚没睡,在想易地而处如果换做是我会怎么选择。你知道吗?我想了很多遍,结果发现自己很可能也会选择那六个孩子。少数人的利益始终是小于多数人的,或许如果我不是警察的话才会选择自己的父亲吧。一个好的警察应该把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王友德严肃的脸始终波澜不惊,我觉得他戴了一张面具,面具下应该是疲惫加哀伤的脸,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我曾经亲身领略过。

    是啊,这就是我一直想做真正的警察的意义。保护所有群众的利益生命财产安全,但是面对选择时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照顾多数人的利益,这样很不近人情却符合我职业的道德标准。

    “王队,我会把吴知厄和他的同伙全部抓拿归案的,相信我!”我拿没受伤的手敬了个礼。这一刻我发誓不惜一切捍卫心中的正义,哪怕在我的生命最后时刻,一定跟那些黑暗战个不死不休。

    他语重心长地继续:“来是想告诉你,我马上要调离省队了。希望你一定要替我父亲报仇好吗?算老哥哥最后嘱咐你的事了,对了,新接我班的人叫王茂,你也认识。”

    这话他不说我也会好好努力的,他之所以这么珍而重之的再强调一遍,是因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吧。

    “王队就不能等这案子结束了你再调走吗?”我有些激动。

    王友德长叹了一口气:“调令是在我父亲遇害之前下达的。”

    “可是你可以跟上面争啊。”

    “你当过兵还不明白吗?无条件服从命令,整个组织机器才能运作起来。自己私人的感情比起纪律又算得了什么?这也是我对你的期望,你个性比较跳脱,以前我在的时候可以容忍你,以后我不在了,你得改改这个脾气。”

    王友德拍了拍我的肩膀,那一个上午我们比在一起共事两年说的话还要多。他仍是那个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他的脑袋依然大的可笑,但我们彼此第一次心的距离近了许多。

    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也是一个合格的警察!我将永远铭记他教给我的那些东西,就像我曾经的老师陆铭一样。或许警察队伍里鱼龙混杂,很多人败坏了神圣的警徽,但王友德陆铭这样的好警察永远是大多数。

    手臂依然不能活动,不过我已经决定不管明天医生同不同意,都将出院。没有那么时间留下了,太多事情聚在一起等着我去解决。

    下午李倩又来找我汇报工作了,她带来了魏兰和一个果篮。

    也许是因为冥冥之中人跟人有缘分吧,那个小小女婴每次见我都会掀开小嘴露出天使般的甜美微笑。

    “我在洗手盆发现的那些肉丝是不是死者江浩冉身上的?”我一边握着魏兰的一手一边问李倩。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李倩眨着大眼睛。

    “掐指算的,你先回答我锅里是不是也有江浩冉的身体组织?”

    “对的,经化验锅里没洗净的油是人体脂肪。”李倩捂着嘴有些想吐。

    我一只手将魏兰揽过笑嘻嘻地说:“那案子基本上怎么回事我就知道了。你回去提审那群保镖和保姆,谁最先上的楼,一共有几个人。对,最关键的是开锁的时候在场有多少人。然后把在场的都抓起来,那几个是嫌犯。”

    “解释一下啊,你这没头没脑的卖关子我都想掐死你了。”李倩故作张牙舞爪的样子。

    “目前我也不能完全确定,不过他们中间可能会有人拿了个大包出去过。这人一定是开锁时在场的人。也可能那个包藏在江的老婆郑梅那里,毕竟是为了嫁祸嘛。”

    “那么关键点就是锁?”李倩有些急。

    “不是锁,是时间差,也是凶手把尸体脑袋割掉的原因。说白了也不算什么高明的手法。”我笑了起来,特别喜欢看这个姑娘着急的样子。

    “你倒是说啊,我真揍你信不信,一只手你可打不过我。”这个性急的姑娘一把拧住了我的耳朵。

    “疼疼疼,我可是你上司,你这是以下犯上。松手,我说还不行吗?”我清了清喉咙:“首先这群真凶想嫁祸给死者的妻子郑梅,所以做出那么多障眼法来,说了很简单,那晚江浩冉跟媳妇两人喝多了。凶手用配的钥匙打开了过道的铁门,进去把睡梦里的江浩冉杀死了,所以床上有很多鲜血。那是第一犯罪现场。”

    顿了顿继续:“紧接着凶手将尸体拖到了厨房,一路上流下了很多血迹。到了厨房这个凶手割掉了江浩冉的脑袋,然后呢,为了防止鲜血再渗出来,他用厨房的锅烫了死者头颅的伤口,这也是为什么郑梅会闻到肉香的原因。”

    “再接下来就简单了,凶手将头颅放在床上。自己藏在了床底。清晨郑梅醒来发现了一颗脑袋,她一定会吓得惊慌失措,并不一定能注意到头颅伤口上的异常,也不会带着头出去,这时郑梅第一时间做的事情是去找丈夫的身体。而凶手趁机把头颅拿进了床底。惊慌的郑梅跑到铁栅栏处呼救,因为她也不知道丈夫把钥匙藏在哪,这时候早已埋伏好的凶手的同伙上楼锯开锁链,要求郑梅带他去看看尸体。趁着郑梅和上来的人去厨房的功夫,凶手则带着人头出去。因为没有血液的缘故,他可以轻易地避开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