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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悠闲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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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座这个药人你就没兴趣继续试药?”语气不在意,他的心里却渗出了一种凉凉的冷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不希望她真的就眼睁睁看他死。

    “死人同样可以试药。”

    他敛眉不语。月儿又从云层后透了出来,洁白的月光照进房内。

    她与他都能清晰看到对方眼里的寒漠。

    不同的是,二人气质不同,她淡逸若水,有几分仙气。他冷森邪气,如地底下的幽冥恶鬼。

    瞟了眼他原本就过于苍白的面孔,丝毫不将他全身泛起的骇人血丝网放在眼里。她像在看一个再陌生不过的人,迈开步子离开房间。

    她的背影有几分单薄,清灵纤雅,美仑美奂,却又绝然无情。

    他咳了下,将又到喉头的血腥强行咽下,血色的红瞳里隐过一缕伤痕,唇角勾起残酷的笑魇。

    第二天清晨,长乐候府来仪居庭院里,凤惊云站在假山池水前的栏杆旁,一手端着一个精致的小瓷钵,一手掇了点钵里的鱼食,悠闲地撒进池子里。

    池子里的小金鲤摆动着扇子一样的漂亮尾巴,一群群地游过来,争相夺食,偶尔一两条打挺跃出水面,圆鼓鼓的眼儿、腮旁长两个颤动的鳍,十分可爱逗人。

    小顺子从院外走了进来,恭谨地向凤惊云递上一柄匕首,“小姐,忘川客栈您昨儿个住过的房间里,小的没发现尸首,只有这柄匕首。”

    “嗯。”凤惊云淡然应一声,面上没什么表情。照常理来说,半面邪魔自虐自捅成重伤,依他的药人体质、武功之深厚,及时医治不会死。他不举,无法与女人交欢,那就一定会被自身的邪寒真气冻死。

    即使房里无尸,半面邪魔应该也已经消失于人世。

    但,他死不见尸,也不排除还有别的可能性。只不过她对他的事不感兴趣。

    伸手取过匕首,看着那锋利的锋刃,若有所思。上一次,他把匕首拿走了,这一次却留下,是在暗示她,他与她之间犹如此刃,除了互相伤害,不会再有别的。

    若无其事地收了匕首,她又向池子里洒了一把鱼食,无数鱼儿兴奋地欢跃,在水中吃得乐腾。

    小顺子又说道,“小姐,襄阳候传来消息,他说您答应帮他免费医治一个人,他希望那个人是当今皇上,万望您不要拒绝。”

    “你去告诉他,我既然答应了,自然作数。”

    “可是,小姐,您本来都不想医治皇上,卷进朝廷纷争……”

    “我不想的事情,没人能逼我。”她漠然启唇,“襄阳候的立场是站在齐王一边,我早就猜到他提出要救的人会是皇上。君佑祺若想名正言顺登上帝位,那么,必需救醒皇上,让皇上改立太子。”

    “小姐,您的意思是,您在帮助齐王?”小顺子瞪大眼睛,尔后又了然,“以齐王爷对小姐的好,小姐帮他也是应该的。”

    “他曾说过,希望我救皇帝的念头,只有一瞬。”

    凤惊云嗓音平静,“现在不是全京城的人都认为他对我好么?那我就揭开他的真心。”

    “这么久了,齐王爷似乎也没再提过让您医治皇上的事儿。”

    “若是他真的一点想法也没有了,就不会接受我用能续命的丹药换娘亲生辰宴的酒席。”她嘲讽地勾起了唇角,“齐王这个人,也相当矛盾,他一边想我救皇帝,一边还要立牌坊,他要那么存粹不从我这想办法,完全可以不让襄阳候说要我救皇帝。”

    “男人心真是海底针呐。”小顺子叹息一声。

    翡翠端着早膳到院子里事先摆好的桌上,瞄小顺子一眼,“说得你好像不是男人似的。”

    小顺子也不怕羞,大喇喇地说,“正确来说,小的是个被阉了的男人。”

    “你还真是光明磊落,正视自己的短处。”翡翠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

    “唉,真的短还好。”小顺子哀叹,“小的是啥也没有,想短也短不了啊。”

    “没有不是更省事,做一辈子的童子鸡。”

    “翡翠姐,您这也太过份了,”小顺子哇哇叫起来,“小姐您看她,专挑小的痛处踩,小的虽然少了点儿东西,胜在有一颗忠心。”

    “你要真的忠于小姐才好,才不枉小姐为你杀了五百四十名杀手。”

    小顺子满脸泪花地跪在凤惊云跟前,“是小的不好,让小姐的双手染了那么多血,呜呜……小的不中用,居然被太子当成了肉盾……”

    凤惊云不理会他,走到桌前,翡翠自发地接过她手中的小瓷钵,嘴里抱怨小顺子,“你怎么跟个娘们似的,比我还爱哭。”

    “除了哭,小的现在能咋样?”

    “当然是过来侍候小姐用早膳!”

    “就来。”一把抹干了眼泪,跑过来,见小姐已经自行在用膳,只好傻站在一边。

    一只信鸽飞到院里的栏杆上,小顺子轻抓信鸽,从鸽子腿上绑着的细竹筒里取出一张纸条,阅读过后说道,“小姐,是行云阁的管事来的信涵。信笺上说,丞相孙崇希望能到行云阁亲自拜见您,说是有要事相求。”

    行云阁是京城南郊的一处别苑,凤惊云买下来,做为忘川一个并不对外公开的连络点。比方说丞相等有过瓜葛的人方才知道。

    “南郊的风景挺美,我正好想出去走走,那就今晚见见吧。”她怡然说道。

    “是。”小顺子写好了回涵,又放飞了信鸽。

    午后阳光明媚,晴空万里。

    凤惊云带着丫鬟翡翠走在京城南郊,南郊有一处很广阔的绿油油青草地,在草地的边缘群山环绕,绿树成荫,鸟儿不时清脆地啼鸣。

    因为环境与天气好,不少人都带着家人出来踏青、游玩。

    很多大人与孩童都在草地上放风筝,草地上不时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人,有在聊天磕牙的,有在谈情说爱的,有晒晒太阳的……尽管远离了京城内的繁华,依然很是热闹。

    在草地上散着步,不少人都朝凤惊云投来惊艳的目光。

    她身着一袭粉红色罗裙,颜色淡雅,款式极为简单,要是穿在一般人身上,也许会显得俗气,但她穿着,却反而给人予一种生动甜美的感觉。

    脸如芙蓉盛开,柳眉不画而黛,五官精致绝伦,眼含秋波,一双美丽的大眼恬静中带点灵气,美艳又不失娇媚。

    几乎所有人的眼神都盯着她,人们脸上满是惊艳,痴迷。

    “哗!真是好美的姑娘!”有人忍不住赞叹。有人说,“这是白天见到了仙女下凡了吗?”

    “何止仙女,比天仙还要美呢……”

    一名孩童也稚气地喊着,“有神仙姐姐呢!”

    渐渐地,有人围观上来,一个、两个、五个、十个……聚拢成一圈圈,里三层,外三层,排在后边看不到的人还垫了脚,甚至按着别人的肩膀跳起来看。

    脸长得太漂亮也不是件好事。出门只要不戴面纱,被围观不是一次两次了。凤惊云眉宇微皱了下,给人像猴子一样围观,哪怕是善意的,她仍然感觉到不舒服。

    边上的翡翠暴喝一嗓子,“喂,你们干嘛!这么围观我家小姐!快点让开、让开!”

    众人当没听到翡翠的话,其中有人笑道,“你家小姐漂亮呗!美人还不让看呐!就是要看看,不看吃亏。”

    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大汉调侃道,“你家小姐许人了没有?”

    “哟,这位兄台,看您年纪都过四十了,就放过人家小姑娘吧。人家小姐瞧起来至多十六七岁,您当人爹还差不多。”一名年轻公子哥摇着折扇,自以为风流地自报家门,“小的莫子良,乃京城富商莫家……”

    话还没说完,人群里有人嚷道,“这天仙般的人儿不是凤四小姐么。小的那天跟随大人前往长乐候府参加四夫人的寿宴,远远地瞧见过四小姐一眼。”

    “哇!”众人沸腾了,“想不到凤四小姐真的再也不是以前那般丑陋的模样儿了!”

    “四小姐貌若天仙,天姿国色,太子还真是有眼无……”珠字被那人吞了回去,想起说太子坏话是要掉脑袋的,赶忙改了说词,“太子还真是眼光特殊,如此绝色的人儿也不喜欢。”

    “就是就是。”马上有一名年轻男子接话,“凤四小姐,若是你肯下嫁给我,我愿意十年不吃不喝以博你青睐……”

    “吁!”众人喝一声倒彩,“想博得凤四小姐好感,牛皮也不是这么个吹法,等你十年不吃不喝还没死再说。”

    那人意识到说错话,又改口,“小生名叫万长发,家财万贯,家有良田五百顷,米铺五间、果林三大片……”以前只要报上身家,想要的女子都是手到擒来。

    凤惊云皱了下眉,面无表情地道,“让一让。”

    她的嗓音不轻不重,好听得似天籁,却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魄力,人群中自动让开一条道来。

    她迈着步子远去,身影绝色脱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