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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朱四突然有些激动, 欢快的摇晃着小尾巴。
叶冰和楚喆对视一眼, 也很高兴, 因为每次朱四这个表现就表示它又发现好药材了, 是的,这小家伙还是个挑食的, 就算喜爱药植,也喜欢挑品相好的下嘴。
朱四一路小跑跑到一处山坡阴暗面,叶冰也赶紧跟上,“居然是灵芝。”
还是一排, 她家朱四果然厉害。
叶冰回忆灵芝的采摘方法摘下了两个最大的,其他的没动,加上朱四吃的,还剩十来个呢,它们还可以繁衍下去。
叶冰夸奖的抱抱朱四。
“嗷嗷嗷!(放开我媳妇!让我来!)”朱白垫垫跑上来帮着朱四一顿舔毛。
对于朱白热衷舔毛大业, 叶冰已经习惯了。
要是让朱白知道叶冰的想法,肯定也要吐槽的, 好意思说它们, 她们不还是整天亲来亲去的么。
叶冰看看快要装满的大背篓,药植她采了不少了,可是还是没有弄到百年人参。
其实她们有发现两小片参, 最大的也就三四十年的样子,叶冰就没采, 准备养养再说。
有时候真的不经念叨, 叶冰刚遗憾没采到百年人参, 朱四就给她找到了一片。
叶冰围着这片人参走了一圈,“知道怎么看参龄么?”
楚喆还真听说一些,主要是人参太出名了,“看叶子吧,好像人参年龄越大叶子越多。”
叶冰蹲下身,扒拉开腐烂的树叶,“谬论。一年生的人参,只有一枚三片小叶的复叶,两年生的是一枚五片小叶…六年参有五枚复叶,也有六枚复叶的。生长六年以后,叶数不再增加,哪怕是上百年的参,每年也只生五枚或六枚复叶,所以寿命超过六年的人参,就不能用叶的数目来确定年龄了。”
楚喆点点头,想想也是合理,要是每年参叶都增加,那百年人参也长不下啊。
叶冰指了指人参的顶端部分,“这是芦碗,通常一年生长一个,芦碗密集度越高,人参的年龄越长。还有一个更靠谱的方法就是把人参挖出来,人参越老参须越稀,人参在地下生长数十年上百年,参须会腐烂而后又生长出新的参须,腐烂的参须会留有一个个伤疤,也就是珍珠点,因此珍珠点越多参龄越长。”
“这个人参绝对是百年人参无疑了。”叶冰突然找到了宝贝,又不想采了,主要是现在家人健康,真的用不到。
再精心的炮制妥善的收藏,药效还是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减少的。
还不如让它们先在这长着。
叶冰拉住朱四,“乖乖,你可刚吃过一个大灵芝,别撑坏了,就吃了小的吧。”
叶冰挖出两个十来年的小参,哄着朱四,“等姐姐洗干净给你吃啊。”
要是让朱四把百年人参当小零嘴儿啃了她能心疼死。
洗干净后,给朱四一颗,另一棵递给楚喆,“晚上炖汤喝,我去打只野鸡去。”
楚喆摸了摸鼻子,他害怕上火啊,这两天炖汤他都加把金银花的。
最近因为和媳妇甜蜜蜜的吻了几回,然后夜夜春梦,每天早上要偷偷的洗内裤,这也真特么操蛋了。
最惨的是还不是总有水的,没水又不能扔了,他一共带了三条内裤啊,只能用大草叶子卷上塞裤兜里…
今晚喝人参鸡汤,他都能预想到晚上“梦战”的激烈程度了。
要不他偷么爱自己一次。
不愧是野山参,叶冰觉得肚子里暖融融的,跳到树上开始打坐。
楚喆处理了下火堆,来到一颗树下,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在不远处的一颗茂盛的大树上,朱白、朱四也在进行繁衍活动…
叶冰睁开眼睛,侧耳听了听,面容古怪了起来,嘴巴里低声念叨着,“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益肾助阳、补气生津、安神益智、扶正祛邪、降血脂的功效。”
怎么现在成“春·药”了?
看到楚喆一脸满足的回来,脸上还挂着绯红色,叶冰挠挠下巴,想起她在宁朝军营时,那些士兵开黄腔,说这事儿是个男人都喜欢,比吃饭睡觉还重要呢,不把媳妇睡到嗷嗷叫就不配叫男人。不过她是不可能求饶的,流血不流泪。
这天他们走到了一处溪水边,溪水清澈见底,水下还有游鱼,不过最多的却是各色各样的水卵石。
叶冰又有些手痒痒了,收集了一些。
“咦,你看,这个石头上是不是长了个猴脸?”一个巴掌大的灰色扁石头上,纹理分明就是个猴头。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楚喆也觉得很像,“我们带回去吧。”他可是知道以后很多人玩石头,这种带有天然纹理成像的也是特别珍贵的。
叶冰点了下头,又拿出一块石头,这块石头长长的灰褐色,“回去雕刻个小摆件。”
楚喆看到叶冰白嫩嫩的小手在石头上滑动,呼吸都重了,不是他禽兽,而是这个石头长的太邪恶了,特像膨胀的“小弟弟”啊。
“在这用平刀砍去一块,雕刻两个相依偎的松柏。”叶冰越说越开心,要不是没带刻刀,她现在就想动手了。
楚喆觉得底下凉飕飕的,拿起另一块石头,“我倒是更喜欢这个颜色,而且这块石头也更细腻些,可以雕个小石狮子,当玩件或是镇纸都不错。”
叶冰接过石块看了看,“也可以的。”
之后两人收集了不少好石头,“有些多啊。”怎么带回去啊,叶冰有些发愁,主要是都想要。
他们的背篓差不多满了,再说草药可是不经压的。
“等我们回来再拿。”楚喆只能这样安慰冰冰。
“也只能这样了。”才下午三点多,但是他们决定也不走了,就在小溪边休息了。
主要是楚喆看到冰冰特别喜欢石头,再让她玩玩,虽然不能带走,但可以先挑选出来一些。
叶冰不想去狩猎,就喊朱白,“朱白,抓两只野鸡来。”
“嗷嗷嗷!(就会欺压我!)”朱白愤怒的叫了两声,然后在叶冰打来的石头中飞快地跑了。
“我在周围找点大腿菇,烤着吃。”蘑菇烤起来真的特别好吃,楚喆发现叶冰尤其喜欢。
“小心点。”有水的地方不缺动物,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凶猛的。
还没等朱白抓鸡回来,倒是来了一小群野山羊。
叶冰抓起一块石头,挑了个小羊下了手。
她好久没吃到牛羊肉了,牛在生产队都比人珍贵,肯定不会轻易杀了吃肉的,至于羊他们这几乎没人养,挨近牛头山的花鹿山和野猪林这两个她常去的猎场也没见过野山羊的痕迹。
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也就是说附近有个野山羊群。
她得琢磨琢磨,看看能不能赶到牛头山几头,让它们在那里自然繁衍,啥时候馋了啥时候吃一头,想一想就美。
楚喆回来看到地上的小羊也惊讶的不行,“诶呦,运气不错啊,调料不够,要不然吃火锅啊。”
楚喆也忍不住咽咽口水,虽然在叶家生活水平要比在京都还高,几乎天天有肉,可都是鸡肉、兔肉、狍子肉、鹿肉、野猪肉偶尔来两顿蛇肉,都快忘了羊肉和牛肉的味道了。
“这是小羊,肉质比较嫩,咱们烤着吃吧,我把羊下水弄好,咱们炖一晚上,明天早上喝汤。”羊杂汤不要太好喝哦。
“这处有些不安全。”吃货冰第一次有些迟疑,总觉得这地方有大家伙,“您弄吧。”大不了就浪费掉嘛,反正有一群后备呢。
没想到烤羊肉太香,当然也有可能是血腥气,真引来一个大家伙。
“你上树。”叶冰噌的站起,将楚喆一把甩在树上。
都说虎虎生风,可见老虎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叶冰一个侧翻,脚踩树干也挂到了树枝上,定眼一看,好一头威风凛凛的大老虎。
皮毛反光,黄色带黑的条纹,头顶上明显的王字。
“果然霸气,这皮毛可比狼皮好多了,虎骨、虎肉、虎血也都是好东西啊。”叶冰越看越爱。
楚喆拉着她,“别勉强啊。”第一次直面动物之王,楚喆腿有些软,感觉到整个人被压制住的那种感觉。
老虎一腿踩在石头上大声虎啸了两声,感觉就像在挑战。
叶冰拍拍楚喆的肩膀,“你放心。”
然后直接跳了下去,可能有些见猎心喜,叶冰并没有选择速战速决,而是选择了缠斗。
每次虎爪的划过,虎口的逼近都让树上的楚喆紧张的小心肝一抖一抖的,额头上全是汗水。
叶冰居然找到机会跳到了老虎的身上,老虎气急败坏想要将胆敢冒犯它的东西甩下来。
“咯咯咯…”叶冰就差高喊摔不下来了。
老虎开始奔跑,楚喆站在树干上也看不见,急得跳脚,赶紧滑下来,“朱白,朱白!”
他准备喊朱白带他去找叶冰。
这家伙抓了野鸡回来,就带着媳妇跑了。
朱白一过来,直接炸毛了,“嗷嗷嗷…”的直叫唤。
主要是老虎的气味太强烈了,朱白叼着媳妇就上树了。
它这是在躲避危险。
楚喆叹口气,向它招手,“跑了,叶冰和那个老虎都跑了,你快下来找人。”这家伙也太精了吧。
“嗷嗷嗷!(不去,怕怕!)”朱白叼着媳妇又往上爬了。
楚喆差点气成河豚!
“等冰冰回来,让她收拾你!”楚喆等不及了,决定自己去。
他不是冲动的人也不是傻大胆,更不会因为担心而做出莽撞的事拖冰冰的后腿。
他虽然不是猎人,但也知道越是强大的动物,它们越有地盘的概念,想来这一片儿就是那头猛虎的地盘,现在那头老虎和冰冰在一起,也就是说,这片不会再出现其他的大型野兽,他即使找人也不会遇到太大的危险。
楚喆不敢大喊,害怕叶冰分心,只能尽量寻找痕迹。
好在他当兵的时候受过丛林训练,对于寻找踪迹很有心得。
蹲下身子摸了摸被压倒的丛草,楚喆拨开尽量不让草叶划伤脸颊。
他媳妇很习惯他这张脸呢,要保护好。
至于腿啊胳膊无所谓了,男人有几条疤更性感,他得加快速度。
朱白还是追过来了。
“嗷嗷嗷!(跟着我!)”朱白叫了两声,前头带路。
楚喆笑骂一句,“臭小子,你姐没白疼你!”
有了朱白带路,也找了好一会,主要是她们是动态的,刚到附近,楚喆都听到虎啸了,结果又跑远了。
楚喆脚都有些走疼了,还没抓到叶冰的影子,天色暗下来了,楚喆走到一处比较稀疏的树下,借着露下来的月光看看手表已经八点多了。
一人一虎这是杠上了,是在玩谁累谁就输游戏么?!
终于让他俩找到了,叶冰居然还在老虎身上没下来,不过这次老虎是趴着的。
他们一接近,老虎挣扎了两下又倒了下去。
朱白还是动作敏捷的上了树。
叶冰冲着他们招手,“过来看看,它已经臣服了。”
因为玩的痛快,叶冰也是满头大汗。
就是因为开心,所以叶冰并没有痛下杀手。
楚喆还是有些胆战心惊,这可是真正的森林之王,不是动物园那些可以让人摸,让人照相的老虎。
老虎是有自尊的,看到楚喆接近它,忍不住冲他呲牙,被叶冰直接把虎头摁下去了。
楚喆“狐假虎威”的过了两把手瘾,热乎乎滑溜溜的虎皮真好摸,“冰冰…?”
楚喆再问怎么处理。
叶冰从虎背上跳下,拍拍它,“留它两年吧。”
最起码她现在不想动手。
楚喆无所谓的,“我们回去吧,一会羊肉烤老了。”
叶冰这会着急了,“诶呀,快走!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