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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季慕希的手带着微微的凉意, 碰到白欢欢的皮肤的一瞬间, 她整个人都抖了一下。
她的眼神一下子清明起来,伸手按住了季慕希的手臂。
此时季慕希的手已经滑到了白欢欢的腰线上方,再往下一寸就是她礼服裙的拉链——要说这种事, 入圈久了见得也多了。
季慕希是没有这种情趣的,却也见过酒会上双双离场的男女,找一个厕所便做起来,他体会不了这种乐趣,也不会妄议别人的爱好。
但是此刻,吻着的人是白欢欢……一想到也许马上有人会在外面敲门, 他居然也有一种偷情的刺激感了。
白欢欢睁开眼睛, 将季慕希挡了出去。
“小季叔叔……我主动了,你会喜欢我了吗?”
她的声音有种婉转动人的感觉,足以激起任何一个男人的保护欲。
季慕希的气息有些急促,却也真的依着她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他早就了解过白欢欢的身世, 温世景情妇的女儿,那个情妇还极其地不靠谱,把漂亮的小女儿放进了只有男人的温家, 想做什么可以说是不言而喻了。
姜林从很早开始就跟着温世景,甚至比季慕希的姐姐还要早一些,他姐姐已经抽身离开, 姜林却还陪着温世景。
这样一想, 白欢欢从小一定受了很多苦, 非常缺爱, 所以才会成了现在这样的性格。
季慕希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拍了这么多电影,发散思维极强,一下子就被自己的脑补给感动了。
“当然了,当然喜欢。”
他摸了摸白欢欢的头发。
白欢欢立马就笑了起来,撑着季慕希的手臂跳下了洗手台,站在地上抬起头跟他对视。
“只要小季叔叔一直喜欢我,那找很多女朋友也没关系的。”
季慕希的表情立马就有点糟糕了。
“不过,我们还是先出去吧,这里是男厕所……”
季慕希咬着牙,凉凉地笑了一声,“白欢欢,你可真厉害。”
白欢欢有点不明所以,侧头看着他。
季慕希败下阵来,伸手接过她的包,从里面拿出化妆包,细细地替她补好妆,又把她的头发打散,披在两边,这才打开了反锁的门。
白欢欢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外面,确定没有人注意这边之后,这才飞快地窜了出去。
结果一个转弯就撞到了来人。
“啊——”
眼见着白欢欢要摔下去,那人一把捞住了她的身体,“小心!……欢欢?”
温舟的脸在眼前放大,白欢欢的表情一下子也变得有点惊讶。
“温舟哥哥?你怎么在这里呀?”
温舟扶着白欢欢站好,这才皱着眉看着她,“这么急急忙忙地跑什么?”
“……”白欢欢轻轻地笑了起来,“没有啦,就是手机没电了,急着回去拿充电器。”
温舟有点怀疑,往后面的卫生间看了一眼,又没有看到有人。
白欢欢拽住了他的手臂,把他往外拉,“走吧,一起回去。”
拉了一下,没拉动。
白欢欢不解地扭过头,就看到温舟的表情有点奇怪,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你先回去吧,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张口想要说些什么,试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合适的话,只好闷闷地“哦”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温舟推开了男厕的门,厕所里一个人都没有。
他蹙了蹙眉,往里面的隔间走去。
一间、两间、三间……
一直到走到最后一间的时候,温舟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什么事?”
“……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过来。”
温舟没有等到聚餐结束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本市,说是因为接到了紧急的工作,要去北城录一个节目,算是给朋友救场。
白欢欢都没来得及和温舟好好说说话,他已经趁着夜色去了机场。
不过她也没力气再做什么了,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发布会,再加上后面费力的聚会社交,白欢欢回到房间就直接躺床上睡了,一觉起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跟着艳姐去吃了饭,他们就要收拾收拾回去继续拍戏了。
“艳姐,之后《乱世》的宣传就是上映前的路演了吗?”白欢欢一边切牛排一边问道。
“是,《乱世》的路演时间挨得很近,《青梅》杀青后一个礼拜左右就要开始了,当众我还给你接了个代言,可能时间比较赶,你要好好休息,出门的话多穿点,别生病了。”
白欢欢点了点头,“谢谢艳姐。”
短时间之内碰不到苏定笑,这可能是是对她来说最好的消息了。
白欢欢可不是能忍气吞声的人,本来可能还能伏小做低,在这个世界待了小半年,她被宠得脾气愈发地娇气了起来,苏定笑来嘲讽她,她就忍不住想要嘲讽回去。
那样只会拼命地掉好感度——白欢欢觉得还是得在作品成绩上战胜她,这才是有意义的胜利。
现在两个人同为新生代小花,虽然不比一线,但是都算是出道顺风顺水的代表。
一个是出道就主演了季慕希的作品、和影帝搭档,一个是出道给影帝当妹妹,然后又用飞一般的速度接了新戏和段沉搭档,而且似乎还和段沉看起来关系颇好,引起了一波的话题。
两个人的出道履历都足够华丽,一时之间居然也说不出谁更胜一筹。
不过比起苏定笑,目前还是白欢欢的粉丝更多一些,也是得益于公司的运营露脸,还有之前的一些花边新闻,但是《乱世》一播,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苏定笑圈粉了。
白欢欢相当有危机意识,所以之前也跟艳姐提起过,艳姐才给她在休息时间接了一个代言,不然按照温舟的嘱咐,她刚结束一部戏的拍摄,肯定是要让她好好休息一下的。
随着冬日的来临,《青梅七分甜》这部甜甜的校园小甜饼也总算是走到了杀青。
剧中人走过了高中三个春夏秋天,剧组也从夏天一直拍到了冬天。
最后离开的时候,白欢欢甚至都没赶上最后的杀青宴——计划赶不上变化,多日不见的温世景突然联系了她,让她晚上陪着一起出席一个拍卖会。
白欢欢本来是想着拒绝的,但是温世景的语气总是凉飕飕的,让人有种拒绝不了的感觉,她便只好跟导演反复道歉,率先离开大部队,去到了温世景的家里。
还是破旧的老楼,还是熟悉的密码,白欢欢打开门,看到温世景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在灯光的照耀下,看起来不像是凡人。
看到白欢欢走进来,温世景放下了报纸,冲着她示意了一下茶几上的盒子,“去换上。”
白欢欢乖乖巧巧地拿起盒子,拆掉包装纸,打开了里面的暗扣。
“好漂亮的旗袍啊……”
这话不是敷衍,盒子里的旗袍是真的漂亮。
也不知道温世景是从哪里找来的,那旗袍的材质入手就是冰冰凉凉的丝绸质感,上面的绣花也是万分精致,配着青色的底,甚至不需要拿出来,就能感觉到旗袍上的韵味。
白欢欢走进房间,换上了这旗袍。
温世景看着从房间里出来的美丽女人,眼睛眯了起来。
白欢欢的肤色就是奶白色,五官不是艳丽那一款的,走的就是大家闺秀的和谐感,不论从什么地方看过去都是正正好,一点瑕疵都没有。
这青色搭在她身上,把她通身的气质都衬得秀丽了一些,完美的剪裁也恰好勾勒出她漂亮的胸型和盈盈一握的腰线。
温世景的手指动了动,哑着声朝她招了招手。
“过来。”
白欢欢乖巧地依过去。
温世景把她拉到自己腿上,伸手扣住了她的纤腰,轻声道:“瘦了。”
“没有瘦,都变成肌肉了,体重还是没轻。”
“嗯,这样很好。”
温世景也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支翡翠的簪子,轻轻地打乱了白欢欢的头发,为她把头发低低地绾了起来。
白欢欢扭过头,朝着他笑了起来,“温叔叔好像什么都会。”
温世景克制着自己想去吻她的冲动,轻声“嗯”了一声。
白欢欢脸上只化了一点点淡妆,露出原本的面目,配上她这一身,更显得眉清目秀。
她似乎是发现了温世景的隐忍,默默地站了起来,跑进里面的房间照了照镜子——温世景的手艺极好,一般盘发都会显得有些老气,但是他的手势很松,位置又好,让她的发型看起来随意又雅致。
最重要的是,头上那翡翠簪子看起来就是价值连城的模样。
白欢欢把自己脸上的妆洗了,然后拿出化妆包,化了个淡淡的柳叶眉,抿上温柔的橘色系口红,又在眉心轻轻地点了一点红色的朱砂痣,活像是民国时那些大家里的小姐。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才走出去,没有靠近温世景,而是远远地笑了起来。
“温叔叔?不是说要去拍卖会吗?”
温世景“嗯”了一声,替她拿了配套的鞋,等她穿好之后,很自觉地上手揽住了她的腰,把她整个人都搂在自己的怀里。
“走吧。”
白欢欢扭头看了一眼温世景——他穿了西装,只是那西装上也有刺绣,和她倒是搭配。
本身就是清隽的人物,这样一打扮,只觉得眉目如画,让人忽略了他的年纪。
白欢欢的心绪突然开始纷飞,一时有点无法平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