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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6章 治安官和警长并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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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林盘算了一下,从45岁到60岁,他们还可以再干15年警长。警长不是小片警,也不是联防队那种干苦力的,不需要太辛苦。因此,干到60岁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后世的65岁,嗯,那是官老爷们才可以干到的年纪。

    寻常体力活,其实干到50岁往上就不行了。更何况,现在欧洲大部分人50多岁都死得差不多了。但这些老兄弟跟着马林混,好吃好喝的,还因为职业原因,天天锻炼。外加马林现在正在大力推广医院和现代医术及中医,虽然目前只推广到城市,还没下到乡镇,但也是迟早的事情。有了这些因素,手下人活到60岁往上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然后,自己给的编制非常合理。一个警长,外加5个有编制的警察,薪水开支并不多。按照正常佣兵3芬尼每天的薪水,5个警员每天才需要开支15芬尼。一年下来,也不过才91.25个金币的样子。400个警所,每天开支也就不到4万金币。

    至于数量更庞大的辅警,都不用开薪水。平时,多发点廉价的咸鱼、蔗糖和罐头什么的,就能打发掉。毕竟,这些人可以让各自所在的庄园养着。如此,可以节省好大一笔的开支。而陷于、蔗糖和罐头什么的,对于别的国家也许是个高成本的东西。但对于马林而言,这些都是低成本的廉价玩意。偏偏,拿到手还倍有面子。毕竟,一般人可没有。而且,这些东西也不是天天发,逢年过节才发,花不了几个钱。

    至于这320个老兄弟的专业素质?马林还真不抱任何期望。毕竟,他们全是糙汉。指望他们像后世警察那样破案,简直不要妄想。

    这帮糙汉,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让他们当警察,其实是个笑话。因为对他们破案能力的不信任,马林甚至都没有废除那些治安官的存在。

    毕竟,那些治安官虽然不一定是好人,可专业素质肯定比这帮糙汉强多了……

    这些传统的治安官,往往都是在地方上比较有名头的狠人,能镇得住场面。而且,他们对地方上的事情门清,做事不会出乱子。比如,那些人能惹,那些人不该惹,这些治安官灵醒着呢。甚至,那些镇长们,也没这些治安官消息灵通。

    因为,那些镇长,多半出身贵族家庭,圈子不一样。他们一般很少接触平民圈子,或者不屑和平民接触,知道的消息自然少很多。而治安官不同,他们都是地方上的狠人,甚至混混头子。他们平时接触的就是三教九流,消息不知道比那些镇长老爷们灵通多少倍。

    有时候,地方上发生命案或者斗殴,这些老辣的治安官,都不用出马,就能根据受害人的社会关系,猜到是什么人干的。这就是地头蛇的力量,比过江龙好使多了。

    还有就是,地方上百姓发生矛盾纠纷,这些地头蛇治安官前去调解,一顿吓唬就能让搞事的双方迅速安静下来。而要是换了个没威望的人,肯定难以成事。

    所以,马林最终才没想过要用手下这320个糙汉去代替那些地头蛇一般的治安官。因为,这些糙汉没有维持地方安定的能力。

    但是,若是保留原先的治安官制度,马林又不甘心。因为,这代表他对地方上的掌控力不足。有时候,那些地方上的治安官说的话比领主都管用。这对于一心想要集权的马林而言,怎能容忍?

    而且,有的治安官,也是地方上的祸害。他们纠结起一帮流氓,为祸乡里,鱼肉百姓。偏偏,还能逍遥法外。

    为何?因为老百姓没有告他们的渠道啊……

    这个时代,农奴都不能随便离开庄园。就算去镇上,都要经过庄园主的同意,更何况去远一点的城市?所以,就算有人想告他们,也没渠道。更别说,就算告了也未必赢了。没准,事后会被残酷报复。

    ……

    所以,马林趁着这次藏兵的机会,组建了警察部队,分散到各个乡镇去。除了养兵之外,就是分治安官的权利了。

    警察的存在,使得治安官手下那帮混混帮闲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且,马林也不允许治安官再养着帮闲。

    马林规定——以后地方治安调解,依然以治安官为主。但是,一旦涉及到镇压暴民的武装行动的时候,治安官不得动用帮闲,只能动用警察。

    具体程序为——治安官觉得有出警的必要,和警长打招呼。然后,警长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出动相应数量的警察。必要时,可以召集20名辅警一起行动。

    这样一来,治安官手里只剩下了决策权,但却没有了执行能力。他要是办事情,警察们自然配合。可是,要是想鱼肉百姓,干点私活,警察们就未必鸟他了。因为,警长们都是退伍军官,是中央体系的,只忠诚于马林。那种有损马林和北海国利益的事情,警长们肯定不会干的。毕竟,这些警长们都是为马林服役了近20年的老兵,忠诚方面毫无问题。

    如此,即使马林没有把地方完全掌控在手里,可通过这些忠诚的警长,也能牢牢控制住局势。而且,还不担心地方势力阳奉阴违。因为,掌握了警察部队的警长,会把地方上的一切上报的。

    ……

    甚至于,马林觉得,这种用地方上的治安官,外加一个军队退伍军官担任警长掌握地方警察的模式,比后世警察模式都要先进。

    为啥这么说?后世把地方警察的任命权交给地方政府,是很错误的。因为,这样的话,由地方领导提拔起来的警察头目们,很容易沦落为地方官的狗腿子和打手。只要把地方警察掌握在手里,有些贪官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只要封锁了消息,抓住敢于去上告的人,地方官基本就可以当土皇帝了。“天高皇帝远”,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当然,后世又饿了网络和手机后,一切就不一样了。因为,人们可以通过网络爆料了。如此,很多问题都被暴露出来了,搞得席总不得不出手打虎。

    但是,之前呢?就没问题吗?不是的,问题一样多。只是,因为当时老百姓没有渠道申诉,加上那些贪官往往会掌控地方警察,封锁消息。因此,很多问题都没暴露出来。毕竟,21世纪之前,因为信息交流不畅,受了冤屈的人申诉无门。

    因此,感谢网络和手机吧。这让一些混蛋想一手遮天的美梦破灭了……

    ……

    只不过,现在是16世纪,没有网络,也没有手机。马林就是个文科生,也弄不出这些玩意来。要是真出现了为恶地方的官吏,他也没啥办法。

    后世也在各地建立了警察系统,有用吗?没用!只要那些贪官掌控了公检法机构,掌控了警察局这种暴力机关,真的就可以为所欲为。

    但是,你如果从上面派警察下来,因为不了解地方情况,也没有任何威望,往往也办不了事情。

    所以,马林就想出了这种“治安官和警长共存”的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利用地头蛇治安官管事情,但委派忠诚的退伍军官掌控警察部队。如此,地头蛇出身的治安官因为手里没有打手,无法为祸地方,但能解决地方事务。而上面派下来的警长,不用面对因为不熟悉地方而无法展开工作的尴尬。但是,武力由这些忠诚的退伍军官掌控,也保证了中央对地方上的控制。

    毕竟,论及忠诚,还有比20年的老兵更值得信赖吗?另外,这些警长也可以充当耳目,向上反映地方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