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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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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晃晃的太阳炙晒着大地,热气从地面冒出来,令人感觉像置身于蒸笼,花花草草无精打采的垂着头,连树木也蔫蔫的提不起精神。

    这种时刻,大街鲜少有车马来往,既使偶有几辆也是来去匆匆,也没有多少人愿出门,哪怕不得不外出,也尽量挨着两边,以寻求一点建筑物的阻挡,少受罪。

    各种店铺的生意都淡了下来,茶楼饭馆则空前高涨,走累的渴了的或者热得受不了时往往纷纷驻足,跑进去喝茶歇脚。

    “咋这么热么呢?昨儿还好好的,这老天还真是说变就变,矣……”老者伸手抹了抹并没有汗迹的面孔,自言自自语。

    这种鬼天气,甭说人,连马蚁都不想出来啊,他望望空空的街,有一搭没一搭的扇扇子。

    小店是间药材铺子,临着街,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店虽大,收拾得很整齐,两面摆着存放药材的石架子,一边一条通道通向里间,外面则是木制柜台。

    石架与柜台能接触到的地方都磨得有些发亮,掌柜五十来岁,穿着普通麻布衣,精神却极好,一双眼睛时不时的闪出点精光。

    “知了知了,你若真知了就好了……”听着外面传来似赛嗓子般的知了鸣叫声,他又絮絮叨叨的唠叨开了。

    正说着,忽然“啪”的甩了扇子,一溜儿的溜向里间,里间亦跟外间相似,置着存材的架子,一条门通向后院。

    而此刻,两墙相夹的一个角那儿已空出一个四方形的洞,两条人影轻飘飘的从中飞出,似羽毛般落在室内。

    当两人一粘地,老者的眼珠子都快被挤眼眶去。

    那两人一老一少,老的白袍罩身,年近古稀,精神抖擞,红光满面,显示出他的心情不错,另一个少的从头到脚一片黑,正一只手被老的那人原牵着,另一手捂着眼睛。

    这……这……这不是任长老么?

    那那……那不是那个小药师么?

    他们,来这干什么?

    瞅着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老掌柜瞪着眼,有些找不着北了。

    他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捂着眼的少年放下手,慢慢睁眼,好奇的打量四周。

    好奇,那确是墨泪的心态。

    她找老头,目的就是悄无声息的离开风云,出来散散步,老头倒大方,二话不说直接从密道离开。

    对于风云有密道之类的,她一点也不奇怪,传承几千万年的地方,若是没什么秘密那才叫奇怪,奇怪的是老头咋就没设防,也不介意让她这个即不属风云,目前也还不属任何势力所有的外人知道?

    更好奇的当然就是地道出口的位置。

    地道很长,以老头的速度竟也走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她的眼睛也差点被晃瞎,这当儿好不容易能视物,立即火速观察。

    眼如探照灯,一扫而过,将屋子内的情形收入眼底,心中颇为惊讶,风云果然是好手段,出口设在有人居的地方,又安全又保险,不知其他的是否也是?

    想着路上所见的分岔口,一双眼睛骨碌碌的乱转。

    “可不许乱打主意,你敢四处乱跑,当心尸骨无存。”任老活了一大把年纪,哪有猜不到的?一巴掌拍过去,没好气的警告。

    老者嘴角歪了歪。

    切,想想也不行么?

    被看穿心事,身为当事者的墨泪一点也不羞,皱皱鼻子,以表情抗议老家伙的暴行,对于心中原本的那点好奇心也不了了之,好奇心害死猫,她可不想被密道里的机关暗器给害死。

    死,有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之分,若是不听劝告死在好奇心下,还落得尸骨无存,死得是比鸿毛还轻,她坚决不犯那种错误。

    “老李,看来你很闲哦,本老可是还没吃饭。”任老冲着背地抽嘴角看笑话的老掌柜笑咪咪的打招呼。

    就知道是这样。

    悄悄的毁谤一句,老李扭身即跑,口里嘟嚷:“长老,我真恨不得你百年千年都别从这经过,每次一来就使唤人下厨,我这命咋这么苦。”

    说着话,丢下二人,跑去后院。

    “谁叫你厨艺好。”任老贼贼一笑,挥手将地道口合拢,捉着旁观看戏的小人,慢条斯理的去后面。

    被强制拖着的墨泪,额间冷汗狂飘,她算见识到老头的另一面了,蹭吃的还如此理直气壮,堪称奇葩,用那话说,人真的不能相貌,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人物总是如此不按牌理出牌。

    这也证明着人越老越没谱,花老头是个没谱的,当初遇着的那个管三长老也是个难缠的角儿,姓任的也是个让人摸不透的主儿,一个二个三个的都是老成精的货。

    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竟招得一个个的“青眯”?

    她表示,有点无福消受。

    老掌柜的后院是个小小的四合院,收拾得倒整整有条,一顿饭下来,墨泪也终于明白任老家伙为何一来张口就提吃的,老李老掌柜的手艺可不是吹的,整出的东西五味俱全,堪比大师级的水准。

    尤其是一道虾,那是她至今为此所尝过的最好吃的一次,吃得她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若非眼下时间来不及,她必定会死缠烂打的求拜师。

    三人用餐愉快,餐后一边品尝着水果一边说话儿,悠闲似神仙,至于前面的店,根本就没去管,反正也用不着操心,有位紫尊坐镇,任何细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等日头快落山,太阳光不再那么刺眼,街上又人来往,再次变热闹,墨泪才戴上纱帽,独自去散步。

    两老嘴里啥也没说,背地里躲在店门前,悄悄的目送。

    “要不要使人跟着?”待看着遮去面容的少年入人群中,老李轻轻的问,他是知道的那个小娃对于学院的重要性的,更何况如今还是由药剂院执院长老亲自送出来,受重视的程度又更上了一个台阶。

    “不必。这孩子最近心情很差,随他出来走走也许更好些。”任老收回视线,他与小娃朝夕相处,多少能察觉到一些变化。

    “他没准是去找凌家麻烦呢。”老李低低一笑,笑得高深莫测:“大家可是在盼着风云的行动啊,我这把老骨头的耳朵都听出老蛮来了,唉-”

    “凌家,那种不成气候的东西哪用着费心思,本老只对他背后的那只大鱼感兴趣。”任老悠悠的退回店内:“小家伙若去闹一闹倒更好,反正他手中握着两样厉害的东西,没几人敢以身犯险去招惹他,安全的很。”

    虽说小浑球儿实力好像不咋的,手中的两样毒剂是非一般的厉害,若没解药,谁敢跑去尝试?

    他不担心,一点都不担心。

    深有同感的老李,不再多言。

    两人又聊了会,任老又嘱咐几句,从密道返回。

    老李一直等着,等到日落西山,等到所有人关了店铺也没等到那一抹人影,最后也只好随乡入流的关店打烊。

    天刚擦黑,城里的灯接二连的亮起,远远的看去像星星点在夜幕中,城外,站在高处,也隐约可见远远的地方闪出点点亮光。

    值此时刻,天地间一片昏昏沉沉。

    南城门外二里远的那片荷塘也被昏色所笼,再也分不清叶与花,远看见到的是一片阴影,唯有花香阵阵入鼻,以此证明它的存在。

    芙蓉城以芙蓉命名,最著名的是木芙蓉那是不可争的事实,而与它地位不相上下的即是别名也叫芙蓉的荷花。

    确切的说,荷花在东与南部几乎是霸主,它即能入药又能食用,又好种植,在南部处处皆可见其身影,但凡庭院中有鱼塘的人家必种荷花。

    芙蓉城最宽的一处荷花景色即在南城门外,宽一百二十多亩,原本是水田,后因地势较低,种稻子年年被淹,难得收成,之后干脆种莲藕。

    它并非一人所有,共有十几户主人,大家共同协商,在外面加上一条堤,整合成一个大塘,内中的分界线并没有除,每当秋季收获时放尽池水,界线分明,大家各自挖取成果。

    那么一整合,在加上所占地势很好,一面临河,一边是种芙蓉林,另一边连着稻田,荷花也成了一大景点,夏季常常有人去游玩,再后来,许多闲得无聊,钱多的没地方发的富人出资,沿河边搭建了水榭长廊,每年夏季更是游人如织,热闹非凡。

    如今,正常荷花盛开之际,出游的人有些干脆不归城,宿在水榭里,享受凉爽的夏夜美景,长廊内灯笼成串,又混和着明珠光华,远远看去十分美丽。

    留宿其内的人们,或倚栏闲坐,或呼朋引伴,或把酒言欢,杯筹交错,浅吟轻唱,丝竹悠悠,一派其乐融融。

    临河一边欢声笑语不绝,另三面则笼于夜色中,只能听到风拂过时荷叶发出的“哗啦啦”和虫子的鸣叫声。

    沉沉夜幕中,一道人影踏着昏色,沿与稻田相接的一边塘堤如幽灵般飞向有芙蓉林的那边,身形极快,往往一闪间即失去身形。

    不消片刻,人影抵达与芙蓉林相接的堤,寻着一个地方停下,随之点点星光一闪,一支白烛被点燃。

    夜色朦朦,烛光淡淡。

    烛光照亮周围一小片地方,前方几尺远即荷叶朵朵,拥挤在一起,叶中冒出支支或开或含苞待放的荷花,或隐在叶下,或高出叶面,近的触手可及。

    后面近六尺远是堤缘边,高大的芙蓉郁郁青青,枝条繁茂,许多已伸至堤上之方,微风一拂,枝动叶翻,叶涛阵阵。

    举着白烛的人,黑衣如夜,头戴纱帽,似木桩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