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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三角

作者:养鸽子的小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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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他在一家大排档遇到的她。

    那时,常利还只是街面上不起眼的渣子,别人不叫他名字,只知道小混蛋。这样的人,在城里数不胜数。

    他正独自享用自己的晚餐,一块抹布托着几只凉包子。包子也不干净,表面泡过醋,有的沾了土,不知讨来还是偷来的。

    他的形象亦不甚整洁,脸上有青肿,左耳裂了道血口子。常利只是旁若无人地坐着,拿起包子狠狠咬下一口,目光中满是桀骜与不屑。

    一只瘦弱的,污脏的小手伸到他面前。

    女孩声音怯生生的:“大哥,行行好,给我个包子吧。”

    常利有些厌烦地抬头,鼓着两眼看过去,桌边站着个小叫花子。她很瘦小,可能不过十四五岁,脸上有污渍,头发梳两只小刷子,整齐利索。

    原本想挥手把她赶走,两人目光相接的一瞬,那双透着恐惧与祈求的黑眼睛,使他改变了主意。常利从包子中挑个相对完整的,分给了她。

    小姑娘接过包子,规规矩矩向他鞠了个躬,道了声谢,走了,令他觉得很有趣。这小丫头,要饭也懂得规矩。

    第二天,他又看见了小姑娘,她蜷缩在街角的阴影里,可能是怕冷,头垂得很低,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单薄的身子显得弱不禁风。

    常利给了她几枚铜币。

    在附近转了转,他便走了。离去之前,常利偶一回头,小姑娘站在不远处,两颗漆黑的眼睛直直看着他,像是要记住什么。

    走出很远,他鬼使神差地折了回去,小姑娘仍在原地。

    常利俯下身子,瞪着一双眼问她:“你不怕我?”

    鼻孔呼出的热气打在她脸上,小姑娘笑了:“大哥,你是好人。”

    好人?

    常利咧开嘴角,回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仰望着漆黑的夜空,“我杀过人。”

    “我也杀过人。”

    小姑娘又笑了,漆黑的眼里闪出泪光。

    “你?”

    “妈妈生我时候,死了。”

    ……

    他把小姑娘带回自己的住处,宣和门旁,福禄洞的洞口。自从离了家,那里就是他安身立命的地方。

    “大哥,你也没有家吗?”

    “过去有,现在没了。”

    常利的睡眠很轻,到半夜,他被一阵哭声吵醒了。

    “怎么,又饿了?”他不喜欢听人哭,尤其是女人。

    “我怕。”

    小姑娘哭着依偎在他怀里。

    常利皱着眉,望向地洞深处,“你怕什么?”

    “怕人,好多的人……”

    他轻轻搂着小姑娘,摸着她的刷子辫,过了很久,常利轻声道:“其实我也怕人。”

    “为什么?”小姑娘不解。

    “我杀过人,人们总有一天也会杀我。”

    “那我们一起走吧,”小姑娘睁开眼睛,天真地说:“找个没人的地方过日子,就咱们俩,谁也不见,多好啊。”

    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放着光。

    看着她漆黑的眼睛,常利点点头,把小姑娘搂在怀里,轻轻拍她的后背,“睡吧,过一阵子,办完事,我带你去北边,听说那的草地特别宽敞,走好几天都碰不见人。那里有马,有獭子,有野羊,林子里有老熊和人参,咱们能活下去,不用别人。”

    小姑娘渐渐安静下来,睁着眼睛,定定看着他,“大哥,到时候我给你生个孩子,成吗?”

    “别胡思乱想,睡吧。”

    “你答应我就睡。”

    他点点头,小姑娘闭上眼,睡着了,这一夜她睡得很甜,常利却再没合上眼。半夜,他轻轻把小姑娘放在地下,自己摸出一把刮刀,走到洞外,蘸着水在石头上磨起来。

    第三天晚上,她又在哭,漆黑的眼珠被泪水洗得更黑。

    “又哭什么?”常利没来由地一阵焦虑。

    “我做了个梦。”

    “梦见什么?”

    “你死了,是被人打死的,浑身是血……”

    小姑娘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常利笑了,嘴一直咧到耳根。

    “我早死过好几次了。”

    半月后的一个傍晚,常利揣着几把刀走了。临行前,他和小姑娘约好,第二天两人一起去北方,自南门出绕过城市,再不回来。

    北方是什么样子?小姑娘想着,笑了。过不久,听见洞子外有脚步声,她起身迎了过去。

    来了七个人,五男两女,腰里揣着硬家什,里面没有他。

    为首的人身子细长,眼睛斜楞着,里面射出一道道寒光,吓得她浑身颤抖。

    “小混蛋在哪?”

    “没……没有混蛋。”小姑娘磕巴着,断断续续道:“这几天我都在这,没碰见过混蛋。”

    那人笑了:“之前住在这那人呢?”他在墙上划了一刀,“是不是平头,这么高。”

    小姑娘点点头,嗫嚅道:“他不是混蛋,是好人。”

    七个人都笑了:“我们也是好人。”

    他们就在洞口等着常利,一直等到天明,半个人影未见。为首的人忽然暴躁起来,揪住小姑娘的辫子,厉声喝问:“他到底回不回来!”

    “他不回来了。”

    小姑娘撒了谎,瘪着嘴,眼泪差点掉出来,头发被揪得很痛。她能看出来,这些人或许就是他怕的人。

    “他不回来,你在这做什么?”一个剔了光头的女子瞪着眼,扯着她的嘴角道:“你不是他的小姘头吗?”

    “我不是姘头,我是丫头,他叫我小丫头。”

    眼泪终究没忍住,小姑娘哭了出来。

    “那成吧,”女人笑出了声,把她推进几人怀里,“你们试试,到底是姘头还是丫头。”

    没等小姑娘挣扎,一群人把她拖进地洞深处,不一会,里面传出撕心裂肺的哭叫。

    ……

    “修理?”

    像是听到不合时宜的笑话,常利盯了他几秒,露出一口白牙,无声狂笑起来。郭晔表情不动,眼都不眨,立在一旁等他笑完。

    “你既然从怪物学院出来,肯定也是个怪物,我们比起你们就像水沟里的青蛙。这种事,你自己做不好吗?”

    “如果是唯一选择,我会的,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找到他们。”

    “‘修理’是个很宽泛的词啊,”常利将杯底最后一点酒倒入嘴里,漱了漱口,“吓唬吓唬、花了他、叉了他,或者做了他,都可以这么说。不过看你的意思,该是后几种吧。”

    “真不明白,高墙大院里的嫩娃子哪来这么多破事。”鹰钩鼻盯着桌上的袋子,目光渐渐多了些贪婪,终于还是克制住心中欲望,耐着性子道:“做个把人没什么大不了,但我们不是杀手,反正小混蛋已经是几年前的故事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玩动刀子。”

    “去你的,大宝。”

    常利敲了他一个爆栗,将口袋朝郭晔的方向推了推,略作思索,道:“没名堂的事我不做,你得给个由头,我来判断合不合规矩。”

    郭晔再次犹豫了。

    当他找刘翊武打听时,这家伙一开始并不松口,软磨硬泡下说了个小混蛋的名字。对城外的事情,郭晔也并非一无所知,这名号,在与合作过的几个商户交谈中,偶然听过一次。

    南北城二十几个成气候的顽主里,小混蛋绝不是最有钱有势的,却有着颇为响亮的字号。他的辖区只有三道口至朱雀门之间,但朱雀门一带为平民聚集区,远离学院与城主两大巨头,交游广泛的小混蛋被公认为南城最厉害的顽主之一。

    唯一令郭晔忐忑的,没人知道他究竟喜欢什么,这类人很难靠常理揣测。

    起因与经过,他不想让更多人知道,但常利摆出软硬不吃的架势,如果不说,或许只能一拍两散。

    最终郭晔选择妥协,省略掉几处信息,只以同学相称,将事情大致复述一遍。常利一边听着,表情渐渐不自然起来。

    “时间呢?”

    “昨晚。”

    真这么巧?他解开领口的扣子,透了透气,问道:“你确定是西市口那片?”

    得到肯定的答复,常利点点头,又问:“那俩姑娘,一个眼珠子颜色不同,好像瞧不起任何人;另一个梳着辫子,头发挺长,个子……和你差不多?”

    “你见过她们。”郭晔首次表示诧异,常利的描述,基本符合朱露与曹盈的特征。

    随后,他的眼神多了些变化。

    “算是吧,”对郭晔的态度,常利并未在意,似乎在回忆那难得一见的场面,“年纪不大,打架却蛮凶,其中一个还真敢下手,不愧是怪物学院。”

    “既然如此,”他将袋子打开道缝,揣进衣服里,满意地点点头,“事情我管了,这些就足够,不用更多。”

    “为什么?”

    “因为这已经不止是你们几个孩子的破事了,”常利忽然语气一沉,收起先前的轻佻,冷声道:“如果那几个货色是圈子里的人,他们便是坏了规矩,就算你不请我,我也会找他们聊聊。”

    “什么规矩?”

    “不该打听的少张嘴!”一旁的眯眯眼呵斥道,郭晔没有理会。

    沉默了一阵,常利反问:“在城南,我不是最能打的,也没有爹妈依靠。混了这么久没被攮死、没被正法,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见郭晔不言,他自语道:“一个是我手头攒了些钱,并且认识一些关键的人,有钱有势,总好办事。更重要的,我这人守规矩。”

    “光是能打,服不了人,别人愿意给我面子,是因为我讲道理。圈子里虽无所谓的法律,却有约定俗成的一套规矩,触犯了,便无法再待下去。”

    “最高的规则有两条,其中一个,是绝不对圈子外下手,顽主或许对社会有着不满,却不会去正面对抗。我不管你那同学有什么背景身上套几个环儿,只要她不主动撩拨,拍婆子都不会找这样的人。”

    郭晔不知道,这些红线,都是用血抹出来的。

    “可是,常爷,”眯眯眼接口道:“这事发生在西边,如果不是圈子里人做的怎么办?比如,那群花花少爷?”

    这同样是郭晔所忧虑的,一旦与城防军的家人扯上干系,那便是两种概念。毕竟,城防军是学院毕业生一大热门去向,他见了说不定得喊人家一声前辈学长。

    大宝出言反对:“可能性太小了,那群少爷小姐靠家里吃饭,没什么脑子,眼界还是不缺的。这类事,只有目光短浅的家伙会做,像我们。”

    “你就这么了解他们?”

    “或许是更了解我们。”

    ……

    临了,常利与郭晔约定,有了消息,会利用他进货的渠道传进学院。若郭晔有事相商,还在这个地方见面,但并不建议。

    “你和我们不是一条路的人,这些事沾多了,没好处。”

    待郭晔走后,三人将剩下的酒菜胡乱打扫干净,常利寻个无人隔间,自袋子里掏出一枚金属物件。阳光从窗子外打在上面,闪闪发亮。

    大宝吹了声口哨,眼睛比核心表面的反光更亮。

    “魂导器的核心啊,这可是硬通货。”

    “出手吗,常爷?”眯眯眼按下心中躁动,问了一句。

    “先不急,”常利的声音很轻:“找水猴子认一认,如果合适,我们自己留着用。”

    “如果那小子还能搞来更多,我们可以——”

    “安子!”

    常利一把将眯眯眼顶在墙上。

    只听他声色俱厉道:“我才说过的道理,你转眼就当成屁放了?早晚有一天,你会死在钱上面!”

    “常爷……”

    安子从无尽的欲望中被拉回来,惶恐地看向大哥,他已经很久没对自家兄弟发过脾气。

    常利脸色阴沉,抹着汗水的额头上青筋暴起,一双眼睛直勾勾瞪着他:“这是谁啊?原来是安大爷,我都快不认识了。两年功夫,你生得好能耐!”

    “常爷,消消火,安子他……”

    猛地一挥手,止住大宝的话头,常利的语速越来越快:

    “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背着我做过什么?是不是兜里揣几个钱,被别人叫几声爷,你就忘了自己在什么地头上玩?老棍子他们才埋了几年?忘啦!”

    “刚出来时你算个什么?打洗脚水人家都嫌你埋汰!你真以为时兴不敢动咱们?那是他觉得没必要!一旦踩过了那条线,他们会告诉你这座城市究竟是谁的,到时候倒霉的不止你一个!”

    几个人嘴唇哆嗦着,都没再说话。

    以目光为媒介,两人进行了一次交流,常利瞪着安子,安子在眼皮缝中打量常利。三秒钟后,安子败退,将视线垂了下去。

    “好了,常爷,安子他也是无心。”

    “我知道。”常利鼻孔里哼一声,松开了安子。

    “那这事……”

    “吹哨子,和你们底下的佛爷,还有三条杠他们说说。我要知道,昨晚有几个闲得发慌,没事往西边跑;最近几个发了邪财的;还有谁不露头,打算洗手的。”

    大宝点点头,又问:“北面呢?要不要支应一声?”

    “要。”

    常利在隔间里缓缓踱起步子,“孙家哥俩和我们虽然不对付,但在这种事上,大伙态度是一致的,不分南北。”

    ……

    看着讲台上,就武魂理论侃侃而谈的王言,郭晔突然想起些莫名其妙的内容。

    王瑞曾读过大洋彼岸一位学者的作品,他认为权力是控制,本身无好坏之分,构成社会权利基石的有三种力量,暴力、金钱与知识。它们之间相互转换,构建出坚固的三角。

    无人怀疑暴力,无论怎样的形式,它都会令人敬畏。但暴力缺乏弹性,只能施加惩罚,并常常引来受害者的回击。

    相比之下财富便灵活得多,可积极亦可消极,所以财富是较高品质的力量。而对知识的运用,其中内涵是效率,它可以用最少的资源完成目标。

    因此用途最广的便是知识,它同样是暴力与财富的增值器。

    然而在斗罗大陆,这套理论似乎并不那么好用,金钱不过是平常人追求的东西,知识不过是一种手段,而站在世界顶端的那部分人,所追求的只是个人力量,亦可称之为暴力。

    为何两个世界差别如此之大?它们之间的不同,似乎不仅限于魂力。

    他一时走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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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代较为活跃的顽主中,有位堪称第一美男子的,人称海燕。据说生得长挑身材,一表人物,打扮起来风流俊俏,有不少姑娘倾心。然而他短暂的一生,仅有过一个女人。

    那女孩连名字也未留下,暂且称之为小花。小花是城西军区大院里的孩子,清清白白,绝对的上等人家。两人相恋的原因众说纷纭,也不重要,在世界不复杂的时候,男女感情没有过多世俗干扰,有时一次相会就可俘获芳心。

    年轻人的世界大多都不复杂。

    海燕不仅生的漂亮,性格也相当可喜,小花纯情且腼腆,两人一拍即合。原本只是段简单的恋情,未必会有结果但不失美好,然而现实开了个恶意的玩笑。

    他们相恋的传闻,在这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掀起了轩然大波,主要原因是他们在同龄人中的知名度。坊间街巷的传闻数不胜数,若史莱克城有八卦小报,这则新闻至少会登一次头条。

    这是个阶级固化的社会,不同等级间充满着偏见、仇视与谎言。两人在一起不久,各种流言蜚语便传布开来,并朝下流与淫乱的方向一去不返。最初版本是,海燕这个出身低贱的混混,像狗一样吞吃了月亮,随即增添了无数细节;小花也成功激发两帮年轻人之间的仇恨,最终形成冲突的火苗。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很多自诩正直的人,不吝于用最龌龊的心思编撰最富有冲击力的故事,之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其施以打压。

    很快,城西的大院里,集结起被仇恨与怒火烧红眼的贵族青年。他们组成暴力团体,动辄十数人招摇过市,有时深夜秘密集结,奔袭莫名其妙的地点。杀死那条低贱的狗,捍卫自己高贵的血统不被玷污,成了最激动人心的目标。

    太子爷羡慕父兄身着甲胄的威武,却总是无所事事,如群氓般发泄自己的无限精力。顽主们大多出身低下,未及积累自己的底蕴,当中不乏魂师或有钱人,历经几次残酷打击后,他们休养生息,并迅速复苏。

    顽主们以地域为界,以有名望者为首,划分各自的区域,开始冲突与兼并的过程。城北的三角地,与小南门一带码头密集,冲突尤其剧烈。出于对史莱克的畏惧,羽翼未丰的顽主们对太子爷尚算克制,但仅限很短一段时间。

    后来顽主中出现的几位领头人物,大多是在之后的血战中脱颖而出者,虽然他们的结局不甚理想。这支群体在内部严重不合的前提下,与太子爷先后爆发数次殴斗,人数与烈度呈上升趋势。

    很自然地,他们也遭到了主流社会唾弃。

    直到事态超出控制,几名出身特殊的太子党在混战中殒命,城主见时机成熟,动用了部分城防军,对这群社会渣滓进行严厉打击。顽主们本已扬眉吐气,认为自己靠拳头与刀子挣来了地位,史莱克的铁拳告诉他们,这一切不过是他们的一厢情愿。

    那些往日有头有脸的,大部被正法,有的余生都在监牢里忏悔,个别幸运者躲了过去,从此再未出现过。百姓们拍手称快,对学院的敬仰更甚。次年夏天,避过风头的顽主向城区回流,同时新一代顽主开始崛起。

    比如常利。

    他们检讨了上一代顽主被连锅端的教训,拟定了一些规则。最高规则有二,不干涉圈子外与家门内的绝对安全性。

    经过这次发泄后,鲜血令无法无天的太子爷们清醒了些,虽然行事依旧张扬,客观来讲确有收敛。元气大伤的顽主同样偃旗息鼓,他们渐渐减少了争斗,默契地将精力放在赚钱上面。

    至于事件的导火索,海燕很确定是死了,在冲突开始不久。而爱着他的姑娘,则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有人说她殉情了,有人说她疯了。

    ……

    再见到胡掣时,他被打得遍体鳞伤,捆在门前的石墩子上。几件遮羞的衣服,连同藏在裤衩里的钱早消失了。

    柏招瞥了一眼地上那具瘦弱身躯,皱了下眉,对簇拥在周围的死党们不满道:“怎么把人打成这个样子?他才几岁?招惹你们了?”

    有人扔来一件衣服,给胡掣披在身上,还有人扔来裤子。料子不错,他抽噎着穿上了。

    柏招把他带回自己的院子,吩咐下人烧了热水,帮他洗了澡,又做了菜饭。见他吃得狼吞虎咽,不由道:“这让你爹妈看见了,不得心疼死?”

    胡掣放下饭碗,趴在桌子上流泪。

    “我妈三岁就和别人跑了。”

    “啧啧,苦命的孩子,”柏招摇头叹息,“别哭了,菜都凉了,你要不嫌弃,以后就在我这吃饭。”

    胡掣哭得更伤心了。

    次日早上,柏招送走了胡掣,临行前,塞给他一小袋金魂币道:“这是昨天从你身上搜出来的,我给你凑了个整。你是有本事的人,我乐意交你这个朋友。”

    胡掣差点又哭出来。

    “你帮我带个话,回去后告诉二金刚,我们和他们应该井水不犯河水。大伙之前因为一些小事,结下了仇怨,但打来打去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

    “就说我想跟他和谈,约个地方,可以请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陪话,他如果实在气不过,我给他摆酒赔不是也成。”

    胡掣是抹着眼泪走的。

    他在外面躲了几天,才寻到二金刚的匿居点,一个佛爷的家里。没注意到的是,一双阴翳的眼睛始终盯着他的后脑,直到消失在门后。

    这天夜里,南城的几个顽主,聚集在这破落小院中商讨复仇计划。初步方案已经有了,利用胡掣的信息,将柏招等人引出,最好是在城南,之后出其不意地将其做掉。事情办完,从水沟子一路逃到城外去。

    “关键手要快,半顿饭功夫就得把事情做完。最近风声又紧起来,史莱克绝不是吃素的,多待一秒都有风险。”二金刚忧心忡忡道。

    “你的家业呢?”有人问。

    “屁的家业,都变现揣起来了。我算是看开了,史莱克城,不是我这种人讨生活的地方,不如寻个小地方,安安生生把这辈子糊弄过去。”

    几人动手,几人望风,事后如何打点,如何联络……细节一直商讨到凌晨时分,有人敲响了门,声音不轻不重,像是常来往的熟人。

    墙上那架走得忽快忽慢的魂导钟随之响起,声音悠长,沉闷,传递着一种神秘感。

    神秘感迅速传染给在场所有人,有人惊愕地望向二金刚,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二金刚同样呆愣片刻,蹲下身子,不知在预备什么。

    离门最近的一个佛爷,漫不经心地拨开门闩,发现门口倒着一具人体,上面踩着一只脚。于是他好奇地抬头,想看这只脚的主人,但他什么也没看清,只觉眼前溅起一缕红光,箍着铁环的拳头准确地砸在脸上。

    佛爷惨叫一声,下意识捂住脸,手里黏糊糊的,是血。

    就在那一瞬间,他身子一仰,栽倒在地,门板直立着拍下来,将他砸在底下。

    寒风混杂着腥气吹进门里,院子里的人在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不知所措。仅愣了一秒不到,无数的黑影,挟带无尽的憎恶与仇恨,狂风一般刮进来。

    血肉飞溅,鬼哭神嚎。

    一分钟后,一切动作都停止了,那架破烂的魂导钟奇迹般幸免于难,还在发出嘶哑的转动声。地上除了倒着的人,与人体间填塞的无数砖头石块,一切被击得粉碎,只剩一群骄傲的年轻人。

    结束得太迅速,太轻易,令人失望与茫然,郁结在心底的愤怒却得不到宣泄。将来或许会有年轻人意识到,他们追求的不是目的,只是过程,只是在流血冲突中得到的解脱。

    在这些人中间,没有找到胡掣。

    他们离开后,破钟从墙上掉了下来,发出破碎的轰响,在黑暗中传出很远。

    “哭吧,哭出来,心里会好受些,但别出声音。要是把人引回来,我立刻就走,把你小子丢在这里。”

    阴暗的角落中,传出几声压抑的抽噎。

    ……

    朱露很讨厌郭晔。

    不只因为与戴华斌间的过节,朱露相信,即便这两人之间毫无纠葛,自己一样会讨厌他。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一个学院的同学,但绝不会是同一类人。她与华斌都出身于万年传承的大家,先祖登临神界,无数族人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姓名,尽管皇位被一群无耻之徒窃取,那也改变不了他们生而高贵的事实。

    自朱露懂事起,便相信自己代表公理,世界应该让她与华斌这样的人引领。

    然而,先祖们流血牺牲创造的世界,却养活了一群蛀虫。贪婪的家伙从不会摆正自己的位置,只是低着头向上攀爬,够取那些自己没有资格享用的果实。世界上有了这样一群蛀虫,也就不会有公理。

    而这群蛀虫中最活跃那个,居然还如此傲慢,不可饶恕。

    朱露下意识忽略了霍雨浩,或许对他们而言,霍雨浩就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差距大到令人绝望,只能退后一步,遮住眼睛,避免被强光刺痛。

    她憎恨着郭晔,连带着曹盈一起。本来凭这个贱货的出身,也有资格在末等席,分享一点微不足道的荣耀,却自甘堕落,与蛀虫们相互勾结,眼中也露出那种令她几欲发狂的骄傲。

    这种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如果不能打击、消灭他们,怎么才能贯彻自己的公理与正义?

    当朱露将曹盈击倒在地时,内心是畅快的,因为她终于能将这份骄傲踩在脚下。两个伤痕累累的女孩,一个志得意满,一个从容镇定,两人都不说话,但也绝不退让。

    只差最后一步,就是玷污她的人格,可惜没能完成。后面发生的事,朱露冷眼旁观了全程,眼看着曹盈失去意识,被人在地上肆意拖拽,一时间有种亵渎神明般的快感,双腿因激动颤抖起来。

    她冒出一个念头,这世上最有趣的,莫过于摧毁一个人的骄傲。

    自那天之后,朱露的心情连带脾气甚至都好起来。虽然依旧以冷傲面对众人,除戴华斌者皆不假辞色,那些低俗之辈出现在视野中时,也不会感到特别烦恶,大家觉得她像是变了个人。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郭晔在打击下没有暴怒或显现颓废,若是刺激得失去理智,那便是完美。凭着女性独有的敏感,她能敏锐察觉到一点小心思,并相信一定会影响到另一方。但郭晔日常几乎没有多少变化,情绪反应也看不出来,令她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郁闷。

    这小子简直不是个男人!有时她不禁会这样想。相比之下,戴华斌比他强壮得多,高大,健硕,并拥有足以自傲的男性魅力,两人根本无法放在一起比较。

    想到这,朱露不禁脸红了。

    她来到食堂,根本无需考虑,径直朝最右侧的高级菜肴窗口走去。

    食堂角落处,有个青涩少年席地而坐,面前放置着棋盘。手捻棋子,旁若无人,似在打谱。

    猫一般轻巧的女孩走过时,他侧过头,眼皮低垂,似看非看。

    不知思考了多久,一颗棋子打下,音质清纯,仿佛木鱼的敲击声。路过学生偏头注目,少年浑然不觉,径自打子,连续的打子声音澈人心脾。

    朱露将手伸向距自己最近的盘子,不知怎的,它旁边那只看上去似乎更顺眼些。

    未有多想,她遵从了内心选择,反正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心情好的人,食量会大些。尽管刻意维持着身材,她还是给自己多添了一份,并且今天的食堂菜肴似乎鲜美得出奇。

    ……

    解星弈枯坐在海神湖畔,冷冷地看着湖边景致。他面前摆着一副碗碟,制造它们的人手艺高超,与食堂提供的毫无差别。

    这样的餐具他还有很多套。

    无论多精美的盘子,放在炉子上干烤,都是非常忌讳的事。烤的时间稍微长些,它们就会变硬变脆,稍微刺激一下便会炸裂。

    解星弈不是那些五谷不分的公子哥,这个常识还是有的,但今天,他已经将餐具烤了半个时辰。

    盘子底部被旺盛的火焰烤红,他只是死死盯着,丝毫没有拿下来的打算。不一会,银色水珠样的东西从一些极细小的孔洞中钻出,最后汇聚成黄豆大小的珠子。

    解星弈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将珠子收在一个琉璃瓶中,脸上带着自嘲的笑意。

    他出身的地方,是斗灵一处神秘所在,关注的人却不多,因为那里并不凭力量显世,仅剩些无人在意的知识罢了。

    铅与汞,还有一些堪称稀有的金属,除了用于密封、炼制合金,还有些奇怪的用途,例如从根基毁掉一个人。

    这是他翻动藏书时无意中看到的,本来过后便忘记了,结果在需要时又回忆起来。无论是否为魂师,当体内掺杂了足量的金属,智力、体力乃至生育能力皆会下降,进而影响寿命甚至是下一代。

    而这一切是极缓慢的过程,或许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会显现,届时谁还会想起少年时那点龃龉?

    关于这些天的所作所为,他今生不会对任何人提起,却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将知识用在这些地方,只能证明一件事,自己曾恪守的品德、操守都化为东流水。

    如果真的存在地狱,那便是自己将来的归宿。

    解星弈熄灭了炉火,赤手碾碎了烧红的餐具,即使被烫伤也面不改色。当它们变成一堆粉末后,伸到湖面上,一松手,便被湖水带走了。

    ……

    大概是月底左右,赵昊辰找到郭晔,又是例行从城里进货的日子。随着生意越来越大,货物种类也逐渐多起来。

    黑色的坛子里装满活鱼,其中一条尾巴上拴着两根红缨子。

    郭晔不动声色,如往日般道谢,付钱,与商贩谈笑起来。他们都很喜欢这孩子,传说能进学院的人,都是几十辈子修得的福分,这样一个人能表示尊重,令他们觉得很受用。

    走到僻静处,赵昊辰在一旁望风,他快速地将鱼分解,从肚腹中寻到一根竹管。

    里面塞着片树叶,用刀子刻着一句简短的话:

    人找到了,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