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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叮咚的印象中,胡力瑧总是西装革履。他的身材是很适合穿西装的,总能衬得他肩宽腰瘦,身姿挺拔。
可是今天他没有穿西装,也没有穿二十一世纪任何一类服装,他穿的,居然是一件不知道隶属于哪个朝代的藏青色对襟长袍。敞开着的袍子里,露出一身暗红色的贴身短打,腰里还扎着一条同色系宽腰带。在水叮咚眼里看来,简直就跟戏台上的武生扮相一模一样。
“你怎么会穿成这样?”虽然很不愿意跟他说话,水叮咚还是秀眉微蹙问出口来。
“不好看吗?”胡力瑧故作潇洒扬扬手臂,“这可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男士装束,你没忘记咱们是穿越到唐代来了吧?”
她没忘记!可如果以为她真会相信“穿越”,那就是在侮辱她的智商情商了。
至于说好不好看,纵然以水叮咚挑剔的眼光,也不能不承认,这身不伦不类形同演戏的服装,穿在胡力瑧身上居然没有丝毫违和感,就好像他天生就该是这一副古典扮相。比之西装革履,虽然未能凸显他的窄臀长腿,却多了一些英武矫健。
而他的头发——
“你你你……怎么会有这么长的头发?”水叮咚脱口而出。
她清楚记得胡力瑧明明是二十一世纪男人最流行的短寸头,可眼前的胡力瑧,一头长发用一条青布带扎在头顶,其长度远远超过了她的中长碎发。
“这个年代,还是留长发比较适合!”胡力瑧微微含笑,答非所问。
水叮咚还他一个白眼,却在一瞥眼之间,发现胡力瑧的头发在阳光映照之下,显出并非纯黑颜色,而是微微闪动着绛红色的光芒。
“你是戴的假发套?”水叮咚大皱眉头。
留长发的男人已经令她十分讨厌,因为她觉得那会使男人看起来不男不女。更何况明明头发不长,偏偏要戴上一个假发套,那绝对不是身为男人该做的事情。
“假发套?我干吗要戴假发套?”胡力瑧微微一愣,不过很快便明白过来,“你说我头发是红色?不仅头发,连我的眉毛被太阳一照都是红色的。我们公司大部分人都知道,只不过你从来不肯正眼看我罢了!”
这话让水叮咚撇了一撇小嘴,心中依旧认定胡力瑧肯定是戴的假发套,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头发长到这么长。不过他这假发套还挺高档,不仅看不出来是假的,而且没有让他显出一丝一毫的“不男不女”。反而那飘逸的发丝、和绛红的发色,倒给他平添了一些不羁与潇洒。
不过像这种接近赞美的话水叮咚当然不会说出口来,更不愿意听胡力瑧瞎扯什么“这个年代”,所以水叮咚干脆站起身来,向着四周仔细打量。只见身处在一处山坡之上,西南两面山岚起伏,向东向北却地势平缓。而就在离大树不远,有一座坟头孤零零地落在山坡上。坟前竖着一块墓碑。
水叮咚想起之前那两个女子所言,禁不住走到墓碑前一瞅。看见碑上文字全是很工整的繁体隶书,中间的主碑文乃是:爱女林轻颦之墓。
水叮咚暗赞这名字取得真古典,也很好听,倒像是参考了贾宝玉为林黛玉取的表字。耳听胡力瑧走至身侧,忽然没头没脑冒出一句:“她是你的前世!”
水叮咚微微一惊,回脸见胡力瑧似笑非笑,她嘴角很快也浮起一抹讥嘲之意。
“那么……璨太子是不是就是我前世的情人?”
之所以会这样问,是因为她曾经听见那红衣绿裙的两个女子,说过一句“璨太子的心上人”之类的话。但她明明只是反唇相讥,胡力瑧听着却脸上变色,伸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
“你怎么知道璨太子?你你你……恢复从前的记忆了?”
水叮咚想仰脸大笑,却连这样的表情都懒得去做,到最后只能扬臂甩脱胡力瑧的手,向着东北方向走下山坡。
她家本来是在上海近郊,而她上班的公司,便是在上海。可是放眼望出去,居然看不到高楼大厦,不知这杀千刀的胡力瑧,是把她弄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马蹄轻响,水叮咚回转头来,看见胡力瑧骑着马跟在她身后。阳光映照着他飞扬的绛红发丝,和飘逸的藏青衣袂,愈发显得雄姿英发,宛如子龙重生。
只可惜水叮咚一肚子的烦躁与怒火,根本无意欣赏胡力瑧的飒爽身姿,反而秀眉紧蹙,张口责问:“你到底是把我弄到哪儿来了?为什么连一条公路一栋楼房都看不见?”
“这里是庐州……”胡力瑧张口作答,很快加以补充说明,“也就是合肥西南方向的紫蓬山脚,离庐州城有三十多公里。”
水叮咚不听他说什么“庐州”,只听他说“合肥”就恨不能再骂他几句。她曾经去过一次合肥,坐高铁都需要三个多小时,换句话说,从上海到合肥,至少有四五百公里。真不知这杀千刀的胡力瑧是用什么办法将她弄到这荒僻之地,并且将她挂在了树上。
“你的车呢?”她张口又问。现在只要能让她尽快回去上海,哪怕是低声下气也认了。大不了回去以后,马上递交辞工书,从此离得这个神经病越远越好。
她现在真是觉得胡力瑧完全是个神经病,因为正常人谁也不可能为开个玩笑下这么大的功夫。而神经病,在她看来比杀人犯更加可怕。因为杀人犯的行为起码有迹可循,神经病却是随心所欲,既不讲道理,更没有道义。
“这个年代哪里有车啊?你只能跟我共骑一匹马!”
你听听,都这个时候了这神经病仍旧一本正经,好像越玩越上瘾了一样。水叮咚有心不理他,可是靠步行的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走出这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一旦太阳落了山,那可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所以她只能强忍怒火,满脸求恳。
“算我求你了行不行?咱们别闹了,回到上海还要上班呢!对了,你把我弄过来花了几天时间,有没有替我请假?我可不像你是营销部的红人,无故旷工三天是要被炒鱿鱼的!”
其实现在会不会被炒鱿鱼已经不是水叮咚首要考虑的,她现在只想赶紧回到锦绣繁华的文明社会,以免在此荒蛮之地,被这神经病谋害了都没人知道。之所以提到“炒鱿鱼”,不过是希望引起这个神经病最起码的愧疚与怜悯而已。
“我们是穿越了,为什么你就是不相信呢?”神经病唉声叹气,一脸无奈。
“好吧,就算我们穿越了!”水叮咚再退一步,“那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去市区?”
“我不是说了吗?你只能跟我同乘一骑!”一边说,神经病从马背上扔了一个包袱给她,“你得先换身衣服!虽然这个年代民风开放,却也没开放到能穿你身上这样的衣服!”
水叮咚真想将包袱直接扔到他脸上,但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继续忍耐打开包袱。
虽然她没有穿过古代服装,但也能一眼看出,那是一套男装,而不是女装。
“为什么是男装?咱不是说好了,要穿越只能穿越到民风开放的武则天时代吗?”她也说得一本正经,现在除了陪着这个神经病演戏,她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自保。
“现在不是武则天的年代,武则天的年代我还没有穿越到二十一世纪去,穿越有一个铁定的规律,那就是不可能穿越到你已经存在的那个年代。所以现在是武则天后的玄宗年间,历史上最繁华的开元盛世。这个年代对女子的态度比武则天时代更加宽容,不过女子们多以男装为美,出门的时候一般都会身着男装。倘若打扮得花枝招展招摇过市的,基本上只有一类人:妓女!”
水叮咚很晕!这个神经病大概是有臆想症,所以才会越说越真实,越说越来劲。
事实上唐代女子以男装为美这件事水叮咚曾经读到过相关资料,只是她憋着一肚子的没好气,终于按捺不住反驳一句:“可是我刚刚还看见有两个女子穿红着绿在那棵大树下边大打出手呢,那可不像是妓女一类!”
“女子?”胡力瑧脸现惊诧,表情十足,“什么样的女子?是用什么大打出手?”
“我从树上往下看,又看不到脸,就感觉长得蛮漂亮!不过我听见她们相互叫对方名字,跟你的名字倒是非常相似!好像一个叫胡丽娉,一个叫丽娟妹妹,两个人都拿着这么长的剑,打得比电影电视上武侠仙女还精彩!”
水叮咚其实很想问问胡力瑧到底用了什么方法,可以让两个女子飞来飞去打得那么精彩。虽然她不知道胡力瑧到底花了多大的代价、又是从哪儿请了那么好的两个女演员,但是她就是认定了那一定是胡力瑧玩的把戏。
所以在说到“跟你的名字倒是非常相似”的时候,水叮咚忍不住又语带嘲讽。可是她的嘲讽胡力瑧好像一点也没听出来,反而脸上显出有些阴沉慌乱,也不让水叮咚马上改换男装了,直接从马背上弯腰伸手,勾住了水叮咚纤细的腰身。水叮咚再没想到他会有这么灵巧的身手,这么横蛮的力气,方吓得一声惊呼,便已被胡力瑧抱上了马背。
“得赶紧离开这儿!要不然一旦让她们察觉到你来了这个年代,很快就会有你现在还接受不了的事情发生!”
他口里说话,一手搂紧了水叮咚的纤腰,一手轻抖马缰。水叮咚来不及开口发问,那马已经发声长嘶,泼喇喇地奔了出去。
(请看第四章《又来了几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