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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酒吧好声音【2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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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了一中午加一下午,秦歌是真累了,他恨不能面前就是床,倒头就能睡。

    逛街是女人的天赋技能,别说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就是逛到夜深人静,徐洁都不会觉得累。

    徐洁看出秦歌有些疲乏,主动提出回客栈休息。

    “那个妞不错。”不远的地方,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凑在一起,其中一人望向徐洁,眼睛爆发出两道精光。

    “不错你上啊。”旁边人怂恿。

    年轻人搓搓手掌,说:“必须上。”

    年轻人快步走上去,并排走在徐洁一旁,露出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姑娘,认识一下,我叫任宇。”

    徐洁看了一眼,顺势挽住秦歌胳膊:“徐洁,这是秦歌。”

    徐洁虽然没说她和秦歌的关系,但挽手的动作已经说明一切。

    任宇脸上表情一僵,看着两人手挽手走进客栈。

    同伴上来,肩膀蹭了他一下:“怎么着?名花有主了?”

    任宇搓了下牙花子,不甘心的说:“这姑娘长得可真水灵。”

    同伴说:“这么水灵的大白菜,还能留到这儿等你?”

    ……

    “魅力不小哦。”秦歌抽回手,对徐洁刚刚拉他做挡箭牌没有生气。

    徐洁是个聪明的女孩,她不知道秦歌的底线在哪儿,所以不敢冒然给秦歌冠上男朋友的名头,但如果只是挽挽手,应该不会有是什么。

    至于误会?那就让别人误会好了。

    徐洁笑眯眯的,似乎很喜欢听秦歌说这样的话,她说:“现在四点,我们五点半出来找吃的。”

    回到房间,秦歌先拿出电脑,把明天的章节设置自动更新,又抽空看了眼微博,《悟空传》游戏改编的话题讨论的火热朝天。

    《斗破苍穹》简繁体出版也上了正轨,秦歌抽空在微博敲下一段话:“《斗破苍穹》实体书第一册计划本周三在各大书店上架,大家多多捧场!”

    《悟空传》投石问路,一举打开简繁体出版的大门,让所有人都感受到网络小说恐怖的吸金能力。

    各路出版社疯狂的涌向创世界,希望能够和网站其它的小说取得合作。

    林海也清楚,只依赖一家出版社,对他们有弊无利。

    只能说,重心适当的倾向长安出版社,毕竟人家当初可是雪中送炭来着。

    当然,对于天海出版社,林海也没有落井下石,虽说人家当初不肯出版《悟空传》,但那也是人之常情。

    短短的一个月内,创世界前后有十多位作家迈出实体出版这一行列。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能实体出版,最该感谢的,是秦歌。

    秦歌看着《斗破苍穹》恐怖的成绩,也是暗暗咂嘴,他比谁都清楚这本书所能够创造的奇迹,但看着几乎是以几何形式上涨的恐怖数据,还是感到一阵阵的震撼。

    关了电脑,秦歌刚要躺下睡会儿,老爸竟然打来了电话。

    “喂,爸。”秦歌扭来扭去,寻了个舒适的姿势。

    老爸说:“金陵市作协上门找你来着,想让你加入他们。”

    秦歌发了会儿呆,自己前脚才拒绝国家作协,市作协紧跟着就上门来了。

    市作协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拒绝国家作协的消息,难道他们认为自己比国家作协还要牛逼?

    秦歌说:“我没那精力,你帮我拒了吧。”

    作协这玩意儿,秦歌真不想加入,一来这种组织没什么福利,二来他也不缺名声,或者说,他根本不需要依靠作协打名声。

    最关键的是,秦歌前几天才拒绝国家作协,如果这会儿就加入市作协,指不定人国家作协会怎么想。

    哦,国家作协邀请你加入,你不加入,市作协邀请你,你就加入,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作协相当于半个官场,该有的勾心斗角一个不少,秦歌不想年纪轻轻,就把时间耗在那里面。

    挂了电话,秦歌忽然没了睡意。

    他忽然想起苏瑾被抄袭的事件还没解决,虽说苏瑾在唱作人的舞台上凭借一首原创歌曲《暖暖》爆红网络,但抄袭的名头始终背负在身上,没有得到解决。

    音乐协会不过就是一个私人协会,没有半分公信力,这是谁都明白的,但音乐协会的成员都是圈子里地位较高的前辈。

    秦歌倒是不在意抄袭不抄袭,他是担心苏瑾被圈子里的人排挤。

    如果换做秦歌,管他娘的抄袭,至于圈子里对自己的态度,他更不会关心。

    可苏瑾不行,苏瑾是女生,抄袭这名头太难听。

    而且这件事也是由他造成的,如果不能替苏瑾洗掉,他心里都觉得愧疚。

    秦歌找到音乐协会的官博,那条证明李钰没有抄袭,继而指责苏瑾抄袭的微博依然高挂。

    秦歌眼眉蹙了起来,手指轻轻敲着手机,一个想法渐渐成形。

    五点半,秦歌和徐洁走出客栈。

    七月的天黑的有些晚,两人吃完饭已经是七点钟,天色依旧微微亮。

    夜间的西塘美不胜收,随便一处都是风景。

    但可玩的地方实在不多,似乎,只剩下酒吧可去。

    西塘酒吧一条街挺有名气,但这名气也是依赖于西塘古镇的名声。

    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唯一的不同,大约就是驻唱歌手吧。

    这里随便一间小酒吧里,驻唱歌手都能唱出宋冬野的感觉,当然,这么比喻有些夸张。

    秦歌每次来都会去酒吧喝一杯,倒不是为了艳遇,仅仅是喝酒听歌。

    “去过酒吧吗?”两人站在桥上,秦歌下望歌声喧闹的酒吧一条街,随口问道。

    徐洁摇头,眼睛里闪烁着兴奋:“没有,但我想去。”

    秦歌笑着说:“去清吧吧,酒吧太吵。”

    徐洁点头,只要秦歌在,去哪儿都一样。

    桥下的两家酒吧都是有disco和伴舞的,这种酒吧太吵。

    好在多数的酒吧店家为了迎合西塘古镇的文化和静谧氛围,选择开清吧。

    小桥流水,静听音乐,这似乎更能让人融入这座古镇。

    “就这家吧。”秦歌抬头看看,这家酒吧的名字很有趣,叫猫咪的乌托邦。

    这家清吧的规模在西塘都算得上大,秦歌看了一圈,屋子里做了七八成,清吧能有这样的上座率,算很高了。

    两人寻了一处靠边的卡座,秦歌本想给徐洁点一杯饮品,结果这妞儿没等他说话,开口就要了一杯失身酒。

    秦歌惊诧看向她,说:“你喝过这酒吗?”

    “没啊,不过总是听她们说,一直想喝,现在终于有机会了,一定得尝尝。”徐洁伸出半截粉嫩舌头,舔了舔嘴唇,小馋猫的样子。

    “一扎生啤。”点完酒水,付了钱,秦歌等酒保走了,才说:“一会儿少喝点,失身酒太烈,你这样的一杯下去直接断片儿。”

    徐洁问:“你喝多吗?”

    秦歌张了张嘴,说:“没喝过。”

    “那你怎么知道?”

    秦歌抹抹额头:“我听别人说的。”

    徐洁撇嘴:“道听途说不足为信,你不是说的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

    秦歌总算体会到自己挖坑埋自己的感觉了。

    酒送了上来,徐洁盯着精致玻璃杯里的液体,送到鼻子前嗅了嗅,有些甜,有些刺激。

    秦歌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徐洁一扬下巴,举起酒杯:“干杯。”

    秦歌抓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提醒说:“容易醉,小口喝。”

    徐洁用舌头探了探,味道还行,甜甜的,酒味不浓,可一口下去,脸颊还是升起两坨红色。

    舞台上坐着一个长发青年,穿着破洞牛仔帆布鞋,宽大的T恤上印着大大的骷髅头,怀里的吉他在青年手指拨动下,发出好听的旋律。

    这里清吧的驻唱,唱的多是民谣,也有流行歌曲,但绝对没有摇滚。

    摇滚和民谣仿佛两个极端,民谣会说: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给你唱首歌吧。摇滚就会说: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草泥马你傻逼吧。

    在通俗易懂一点就是,摇滚搞氛围,民谣装走心。

    说白了都是装逼,关键在于谁能装的过谁?

    秦歌喜欢民谣,也喜欢摇滚。

    不喜欢民谣的,肯定没有静下心来仔细听,不喜欢摇滚的,听一两遍肯定不排斥。

    台上这青年,唱的是秦歌没听过的歌,他闭上眼睛静静听,副歌部分唱完,秦歌咂么着嘴,觉得还成。

    可当秦歌睁开眼睛时,忽然发现,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男人。

    准确的说,是一个年轻的大男孩,而且看着还挺眼熟,心里一寻思,不就是下午在客栈外面搭讪徐洁那大男孩吗。

    任宇没想到这么巧,在酒吧也能碰见,喜欢民谣的他觉得这就是缘分,必须上来再搭一次。

    “你好,徐洁,我们又见面了。”任宇记性不错,还记得徐洁的名字。

    徐洁脸颊红红的,好像有些微醉,秦歌看见她面前的酒杯竟然少了一半,腮帮子抽了抽。

    “你好。”徐洁还清醒着,打了声招呼,视线转向舞台,咕嚷着:“怎么不唱歌了?”

    任宇自来熟,对秦歌笑了笑,看向徐洁,说:“今晚这家酒吧有个活动,刚刚那是在热场呢。”

    徐洁问:“活动?什么活动?”

    任宇指着舞台两边,眼睛在秦歌和徐洁脸上扫过,最后落在秦歌脸上,问:“看见什么没有?”

    “女人?”秦歌盯着舞台两边站立的美女们。

    任宇眼皮跳了跳,说:“她们手里的玫瑰花。”

    任宇继续说:“今晚有一场活动,活动规则很简单,但凡有兴趣,对自己有信心的,可以上去一展歌喉,评委就是咱们这些客人。一会儿那些美女会把玫瑰花送过来,一人一支,可以投给喜欢的演唱者,最后谁累积的票数最高,就是今晚的第一名。”

    秦歌倒上啤酒,说:“竟然是活动,总要有点奖励,奖励是什么?”

    任宇指着舞台左边墙上挂着的吉他,说:“一把不错的吉他,市价差不多三千块。”

    徐洁眼睛顿时亮了,顺着任宇手指看过去,一把红色木吉他引入眼帘。

    酒吧老板上台,把今晚的活动规则大致说了下就下去了,美女们给酒吧每人都发了一支玫瑰。

    很快便有一个打扮夸张的女孩登台,唱的是一首很劲爆的欧美歌,气氛在爆炸般的金属音乐声中掀起了第一个高-潮。

    陆陆续续又有几个人上台,唱什么歌的都有。

    原本安静的清吧,此时比起那些喧闹劲爆的酒吧有过之不及。

    秦歌端着酒杯,不时的喝一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些临时起意上去唱一首的年轻人们。

    徐洁一杯酒快喝到底了,她双眼痴痴的望着墙上的大红色吉他。

    任宇早就注意到徐洁的眼神,此时凑上去,问:“想要那把吉他?”

    徐洁点头,眼神不曾移开。

    任宇抓起酒杯一口干掉,捋起袖子,说:“看我的。”

    徐洁没看他,而是看向秦歌。

    秦歌假装看不懂徐洁的眼神,说:“看他挺自信的,估计真有两把刷子。”

    任宇唱歌的确不赖,一首这个世界流传度比较广的民谣,唱的入木三分。

    但在秦歌听来,音准很好,可细节处理和感情投入上面差了太多。

    不过即使如此,任宇这首歌在所有上台的人里面,是目前为止最好的。

    任宇唱完后,微笑对着舞台下面的观众鞠了一躬。

    任宇走下来,坐在徐洁身边,问:“我唱的怎么样?”

    徐洁不理他。

    任宇有些尴尬,秦歌说:“唱的挺不错,不过你这年龄不适合唱这种歌,唱不出那种味道。”

    任宇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点头说:“是这么回事,这首歌不太好唱。”

    任宇细节上没处理好,但相比之前那些人,他唱的绝对算是好的,没意外的话,第一名肯定是他。

    可偏偏的,意外就来了。

    任宇下来后,有那么几分钟,都没人上台。

    实在是因为任宇唱的太好,让其他人没信心上去跟他争。就算不争,也会被观众自然比较。

    酒吧老板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正寻思要不要找个人上去唱一首活跃活跃气氛,就看见一个打扮时潮的年轻人走上去了。

    任宇看见这个男人,脸色一下子暗了下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