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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天痛得一呲牙,果然把下面的话打住了。
那赤将哪能看不到潘元的小动作,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狠狠瞪了潘元一眼,沉声说道:“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些兄弟们皆有报国之心,有何不妥?潘元,你休要从中作梗!”
“将军,他们只是村兵,哪里和人打过仗,又哪里懂得守城的技巧,一旦金人打来,他们只会碍手碍脚,给我们添乱啊!”潘元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把林浩天他们送出城。
赤将哼笑一声,说道:“没有人天生下来就会打仗,只要勤加练习就可以了,何况,等到战事爆发,他们哪怕是运运物资,打打下手也行嘛!这些兄弟统统留下,你不必再多说!”说着话,他向左右挥手道:“起吊桥,关城门!”
完了!潘元心凉半截,现在就算马五他们想走都走不了了。
在赤将的指挥下,林浩天等人把十车的粮食全部运进城中的粮仓。
这座大粮仓,占地至少得有两三座篮球场大小,高度要在七八米往,向里面看,中间只有几条窄窄的走道,其余的空间皆被一筐筐的粮食所堆满,林浩天推算,就目前这样的粮食储备,足够六十万人吃三个月的了,更何况各地的粮食还在源源不断地往蒲丰城内运送。
照这样囤积下去,如果赤兵再省吃俭用一些,坚守蒲丰半年都没问题,倘若战事真打到那一步的话,自己的大军就得被赤军活活拖散,届时炎国再参与进来,己方必败。
等把粮食全部运进粮仓之内,赤将又交代了几句,便转身离去,其他的赤兵也都散了。
看到潘元气呼呼地大步走开。林浩天赶紧追前去,赔笑道:“潘大哥还在为小弟硬是要留在城内生气吗?”
“我不让你们待在城里,是为了你们好,你倒好。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潘元先是气恼道,而后又重重叹息了一声,环视林浩天等人,意味深长地说道:“你们没有和金人打过仗,也不知道金人的可怕啊……”
“所以我等才要潘大哥多多照顾嘛!”林浩天满不在乎地笑吟吟道。
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还是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潘元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走!我带你们找个落脚的地方!”
“是去军营吗?”林浩天好奇地问道。
“军营?”潘元乐了,环指周围的房宅,说道:“现在整座郡城就是一座大军营,只要是没人住的宅院。都可以住进去。不过,但凡大一点的好宅子都已经住满人了,你们只能住在破房子里了。”
“只要有地方落脚就行,我们不挑。”林浩天拍着胸脯说道,说着话。他恍然想起什么,伸手入怀,从里面抓出一把碎银和铜钱,说道:“潘大哥,兄弟们来的匆忙,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些……算是一点小意思!”这些钱都是从被他们杀掉的那些赤兵和百姓身搜出来的。
潘元倒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把林浩天递过来的钱又推了回去,说道:“你们是老吴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兄弟之间,不讲这一套。”
林浩天颇感意外地看眼潘元,这人的人品确实不坏。只可惜,他是赤人,而不是金人。
潘元为林浩天等人找的房子还算不错,一间独立的院落,有正房有厢房。他们三十来人挤一挤倒也能住得下,虽说里面破旧了一些,但遮风避雨还是没问题的。
林浩天等人对潘元自然千恩万谢,并问他城中还有没有饭馆,请他吃饭。
蒲丰城内的百姓大多被迁移走了,可也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偌大的郡城,现在还开业的饭馆大大小小加到一起,也就那么十来家。
潘元带他们去了一间就位于附近的小饭馆,地方很小,可还算干净,经营饭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出头的妇人,据说丈夫死在正中郡的战场了,是个无儿无女的寡妇。
老板娘的相貌不错,皮肤白净,大眼睛水汪汪的,堪称丰韵尤存,这在目前几乎都找不到几个女人的蒲丰城内,老板娘的存在实在太‘难能可贵’了。
正因为这样,这间小饭馆就算偏僻了一点,破旧了一点,但前来光顾的赤兵还是很多,每天的客人络绎不绝,如果有机会能摸一下,碰一下,和老板娘说几句俏皮话,也足够赤兵士卒们兴奋一整天的。
潘元带着林浩天、邵林、彤磊、张顺吴涛几人进入饭馆时,这里已经有十多名赤兵在吃饭。
没有空桌可坐,潘元环视了一圈,见有两名赤兵占了一张大桌,他走前去,拍拍二人的肩膀,说道:“兄弟,帮帮忙,到别的桌挤一挤!”
那两名赤兵闻言,眼睛立刻瞪圆,但看到潘元的胸甲刻有队长的印花,二人的气势又立刻软了下去。
军中就是这样,一级压一级,队长是个绿豆大的小官,但对普通的士卒还是很有威慑性的。
两名赤兵忌惮潘元队长的身份,即便不甘心,也只好站起身,端着菜盘和碗筷,挪到别的桌上。
潘元落座,然后向林浩天等人招招手,说道:“来、来、来!都过来坐!”
林浩天故作怯生生地落座,然后低声问道:“潘大哥认识那两位兄弟?”
“怎么可能?好几十万人,我哪能人人都认识?”
“那他二人怎么肯让座啊?”
潘元笑了,回手指了指胸前的印花,说道:“就凭这个!”说着话,他也看到了林浩天胸前的队长印花,说道:“马五,这里可是中央军,不像你们村兵,队长和普通士兵都没高没低,没没下的,在中央军里,能做到队长可是很威风的!”说话的同时,他还特意把胸脯挺了挺。
林浩天心中暗笑,一个队长就很威风了。自己这五人,无论挑出哪一个都不知道比队长要高出多少级呢!
这个潘元,为人不错,但还是挺好面子的!越是接触。也就越能看出潘元的个性,林浩天也就更加容易从他身套话了。
这时候,一股香风飘来,饭馆的老板娘姗姗走来,由于饭馆太小,老板娘是又做伙计,又做掌管。
林浩天转头看去,只见老板娘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片片雪白的肌肤。在他印象中。赤国的民金并不开放,女子做如此打扮,也显得很轻浮,想必,这正是老板娘招揽食客的手腕之一。
当林浩天打量老板娘的时候。后者也刚好看到了他,眼睛不由得随之一亮。
去掉内在不说,单看外表的话,林浩天确实很吸引人,秀美英俊,刚毅中不失柔和,天生的笑面很容易让人对他生出好感。即便男人见了他也会忍不住多瞅几眼,何况是女人。
林浩天冲着老板娘笑了笑,微微点下头,算是礼貌性的打过招呼,然后对潘元说道:“潘大哥想吃什么尽管说,别和兄弟们客气。”
“这是自然!”潘元松了松身的甲胄。笑道:“我是最不会装假的。”说着话,他抬头对老板娘介绍道:“这几位都是我的兄弟,怎么样,各个都是仪表堂堂!”
老板娘噗嗤一声笑了,伸出手来。很自然的搭在林浩天的肩膀,说道:“这位小兄弟的模样倒真是精神得很呢,比潘队长还要俊秀。”
“哈哈!”潘元非但没有气恼,反而仰面大笑起来,说道:“论长相,我可远远比不马兄弟!”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老板娘,把你们的腊肉一盘,其它的菜就随便,酒嘛,来……来一壶就够了。”
现在虽说金军还没有打到蒲丰,但也属于是非常时期,潘元不敢多喝。
老板娘嫣然一笑,提醒道:“潘队长,现在腊肉可涨价了哦。”
“涨价了?多少钱?”
老板娘伸出三根手指,含笑说道:“三两。”
“三两?前一阵子还是一两……”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老板娘无辜地说道:“现在封城了,最缺的就是肉,我这本就是小店,总不能赔钱做买卖嘛!”
即便如此,潘元还是觉得太贵了,要知道赤兵一个月的军饷还不到二两银子,他虽是队长,一个月也才二两五,还不够吃它一盘腊肉的呢!
他正要说话,林浩天摆摆手,把他拦住,笑道:“三两就三两,只是小钱,潘大哥何必斤斤计较。”说着话,他对老板娘道:“快点菜,我们都饿了。”
“还是这位小兄弟爽快。”说话的同时,老板娘还没忘白了潘元一眼,低声娇笑道:“比你的潘大哥大方多了。”说完话,她扭着水蛇腰走开了。
看得出来,潘元应该是这里的常客,至少和老板娘的关系很熟络。
林浩天随口问道:“潘大哥经常到这里吃饭吗?”
“以前倒是经常来,现在可不行了,菜价比以前都涨了好几倍,像我们这种只靠吃军饷过活的穷兵哪能天天来啊!”潘元连连摇头。
他的话立刻引起附近赤兵的共鸣,众人纷纷接道:“是啊,现在郡城里什么都涨价,就我们的军饷不涨。”
“别提什么军饷了,等金军打过来,我们能不能活着走出去都不一定呢,就怕到时有钱也没有地方花了……”
通过赤兵们的牢骚,林浩天等人也能感觉得出来,普通的底层士卒的斗志并不高,潘元是这样,其他人也是这样。
林浩天眼珠转了转,说道:“也不能这么说,我方兵力并不比金军少,何况郡城的城防也十分坚固,只要我们的粮草够用,抵御住金军肯定没问题。”
潘元拍拍林浩天的肩膀,半挖苦半玩笑地说道:“邓将军最喜欢你这种斗志昂扬的愣头青了!”
林浩天故作不解,反问道:“难道不是吗?郡城的粮草不充足吗?我看粮仓里的屯粮很多啊!”
“再多又有什么用?粮草能代替我们去打仗吗?”潘元摇头说道:“等到人都打光了,剩下再多的粮草,也是给金人准备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潘元对即将到来的蒲丰之战不报任何的希望。
林浩天还想说话,这时候,老板娘已送来酒菜。
一壶二两的米酒,四盘小菜,分别是腊肉、酱土豆、乱炖大白菜和芹菜炒芹菜。除了腊肉,另外的三盘菜里连颗肉钉都看不见,尤其是最后一盘,除了芹菜就没看到别的东西。
“小兄弟多吃点。本店的菜色不太好看,但味道还是不错的。”老板娘对林浩天笑吟吟地说道,说话时,也有意无意地靠到他的身上。
见状,周围吃饭的赤兵马上流露出不满,有人大声嚷嚷道:“老板娘也太不厚道了,对我们兄弟怎么不会这么热情,不会是看人家了?”
老板娘面不改色地挺直腰身,转头看了看众人,说道:“如果你们也点这些菜。肯花这些钱,我也会同样热情。”
一句话,把众人都说没词了。
他们都是普通的士卒,能来饭馆里吃顿饭就不容易了,哪里还肯花好几两的银子?
“小兄弟慢慢吃。有什么需要就叫我。”老板娘又交代一声,这才离开。
旁人都希望她能多留一会,而林浩天巴不得她早点走开呢。
等老板娘走后,他向邵林使个眼色。后者会意,拿起酒壶,为众人满酒,然后招呼潘元。举杯对饮。
一壶酒才二两,他们六个人分,连酒杯都倒不满。
只一轮酒过后,酒壶就空了,邵林叫来老板娘,一口气又要了六壶酒。
潘元吓了一跳。连连摆手,说道:“不可不可,不可多饮,这要是被邓将军知道了,我们都得挨棍子!”
“我们不说。潘大哥不说,邓将军又怎么会知道!”邵林是金国情报机构的头头,善于与人应酬,他劝起酒来也是很有一套的,让人连拒绝的理由都找不到。
听他说的在理,潘元自身也爱酒,便没有再阻拦,很快,六壶酒送来,林浩天等人人手一壶,边喝边聊。
期间,林浩天正色说道:“我觉得潘大哥太悲观了,我们战胜金军的希望很大,郡城这么坚固,我们的人又这么多,只要粮草够用,金军就绝对打不赢我们。”
看林浩天摇头晃脑的夸夸其谈,潘元只能暗暗摇头,纸谈兵谁人不会?可金军又哪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的?
见他露出不以为然之色,林浩天故意小声问道:“潘大哥这么没信心,是不是城内的屯粮不足啊?”
“不足?”潘元乐了,嗤笑道:“现在郡城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屯粮多,如果我们和金人不用交手,只比谁的屯粮多,那我们肯定赢定了!”
听闻这话,林浩天心中一动,蒲丰粮仓里的屯粮是不少,但也不至于多到让这么悲观的潘元如此有信心!想到这里,他故作不服气地说道:“这我倒是觉得未必,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想金人的粮草也不会少啊!”
“再多也没有我们多!”
“粮仓里的那些屯粮充其量也就……”
不等他说完,潘元笑道:“那只不过是一部分而已。”说到这里,他顿住,向左右看了看,见周围吃饭的赤兵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剩下的几人距离自己这边也较远,这才压低声音说道:“郡城里还有暗仓,那里的屯粮并不比明仓里的屯粮少,这可是秘密,兄弟千万别说出去!”
还有暗仓!这话让林浩天倒吸了口气,彤磊、邵林、张顺、吴涛也同时皱了皱眉头。
林浩天向潘元那边探了探身子,细声问道:“还有这样的事?这么重要的事,潘大哥是从哪听到的?可靠吗?”
“嘿嘿!”潘元贼笑道:“兄弟忘了哥哥我是干什么的了?守城门的!每天粮食进出,都得通过我这一关,城内有多少屯粮,没人比我更清楚了。”说完,他直起身躯,重重拍下林浩天的肩膀,说道:“所以说,粮草的事,兄弟绝不用担心,哪怕我们被困个一年半载,只要金军打不进来,我们就饿不死……不过,我看我们可未必能挡住金军那么久啊,兄弟,你没和金军打过仗,但哥哥我可和他们打过,那些人,简直就是杀红了眼的疯子……”
接下来潘元罗里嗦的一大通对于林浩天而言就都是废话了,他才不在乎金军的战力如何,赤兵是如何评价的,他关心的是潘元提到的那座暗仓,这个信息太重要了。
一边佯装认真聆听,一边还不时地点头表示赞同,好不容易等潘元发表完感慨,林浩天虚情假意地叹道:“是啊,听潘大哥这么一讲,金军确实很厉害啊!”
“何止是厉害,简直就是恐怖,不瞒兄弟你说,和金军打仗的时候,我们这边很多弟兄连死的心都有了,早死早解脱嘛!”潘元摇头感叹。
此时,林浩天也听明白了,潘元就是从泽平郡败退到皓皖郡的那批赤军中的一个,这批赤军,已经被己方打得吓破了胆,可以说心里已经留有阴影,以后无论什么时候和己方的军队发生对阵,都会由内心深处生出恐惧感,而且这批赤军的数量还不少,人数要在三十万往上。
这或许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