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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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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多么美好的体验都会成为过去,无论多么深切的悲哀也会落在昨天,一如时光的流逝毫不留情。生命就像是一个疗伤的过程,我们受伤,痊愈,再受伤,再痊愈。每一次的痊愈好像都是为了迎接下一次的受伤。或许总要彻彻底底的绝望一次,才能重新再活一次。

    ——余华《第七天》

    ***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二十七,走过繁华的都市与喧嚣的人海,走过聚光灯下的舞台与黑暗的小巷,佝偻着瘦弱的身躯,和所有人一样挣扎在井里去寻找那一抹光亮。

    后来那束光亮真的出现了,他跟许多人一样疯狂地向他跑去,但是不一样的是,他跌落在地,以为自己要抓不住那束光的时候,光照耀在了他的身上。

    白弼醒了过来。

    清晨的阳光还没有那么刺眼,温暖的光束在他身上洒下了金色的光辉。白弼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忽地想到,三年已经过去了。

    三年前,因为无法承担起清曜的上学费和医药费,以及他贫血的身子无法再拼命地做兼职,他忍痛将自己设计的图纸卖给了贾戚——也就是那个三姆儿。他得到了二十万,但是取而代之的,他失去了贾戚用这套衣服在时尚界赢的了银奖的荣誉。

    贾戚靠他设计的西装获得了蕾莎设计奖的银奖,自此登上了设计的舞台,开始让人备受关注。想到这里,白弼就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如果是他,也没有机会将这套设计展示出去,但是那二十万,能够救他于水深火热中。

    而小孩儿——

    三年过去,小孩儿已经十七,他也已经二十多岁了。然而对他活了两世加起来要半百的人来说,十七岁的清曜依旧还是个小孩儿。因为事故发生太多,而突然间发狠的清曜,以t市第一名的成成绩,考上了新港高中。

    他不会忘了那日,新港的老师风风火火赶来,想要把清曜挖掘去新港高中的日子。那个时候百花社区的人都惊诧得合不拢嘴,如果不是白父白母都不在,他真想看看他们脸上那变幻莫测的神情。

    白弼抿嘴一笑,把头埋在了枕头里。忽然,一个人轻轻的推了推他。

    白弼把枕头移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少年的脸。少年的眉眼渐渐长开,曾经稚嫩的脸庞慢慢像前世那样精致,并不像这个会长青春痘年纪的皮肤光滑如瓷,浓密的睫毛在白皙的眼睑下投下了阴影。乌黑得如同夜色一般的玛瑙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感来,但是偏偏带着一丝温柔,他美得像希腊神话中的少年。

    即使是看着少年长大的,白弼每日起床还是无法抵抗少年的盛世美颜。于是他咳嗽了两声,老脸一红掀开被子,一边穿鞋一边欲盖弥彰地问道,“以后叫我在门口敲门就好了……不要老是凑近我。”

    少年……应该说是清曜,毫不在意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低着头看他穿好鞋,很自然地帮他整了整睡衣的领口道,“我做好了早餐,你吃完再去上班。”

    十七岁的少年声音不复曾经那么清凉,因为变声而刻意压低了声音,显得很是低沉。白弼揉了揉睡眼,“辛苦你了。”

    来到了客厅,木质的桌上已经摆好了香醇的豆奶和薄饼。豆奶是白弼提前一天用豆浆机做的,薄饼是清曜一大早起床煎的,还热乎乎的。白弼梳洗完毕,就坐上了餐桌。

    这一套六十平米的屋子,距离新港高中挺近,就在新港城附近。清曜每日都骑单车上学,大概十多分钟也就能到。因为t市是个大市,新港又在滨海,交通也十分发达,公交车也有直达的。

    这套房子是洪晴帮忙找到的。这是她同事因为要出国所以空出来的屋子,本来一个月三千多的房租,如今也被降到了一个月一千。对于洪晴,白弼是感激的,但是想到前世白父的死,白弼又觉得一阵无力,重活一世,要挽回和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你吃完就去上课吧,”白弼喝了一口豆浆,兴致勃勃地问,“你最近在学校怎么样?”

    清曜站起身,穿起了制服。黑色的制服在他修长的身躯上显得更加挺拔,“就是那样。”

    “那样是哪样?”

    清曜扣着口子的手一顿,微微一笑道,“你要是想知道,你自己来找我啊。”

    白弼哑口无言。若说他没有去看清曜,那是假的。清曜的上课时间是上午八点,他去上班的时间的是九点半,每次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去新港高中看看清曜。他很自豪清曜现在以最骄傲的姿态站在了高处,但是他也不想让这个成绩一流的贵族高中的同学们,知道清曜是领养的。所以除了第一次报道他有跟去,这两年来,基本没有去过学校。

    清曜已经高三了,他应该是一个贵族的子弟,或者财阀集团老板的儿子,而不是和他一起挤在六十平米的屋子里每日给他做早饭的人。

    当然这些清曜是不知道的,每日清曜回来都会“撒娇”似的让他去他学校走走,当然都被白弼给搪塞过去了,所以清曜的表情总是十分失落,但是第二天又会锲而不舍地开始让白弼去学校里找他。

    “你在学校肯定很好。”白弼也回敬他一个笑容,“我不用去找你也知道。”

    清曜扣完最后一个扣子,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皮。少年本就精致的面容在露出这样的神情,总是让人于心不忍,“你为什么总是不肯来见新港?我让你丢脸么?”

    “不是啦。”白弼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清曜真是越来越精明了,知道怎样对付他了,“我只是没有什么时间,只要我有时间,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少年的表情仍旧没有什么变化。

    白弼开玩笑道,“不然你就闯一次祸好了,然后你们老师肯定让你们请家长,我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了?“

    清曜被他逗乐了,坐到了餐桌上,把头枕在自己的臂弯里轻声道,“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最好的时光,好想都让你知道。”

    白弼心中“扑通”一声,还是强行隐藏住了自己的情绪,“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放心吧,你好好去上课,我哪天说不定就偷偷溜过来看你。”

    白弼说完便站了起身,清曜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如今上高中的清曜的身形已经一米八了,双腿笔直而修长,白弼要抬起半个头才能看到他。清曜紧紧地抱了他一下,便拿起背包和他告别。

    看着白弼每天在门口送他上学,是他从小到大的一生中,经历最温暖的事情。

    ***

    这个年代的新港高中,比别的学校更早退去了老旧,走上了新世纪的步伐。当别的学校还在走应试教育,新港已经聘请了从世界各地而来的教师,把高中制度建成了一个中西合璧的新型框架。这个高中从一开始,无论是成绩还是师资,还有学生的家境,一直走在别的学校望尘莫及的前端。

    然而即使是这个什么世面都见过的贵族高中的学生面前,清曜的到来还是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在此之前,他们一直以为从t市以外的穷乡僻壤挖来的学生应该骑着自行车,穿着发白而土气的衬衫,难掩一脸的穷酸,说话唯唯诺诺,行事畏畏缩缩。

    直到骑着单车,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出现在了校门口。他载着一个眉目清新的青年,似乎是他的哥哥,他们没有开着兰博基尼没有穿着迪奥,他们只是穿着最朴素的衣服,却是这校园最亮丽的风景。

    那个时候的女生才明白,原来白马王子不是那种拿着名牌四处晃悠炫耀的贵族子弟,而可以是夕阳下岁月静好的少年。

    于是清曜从第一天起就成为了校园最瞩目的人,直到他从高一升到了现在的高三,人气依旧不减,甚至还有已经毕业的学姐,千里迢迢回来看他。

    清曜一如往常一样把单车停在了车棚里,自从他用单车备受女生喜爱以来,许多男生也开始拒绝家里司机的接送,转而享受起骑着单车载着心爱的女生的感觉,车棚里的单车从寥寥无几到如今的爆满,实在令人咋舌。

    “单车王子来了~”

    听到后头的声音,清曜头也没回,直到身后的人气急败坏地喊道,“清曜,你好歹理我一下!”他才缓缓转过头去。

    身后的男生长得普普通通,身形还有些许的胖,名叫潘珥,据说以前的外号一直是胖二,清曜被这外号弄的连他的真名都快要忘了。这人也是从别的地方考来的,虽然看着不甚精明,但是当年是以第十名的成绩考进来的。

    说起来不知道胖二什么思想,一直觉得从外头考进来的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觉得清曜和他同病相怜,果断地和他抱团。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胖二成为了遗忘星海的那一小颗,而清曜成为了万众瞩目。

    当然胖现二在还认为他俩是同病相连的,虽然此人思想极其奇特,但是心地也不坏,而且还是这学校里难得几个肯跟他交心的,所以清曜也跟他还算不错,当然,走在一起的鲜明对比经常让别人眼睛辣得直呼有伤风化。

    “昨晚有点迟睡觉。”清曜把车链子锁上,“所以今天没什么力气理你。”

    胖二盯着他看了半天,“今天上午要体测,你那么晚睡干嘛?”

    “我哥昨天工作晚了,我想等他睡着了再睡。”想到这里,清曜的嘴角慢慢勾了起来,“那样他累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他按摩,热牛奶,做夜宵了。”

    “你哥做菜那么好吃,要你干嘛?”胖二“哼”了一声,上次他和清曜路上一起走碰到了白弼,被白弼热情地招呼回去了,那顿饭可谓是宾主尽欢,“什么时候我再去你家蹭蹭饭?”

    清曜露出了阴森森的笑容,“我告诉你胖二,我哥上次盛情难却,我不好不让你去。你要是再敢不招呼地就跑我家去,小心我揍你。”

    胖二抖了抖,不战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