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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像死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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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你还不动手!”杨桧尖利的叫喊着。

    杨家客卿怔怔的站在原地,仿佛没有听到这句话。

    也许他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但是那种油然而生的心悸感与来自于死亡的恐惧,让他没有办法对那个青衫斗笠人出手,他没有这个勇气。

    街畔的青树忽然间光秃秃一片,数十根枝条无力的坠落在地上,看上去仿佛有无形的剑将那些枝条全部都斩断。

    那是剑意,虽然剑并没有出,可是一个剑客自然有自己的剑道造诣,无形的剑意积蓄在黑暗的天光下,弥漫在星汉灿烂的夜空下,很多人连看一眼都做不到。

    那些银白色的透明剑气一条接着一条出现在李默兰的身边,隐藏在白纱下的神情是淡漠至极后的平静。

    就像裹着寒意的冰冷剑锋,充满了不可匹敌的力量。

    杨桧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恐惧感,他忽然察觉到,这一刻他很有可能死在这里,这让他感到很不安,也很害怕。

    他一直以来都享受别人将恐惧的目光投向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恐惧是这么可怕的一种情感,原来死亡从来都离自己那么近。

    他的身体僵硬在那里,嘶哑着说道:“叔,你再不动手,你应该很明白我爷爷会怎样处理你,而且我杨家不缺你这个级别的客卿!”

    杨家客卿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沉默着从自己的身后抽出了一柄刀。

    一柄很平淡无奇的朴刀,这就是这个杨家客卿唯一的武器,他当年就是靠着一手华丽的杀人刀法,才可以入杨家为客卿,在这里过着舒坦闲适的日子,几乎忘记了危险为何物。

    现在时隔几年再一次握住了那一柄擦拭的干净到发亮的朴刀,才终于回想起当年他初出茅驴时候所遇到的惊险生活,那些在刀口上舔血行走江湖的岁月已经是很久远的过去了,久远到让他过了很久,才找到那么一丝熟悉的感觉。

    杨家客卿的眼中露出了浓郁的杀机,还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然。

    他很清楚,不将一切存活希望置之脑后,就没有办法在绝望中求的一线生机,所以当他向前踏步的时候,他浑身的灵气攀至了他生平的最高峰,甚至让他有一种错觉,那就是自己又回到了当年浪迹江湖的年轻时候。

    杨家客卿的眼中战意升腾,以目光邀战,仿佛是飞蛾扑火般冲向了青衫斗笠人,像是要赴死!

    微风中,一片枯叶从街畔那棵青木的脚下被吹拂到了街道路中央。

    青木的叶片在春日的时候是绿色的,在秋日中是枯黄色的,在黑夜中是灰色的,此时此刻在无数街道上的灯光下,在人群的注视下,这片叶子染上的是触目惊心的红。

    血的浸染下,这片落叶恍若木棉花一般鲜红。

    那个杨家客卿的身躯在奔跑的过程中被无数剑气撕裂,手脚脖颈全部断裂,腹部上是数道口子,当那些脾脏糜烂中流淌出来的时候,很多老百姓目光中露出的不是惊恐,而是厌恶和快意,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爽快感。

    这个杨家客卿已经是杨家的走狗很多年,自然没有人陌生,也没有人忘记他曾经为虎作伥跟在杨桧身边干了怎样惨绝人寰的事情。

    现在他终于死了?

    数百数千的民众发出欢呼一般的叫好声,和刚才的稀稀拉拉截然不同。

    像被饿狼逼迫而奋起反击的羊群。

    李默兰面纱后的眼睛没有情绪起伏,随意的扫过了地上那一滩恶心的红白之物,失去了兴趣,更不愿意再施舍一个目光。

    他刚刚干脆利落的一剑,便已经和杨家彻底表明了态度。

    杨桧瘫坐在了地上,没有预料到这个结果,他四肢抽搐,企图重新站起来向着杨家堡逃去,想要去搬救兵,可惜怎么用力双脚都不听使唤的颤抖着,站不起来。

    李默兰走到了他的身边,像是拎小鸡一样的把杨桧拎了起来,隔着白色的面纱,斗笠下的面孔若隐若现中露出了一抹叫人恐惧到灵魂深处的似笑非笑。

    杨桧大喊道:“我是杨家的二少爷,别杀我!求求你!你放了我,怎么样都行!”

    李默兰看着他不堪入目的表演,平静道:“你这么怕死?”

    杨桧连连点头,冷汗直流。

    在他的眼中,这个穿着青衣的斗笠男子绝对是比发怒时候的杨家老祖宗杨永信还要可怕千万倍的存在,如果拿杨桧比作老鼠,那么这个斗笠人便是森冷到极致的毒蛇,在他面前只会不由自主的感到恐惧!

    李默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出来,我就不杀你。”

    杨桧拼命点头,仿佛失魂落魄。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死亡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情,他过去曾经给无数无辜的人带来死亡,现在轮到他的时候,他才能真正体会到那种感觉。

    李默兰问道:“在五年前,曾经有一个来自雍州外的女孩,叫做小荷花,入了杨家的府上,你可知道?”

    杨桧露出困惑的神色,但是随即心神一颤,知道自己如果回忆不出来,恐怕就要死,几乎是绞尽脑汁开始翻阅起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寻找着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约莫数十息后,杨桧终于露出喜色,说道:“我想起来了,那个小荷花,我记得!”

    李默兰问道:“她在哪儿,她现在如何?”

    杨桧支支吾吾道:“她……被老祖带入屋中,用作……双修炉鼎,应该早死了。”

    李默兰沉默不语。

    杨桧小心翼翼的看着这个让他由衷感到恐惧的男子,透过白纱,他隐约之间的惊鸿一瞥,似乎瞧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画面,心想此人怎么生的和女子这般相似?

    等等?男子女相?用剑?长发披肩?

    杨桧眸中露出了难以置信,道:“莫非你是……”

    李默兰瞥了他一眼。

    杨桧赶紧捂住嘴巴,眼中的惊骇却无法抑制的涌出。

    世人都说北海剑仙传人李默兰出没在嵩州境内,是以所有要杀他的人都赶往了嵩州,可是谁能想到,他竟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雍州?而且还敢挑衅杨家?

    不,这已经不是挑衅,他是一个人,就想要和一个修道世家宣战!

    他不要命了吗?他不知道一旦他的身份暴露,会有多少人千里迢迢来到雍州,只为了杀他而后快吗?

    为什么?

    杨桧不明白,而李默兰也不会在意他的想法。

    “我说完了,你不会要啥我灭口吧?你可是老剑仙的传人,总不至于言而无信。”杨桧颤抖着说道,可是被李默兰拎在手中,他连挣扎的勇气都不敢升起。

    李默兰露出一个恬静的微笑。

    一个比春日的阳光还要灿烂无数倍的笑容,似乎一下子就把四周的杀气给驱散了,很亲切,很温和。

    杨桧看着白纱后面的笑容,心中不知为何却产生了一股不安。

    因为这个微笑来的很没道理,也很诡异,容易让人产生恐惧感。

    李默兰认真的说道:“我当然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我不会杀你,就一定不会让你死在我的手里。”

    说着,他的指尖涌出一道罡气,像是一柄小剑出现在他的指尖。

    瞬息之间,血流如注。

    他挑断了杨桧的手筋和脚筋,然后看着他,露出了一个比恶魔微笑要可怕一万倍的笑容:“你猜猜,后面那些平日里积怨已久的民众们,会不会放你一条生路?”

    杨桧不可思议的看着他,问道:“你阴我?不怕我临死前暴露你的行踪?”

    李默兰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不知是不是因为不屑,亦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

    他将杨桧丢在街道的正中央,看了一眼像是死狗一眼瘫在地上的杨家次子,终于露出了冷漠的神色:“我很好奇,民众们会不会把这些年看到的恶习全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你也体验一下那种感觉。”

    杨桧听到这话,骤然警觉,蓦然扭过头去,却惊恐的看到那些神情奇异的民众们正在看着他,瞧着他,像是在打量着一样东西,是一种与平日里的畏惧目光截然不同的视线。

    过去,他高高在上,需要这些普通人来仰视。

    现在,那些普通人站在那里,俯视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件垃圾。

    两者之间仿佛交换了位置,这真是相当的奇妙。

    李默兰离开了这条街道,向着杨家堡走去,背后是万家灯火下的数千民众,挤满了四周的街巷,水泄不通。

    一个凄凉至极的华服年轻人四肢无力的趴在地上,比任何意义上的落水狗都要悲凉无数倍,也可恨无数倍。

    民众们惊疑不定的看着那个青衫斗笠人走向杨家堡,下意识的准备跟过去。

    这自然不可避免的要经过那个躺倒在地上的人的身边。

    “他是李默兰!”

    “他是北海剑仙的传人!”

    “他就在这里,快点杀他呀!”

    断断续续的声音从杨桧的口中传出,像是濒死之人临终前痛苦的哀鸣。

    有的人听到了这些话,露出震惊神色来,然后迅速的离开了这里,消失在夜色里漆黑的小巷中,不知去往何处。

    更多的普通人眸光里全是惊喜,仿佛听到了什么难以言喻的好消息,让他们心中悬着的石头都可以落地。

    如果是北海剑仙的传人,那覆灭了杨家堡,推到整个杨家,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他是北海剑仙的传人,那么他生来就是普通人的救世主吧?

    民众们这样想着,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黑夜里成千上万的民众仿佛黑色的潮水涌动,许多人再也不会对地上的杨桧露出恐惧神色,尤其是走在最前面的人群,直接毫不避讳的踩过了他的身子,像是在踩什么垃圾。

    有孩童特地走过来踹了他两脚,浑然不顾他欲吃人的目光。

    但是身上满是脚印的杨桧的噩梦并没有结束,这只是开始。

    怎么可能就那样轻易的放过他?

    很快,他看到了许多人带着麻绳,铁笼和火油走过来,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是冷漠中又带着残酷的笑容,和杨桧过去看到的模样一点都不一样。

    这是那些低贱的普通凡人会露出的表情?

    他们的畏惧呢?他们的惊慌失措呢?

    他看着这些残忍的微笑,感觉有些熟悉。

    然后,他忽然想起,这种残酷的笑容,不正是自己的招牌吗?

    他意识到了某种可能,发出了比杀猪时候凄厉千万倍的叫喊,那些叫喊声回荡在满是星辰的月夜下,回荡在整个龙腰城内,夹杂着哀求与怒骂,状若疯癫,很可怜,也很可恨。

    杨桧以前很喜欢玩一种残酷的游戏,那就是把活人绑起来,关到铁笼子里去,浇上油,然后点火,最后看笼子里的人一点一点挣扎,无力,失去生机,最后死去,变成焦炭的过程。

    他之所以喜欢这种游戏,不仅仅是因为享受那种玩弄别人生命的感觉,可以给他那种修道世家对普通人的天然优越,更重要的是他很享受别人畏惧的目光。

    现在。

    轮到他了。

    ……

    ……

    (PS:修改时发现错别字数量直线上升,只能怪新电脑里的输入法太新了,什么常用词都没留下来,码字的时候简直自虐,别说那些人名剑法地名,连一些成语都费劲

    (PS2:磁爆步兵杨永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