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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真是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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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肉是秦卓两人分的,秦鹿是不吃这个的。

    她不挑食,但是食谱相对比较简单。

    当然,不挑食也不代表什么都吃,通常情况秦鹿的饮食相对要清淡很多。

    并非是她本性节俭,而是工作太忙,几乎没时间健身,就只能尽量控制饮食了。

    “卓叔,遂叔,蛇肉好吃吗?”韩清尧在旁边捧着碗,好奇的问道。

    秦遂夹起一块蛇肉放到口中,笑道:“特别的鲜美。”

    “小殿下要不要吃一块?”秦卓给他看了看自己的碗,“没跟着夫人之前,我们小时候也吃过,那时候家里穷,别说是干米饭了,就是稀粥都喝不上,山里的野味就是我最惦记的,总共吃过两回,这是第三回。虽说那时候爹娘的手艺不好,现在想起来,总觉得记忆犹新。”

    韩清尧拒绝,“小时候吃不饱饭啊?”

    “可不是嘛!”秦遂叹息着抬头,看了眼漫天繁星,“当时突发大水,我家住在江边,整个村子几乎都被淹了,地里的庄稼也全毁了。小殿下不知道,当时的土地几乎都在那些权贵手里,像我们村子,自家好不容易开垦出来的荒田,养了几年后有了收成,转眼就会被地主老财给抢走。当时的粮食产量不高,每年缴纳了赋税,还要给地主老财一半,剩下的哪里够家里人吃的,稀粥都得隔三差五才能喝到,平时吃的都是粗糠。”

    说起小时候的遭遇,秦遂觉得恍若隔世,“大灾过后必有大疫,官府怕疫情传开,直接把他们堵在村子里,死人活人扎堆聚集在一起,没病的也感染上了,后来死的人多了,为了掩盖他们的无能,放上一把火一了百了。我爹娘是在洪灾过后死了,族里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我就让族叔卖了,也是运气好,直接没送到了夫人身边。”

    秦卓咽下口中的食物,道:“那我和你差不多,我爹娘是病死的。”

    秦鹿当初选中的孩子都是孤儿,怕的就是将来出现什么麻烦。

    她的想法很自私,一方面是担心这些孩子知道自己要做的事而因为有退路反悔,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牵连更多的人。

    晚膳结束,秦卓两人帮着韩清尧将帐篷仔细的检查一番,确定不会钻进蚊虫,才在他旁边休息。

    经过长途跋涉,气候开始逐渐寒冷下来,还不等见到异域寒冬,气候再次变暖。

    当他们好一番折腾的穿过一片蔓延的丘陵,他们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

    秦卓站在最高点,看看前边,再看看后边,真正感觉到了大自然的神奇。

    明明后边的半座山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雪,和前面却是一望无际的碧绿草原。

    两匹马儿看到前面绿油油的青草,马蹄子原地踢踏着,似乎在催促他们快点出发,要开饭啦。

    秦卓抚摸着马鬃,回头问道:“夫人,这里看起来是春天呢。”

    “按照南北半球的气候,这里两个月前就已经入夏了。”

    秦鹿掀开车帘,看着外边草原,远处还看到一些草食性动物在悠闲的进食。

    “在这边转转咱们就返回南边,到时候我带你们去买马匹。”秦鹿等人坐在旁边,看着在草原上撒蹄狂奔的马儿,偶尔低下头啃两口草,继续撒欢。

    也是,载着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路,现在还活着,真的是了不起了。

    如今看到这么大的草原,水草肥美,可不得痛快的大吃一顿嘛。

    “咱们大秦就有良马无数,何须花钱购买,而且陛下过些年不是要西征吗,到时候都是咱们的。”秦卓道。

    秦鹿忍俊不禁,“行吧,那就不买了。这种马叫汗血宝马,因皮肤比较薄,在奔跑时能看到血液在血管中流动,流汗的时候局部的颜色会更深,会给人一种流血的感觉。汗血宝马耐力强,耐干渴,适合长途跋涉,而且性情温和,适合长途行军。不过这种马的负重不是很强,尤其是身穿重甲骑行不妥当。对于一些喜欢马的人来说,倒是可以养一匹。”

    在场的几个男人对于马匹都不是多痴迷,反倒是韩清尧听后免不了有些小激动,却没说出来。

    “汗血宝马不算多,日后都将它们放到水草肥美的草原上,其实和其他的马区别不大,无非就是多寡的问题,毕竟物以稀为贵吗,数量一旦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这些日子路程难行,不仅仅是马儿疲惫不堪,就连乘坐马车的傅夺和韩清尧都觉得精神萎靡。

    这里气候宜人,景色优美,一行人决定暂且在山脚下修整几日,等养足精神再出发。

    他们寻找了一个相对空旷的区域安营扎帐,旁边就有流动水源,是从山上流泻而下的,而且在半山腰的位置还有几座小型的瀑布,在这种天气里,可以在里面洗个澡,绝对舒服。

    草原上能看到一些兔子等小动物,他们随行还有菜干,各种香料更是添置了慢慢的两个木箱,吃喝是不成问题的。

    两匹马跑出去很远,几乎只能看到两颗黑点。

    秦鹿倒是不担心它们跑掉,纵然是真的跑了,这片广袤的草原上还有野马,完全可以调教一下。

    还别说,远处就有一群野马。

    他们家的两匹马儿在秦鹿等人准备午膳的时候,甩动着蹄子跑回来了,然后停在不远处低头啃着草。

    远处传来一阵阵的嘶鸣声,两匹马儿抖了抖脑袋,回头看了好一会儿。

    然后继续低头吃草。

    傅夺见状,起身站在它们旁边,“是不是惹麻烦了?”

    马儿哪里听得懂,却仍旧上前来让傅夺摸了摸它们的鬃毛。

    事实上,这两个家伙看到野马后,被其中的几匹母马吸引了,可惜那马王太厉害,它们只是家养的娇贵小马王子,哪里抵得过野生的马王,很快就逃了回来。

    秦鹿等人不知道,也没觉得哪里有问题。

    至于说看到野马,她也没想着去驯服,有两匹马也差不多够了,人家在草原上生活的好好的,干嘛要给它戴上枷锁。

    草原上,每天都上演着生死大逃亡。

    在动物世界里,食物链的关系可是复杂又残酷的。

    两匹马大概知道自己的本事,这几日都尽量在周围转悠,反正草原这么大,足够它们撒欢了。

    只要不脱离秦鹿等人的视线,这两匹小马王子就是安全的,甚至还能横着走。

    秦卓和秦遂仍旧经常给马匹洗刷身体,几日下来,皮毛再次恢复光亮,瞧着特别精神。

    调整到最好的状态,他们再次启程。

    这里地处相对边缘的地带,而想要看到城邦,需要不短的时间。

    在途径第一座城池的时候,秦鹿了解到这里正处于战乱之中,虽说也有皇帝,可因手腕不同,这里的战乱极为频繁,一些个上流家族总想着掀翻头上的皇帝,取而代之。

    相比较大秦,这里的御下手段大不相同,其统治力也只掌控在上层社会,然而也正因如此,上层社会的贵族并不觉得比皇帝差多少,但凡是有点能力,都想弄一弄。

    成功了最好,就算不成功也不会被彻底消灭。

    只因敢捣鼓皇帝的贵族势力都不算差,真要打起来,赢的可能性不大,却也能咬下对方一块肉。

    一旦如此,其他的贵族势必会群起而攻之,到时候皇帝也不好受。

    秦鹿一行人的到来,扎眼却不至于步入险境。

    在没有摸清他们的身份和目的,这些人也不会贸然动手。

    不过,他们对于秦鹿带来的瓷器特别喜欢,秦鹿愣是用一套茶具,换了一大笔的金子。

    当傅夺等人看到秦鹿似乎在和对方讨价还价,并且等对方知府了一袋沉甸甸的金子后,几个人目瞪口呆。

    “呦呦,这也太……”傅夺话未说完,可身边的人都听懂了他的意思。

    秦鹿将金子抛给傅夺,“前些日子我还告诉过你们,物以稀为贵。”

    这里可没有瓷器,平日里这些贵族用的都是金银器打造的餐具。

    不仅仅是瓷器,丝绸同样惹得当地的贵妇人爱不释手。

    可惜秦鹿带的不多,十匹布,之前没有动,现在被这位贵妇人全部买走了。

    这次的价格可比瓷器卖的多多了,那贵妇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掏钱的动作简直痛快的不得了。

    “祖母,那是什么地方?”韩清尧指着前方的一个建筑问道。

    秦鹿看了一眼,将孙子揽在怀里,揉了揉他的小脸,“茅房!”

    韩清尧眼珠子瞬间瞪大,“可,里面有女人。”

    “嗯,他们是公用的,不论贫富不论男女,而且你没看到他们的服饰嘛,其实保密性很好,关键一起上厕所的时候还能聊天不是?”秦鹿之前了解过这方面的东西,自然不觉得奇怪。

    相比较起一千多年后,现在的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至少在这里没有随地大小便的人,而且街上遍布着澡堂。

    小殿下仰头看着祖母,有些委屈,有些为难,“那我们怎么办?”

    秦鹿思忖片刻,“入乡随俗吧。”

    “千万别。”小殿下几乎要崩溃了。

    “那就用夜壶。”秦鹿只是逗弄一下她,馆驿里还是有夜壶的。

    秦鹿在外边购买了不少的水果,这里的水果比较丰富,新鲜的水果随处可见。

    大秦的水果也不少,只是长安城地处北境,想吃到新鲜的水果还是稍稍麻烦一点。

    有一说一,麻烦的是皇商陈家,沿途的耗损,秦鹿是算在里边的。

    不过长安城的百姓却不容易吃得到,毕竟穿过大半个疆域运抵的水果,价格可是不便宜,并非人人都吃得起。

    在这里,则没有限制,秦鹿买的不少,足够他们吃上两日了。

    回到馆驿,他们准备洗漱休息一下,却听到外边有人敲门。

    来着是两个身穿铠甲的年轻卫兵。

    “尊贵的客人,我们是福尔德森家的卫兵,公爵夫人明晚在宅邸举办晚宴,想邀请几位出席。”

    福尔德森,就是今天购买了秦鹿十匹丝绸的那位公爵夫人。

    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代的贵族特别喜欢举办晚宴,一般是从下午四点开始热闹,有时候能疯狂到下半夜。

    秦鹿没有拒绝,点头应下了。

    她的确是想感受一下这个时期的晚宴氛围。

    一夜好眠,次日他们留在馆驿中休息,三餐只需要穿过马路,去对面的饭馆就能解决。

    实在不想动,可以站在窗户前喊一声,对面做好后就会送过来。

    韩清尧对这里的饮食赶到新奇,香甜的面包,尤其是刚出炉时热腾腾的,咬一口外酥里嫩,格外的煊软好吃。

    秦鹿不太喜欢甜食,却也没自己准备。

    有现成的,谁还愿意去折腾油烟。

    临近晚宴时间,福尔德森公爵的马车出现在馆驿外,秦鹿让秦卓两人留守,她带着傅夺和韩清尧坐上了马车。

    到底是公爵,马车还是很豪华的,韩清尧坐在两人中间,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景色。

    大约三四十分钟左右,马车驶入一座豪华庄园,庄园占地面积很大,建筑也格外美观。

    听说福尔德森公爵的祖母是当今皇帝的亲姐姐,他从出生就是一等公爵。

    马车在城堡前停下,三人下了马车,在侍从的带领下一路进入宴会厅。

    入内后,便看到不少衣着华贵的贵族男女聚集在这里。

    对于秦鹿三人的出现,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尤其看到三人的发色,以及他们的穿着,充满了好奇。

    秦鹿对两人道:“待会儿别吃其他的东西,啃两口面包,喝点酒,吃点水果就行了。”

    傅夺没问,太后怎么说他就怎么做,总归是为他考虑。

    韩清尧则仗着小孩子的身份,总喜欢问问题,“祖母,这是为何?”

    “他们吃饭都是用手抓的,对我们来说不习惯,看看就行。”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面面相觑。

    “祖父,我现在想回去。”韩清尧一张笑脸变得苦哈哈的。

    傅夺忍俊不禁,“彼此彼此。”

    可来都来了,现在转身离开,怎么看都说不过去。

    “祖母,来之前你应该告诉我们的。”小殿下已经觉得全身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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