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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状元之材

作者:手抓饼要加鸡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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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风兄来了!”

    此话一出,天悦楼大堂内瞬间停下了喧闹声。

    坐在角落里的沈肃,也随众人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身着广袖白袍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进来。

    “这便是连着两日夺得诗魁名头的那位了,看着着实有名士之风啊。”

    “是啊,听闻他昨日一人对十人,以楼入诗,他以一敌十,最后还胜了,昨日还有人抄了他的诗呢,说是要集合成册。”

    沈肃听到隔壁桌两位学子的谈论,侧身问道:“在哪里能看?”

    “什么?”

    “昨日他作的诗,在哪里能看?”

    一位蓝衫士子回答道:“在前头柜台就能买,十文一份,掌柜的昨日请人誊抄的。”

    这天悦楼的掌柜的,也是个把做生意的好手,接连两日的斗诗会火了,昨日便想了法子叫人将学子们作的诗誊抄成册,放到店内售卖,自己有诗入选诗集的呢,也可去找掌柜的,讨要“分红”。

    今日的这掌柜又想出新招数来了,昨儿连夜做了几个大木架,上头糊上整张大开的宣纸,就跟街头衙门张榜的样式一样,不过这里顶上写着诗榜二字。

    有人作出了好诗,可自个儿往上写,写完之后,店家会将这诗榜放在楼内外,供大家欣赏好诗。

    有这样一个扬名的机会,众位学子都有些跃跃欲试,但另一方面,又忧心自己的诗作得不够好,写到榜上,反而招了笑话,所以又都犹豫起来。

    只有李临风,上前提起笔就作,而且一气呵成,毫无一丝粘滞。

    “好字啊!”

    还没细看内容,光是这一笔字就够沈肃惊呼了,说一句“龙腾凤舞”也是不为过的,原先竟从没听说过这位一点名声。

    “临风兄,这诗可有诗名?”李临风只写了四句,二十八个字,竟未写诗名。

    “自然有名。”李临风不紧不慢地走到柜台,要了一壶酒,仰头喝了一口之后,竟直接离开了,毫不在意还有许多人围着他的诗指指点点,有对他的夸赞,他也充耳不闻,提着一坛酒,甩着袖子走了。

    沈肃和卢讷,还有他的两位同窗,也走到榜前,看李临风留下的诗。

    此时诗榜前挤挤挨挨站了许多人,好在沈肃身量高,站在外头也能看见。

    “妙啊!他这首诗,就是以‘诗榜’二字为名的,看似无名,实则有名。”

    沈肃扪心自问,他写不出自然飘逸的诗句,不论是他爹,还是祖父,都说他的诗匠十足,简言之就是对仗格律都好,就是遣词用句过于板正,食之无味。

    “敏思,你有空再到家里来吧,今儿我就先回去了,吴兄,陈兄,咱们改日再聚。”

    说完,沈肃去柜台,买了三份诗集,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坐下来好好读一读这个李临风的诗了。

    一旁的吴问恭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卢讷,“敏思,我好像记得,与你有姻亲的就是沈家吧,那沈兄是……”

    卢讷本不打算主动去说自己与沈家的关系,但是关系被人点了出来,他也只好说明了,“沈兄就是我未婚妻的堂兄。”

    “那他不就是何大学士的孙女婿了?”

    何鉴之虽然已经告老,但在读书人心中的名头,可比大理寺卿要响的多了,所以几人在想起沈肃的身份时,第一反应都是他是何大学士的孙女婿,而不是大理寺卿的儿子。

    卢讷点了点头,并未多说什么。

    见卢讷不愿多说,两人也很有眼力见的没再多问,只说了句,“沈兄竟然如此低调,听闻他可是自小跟着何大学士读书的,想来此次会试,定然胸有成竹了。”

    一开始听说沈肃姓沈,他们并未多想,沈姓是大姓,也是今日吴问恭突然想起来,与自己这位同窗定了亲的,就是沈家,这才有这一问。

    沈肃回到家后,立刻拿着诗集钻进了书房,整整读了两个时辰才放下,连午膳都没顾得上吃。

    回到房里,自然惹来妻子的“埋怨”。

    “不是说出去看斗诗会?怎的回来了就钻进书房,连午膳都不出来用?我同你说过多少次了,读书也不能不顾身子。”

    沈肃赶紧讨饶,“我知道了瑛娘,我这就吃。”

    桌上摆着迎春才拿来的饭菜,沈肃将诗集拿给妻子,“瑛娘,你也看看这诗。”

    何瑛坐在桌边,也翻看起了诗集,结果就是沈肃吃完了两碗饭,桌上饭菜都被撤走了,何瑛都没一点反应。

    “这李临风,也是今年的考生?籍贯何处。”

    “是,听闻是蜀州的考生,听蜀州附近几个州府的学子说,李临风幼有才名,只是以前志不在读书,反而喜好商贾,到了十八岁才被家里头逼着科举,结果就连中两元,外头已经有人下注了,说今年的状元,也非他莫属了,说不定大昭,又要出一个三元及第了。”

    蜀州离京城甚远,想来也是因为这个,李临风的名声才没传过来。

    “我刚刚也看了,这诗写得确实极好,不过从诗里头也能看出此人性情狷介,十分自傲,还隐隐透出不喜科举的意思,这样的人竟然也能写好科举文章,当真是奇人。”

    科举的文章,形制有定,并不能乱作,但单看李临风的诗,此人用字用律不拘一格,极险极奇,光看诗真想象不出他的文章是如何。

    “爹说得对,人外有人,这李临风就是当之无愧的天才了,十八岁才开始科举,也能有如此成就。他写得诗,叫我作,我怕是一辈子都写不出来。”

    沈肃有些艳羡,又有些沮丧,倒不是沮丧自己比不得李临风的天才,而是沮丧自己可能永远都写不出如此潇洒的诗句。

    “诗如其人,他诗风如此说明性格也是如此,你去仿他的风格,反倒不好。”

    沈肃也只是一时的沮丧,很快也就想通了,天才难遇,更多的人都是普通人。

    “说起作诗,瑛娘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祖父出题,让你我作诗,我每回都不如你,那时候我回家还偷偷哭过,觉得自己没用。后来满满长大一些,也来凑热闹,那时候她十岁吧,祖父说满满作的诗,都比我的有灵气多了,说我作诗,永远只会在框子里作。”

    想起往事,何瑛也笑起来,“是啊,你作诗不如我,作文我不如你,那时候祖父天天说你的诗像只知道绕着磨盘走的呆头驴,满满的呢,像天上飞的小鸟儿,洒脱又灵动,但老是不顾格律。”

    “这不就跟她的性子一样?不给她拽着,她能飞上天去。”

    何瑛闻言一顿,还真是这样儿,他们家的小鸟儿,今日飞到郡主府去了,咳……她还是先别告诉夫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