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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阿丑收了手退回来:“脉浮弦以滑,气瘀滞,中风火盛,拿纸笔来。”其实这病,放在现代就叫中风。
不多时,纸笔呈上,阿丑提笔写方子:
羚角磨冲二钱.陈胆星炖和服一钱五分.石菖蒲次入一钱.紫丹参四钱.白茯苓三钱.钩藤钩次入五钱.冬桑叶四钱.川贝母杵一两.赖橘红次入一钱五分.白蒺藜三钱.牡蛎八两杵。炭先煨六句钟,取汤代水煎药。[1]
“此方息风降火为主,顺气蠲痰为辅,赶紧给他煎服!”阿丑把方子递给小厮。
也不怪彭郎中束手无策,这个方子,还是晚清时期才出现的,她不过拾人牙慧罢了。
半个时辰后,汤药端了上来,那老爷喝下药没过多久,便渐渐醒转。
阿丑十分有自知之明地向后大退几步:她如今的模样很是吓人,病中受不得惊吓,要是把好不容易救回来的人又吓昏过去,煮熟的一两银子就飞了。
老爷似乎很是虚弱,只微微在小厮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小厮还沉浸在“老爷居然真被这丑八怪救活了”的愕然中,愣愣走到阿丑面前:“我们老爷说了,给你,给你二两银子,你就,别过去吓唬我们老爷了!”说罢嫌弃地将二两银子扔给阿丑。
不用过去,正合阿丑心意,她行了一礼:“还请这位老爷日后不要一味温补,饮食清淡为佳。”他这个样子,明显是大补到上火的。估摸是纵欲过度,然后又拼命壮阳……
彭郎中站在彭氏医馆门口,看着徐奶奶扶着阿丑渐行渐远,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一个丑陋乞丐,居然治好了他都治不好的病人?
这真的是乞丐吗?
阿丑揣着那二两银子问:“奶奶,建业最小最便宜的院落,要多少银子?”
徐奶奶一时间答不上来:“这我还真不晓得,也许能帮你打听打听。但肯定是个大数目!”
阿丑点头思索:一两银子一千文,这里也就两千斤米,要买房子,肯定远远不够。
一阵“咕噜”声打破了两人的平静——阿丑两天粒米未沾,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她不由得有些尴尬:“奶奶,我,我去找东西吃……”
窝在墙角捧着红苕[2],阿丑啃得牙齿都疼,却还在狼吞虎咽——她真是饿疯了。
徐奶奶在一旁就显得平静许多,只是默默地吃。
一连吞了三个大红苕下肚,阿丑喝了些井水,才舒缓一口气。
她再也,再也不要体验饿肚子的感觉了!
疲累地靠着斑驳的墙壁,阿丑的心思却没有停歇。
吃饱喝足,孝敬钱也有了着落,现在要谋划的是,怎样逃出生天。
“奶奶,如果我们拿着银子贿赂军爷,要多少才成?”方才两人已经打听过,建业最便宜的屋子,也要五百两左右。京城物价太贵,地价太高,若是跑到其他地方买几亩田,要成为合法公民想必不难。
可是黑户身份要出城,除去贿赂守城士兵,手无缚鸡之力的她,真是想不出更高妙的绝招了。
徐奶奶似乎被她的跳跃性思维整晕了,茫然摇头。
阿丑叹息一声:“奶奶,您先回去吧,我四处转转。”奇哉怪也,不过是小半日功夫,她的腿竟然恢复这么快,如今走路都不成问题了。
莫非,这具身体不是个人,而是什么仙妖?
甩甩脑袋,自己太异想天开了吧,若是仙妖,仙术妖术也不会让自己落到这步田地呀!当务之急,不是纠结于她的特殊体质,而是寻摸门路和寻找商机。
走在大街上,建业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阿丑不禁陷入沉思:坑蒙拐骗的事情,她是干不出来,自己所长,不过是懂医识药。如今条件所限,除了从医术上下功夫,似乎别无他法。
许是思考太入神,怔忪间,陡然发现一匹骏马已然近在眼前,正要直直撞向自己。
阿丑急忙低头,一个翻滚,从马蹄下滚到一侧,险险躲过了这场无妄之灾。
她拍拍喘息的胸口:还好这具身体虽然瘦弱,但也算灵活,否则真要被马蹄踩成肉泥了。
“何人惊了本公子的马?”一个年轻男声响起,语调中带着超然的高贵,和山雨欲来的怒气。
阿丑惊魂甫定,循声而去,只见骏马之上,一位波涛暗纹蓝色锦袍的公子正勒着缰绳,安抚自己的爱骑。这公子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的样子,长相自不必说,面如冠玉,眉清目秀,身姿俊朗。
古代大富大贵之人多娶美妻娇妾,生出来的子女也都遗传优质的外貌基因。如此循环往复,只会一代比一代好看。听这蓝色锦袍公子语调中超然的高贵,想必也是有积淀的世家大族熏陶出来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对,是好女不吃眼前亏。阿丑当即跪地道歉,心中却恨死了古代动辄下跪的礼仪。你们不知道我们这些穷人,本身就营养不良膝盖没肉,跪下更是硌得慌吗:“对不起,这位公子,草民并非有意,还望公子大人有大量!”声音沙哑,语气诚恳却不卑不亢。
那公子也没有爆发他语调中隐隐含着的愠怒,只淡淡地说:“眼神不好,脑子倒是清楚。翌辰,你说如何?”
另一男声响起,语气十分散漫随和,带着一点玩世不恭:“则轩,不过是个小乞丐,你怎么就计较上了?”
方才没有注意,原来这公子还有同伴?阿丑微微抬头,一抹杏色袍角映入眼帘,金丝暗纹绣着三爪金龙。三爪金龙非等闲人可用,方才那蓝衣公子都只是波涛暗纹,如此说来,这个人,比蓝衣公子身份还要尊贵,三爪,不是郡王就是亲王世子了。
一番权衡利弊,那个蓝衣公子似乎不是好说话的,而这杏衣公子,听语气明显亲切随意许多,身份又更高贵,谁是救星,顷刻见分晓。
阿丑又是一个扣头,方向大半对着那杏衣公子而去:“草民并非有意冲撞,还请两位公子恕罪。”
关于草民这个自称,实在是阿丑想不到其他更合适的。若是说一句民女、奴家或者妾身之类如此柔化的自称,再看看那张骇人的脸,连她自己都觉得可怕。
不过,这个杏衣公子,会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样随和,劝蓝衣公子饶恕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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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出自《王孟英医案绎注》,清·王士雄著
[2]红苕: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