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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章 第一个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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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封宁爱卿为卫国公...”

    这道沉闷的声音在金銮殿上回响良久,在所有人耳边嗡嗡作响。

    一时间所有人看向朝中笔直站立的宁致远的眼光有了变化,最明显的莫过于周延儒,对于他而言,他的人生已经到达了顶峰,那是他自己以前的想法中的,但是现在,他的想法有了变化了。

    做官到了他这个份上,内阁首辅当朝第一人了,之前他对于什么官职什么地位的是真的几乎不在意了,在意的唯有面子而已,就算是宁致远的太子太保一品官职周延儒也完全没有感觉,官职不重要,权力才重要,除了崇祯以外,没有谁的权力比他更大了,所以周延儒才能始终保持着一份淡然。

    而现在看向宁致远的目光中已经有着嫉妒了。

    国公嘛,那可是国公啊,恩及子孙...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没有一个想法能比让自己的后代过得很好的想法更强烈了。

    自己在朝廷中这么久都没有过得待遇,甚至他之前想都没有想过,毕竟开朝这么久了都没有过先例,而现在一旦有了先例,周延儒作为最为资格的一人,心里火热了起来。

    这是真正的火热...

    与之前感觉自己要复仇得逞的感觉截然不同,或者说,这才是他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官员的最终目标。

    ‘卫国公’三字响彻金殿,回声不绝。

    卫国公,卫国,这两字也足以看出崇祯对于宁致远的态度了。

    “微臣谢皇上恩典...”宁致远身子拱了拱,对着崇祯谢恩,没有下跪,大明朝其实很人性,不像后来满清的朝廷那样动不动就下跪称奴才,所以他才独特,所以他才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有着极好的名声,因为他的...骨气!

    崇祯或许自己都没有想过,他的这一临时的举动会为这个已经苟延残喘的朝廷带来一丝曙光,而且在他心里,大明虽乱,但还没有到要亡国的时候。

    .........

    退朝之后,宁大官人心情很平静,丝毫没有因为得到了什么卫国公而得意的模样,这感觉就像是一个大学生在小学生考试中得了一个第一一样的复杂,这不是应该的吗?如果这个第一真的存在的话,不是自己还能是谁?

    他感觉聚集到自己身上的目光明显就多了很多,也更加的热切,他就这么向外走着。

    这些目光中甚至有着周延儒的,宁致远因此觉得,朝廷的局势或许要发生很大的变化,谁也无法忽视一个国公的诱惑,哪怕是周延儒。

    一路回到了府上,宁致远已经没有了困意,很多时候,人们身体上的感觉都是因为心里的暗示,在朝廷之上他很放松,而现在他很认真。

    “要去外公府上吗?”寇白门小跑了过来,眨着水灵的大眼睛问道。

    受到宁致远的影响,私下里她都是喊徐光启外公了,很怪异的称呼,但是谁让自己是女人呢,嫁鸡随鸡不就是那样么。

    “为什么要去那儿?”宁大官人摸了摸寇白门的小脸笑道,他是有这个打算,但是寇白门问的则有些凑巧了。

    “不是每天都去的吗?”寇白门被宁致远拉进怀里磨蹭着,“而且徐姐姐还给你传了话啊。”

    “什么...?”宁大官人很惊讶,然后朝廷上这些破事瞬间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徐澹雅有什么事的话,以他的性格,那应该就是大事吧,更多的可能还是那个灯泡什么的研究有了进展?

    反正正好也要去徐府,宁致远收拾好情绪也不想了,拉着寇白门上了马车出门去了。

    .........

    .........

    熊文灿还在路上,从两广桂林到京城,极南极北,距离很远,而且熊总督又不怎么积极,磨磨蹭蹭的样子,所以还没有赶到。

    西北的重要官职还未上任,不过这点实在没什么影响,毕竟自从洪承畴升任五省总督之后三边总督就一直空着,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而且那三边几乎所有地盘都不在朝廷控制范围内,只有些零零落落的小城,还是在洪承畴的管辖范围,而现在,洪总督的注意力已经重新从对李定国和熊文灿的算计中转移到了反贼中。

    对于他来说,政斗毕竟只是小菜,真枪实刀的干才是主食,他也知道在崇祯眼中提升官职主要是靠着战功,而且这才是他的老本行。

    何况现在正驻在陕西的反贼也是个人物,三个最著名反贼之一的李自成,让他停留的时间久了也是个麻烦。

    当初卢象升等人带着官兵追着高迎祥出了陕西,然后那群反贼便分开了,洪承畴一直觉得这是他们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了,真他.妈以为人越多越好,四十万人在一起,随便派个几千人都能杀个痛快再回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若是在自己手下有这么多人还...也不行,洪承畴虽然自命不凡,但也不认为自己能够统领四十万,最多十五万就是极限了,要不带兵多多益善的韩信怎么就是军神了呢?人家确实是有那个资格。

    洪承畴认为反贼中能有有条不紊带领两三万人不出乱子的人就已经是天不佑大明了,但很显然没有,所以高迎祥要是还是这种作战方式,固然会给百姓带来困扰,但是绝对成不了气候。

    分开之后的高迎祥等人,张献忠去了河南,李自成去了陕西北部,而高迎祥,依旧在往着东南方向赶去。

    事实也证明,确实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李自成没有了高迎祥等人依旧不占下风,虽然是守城的一方。

    洪承畴有些难过了,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这帮反贼这么难搞的,尤其这个叫做李自成的小贼还真是难搞啊!

    那是自然的事情,以前的李自成是一个小啰啰,无法做主,但是现在的李自成是有着六万手下的反贼首领,一切决策在手,自然将他的意识进行的很彻底,他让反贼们认识到了,洪承畴似乎也不怎么可怕。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上过几年私塾而已,后来因为家里穷辍学了,一般情况下是没什么文化的,但是文采怎么样其实还不真好说,据说有一天他们私塾的老师请全班同学吃螃蟹,但老师的饭毕竟不好吃,让他们每人依照螃蟹味主题写首诗,李自成想了想,写下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一身甲胄任横行。

    他的老师看了之后沉默,许久才说了一句,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黑瘦的李自成此时站在城墙上想了许多,包括他的以前的经历和老师,觉得那就是一个神棍。

    李自成认为他与张献忠真的不一样,那货是吃着皇粮还干着犯法的活,而他真的不是一个不安分的人,有口饭吃他就满足了,辍学之后找了好几份工作都没能吃饱,加上天灾连连,于是加入了义军。

    但是加了义军之后,他就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这就是李自成,他也渐渐认识到,他实在很喜欢这种感觉。

    “自成,我们现在还要不要继续攻城?”在他身后,站着一名长相威武的汉子,与李自成形成鲜明对比,汉子问着,语气熟稔,可以看出他与李自成关系不一般。

    而事实也是如此,高杰,米脂人,李自成的发小兼死党,李自成造反之后混得不怎么样的高杰二话没说就入伙了,而且正逐步展现着他的军事天赋,现在已经是除了李自成以外的二号人物了,李闯将对他也分外看重,当初在车厢陕投降之后正是高杰在半路伏击了陈奇谕。

    李自成摇了摇头,在他的心里一直就有着一个很完整很庞大的规划,所以在他的治下,几乎看不见有欺负百姓的举动,六万人占着顺宁边上三座小县城,百姓生活的比在朝廷之下要安分的多。

    “洪承畴步步紧逼,我们只能据城防守,时不时出去偷袭干扰他们已经不易,哪里还能攻城啊...”李自成皱了皱眉头,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觉得高杰这句话问的实在不应该,这么明显的局势难道还看不明白?

    高杰并不是看清形势,而是觉得再攻下一城还是很有可能的,旁边就是沙集县,而在那儿驻守的将领,是洪承畴手下的参将,贺人龙,和高杰有着交情。

    但是高杰什么也没说,他想独自攻下沙集县,这样也显得自己的本事。

    而且更是处于对李自成的愧疚,所以高杰觉得自己更应该努力打仗,毕竟,他和李自成的夫人邢氏有一腿,这事做的不地道,他也知道,但是管不住下半身的他也没办法,事情既成,只能多加弥补了。

    .........

    李自成对于自己的手下还不错,能放权,让每个手下的才能都能或多或少体现出来,但是张献忠同志就不一样了。

    在他眼里,这些手下,这些财宝都是他的私人财物,不允许任何人来挑战他的权威,他对外为人和善四通八达爱占小便宜,但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就是一言九鼎的老大,脾气还不大好。

    张定国就是之前与高杰一起在半路偷袭陈奇谕的那位,但是与高杰受到的待遇不尽相同,差距甚至有些大,他一直都没有独自领军的权利,除了那一次。

    论身份,其实他在张献忠营中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他年纪才十几岁不大,而且是张献忠的义子,地位理应是很高的,但是问题在于,张献忠同志的义子实在有些多,对谁都防着一手,认得这个义子也就只是收买人心的手段罢了,根本没有太大的权利,主要还是练军。

    对,练军,张献忠同志虽然打仗不怎么样,但是识人还是有一套的,也知道张定国这小子的军事天赋,本着不用白不用的想法亮起了兵马。

    毕竟现在练兵是潮流,什么阿猫阿狗都似乎注重军队的战斗力了,高迎祥,李自成,罗汝才都注重练军了,自己自然不能落后。

    比起李自成在陕西能够和洪承畴缠绵,张献忠的日子就不怎么好过了。

    在左良玉手下他没打过一次胜仗,似乎左总兵揍他就跟玩似的,而且自己的人数还是左良玉手下昌平军的四五倍,张献忠同志只能在整个河南省满头乱窜。

    而高迎祥,正在卢象升的追赶下南行,或者根本不是追赶,只是高闯王有着自己的目的地罢了。

    .........

    .........

    大明是愈来愈风起云涌让人不安,但宁大官人此时在徐府,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生活节奏,这些并没能对他造成什么影响。

    他见到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灯泡,心里复杂的意味难以说出。

    徐澹雅眼睛一眨一眨看着已经初具规模的小灯泡,手在摇着根据宁大官人提醒下做成的手摇式发电器,灯泡发出火红的光芒,不得不说女孩很有天分,宁致远迷迷糊糊说了一些或许就连自己都没懂的话,然后徐澹雅便做了出来,只是有些笨重的两块磁石在两旁。

    玻璃制成圆形灯泡的模样是宁大官人的功劳,这种熟悉感让他一来到这个小院子看到灯泡就一阵的自豪,忍不住也没想忍的脸上就笑的像个白痴,徐澹雅眼神怪异地看着他...真是个白痴,然后继续摇着。

    灯泡亮了一会便突然暗了下去,这个一会具体来说指的是五六停的时间,在宁大官人眼里就是五六分钟,事情看起来显然没有这么顺利,灯泡也没有多么实用。

    灯泡暗了之后,徐澹雅动作停了下来,这已经是很多次都出现这种情况了,于是看向了宁致远,在她眼里,虽然这个男人似乎什么也不懂,但是说出的莫名其妙的话总能给她启示,让他灵机一动想到什么,而且...徐澹雅很喜欢和这个表弟待在一起,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不理解她做的事情,就连自己爷爷都有开始的支持变得不赞同也不反对的态度,就只有宁致远,只有他能对自己现在做的事很感兴趣,这让她很开心。

    她看着眼前这个在自己了看来都有些新奇的玩意,也很难想象这是在十几天之内便成形的,他知道是因为谁,所以当灯泡遇到问题之后,她一下子就想到了宁致远,所以第一次主动让他过来了。

    “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徐澹雅的话语依旧显得很生硬。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