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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味滋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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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园除了能游玩,还是权贵子弟结交的好场所。

    只可惜,这对于金家的几人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感觉。

    没有任何的开园仪式,金偃宁就熟门熟路的带着身后的几人,向着深山里出发。

    虽然只来过一次,那次也还小,并不记得些什么,可他是在还没来的时候,就托人打听过宁园里的事宜。

    打听到的东西虽然不多,但也知晓两点。

    宁园里的凶猛野兽不少,其中最为难缠的是在往东的方向有一头黑瞎子。

    想到这头黑瞎子,金偃宁来了兴致,他骑在马匹上,对着身边的几人说道:“这头黑瞎子本温顺的很,就前年因为肚子里揣了个小的,有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跑去送死,结果差点将这人给灭了。”

    说着,他便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不清楚大概的情况,可是当时那倒霉的人被送回上京就医的时候,可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黑瞎子虽然没能将这人给解决了,可是身上却没一处完整的地方,甚至是脸上都被熊舌上的倒刺给弄的面目全非,直到最近脸上仍旧留着当时的痕迹。

    “哇。”永华抬头,他道:“咱们是要去猎黑瞎子么?”

    看着小家伙一脸的斗志勃勃,金偃宁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他是嫌命长了才会去招惹那个黑瞎子。

    他们现在去的地方,虽然是往东,却偏南一些。

    往这个方向,有一片美人树,甚是美丽。

    可惜的是,这个季节,盛开的花败了不少,应该无法见到最美的景色。

    金偃宁自然不会是因为这些美人树,而是据说在这个方向,有人曾经见到过一闪而过的白色身影。

    如果不出乎意料的话,这个身影很可能就是一头白狼。

    白旬瞧着雄壮,可到底才一岁多一些,平日里被困在府邸,虽然不会困住它,到底还是孤单一些,如果这次,他能捕一头白狼回去,也能给白旬做个伴。

    如果可以,最好是一头母狼,这样他以后又能抱狼崽子了。

    想到这里,嘴角就溢出了一些的笑意。

    永华虽然没有得到回复,可看着堂哥笑的开心,还真以为几人是去猎黑瞎子,顿时是神采飞扬,完全没有一丝的害怕。

    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几个小家伙,如果真要说有什么让他们害怕的,恐怕就是他们的小姑了。

    而此时,骑在马匹身上的金芸,却有些坐不住。

    骑马对她来说并不是十分的在行,漫步还好说,可是飞奔起来,就需要绷劲身子,还要顾着身前的永革。

    金偃宁两主仆和她,身前都带着一个小儿,一路向着东偏南的地方行驶。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身后却有几批人马一直在跟着他们。

    ……

    ‘啪’的一声响。

    铁鞭甩在野猪身上,立马将向着他们冲来的野猪甩在半空中,狠狠的落下,皮肉绽开,惨不忍睹。

    金偃宁简直是兴奋极了,虽然看着急速而来的野猪,心中还是有一些的害怕。

    可是轻轻一鞭过去,犹如没用多大的力量,就将以往几人联合去猎都费力的庞大野猪给收拾了。

    “少爷,好鞭法啊。”庆俞连忙鼓掌,双眼紧紧的盯着少爷手中的长鞭,如果不是不敢,恨不得夺过来自己试试。

    金偃宁瞧着他羡慕的小眼神,立马就是扬了扬头,说道:“本少爷的鞭法自然了得。”

    几个小家伙不明就已,此时也是一脸崇拜的望着,双手使劲的鼓着掌,力气大到,掌心都拍红了。

    金偃宁内心膨胀,指挥道:“去将野猪给拾起来,咱们回去了就烤了吃。”

    永华几个也不嫌脏乱,手忙脚乱的就上前收拾,三个小家伙力气虽然比一般的孩童来的大一些,可到底还是六七岁的小儿,又怎么能抬起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

    好在,身边跟随着几个侍卫,立马上前帮衬,合力抬到一边的马车上。

    此时,马车上已经堆起了一座小山峰似的。

    都是这一路来的收获。

    野猪,野兔,还有一只獐子。

    别瞧着马车上被溅得血淋淋,永华几个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更加的兴奋。

    “堂哥,你教我使鞭吧。”大头一脸的认真,心中已经认定了眼前的堂哥是一位武功高手,而且瞧着他的年纪也不大,却这般的厉害,肯定鞭法十分了得。

    被这么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看着,金偃宁内心有些心虚,他左顾右盼,说道:“这个暂且不说,瞧着时候正好,先生火吃一餐吧。”

    说完,双手背后,迈步向前,走的姿势与他祖父十足的模样,如果不看他脸上略显心慌的神情,还真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此时的大头,却是一脸的崇拜,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发现这个堂哥纯碎就是一个纨绔子弟,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

    当然,这个暂且不说。

    只是现今,大头仿佛入了魔一般,时时刻刻紧紧的跟着金偃宁身边。

    比白旬跟的还紧。

    双胞胎两个虽然崇拜,却一个本就不喜武,一个对着长鞭却是无兴趣,倒也没有像大头那般的着魔,而是吃的开心。

    油中带香,原滋原味,金芸怎么都想不到,这打来的野味,略略一烤,居然这般的美味。

    “这和手艺无关,而是少爷肯下本钱。”庆俞看到几人陶醉般的神情,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葫芦玉瓶。

    玉瓶不大,就巴掌大小,却价值千金。

    庆俞继续说道:“这乃是味滋粉,就这一小瓶子,可就的百两银子呢。”

    味滋粉,如其名,只要在菜色上稍稍撒上些许,整个滋味就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有一点不好的是,此粉不能遇水,一遇水整个味道都没了,一般也就只能用在烧烤上,经过大火一烤,十里飘香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一来,用途单一了一些,买的人也少了许多。

    不然,这一葫芦玉瓶的价格恐怕还得飙升,毕竟供不应求啊,不过就是卖的再少,有钱没地方花的纨绔子弟也是人手至少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