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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秦羽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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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蚁露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

    吃了蚁露以后,王哲家里每个人都成了大饭桶。

    就算是饭量最小的小姑娘苏小果,一餐也能吃下工地上干饭人能吃下的东西,还容易饿,一天都吃六顿。

    几个大人就更不用说了,饭量最小的苏紫,饭量也比苏小果多三倍。

    王哲昨天晚上已经抽空吃了两次夜宵,早上又饿了。

    好在他昨天刚打死了两头雪狼。

    雪狼远比普通的狼要高大,有小牛犊子那么大。

    两只雪狼的净肉加起来有三四百斤。

    这么多肉,够他们一家五口人吃上十天了。

    王哲狼吞虎咽的干掉了两斤烤狼肉后,决定稍微休息一下。

    他穿越前是个写小说的,对写小说很感兴趣,这个世界是平行世界,不知道地球上的那些经典有没有出现,如果没有,他就可以当个搬运工赚钱。

    虽然穿越到了平行世界,钱还是很重要的。

    有人说钱不是万能的。

    王哲并不需要钱是万能的,他没有这么贪心,他只要够有钱就行了,只有足够有钱,就能解决大多数问题,如果不行,那就是你的钱还不够多。

    大多数打工人一辈子都在解决只要有钱就能解决的问题,王哲穿越前是个收入不错的码字人,但仍然只能在各种车子和房子的相片面前流下口水,在这个世界,他希望自己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

    总之一句话,为了让这个世界的人民的精神生活更加的充实,他准备把这个世界没有的各种经典拿来赚钱。

    不过他穿越前记忆力只能算一般,大多数名气大的经典只能记个大概,想全文复制是困难的。

    这样一来,仙昙花就更加重要了。

    能让人拥有过目不忘记忆力的仙昙花,或许能让他将记忆深处的经典重新翻找出来。

    王哲打开电脑搜索了几个小说论坛,很快就发现前世出现过经典一本都没有出现过,就连很多耳熟能详的歌曲、电影、漫画都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他,一下子拥有了一个聚宝盆,只要把这个聚宝盆里的东西随便抛出去一点,就能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了。

    都这么有钱了,还要不要上学?还要不要努力?

    思考了两秒钟,王哲还是决定去上学,要努力。

    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

    他王哲就是喜欢上学,就是喜欢努力。

    千金难买我高兴。

    在电脑前坐了一个小时,王哲感觉休息够了,继续进入浮空岛中去寻找那神奇的仙昙花。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辛,又出发……”

    王哲一边唱着《敢问路在何方》,一边继续向前滑雪。

    自从干掉雪狼以后,他又干掉了一头雪兔,一只雪狐,这两只冰雪生物的威胁性远不如雪狼,被他轻松干掉了。

    “希望今天也能和昨晚那样顺利。”

    王哲刚说完这句话,金色提示就跳出来了。

    【注意,前方有雪虫出没,请您立刻停止前进,先在全身涂抹雪虫体液后再前进,雪虫体液能让雪虫把您当成同类,不会向你发起攻击。】

    看到这条提示,王哲吓了一跳。

    雪虫是一种可怕的生物,体型有一列火车那么大,外皮如同老藤那样坚韧有弹性,它的神经构造也和人类不同,能抵抗各种异常状态,就算是电击手枪的高压电流打在雪虫身上,雪虫仍能继续活动。

    玄武十三型防护服用处也不大,雪虫的攻击方式是将人整个吞下去,在它体内有可怕的酸液,玄武十三型防护服只能短暂的抵抗一下酸液,就会连衣服带人被溶解得干干净净。

    如果没有金色文字提示,他死定了,他根本想不到会碰到雪虫,毕竟雪虫这种生物是极少出现的,就连苏文这个探险家,都没有亲眼见过雪虫,只是在别的探险家口中听说过雪虫的存在。

    啪!

    王哲狠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骂道:“乌鸦嘴!打死你这个乌鸦嘴!”

    他不是傻瓜,白白送死的事情不会干。

    他马上念诵“大大大”三字咒语,离开了浮空岛。

    刚从浮空岛出来,王哲就听到了门铃的声音。

    继父带着小妹妹去参加儿歌预先赛了,妈妈去医院上班了,苏紫去上学了,家里只剩王哲一个人,开门的差使自然落在他身上了。

    不知道是谁来了,王哲快速跑到防盗门边。

    听说有杀手会趁人通过猫眼看外面是什么人的时候,直接用尖利的钢刺刺穿猫眼再刺进人的眼睛里面,反应快的人或许只会瞎一只眼,反应慢的人就会被捅到脑浆。

    王哲当时听到这事的时候,生怕自己中招,对此做了防备措施。

    很简单,小学里就做过的手工,潜望镜。

    两块小镜子,几张硬纸板,用得好的话,就能救你一命。

    王哲通过潜望镜向猫眼外面看去。

    外面站着的并不是杀手,而是父亲的好友秦羽。

    你说什么?秦羽有可能是杀手假扮的?

    不可能,秦羽身高两米多,杀手假扮他将变得十分显眼,而且秦羽的身边带着一群狗,王哲认得这些狗,杀手总不能连狗也假扮吧。

    秦羽是继父的生死之交,今年四十岁,身高超过两米,壮得像一头熊。

    秦羽带来的那群狗是一种类似萨摩耶犬的狗,叫爱斯基利犬,是牧羊犬和雪撬犬杂交出来的最优秀的犬种,有牧羊犬的智力和雪撬犬的体力,而且性格温顺,全身的白毛摸起来如丝般柔滑,手感极好。

    王哲将门打开,礼貌的问候道:“秦叔叔,今天听到喜鹊叫,我就知道会有好事上门,正纳闷会有什么好事,原来是秦叔叔您来了。”

    秦羽笑道:“听到喜鹊叫,就知道会有好事上门,还有这种说法的吗?”

    王哲这才想起这里是平行世界,有些俗语并不一样,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随口道:“这是我一个同学老家那儿的说法,他说很灵的,我就记住了。”

    “原来如此,那希望我以后能多听几次喜鹊的叫声了。”秦羽带着狗走进屋里,所有狗都十分听话,连一只都没有吠叫。

    “这箱奶酪是带给小果吃的,这顶帽子是给小紫的,这个包是给你妈的,这个烟斗是给你爸的,这些钱是给你的。”

    秦羽拿出了很多礼物,给王哲的礼物最是简单粗暴,三千元华夏币。

    “秦叔叔,您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呢?”王哲一边客气,一边以码了一亿字的手速将钱以迅雷不急掩耳的速度收进了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