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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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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

    旧病杂忆

    对口

    那年我还小,记不清是几岁了。我母亲故去后,父亲晚上带着我睡。我觉得脖子后面不舒服。父亲拿灯照照,肿了,有一个小红点。半夜又照照,有一个小桃子大了。天亮再照照,有一个莲子盅大了。父亲说:坏了,是对口!

    “对口”是长在第三节颈椎处的恶疮,因为正对着嘴,故名“对口”,又叫“砍头疮”。过去刑人,下刀处正在这个地方——杀头不是乱砍的,用刀在第三颈节处使巧劲一推,脑袋就下来了,“身首异处”。“对口”很厉害,弄不好会把脖子烂通——那成什么样子!

    父亲拉着我去看张冶青。张冶青是我父亲的朋友,是西医外科医生,但是他平常极少为人治病,在家闲居。他叫我趴在茶几上,看了看,哆里哆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这位张先生,连麻药都没有!我父亲在我嘴里塞了一颗蜜枣,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得“呼”的一声,张先生已经把我的对口豁开了。他怎么挤脓挤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搓成条,蘸上药——好像主要就是凡士林,用一个镊子一截一截塞进我的刀口,好长一段!这是我看见的。我没有觉得疼,因为这个对口已经熟透了,只觉得往里塞绷带时怪痒痒。都塞进去了,发胀。

    我的蜜枣已经吃完了,父亲又塞给我一颗,回家!

    张先生嘱咐第二天去换药。把绷带条抽出来,再用新的蘸了药的绷带条塞进去。换了三四次。我注意塞进去的绷带条越来越短了。不几天,就收口了。

    张先生对我父亲说:“令郎真行,哼都不哼一声!”干吗要哼呢?我没觉得怎么疼。

    以后,我这一辈子在遇到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哼哼。难免要哼,但不是死去活来,弄得别人手足无措,惶惶不安。

    现在我的后颈至今还落下了个疤瘌。

    衔了一颗蜜枣,就接受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疟疾

    我每年要发一次疟疾,从小学到高中,一年不落,而且有准季节。每年桃子一上市的时候,就快来了,等着吧。

    有青年作家问爱伦堡:头疼是什么感觉?他想在小说里写一个人头疼。爱伦堡说: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头疼过,那你真是幸福!头疼的感觉是没法说的。中国(尤其是北方)很多人是没有得过疟疾的。如果有一位青年作家叫我介绍一下疟疾的感觉,我也没有办法。起先是发冷,来了!大老爷升堂了!——我们那里把疟疾开始发作,叫作“大老爷升堂”,不知是何道理。赶紧钻被窝。冷!盖了两床厚棉被还是冷,冷得牙齿嘚嘚地响。冷过了,发热,浑身发烫。而且,剧烈地头疼。有一首散曲《咏疟疾》:“冷时节似冰凌上坐,热时节似蒸笼里卧,疼时节疼得天灵破,天呀天,似这等寒来暑往人难过!”反正,这滋味不大好受。好了!出汗了!大汗淋漓,内衣湿透,遍体轻松,疟疾过去了,“大老爷退堂”。擦擦额头的汗,饿了!坐起来,粥已经煮好了,就一碟甜酱小黄瓜,喝粥。香啊!

    杜牧诗云:“忍过事堪喜。”对于疟疾也只有忍之一法。挺挺,就过来了,也吃几剂汤药(加减小柴胡汤之类),不管事。发了三次之后,都还是吃“蓝印金鸡纳霜”(即奎宁片)解决问题。我父亲说我是阴虚,有一年让我吃了好些海参。每天吃海参,真不错!不过还是没有断根。一直到一九三九年,生了一场恶性疟疾,我身体内部的“古老又古老的疟原虫”才跟我彻底告别。

    恶性疟疾是在越南得的。我从上海坐船经香港到河内,乘滇越铁路火车到昆明去考大学。到昆明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学生宿舍里,通过一个间接的旧日同学的关系。住了没有几天,病倒了。同济中学的那个学生把我弄到他们的校医室,验了血,校医说我血里有好几种病菌,包括伤寒病菌什么的,叫赶快送医院。

    到医院,护士给我量了量体温,体温超过四十度。护士二话不说,先给我打了一针强心针。我问:“要不要写遗书?”

    护士嫣然一笑:“怕你烧得太厉害,人受不住!”

    抽血,化验。

    医生看了化验结果,说有多种病菌潜伏,但是主要问题是恶性疟疾。开了注射药针。过了一会儿,护士拿了注射针剂来。我问:是什么针?

    “606。”

    我赶紧声明,我生的不是梅毒,我从来没有……

    “这是治疗恶性疟疾的特效药。奎宁、阿托品,对你已经不起作用。”

    606和疟原虫、伤寒菌,还有别的不知什么菌,在我的血管里混战一场。最后是606胜利了。病退了,但是人很“吃亏”,医生规定只能吃藕粉。藕粉这东西怎么能算是“饭”呢?我对医院里的藕粉印象极不佳,并从此在家里也不吃藕粉。后来可以喝蛋花汤。蛋花汤也不能算饭呀!

    我要求出院,医生不准。我急了,说:“我到昆明是来考大学的,明天就是考期,不让我出院,那怎么行!”

    医生同意了。

    喝了一肚子蛋花汤,晕晕乎乎地进了考场。天可怜见,居然考取了!

    自打生了一次恶性疟疾,我的疟疾就除了根,半个多世纪以来,没有复发过。也怪。

    牙疼

    我从大学时期,牙就不好。一来是营养不良,饥一顿,饱一顿;二来是不讲口腔卫生。有时买不起牙膏,常用食盐、烟灰胡乱地刷牙。又抽烟,又喝酒。于是牙齿龋蛀,时常发炎——牙疼。牙疼不很好受,但不至于像契诃夫小说《马姓》里的老爷一样疼得吱哇乱叫。“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见得。我对牙疼泰然置之,而且有点幸灾乐祸地想:我倒看你疼出一朵什么花来!我不会疼得“五心烦躁”,该咋着还咋着。照样活动。腮帮子肿得老高,还能谈笑风生,语惊一座。牙疼于我何有哉!

    不过老疼,也不是个事。有一只槽牙,已经活动,每次牙疼,它是祸始。我于是决心拔掉它。昆明有一个修女,又是牙医,据说治牙很好,又收费甚低,我于是攒借了一点钱,想去找这位修女。她在一个小教堂的侧门之内“悬壶”。不想到了那里,侧门紧闭,门上贴了一个字条:修女因事离开昆明,休诊半个月。我当时这个高兴呀!王子猷雪夜访戴,乘兴而去,兴尽而归,何必见戴!我拿了这笔钱,到了小西门马家牛肉馆,要了一盘冷拼,四两酒,美美地吃了一顿。

    昆明七年,我没有治过一次牙。

    在上海教书的时候,我听从一个老同学母亲的劝告,到她熟识的私人开业的牙医处让他看看我的牙。这位牙科医生,听他的姓就知道是广东人,姓麦。他拔掉我的早已糟朽不堪的槽牙。他的“手艺”(我一直认为治牙镶牙是一门手艺)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的候诊室里有一本A.纪德的《地粮》。牙科医生而读纪德,此人不俗!

    到了北京,参加剧团,我的牙越发地不行,有几颗跟我陆续辞行了。有人劝我去装一副假牙,否则尚可效力的牙齿会向空缺的地方发展。通过一位名琴师的介绍,我去找了一位牙医。此人是京剧票友,唱大花脸。他曾为马连良做过一枚内外纯金的金牙。他拔掉我的两颗一提溜就下来的病牙,给我做了一副假牙,说:“你这样就可以吃饭了,可以说话了。”我还是应该感谢这位票友牙医,这副假牙让我能吃爆肚,虽然我觉得他颇有江湖气,不像上海的麦医生那样有书卷气。

    “文化大革命”中,我正要出剧团的大门,大门“哐”的一声被踢开,正摔在我的脸上。我当时觉得嘴里乱七八糟!吐出来一看,我的上下四颗门牙都被震下来了,假牙也断成了两截。踢门的是一个翻跟头的武戏演员,没有文化。就是他,有一天到剧团来大声嚷嚷:“同志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往后吃油饼便宜了!”——“怎么啦?”——“大庆油田出油了!”这人一向是个冒失鬼。剧团的大门是可以里外两面开的玻璃门,玻璃上糊了一层报纸,他看不见里面有人出来。这小子不推门,一脚踹开了。他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没事儿!没事儿!你走吧!”对这么个人,我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有心。掉了四颗门牙,竟没有流一滴血,可见这四颗牙已经衰老到什么程度,掉了就掉了吧。假牙左边半截已经没有用处,右边的还能凑合一阵。我就把这半截假牙单摆浮搁地安在牙床上,既没有钩子,也没有套子,嗨,还真能嚼东西。当然也有不方便处:一、不能吃脆萝卜(我最爱吃萝卜);二、不能吹笛子了(我的笛子原来是吹得不错的)。

    这样对付了好几年。直到一九八五年我随中国作家代表团访问香港前,我才下决心另装一副假牙。有人跟我说:“瞧你那嘴牙,七零八落,简直有伤国体!”

    我找到一个小医院,建筑工人医院。医院的一个牙医师小宋是我的读者,可以不用挂号、排队,进门就看。小宋给我检查了一下,又请主任医师来看看。这位主任用镊子依次掰了一下我的牙,说:“都得拔了。全部‘二度动摇’。做一副满口。这么凑合,不行。做一副,过两天,又掉了,又得重做,多麻烦!”我说:“行!不过再有一个月,我就要到香港去,拔牙、安牙,来得及吗?”“来得及。”主任去准备麻药,小宋悄悄跟我说:“我们主任,是在日本学的。她的劲儿特别大,出名的手狠。”我的硕果仅存的十一颗牙,一个星期,分三次,全部拔光。我于拔牙,可谓曾经沧海,不在乎。不过拔牙后还得修理牙床骨——因为牙掉的先后不同,早掉的牙床骨已经长了突起的骨质小骨朵,得削平了。这位主任真是大刀阔斧,不多一会儿,就把我的牙骨铲平了。小宋带我到隔壁找做牙的技师小马,当时就咬了牙印。

    一般拔牙后要经一个月,等伤口长好才能装假牙。但有急需,也可以马上就做,这有个专用名词,叫作“即刻”。

    “即刻”本是权宜之计,小马让我从香港回来再去做一副。我从香港回来,找了小马,小马把我的假牙看了看,问我:“有什么不舒服吗?”——“没有。”——“那就不用再做了,你这副很好。”

    我从拔牙到装上假牙,一共才用了两个星期,而且一次成功,少有。这副假牙我一直用到现在。

    常见很多人安假牙老不合适,不断修理,一再重做,最后甚至就不再戴。我想,也许是因为假牙做得不好,但是也由于本人不能适应,稍不舒服,即觉得别扭。要能适应。假牙嘛,哪能一下就合适,开头总会格格不入的。慢慢地,等牙床和假牙已经严丝合缝,浑然一体,就好了。

    凡事都是这样,要能适应、习惯、凑合。

    牌坊

    臭河边南岸有三座贞节牌坊。三座牌坊大小、高矮、式样差不多,好像三姊妹,都是白石头、重檐、方柱。横枋当中有一块微向前倾的长方石头,像一本洋装书,上刻两个字:“圣旨。”这三座牌坊旌表的是什么人,谁也没有注意过。立牌坊的年月是刻在横枋的左侧的,但是也没有人注意过。反正是有了年头了。牌坊整天站着,默默无言。太阳好的时候,牌坊把影子齐齐地落在前面的土地上。下雨天,在大雨里淋着。每天黄昏,飞来很多麻雀,落在石檐下面,石枋石柱的缝隙间,叽叽喳喳,叫成一片。远远走过来,好像牌坊自己在叫。

    听到过一个关于牌坊的故事。

    有一家,姓徐,是个书香人家,徐少爷娶妻白氏,貌美而贤惠,知书达理。不幸徐少爷得了一场伤寒,早离尘世。徐少奶奶这时才二十四五岁,年轻守寡。徐少爷留下一个孩子,才三岁。徐少奶奶就守着这个孩子,教他读书习字。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孩子很聪明,也用功,功名顺利,由秀才、举人,一直到中了进士。

    这年清明祭祖,徐氏族人聚会,说起白夫人年轻守节,教子成名,应该申报旌表,为她立牌坊。儿子觉得在理,就回家对母亲说明族人所议。

    白夫人一听,大怒,说:“我不要立牌坊!”

    说着从床下拖出一个柳条笆斗,笆斗里是一斗铜钱。白夫人把铜钱往地板上一倒,说:“这就是我的贞节牌坊!”

    原来白夫人每到欲念升起,脸红心乱时,就把一斗铜钱倒在地板上,滚得哪儿都是,然后俯身一枚一枚地拾起来,这样就岔过去了。

    儿子从此再也不提立牌坊的事。

    风景

    堂倌

    我从来没有吃过好坛子肉,我以为坛子里烧的肉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我所以不喜欢上东福居倒不是因为不欣赏他们家的肉。年轻人而不能吃点肥肥的东西,大概要算是不正常的。在学校里吃包饭,过个十天半月,都有人要拖出一件衣服,挟两本书出去,换成钱,上馆子里补一下。一商量,大家都赞成东福居,因为东福居便宜,有“真正的肉”。可是我不赞成。不是闹别扭,坛子肉总是个肉,而且他们那儿的馒头真不小。我不赞成的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堂倌。自从我注意上这个堂倌之后,我就不想去。也许现在我之对坛子肉失去兴趣与那个堂倌多少有点关系。这我自己也闹不清。我那么一说,大家知道颇能体谅,以后就换了一家。

    在馆子里吃东西而闹脾气是最无聊的事。人在吃的时候本已不能怎么好看,容易教人想起野兽和地狱。(我曾见过一个瞎子吃东西,可怕极了。他是“完全”看不见。幸好我们还有一双眼睛!)再加上吼啸,加上粗脖子红脸暴青筋,加上拍桌子打板凳,加上骂人,毫无学问的,不讲技巧的骂人,真是不堪入画。于是堂倌来了,“你啦你啦”赔笑脸。不行,赶紧,掌柜挪着碎步子(可怜他那双包在脚布里的八字脚),哈着腰,跟着客人骂:“岂有此理,是,浑蛋,花钱是要吃对味的!”得,把先生武装带取下来,拧毛巾,送出大门,于是,大家做鬼脸,说两句俏皮话,泔水缸冒泡子,菜里没有“青香”了,聊以解嘲。这种种令人觉得生之悲哀。这,哪一家都有,我们见惯了,最多少吃半个馒头,然而,要是在饭馆里混一辈子?……

    这个堂倌,他是个方脸,下头很大,像削出来的。他剪平头,头发老是那么不长不短。他老穿一件白布短衫。天冷了,他也穿长的,深色的,冬天甚至他也穿得厚厚的。然而换来换去,他总是那个样子。他像是总穿一件衣裳,衣裳不能改变他什么。他衣裳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绝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衷。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他的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坛子肉。”

    “唔。”

    “小肚。”

    “唔。”

    “鸡丝拉皮,花生米辣白菜——”

    “唔。”

    “爆羊肚,糖醋里脊——”

    “唔。”

    “鸡血酸辣汤!”

    “唔。”

    说什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不高,不低,不粗,不细,不带感情,不作一点装饰的“唔”。这个声音让我激动。我相信我不大忍得住了,我那个鸡血酸辣汤是狂叫出来的。结果怎么样?我们叫了水饺,他也唔,而等了半天(我不怕等,我吃饭常一边看书一边吃,毫不着急,今日我就带了书来的),座上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水饺不见来。我们总不能一直坐下去,叫他!

    “水饺呢?”

    “没有水饺。”

    “那你不说?”

    “我对不起你。”

    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

    人

    我在香港时全像一根落在泥水里的鸡毛。没有话说,我沾湿了,弄脏了,不成样子。忧郁,一种毫无意义的忧郁。我一定非常丑,我脸上线条零乱芜杂,我动作萎靡鄙陋,我不跟人说话,我若一开口一定不知所云!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把自己糟蹋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穷,我口袋里钱少得我要不时摸一摸它,我随时害怕万一摔了一跤把人家橱窗打破了怎么办……但我穷的不只是钱,我失去爱的阳光了。我整天蹲在一家老旧的栈房里,感情麻木,思想昏钝,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让他们直着脖子叫。而浑浊的海水拍过来,拍过来。

    绿的叶子,芋头,两颗芋头!居然在栈房屋顶平台上有两颗芋头。在一个角落里,一堆煤屑上,两颗芋头,摇着厚重深沉的叶子,我在香港第一次看见风。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动。而因此,我想起我们在德辅道中发现的那个人来。

    在邮局大楼侧面地下室的窗穹下,他盘膝而坐,他用一点竹篾子编几只玩意,一只鸟,一个虾,一头蛤蟆。人来,人往,各种腿在他面前跨过去,一口痰唾落下来,嘎啦啦一个空罐头踢过去,他一根一根编缀,按部就班,不疾不缓。不论在工作,在休息,他脸上透出一种深思,这种深思,已成习惯。我见过他吃饭,他一点一点摘一个淡面包吃,他吃得极慢,脸上还保持那种深思的神色,平静而和穆。

    理发师

    我有个长辈,每剪一次指甲,总好好地保存起来。我于是总怕他死。人死了,留下一堆指甲,多恶心的事!这种心理真是难于了解。人为什么对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东西那么爱惜呢?也真是怪,说起鬼物来,尤其是书上,都有极长的指甲。这大概中外都差不多。同样也是长的,是头发。头发指甲之所以可怕,大概正因为是表示生命的(有人告诉我,死了之后指甲头发都还能长)。人大概隐隐中有一种对生命的恐惧。于是我想起自己的不爱理发,我一觉察我的思想要引到一个方向去,且将得到一个什么不通的结论,我就赶紧把它叫回来。没有那个事,我之不理发与生啊死的都无关系。

    也不知是谁给理发店定了那么个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这给人一种眩晕感觉。若是通上电,不歇地转,那就更教人不舒服。这自然让你想起生活的纷扰来。但有一次我真叫这东西给了我欢喜。一天晚上,铺子都关了,街上已断行人,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而远远的一个理发店标记在冷静之中孤零零地动。这一下子把你跟世界拉得很近,犹如大漠孤烟。理发店的标记与理发店是一个巧合。这个东西的来源如何,与其问一个社会人类学专家,不如请一个诗人把他的想象告诉我们。这个东西很能说明理发店的意义,不论哪一方面的。我大概不能住在木桶里晒太阳,我不想建议把天下理发店都取消。

    理发这一行,大概由来颇久,是一种很古的职业。我颇欲知道他们的祖师是谁,打听迄今,尚未明白。他们的社会地位,本来似乎不大高。凡理发师,多世代相承,很少改业出头的。这是一种注定的卑微了。所以一到过年,他们门楣上多贴“顶上生涯”四字,这是一种消极反抗,也正宣说出他们的委屈。别的地方怎样的,我不清楚,我们那里理发师大都兼做吹鼓手。凡剃头人家子弟必先练习敲铜锣手鼓,跟在喜丧阵仗中走个几年,到会吹唢呐笛子时,剃头手艺也同时学成了。吹鼓手呢,更是一种供驱走人物了,是姑娘们所不愿嫁的。故乡童谣唱道:

    姑娘姑娘真不丑,

    一嫁嫁个吹鼓手,

    吃人家饭,喝人家酒,

    坐人家大门口!

    其中“吃人家饭,喝人家酒”,也有唱为“吃冷饭,吃冷酒”的,我无从辨订到底该怎样的。且刻画各有尖刻辛酸,亦难以评其优劣,自然理发师(即吹鼓手)老婆总会娶到一个的,而且常常年轻好看。原因是理发师都干干净净,会打扮收拾;知音识曲,懂得风情;且因生活磨炼,脾性柔和;谨谨慎慎的,穿吃不会成大问题,聪明的女孩子愿意嫁这么一个男人的也有。并多能敬重丈夫,不以坐人家大门口为意。若在大街上听着他在队仗中滴溜溜吹得精熟出色,心里可能还极感激快慰。事实上这个职业被视为低贱,全是一个错误制度所产生的荒谬看法。一个职业,都有它的高贵。理发店的春联“走进来乌纱宰相,摇出去白面书生”,文雅一点的则是“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说得切当。小时候我极高兴到一个理发店里坐坐,他们忙碌时我还为拉那种纸糊的风扇。小时候我对理发店是喜欢的。

    等我岁数稍大,世界变了,各种行业也跟着变。社会已不复是原来的社会,差异虽不太大,亦不为小。其间有些行业升腾了,有些低落下来。有些名目虽一般,性质却已改换。始终依父兄门风,师傅传授,照老法子工作,老法子生活的,大概已颇不多。一个内地小城中也只有铜匠的、锡匠的特别响器,瞎子的铛,阉鸡阉猪人的糖锣,带给人一分悠远从容感觉。走在路上,间或也能见一个钉碗的,吱咕吱咕拉他的金刚钻;一个补锅的,用一个布卷在灰上一揉,托起一小勺殷红的熔铁,哧的一声焊在一口三眼灶大黑锅上;一个皮匠,把刀在他的脑后头发桩子上光一光,这可以让你看半天。你看他们工作,也看他们人。他们是一种“遗民”,永远固执而沉默地慢慢地走,让你觉得许多事情值得深思。这好像扯得有点嫌远了。我只是想变动得失于调节,是不是一个问题。自然医治失调症的药,也只有继续听他变。这问题不简单,不是我们这个常识脑子弄得清楚的。遗憾的是,卷在那个波浪里,似乎所有理发师都变了气质,即使在小城里,理发师早已不是那种谦抑的,带一点悲哀的人物了。理发店也不复是笼布温和的,在黄昏中照着一块阳光的地方了。这见仁见智,不妨各有看法。而我私人有时是颇为不甘心的。

    现在的理发师,虽仍是老理发师后代,但这个职业已经“革新”过了。现在的理发业,和那个特别标记一样是外国来的。这些理发店与“摩登”这个名词不可分,且俨然是构成“摩登”的一部分,是“摩登”本身。在一个都市里,他们的势力很大,他们可以随便教整个都市改观,只要在哪里多绕一个圈子,把哪里的一卷翻得更高些。嗐,理发店里玩意儿真多,日新月异,愈出愈奇。这些东西,不但形状不凡,发出来的声音也十分复杂,营营扎扎,呜呜啦啦。前前后后,镜子一层又一层反射,愈益加重其紧张与一种恐怖。许多摩登人坐在里面,或搔首弄姿,顾盼自怜,越看越美;或小不如意,怒形于色,脸色铁青;焦躁,疲倦,不安,装模作样。理发师呢,把两个嘴角向上拉,拉,笑,不行,又落下去了!他四处找剪子,找呀找,剪子明明在手边小几上,他可茫茫然,已经忘记他找的是什么东西,这时他不像个理发师。而忽然又醒来了,操起剪子咔嚓咔嚓动作起来。他面前一个一个头,这个头有几根白发,那个秃了一块,嗨,这光得像个枣核儿,那一个,怎么回事,他像是才理了出去的?咔嚓咔嚓,他耍着剪子,忽然,他停住了,他怒目而看着那个头,且用手拨弄拨弄,仿佛那个头上有个大蚂蚁窝,成千成万蚂蚁爬出来!

    于是我总不大愿意上理发店。但还不是真正原因。怕上理发店是“逃避现实”,逃避现实不好。我相信我神经还不衰弱,很可以“面对”。而且你不见我还能在理发店里看风景吗?我至少比那些理发师耐得住。不想理发的最大原因,真正原因,是他们不会理发,理得不好。我有时落落拓拓,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个不爱惜自己形容的人,实在我可比许多人更讲究。这些理发师既不能发挥自己才能,运巧思;也不善利用材料,不爱我的头。他们只是一种器具使用者,而我们的头便不论生张熟李,弄成一式一样,完全机器出品。一经理发,回来照照镜子,我已不复是我,认不得自己了,镜子里是一个浮滑恶俗的人。每一次,我都愤恼十分,心里充满诅咒,到稍稍平息时,觉得我当初实在应当学理发去,我可以做得很好,至少比我写文章有把握得多。不过假使我真是理发师……会有人来理发,我会为他们理发?

    人不可以太倔强,活在世界上,一方面需要认真,有时候只能无所谓。悲哉。所以我常常妥协,随便一个什么理发店,钻进去就是。理发师问我这个那个,我只说“随你”!忍心把一个头交给他了。

    我一生有一次理了一个极好的发。在昆明一个小理发店。店里有五个座位,师傅只有一个。不是时候,别的出去了。这师傅相貌极好。他的手艺与任何人相似,也与任何人有不同处:每一剪子都有说不出来的好处,不夸张(这是一般理发师习气),不苟且(这是一般理发师根性),真是奏刀骤然,音节轻快悦耳。他自己也流溢一种得意快乐。我心想,这是个天才。那是一个秋天,理发店窗前一盆蠖爪菊花,黄灿灿的。好天气。

    午门忆旧

    北京解放前夕,一九四八年夏天到一九四九年春天,我曾在午门的历史博物馆工作过一段时间。

    午门是紫禁城总体建筑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故宫的正门,是真正的“宫门”。进了天安门、端门,这只是宫廷的“前奏”,进了午门,才算是进了宫。有午门,没有午门,是不大一样的。没有午门,进天安门、端门,直接看到三大殿,就太敞了,好像一件衣裳没有领子。有午门当中一隔,后面是什么,都瞧不见,这才显得宫里神秘庄严,深不可测。

    午门的建筑是很特别的。下面是一个凹形的城台。城台上正面是一座九间重檐庑殿顶的城楼;左右有重檐的方亭四座。城楼和这四座正方的亭子之间,有廊庑相连属,稳重而不笨拙,玲珑而不纤巧,极有气派,俗称为“五凤楼”。在旧戏里,五凤楼成了皇宫的代称。《草桥关》里铫期唱:“回朝参王在那五凤楼”,《珠帘寨》里程敬思唱道:“为千岁懒观五凤楼”,指的就是这里。实际上铫期和程敬思都是不会登上五凤楼的。楼不但大臣上不去,就是皇帝也很少上去。

    午门有什么用呢?旧戏和评书里常有一句话:“推出午门斩首!”哪能呢!这是编戏编书的人想象出来的。午门的用处大概有这么三项:一是逢什么大典时,皇上登上城楼接见外国使节。曾见过一幅紫铜的版刻,刻的就是这一盛典。外国使节、满汉官员,分班肃立,极为隆重。是哪一位皇上,庆的是何节日,已经记不清了。其次是献俘。打了胜仗(一般都是镇压了少数民族),要把俘虏(当然不是俘虏的全部,只是代表性的人物)押解到京城来。献俘本来应该在太庙。《清会典·礼部》:“解送俘囚至京师,钦天监择日献俘于太庙社稷。”但据熟悉掌故的同导说,在午门。到时候皇上还要坐到城楼亲自过过目。究竟在哪里,余生也晚,未能亲历,只好存疑。第三,大概是午门最有历史意义,也最有戏剧性的故实,是在这里举行廷杖。廷杖,顾名思义,是在朝廷上受杖。不过把一位大臣按在太和殿上打屁股,也实在不大像样子,所以都在午门外举行。廷杖是对廷臣的酷刑。据朱国祯《涌幢小品》,廷杖始于唐玄宗时。但是盛行似在明代。原来不过是“意思意思”。《涌幢小品》说:“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叠帊,示辱而已。”穿了厚绵裤,又垫着几层毡子,打起来想必不会太疼。但就这样也够呛,挨打以后,要“卧床数日,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刘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那就说脱了裤子,露出屁股挨打?“遂有杖死者。”掌刑的是“厂卫”。明朝宦官掌握的特务机关有东厂、西厂,后来又有内行厂。廷杖在午门外举行,抡杖的该是内行厂的锦衣卫。五凤楼下,血肉横飞,是何景象?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五凤楼就很少有人上去。“马道”的门锁着。民国以后,在这里设立了历史博物馆。据历史博物馆的老工友说,建馆后,曾经修缮过一次,从城楼的天花板上扫出了一些烧鸡骨头、荔枝壳和桂圆壳。他们说,这是“飞贼”留下来的。北京的“飞贼”作了案,就到五凤楼天花板上藏着,谁也找不着——那倒是,谁能搜到这样的地方呢?老工友们说,“飞贼”用一根麻绳,一头系一个大铁钩,一甩麻绳,把铁钩搭在城垛子上,三把两把,就“就”上来了。这种情形,他们谁也不会见过,但是言之凿凿。这种燕子李三式的人物引起老工友们美丽的向往,因为他们都已经老了,而且有的已经半身不遂。

    “历史博物馆”名目很大,但是没有多少藏品,东边的马道里有两尊“将军炮”,是很大的铜炮,炮管有两丈多长。一尊叫作“武威将军炮”,另一尊叫什么将军炮,忘了。据说张勋复辟时曾起用过两尊将军炮,有的老工友说他还听到过军令:“传武威将军炮!”“传××将军炮!”是谁传?张勋,还是张勋的对立面?说不清。马道拐角处有一架李大钊烈士就义的绞刑机。据说这架绞刑机是德国进口的,只用过一次。为什么要把这东西陈列在这里呢?我们在写说明卡片时,实在不知道如何下笔。

    城楼(我们习惯叫作“正殿”)里保留了皇上的宝座。两边铁架子上挂着十多件袁世凯祭孔用的礼服,黑缎的面料,白领子,式样古怪,道袍不像道袍。这一套服装为什么陈列在这里,也莫名其妙。

    四个方亭子陈列的都是没有多大价值,也不值什么钱的文物:不知道来历的墓志、烧瘫在“匣”里的钧窑瓷碗、清代的“黄册”(为征派赋役编造的户口册)、殿试的卷子、大臣的奏折……西北角一间亭子里陈列的东西却有点特别,是多种刑具。有两把杀人用的鬼头刀,都只有一尺多长。我这才知道,杀头不是用力把脑袋砍下来,而是用“巧劲”把脑袋“切”下来。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套凌迟用的刀具,装在一个木匣里,有一二十把,大小不一。还有一把细长的锥子。据说受凌迟的人挨了很多刀,还不会死,最后要用这把锥子刺穿心脏,才会气绝。中国的剐刑搞得这样精细而科学,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整天和一些价值不大、不成系统的文物打交道,真正是“抱残守缺”。日子过得倒是蛮清闲的。白天检查检查仓库,更换更换说明卡片,翻翻资料,都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下班后,到左掖门外筒子河边看看算卦的算卦——河边有好几个卦摊;看人叉鱼——叉鱼的沿河走,捏着鱼叉,欻地一叉下去,一条二尺来长的黑鱼就叉上来了。到了晚上,天安门、端门、左右掖门都关死了,我就到屋里看书。我住的宿舍在右掖门旁边,据说原是锦衣卫——就是执行廷杖的特务值宿的房子。四外无声,异常安静。我有时走出房门,站在午门前的石头坪场上,仰看满天星斗,觉得全世界都是凉的,就我这里一点是热的。

    北平一解放,我就告别了午门,参加四野南下工作团南下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到午门去看过,不知道午门现在是什么样子。

    有一件事可以记一记。解放前一天,我们正准备迎接解放。来了一个人,说:“你们赶紧收拾收拾,我们还要办事呢!”他是想在午门上登基。这人是个疯子。

    一技

    花

    北门口有一家穿珠花的。我小时候,妇女出客都还兴戴珠花。每次放学路过,我总愿意到这家穿珠花的作坊里去看看。铺面很小,只有一个老师傅带两个徒弟做活。老师傅手艺非常熟练。穿珠花一般都是小珠子——米珠。偶尔有定珠花的人家从自己家里拿来大珠子,比如听说有一个叫汪炳的,他娶亲时新娘子鞋尖的四颗珍珠有豌豆大!一般都没有用这样大的珠子穿珠花的,那得做别的用处,比如钉在“帽勒子”上。老师傅用小镊子拈起一颗一颗米珠,用细铜丝一穿,这种细铜丝就叫作“花丝”。看也不看,就穿成了一串,放在一边(我到现在还不明白那么小的珠子怎样打的孔)。珠串做齐,把花丝扭在一起,左一别,右一别,加上铜托,一朵珠花就做成了。珠花有几种式样,以“凤穿牡丹”“丹凤朝阳”最多。

    现在戴珠花的几乎没有了,只有戏曲旦角演员的“头面”上还用。但大都是玻璃料珠。用真的“珍珠头面”的,恐怕很少了。

    发蓝点翠

    “发蓝”是在银首饰(主要是簪子)上,錾出花纹,在花纹空处,填以珐琅彩料,用吹管(这种吹管很简单,只是一个豆油灯碗,放七八根灯草,用一根铜管呼呼地吹)吹得珐琅彩料与银器熔为一体,略经打磨,碱水洗净,即成。

    “点翠”是把翠鸟的翅羽剪成小片,按首饰的需要,嵌在银器里,加热,使“翠”不致脱落,即可。

    齐白石题画《翠鸟》:“羽毛可取。”翠鸟毛的颜色确实无可代替。但是现在旦角头面没有“点翠”的,大都是化学药品染制的绸料贴上去的了。

    真的点翠现在还不难见到,十三陵定陵皇后的凤冠就是点翠的。不过大概是复制品,不是原物。

    葡萄常

    葡萄常三姐妹都没有嫁人。她们做的葡萄(作为摆设)别的倒也没有什么稀奇:都是玻璃吹出来的,很像,颜色有紫红的,绿的;特异处在葡萄皮外面挂着一层轻轻的粉,跟真葡萄一样。这层薄薄的粉是怎么弄上去的?——常家不是刷上去或喷上去的。多少做玩器的都捉摸过,捉摸不出来。这是常家的独得之秘,不外传。这样,才博得“葡萄常”的名声。

    常家三姐妹相继去世:“葡萄常”从此绝矣。

    吴大和尚和七拳半

    我的家乡有“吃晚茶”的习惯。下午四五点钟,要吃一点点心,一碗面,或两个烧饼或“油端子”。一九八一年,我回到阔别四十余年的家乡,家乡人还保持着这个习惯。一天下午,“晚茶”是烧饼。我问:“这烧饼就是巷口那家的?”我的外甥女说:“是七拳半做的。”“七拳半”当然是个外号,形容这人很矮,只有七拳半那样高,这个外号很形象,不知道是哪个尖嘴薄舌而极其聪明的人给他起的。

    我吃着烧饼,烧饼很香,味道跟四十多年前的一样,就像吴大和尚做的一样。于是我想起吴大和尚。

    我家除了大门、旁门,还有一个后门。这后门即开在吴大和尚住家的后墙上。打开后门,要穿过吴家,才能到巷子里。我们有时抄近,从后门出入,吴大和尚家的情况看得很清楚。

    吴大和尚(这是小名,我们那里很多人有大名,但一辈子只以小名“行”)开烧饼饺面店。

    我们那里的烧饼分两种。一种叫作“草炉烧饼”,是在砌得高高的炉里用稻草烘熟的。面粗,层少,价廉,是乡下人进城时买了充饥当饭的。一种叫作“桶炉烧饼”。用一只大木桶,里面糊了一层泥,炉底燃煤炭,烧饼贴在炉壁上烤熟。“桶炉烧饼”有碗口大,较薄而多层,饼面芝麻多,带椒盐味。如加钱,还可“插酥”,即在擀烧饼时加较多的“油面”,烤出,极酥软。如果自己家里拿了猪油渣和霉干菜去,做成霉干菜油渣烧饼,风味独绝。吴大和尚家做的是“桶炉”。

    原来,我们那里饺面店卖的面是“跳面”。在墙上挖一个洞,将木杠插在洞内,下置面案,木杠压在和得极硬的一大块面上,人坐在木杠上,反复压这一块面。因为压面时要一步一跳,所以叫作“跳面”。“跳面”可以切得极细极薄,下锅不浑汤,吃起来有韧劲而又甚柔软。汤料只有虾子、熟猪油、酱油、葱花,但是很鲜。如不加汤,只将面下在作料里,谓之“干拌”,尤美。我们把馄饨叫作饺子。吴家也卖饺子。但更多的人去,都是吃“饺面”,即一半馄饨,一半面。我记得四十年前吴大和尚家的饺面是一百二十文一碗,即十二个当十铜元。

    吴家的格局有点特别。住家在巷东,即我家后门之外,店堂却在对面。店堂里除了烤烧饼的桶炉,有锅台,安了大锅,煮面及饺子用;另有一张(只一张)供顾客吃面的方桌。都收拾得很干净。

    吴家人口简单。吴大和尚有一个年轻的老婆,管包饺子、下面。他这个年轻的老婆个子不高,但是身材很苗条。肤色微黑。眼睛狭长,睫毛很重,是所谓“桃花眼”。左眼上眼皮有一小疤,想是小时生疮落下来。这块小疤使她显得很俏。但她从不和顾客眉来眼去,卖弄风骚,只是低头做事,不声不响。穿着也很朴素,只是青布的衣裤。她和吴大和尚生了一个孩子,还在喂奶。吴大和尚有一个妈,整天也不闲着,翻一家的棉袄棉裤,纳鞋底,摇晃睡在摇篮里的孙子。另外,还有个小伙计,跳面、烧火。

    表面上看起来,这家过得很平静,不争不吵。其实不然。吴大和尚经常在夜里打他的老婆,因为老婆“偷人”。我们那里把和人发生私情叫作“偷人”。打得很重,用劈柴打,我们隔着墙都能听见。这个小个子女人很倔强,不哭,不喊,一声不出。

    第二天早起,一切如常,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吴大和尚擀烧饼,烙烧饼;他老婆包饺子,下面。

    终于有一天吴大和尚的年轻的老婆不见了,跑了,丢下她的奶头上的孩子,不知去向。我们始终不知道她的“孤佬”(我们那里把不当的情人、野汉子,叫作“孤佬”)是谁。

    我从小就对这个女人充满了尊敬,并且一直记得她的模样,记得她的桃花眼,记得她左眼上眼皮上的那一小块疤。

    吴大和尚和这个桃花眼、小身材的小媳妇大概都已经死了。现在,这条巷口出现了七拳半的烧饼店。我总觉得七拳半和吴大和尚之间有某种关联,引起我一些说不清楚的感慨。

    七拳半并不真是矮得出奇,我估量他大概有一米五六。是一个很有精神的小伙子。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个体户”,全店只有他一个人。他不难成为万元户,说不定已经是万元户,他的烧饼做得那样好吃,生意那样好。我无端地觉得,他会把本街的一个最漂亮的姑娘娶到手,并且这位姑娘会真心爱他,对他很体贴。我看看七拳半把烧饼贴在炉膛里的样子,觉得他对这点充满信心。

    两个做烧饼的人所处的时代不同。我相信七拳半的生活将比吴大和尚的生活更合理一些,更好一些,也许这只是我的希望。

    后台

    道具树

    我躺在道具树下面看书。

    道具树不是树,只是木板、稻草、麻袋、帆布钉出来的,刷了颜色,很粗糙。但是搬到台上,打了灯光,就像是一棵树了。

    道具树不是树。然而我觉得它是树,是一棵真的树。树下面有新鲜的空气流动。

    我躺在道具树下面看书,看弗吉尼亚·伍尔芙的《果园里》。

    凝视

    她愿意我给她化妆,愿意我凝视她的脸。我每天给她化妆,把她的脸看得很熟了。我给她打了底彩,揉了胭脂,描了眉(描眉时得屏住气,否则就会画得一边高一边低——我把她的眉梢画得稍为扬起一点),勾了眼线,涂了口红(用小指尖抹匀),在下唇下淡淡地加了一点阴影。

    在我给她化妆的时候,在我长久地凝视她的脸的时候,她很乖。

    大姐

    大姐是管服装的。她并不喜欢演戏,她可以说是一个毫无浪漫主义气质的人。她来管服装只是因为人好,有一副热心肠,愿意帮助人。她管服装很尽职,有条有理。她总是带了一个提包到后台来,包里是剪刀、刷子、熨斗……她胸前总是别着几根带着线头的针。哪件服装绽了线,就缝几针。她倾听着台上的戏,下一场谁该换什么服装了,就准备好放在顺手的地方。大家都很尊敬她,都叫她大姐。

    大姐是个好人。她愿意陪人上街买衣料,买皮鞋,也愿意陪人去吃一碗米线。她给人传递情书。一对情人闹别扭了,她去劝解。学校什么社团在阳宗海举办夏令营,她去管伙食。

    酆

    酆是个半职业演员。她的身世很复杂。她是清末民初一个大名士的孙女。她的父亲是姨太太生的,她也是姨太太生的。她父亲曾经在海防当过领事。她在北京读了一年大学,就休学做了演员……她爱跟人谈她的曲折的身世,有些话似乎不大可信。她是个情绪型的人,容易激动,说话表情丰富,手势很多,似乎随时都是在演戏。她不知怎么到了昆明。她很会演戏。《雷雨》里的鲁妈、《原野》里的焦大妈都演得很好。但是昆明演话剧的机会不是很多,不知道她是靠什么生活的。

    她和一个经济系四年级的大学生同居了一个时期。这个大学生跑仰光,跑腊戌,倒卖尼龙丝袜、旁氏口红,有几个钱。酆把他们的房间布置得很别致。藤编的凉帽翻过来当灯罩,云南绿釉陶罐里插着大把的康乃馨,墙上挂着很大的克拉克·盖博和贝蒂·戴维斯的照片,没有椅子凳子,客人来了坐在草蒲团上,地下没有地毯,铺了一地松毛。

    有一天,经济系大学生到后台来,酆忽然当着很多人,扬起手来打了大学生一个很响亮的耳光。大学生被别的演员劝走了。酆在化妆室里又哭又闹,说是大学生欺负了她。正哭得不可开交,剧务来催场:“酆!该你上了!”酆立刻不哭了,稍微整了整妆,扑了一点粉,上场,立刻进了角色,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真奇怪,她哭成那样,脸上的妆并没有花了。

    黑妞

    大家都叫她黑妞。她长得黑黑的,眼睛很大,很亮,看起来有点野,但实际上很温顺,性格朴素。她爱睁大了眼睛听人说话。她和我不一样。我是个吊儿郎当的人,写一些虚无缥缈的诗。她在学校参加进步的学生社团,参加歌咏队,参加纪念“一二·九”运动的大会。我演戏,只是为了好玩,为艺术而艺术;她参加演戏,是一种进步活动,当然也是为了玩。我们演的都不是重要的角色,最后一场没有戏,卸了妆,就提前离开剧场。从舞台的侧门下来到剧场门口,要经过一个狭狭的巷子,只有一点路灯的余光,很暗。她伸出手来拉住我的手。我很高兴。我知道她很喜欢我。以后每次退出舞台,她都在巷口等我,很默契。我们一直手拉着手,走完狭巷,到剧场大门,分手。仅此而已。我们并没有吻一下。我还从来没有吻过人。她大概也没有。

    十多年以后,我到一个中学去做报告,讲鲁迅,见到了她。她在这个中学教语文,来听我的报告。见面,都还认得。她还是那样,眼睛还很大,只是,不那样亮了。她神情有点忧郁,我觉得她这十多年的生活大概经历了不少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