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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广总觉得是那个盒饭给他带来了好运。改变了他的困境,就在那个下午,他救了一个小女孩,那是一个和父母走丢了的小孩,一条恶狗扑过去要撕咬她,或许是因为他吃了那个盒饭,特别的有力气,也或许是因为他得到了别人给予的温暖,所以在那些大人都躲开的情况下,那时还只有十岁的他捡了一根木棍去赶那只恶犬。
恶犬放弃了那个小女孩,发狂的冲向他。及时赶来的警察击毙了恶犬,可他也被恶犬咬了一大口昏死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是女孩一家把他送过来的,他们也没有不管他,他昏迷的时间里他们都在照顾他。
后来,那一家人了解到他的情况,发现他仅有一年的记忆,在这之前的完全记不到了,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孤儿,便收养了他。
一个月后,他和那一家人离开了那个小县城,移民去了国外。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没想到,这一晃,就是十七年。再回来,他早已不是那个孤儿,大都的灯火比起十七年前更璀璨,但他的心里却始终记得那个小县城里的一个盒饭。
他曾经说过,一定要找到那个给他盒饭的小姐姐,一定要报答她。她给的不是盒饭,而是那时他可以活下去的温暖和勇气。十七年了,他以为她应该早已结婚生子,有自己的家庭,她那样的性子,应该是有一个其乐融融温暖的家吧!
他去过那个小县城,他到过曾经的那条街道,可小城的两边的那些低矮的铺子早已不知所踪,街面也扩宽了好几倍。他问了许多人,都不记得当年的那个小店铺,更不要说那个小店铺里一个他不知道名字的女孩。
他想,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了,那亮光照进了他的心里让他感受到温暖,不能回报就只能永远珍藏这份温暖。
可他没想到,竟然在大都遇到她,虽然过去了十七年,但她好像没怎么变化没有以前那么爱笑,那时她的眼睛是弯弯的,像笑着的半月。现在她好像不怎么爱笑了,倒显得有几分冷漠,与人群也有几分疏离,十七年的时间她或许不是以前给他拿盒饭的那个女孩了吧!
林广的眼微微眯了一下,他不喜欢黑夜,但他喜欢黑夜里的灯火,“未央!”他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她玩划拳的样子有些笨拙,也是第一次玩,她应该是不喜欢那样的场合的。他心底思索着,他的样子看起来像一条黑夜之中的蛇,选中了目标,准备着伺机而动。
他明白凡事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她不会那么轻意接受一个陌生人的,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深谙人的心理,他也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一步一步地走近她,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如果他是一个猎人,那么他是擅长捕猎的,他的猎物一旦出现,他就会寻踪觅迹,引诱、陷阱,不管什么手段,他都会通通施出来。他会在她的世界攻城掠地,步步为营,她绝不可逃。他是一个头脑清晰的人,他总是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再次相遇,他就知道他要的除了她,没有人可以给他。
未央摸了摸耳朵,怎么火烤火辣的,一定是有人在诅咒她!这是有心灵感应的,人世间就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某些人的所知所感联系在一起。也不知她最近得罪了谁,平日她在外面的形象可都是比较低调谦逊的。
算了,不去想了!她还有稿子要赶呢,最近催稿得厉害,她得赶紧把手里的写完,别人在背后说她是三流作家,父母也不理解说她不务正业。可她就喜欢与文字为伍,哪怕在别人眼里只是个不入流的作家又如何?她有努力一定可以写出更好的好文章,像她的偶像JK罗琳一样,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当年,她刚刚出道的时候也写过一本像模像样的,她的《喵女皇》当时可是很受大家的喜爱呢!不过自此以后,便江郎才尽了,再也没有写出过什么像样的文章。
可现在嘛,最重要的是填饱肚子。从理想的云端跌落倒现实的水泥地,那滋味确实不怎么好受,理想是建立在现实的物质基础上的,这真的一点也没有说错。但好在她现在再怎么糟糕也能养活自己,而且未来,她一定可以!她只是离她梦想的目标距离远了一点,可只要她知道方向在哪里,只要她一直都是朝着那个方向在走,她又担心什么?
未央走到电脑前,开始认真的码字了。她一边写着还一边神游,这是她多年码字的特殊技能,双手在键盘是噼噼啪啪的按着,一边编造故事情节,还一边在神游。唉!那个在KTV只见了一面的男子,他的身影老是在她面前浮现!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她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相思病。
那个人不过是见了一面而已!可她总觉得他们不会只有这一面之缘,冥冥之中好像注定了他们之间就会发生点什么,而且她的第六感告诉她,他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
果然,当她看见他和周漫一起走进她家里的时候,她非常的震惊,没想他脸皮这么厚,才见过一面而就好意思就登堂入室了。对于她来说,她总是有些矛盾的,一方面她心里对他念念不忘,她无比明确自己的心很喜欢他!可另一方面她又是理智的,她不会因为心里喜欢而放弃自己的原则!
“未央,你好!”上次在KTV里比较嘈杂,她只记得他的声音是比较温和的,今天他就站面前,跟上一次浑身上下透出的那种危险和诱惑又完全不一样,他的声音略略有些沙,又带了一点磁性,但是温和的。
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裤,黑色的皮鞋。上班族最普遍的通勤装,可他就好像衣架子,她忍不住看了看他的腰,也不是她忍不住,感觉比她的还细。他整个人更显得挺拔,嘴角像上一直都是笑着的,这和她给他下的定义有一些区别。
“呆呆,别傻了!林广特别会做吃的,所以我请他过来给咱他做火锅!”周漫看她一直站在那里,愣了半天不说话,就知道她一定是又神游了,她向未央解释了为什么他会来,心想若不是看你那天对他的态度不太一样,我可不会这样莽撞的把他带来!而且也是他热情地主动请缨让她拒绝不了。
“哦!好的!林广,你好!”未央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怎么感觉这么不自然呢!不能失仪啊!“哦!你们先坐会儿,我跟你们倒点水!”有一种手忙脚乱的感觉,屋里还有些乱,沙发上也堆着书和衣服。她瞪了一眼周漫,要带外人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从她一开门,他就看出她有些尴尬,她好像很喜欢发呆,之前在KTV也是,看着她有些呆萌的样子,他忍不住想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她总是想笑!她的屋子倒是干净,只是各种东西都没有归纳被随意地放在随意的地方。
他又忍不住皱了皱眉,他习惯了把东西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他不太喜欢随意,他喜欢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包括屋子里东西,他们都应该呆在各自应该呆的位置。
不过也没有关系,这些事他都可以来做。他说,“未央,你带我去厨房吧!”他便提着一大袋子的菜跟着未央,倒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的感觉,像是来过许多次再熟悉不过的感觉。
“哦,好的!”对她来说,厨房真的就是一个摆设,在她偶尔心血来潮去弄个什么东西都必定是黑暗料理,所以她跟厨房是情深缘浅,她真的没有这项超能力。所以知道今天他是特意过来做饭的,一方面表示怀疑,另一方面也在想着看你到底能做出个什么花来!
“你随意!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不要客气哈!”未央把人带进厨房,说着就要撤退了。
“”未央,你厨房里的东西都放在哪里我不太熟,需要你帮我一下!“他果然就毫不客气地说了,她想还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所有的调味品都在那个两个架子上,你需要什么直接拿就可以了!”她不想留下来,厨房比较小,她想退出去。
“未央,你帮我把这些菜洗一下吧!“他似乎没有听见她说什么,直接向她请求道。
她心里有些郁闷,他怎么一直“未央“、”未英“的叫啊,看他的年纪比她小了不少,至少应该加个姐吧!现在的小孩都这么自大吗!
但接下来她就完全沦为给他打下手了,洗菜、切菜、递个盘子什么的,她有些含蓄的问了他的年龄,可他似乎完全没懂她的意思,还是没大没小的叫着未央,她心想未央是你叫的吗!
然后,她才发现,这个男人的厨艺怎么样暂且不知,但他对做饭的要求是太挑剔了,比她还挑剔!
“未央,你家里有大骨吗?”
“哦,没有!”
“有火锅底料,可以不用吧!“周漫站在门口与未央的眼神对视,两个人在观视表达了对这个男人的嫌弃和不满。
“不行,做火锅必须要用高汤!“他很认真的说道。
“可现在已经5:00了!熬汤可能来不及吧!要不然咱们就将就一下!“
“不行!我做火锅必须要用高汤!“他说着解下了围裙。
“未央,我对你家附近不太熟悉,你和我一起去买大骨吧!“他完全不容别人的质疑,好像他说的话就是圣旨,未央也只好有些无奈的跟着他出门了。
出门前她和周曼交换了一下惊恐的眼神,眼神里的内容很多,这一下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吃上火锅了,早知道就不要他来了,其实用火锅底料做加点水烧开把菜放进去就可以吃了,可现在!唉!
于是,等他们从超市买回大骨炖好汤,火锅做好开吃的时候已经8:00了,本来他们在6:00的时候就可以吃了的!唯一让他们觉得心里平衡的就是火锅确实非常好吃的,未央甚至觉得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一个火锅!
“我家里是开餐馆的,我也喜欢做饭!做吃的是我的爱好!“他看她这瘦弱不经风的样子,想必是不太注意食物和营养的,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头。
她一边点头一边继续吃,对于她这三脚猫的厨艺来说,很难得吃到这样好吃的东西,平时能下个面吃饱就不错了。可她,妥妥的其实是个吃货。所以她彻底放弃了维护自己气质如兰的文青淑女形象。
他也不怎么吃,就看着她吃,她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吃着也停不下来,便也不在理会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做饭!”他干脆一边吃着一边闲聊起来了,这真的与他清冷的形象气质不服啊。
“我还喜欢收拾房间!”他意有所指的向屋子四处又打量了一番。
旁边的两个女人只是附和一下,她们不约而同的往锅里下菜,这味道太巴适了,绝对的大厨水平,若是开一个火锅店,那一定是爆满的。同时他们觉得这个男人长得这么好看,怎么话这么多呢?周曼更觉得他平日在公司都是冷漠不拘言笑的,窃想他应该是压抑地太久了!
“我还喜欢做家务!”林广并不知道她们的想法,他继续聊着自己的爱好。
未央越听,怎么越觉得这个男人跟自己的理想那么符合呢,周曼也看了看她,意有所指。眼神仿佛在说,跟你的要求一模一样哦。
“如果我真要找一个男人同我一起过的话,那必须符合我的要求,看得顺眼,温和、会做饭、会收拾、会料理家务!”不过那时她不过随意说说的,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就是因为没有所有才故意这样说的。
可眼前这个,长得岂止顺眼,可以算得是肤白貌美、气质温润如玉,喜欢做饭、做家务,妥妥一个现实版的田螺公子,如此实乃良配啊!
“我一个人做了却吃不了什么,所以今天能让我来这里做饭实在是太开心了!”这诚挚而谦卑的态度!
“所以,以后有什么做饭、收拾房间、做家务的及其他需要人做的事都可以找我,这是我的爱好!”两个女人一边吃一边惊得掉了下巴,若不是他如此诚恳反复的强调这是他的爱好,找他做这些就是满足他的兴趣,未央都要以为这个人莫不是爱上她或是周曼了吧!
可他的眼神清澈坦荡,倒是她有一种生出邪恶心思的自责。
“未央,我们留个电话,加个微信吧!”他说着就拿出了手机,毕竟吃了人家做的,也赶紧把手机拿出来,两人互加了微信。
林广说的这些话都是真的,他愿意为她这一切,这是他心甘情愿的!在她身边待着,他就得自己的心就会平静下来,就像他心灵中的一块静土,在她身旁,他可以抛开所有,变得简单而快乐起来。
他们三个人一直吃到了晚上10:00点,未央觉得自己的幸福指数升高了,只是周曼的眼神不太对劲,她回以周曼一个白眼,心想这个男的怎么可能喜欢她嘛!在她眼里他太小了,可以在心里默默的欣赏喜欢一下,但要选择跟他在一起那是决不可能的,这太可耻,简直就是老牛吃嫩草,绝对不行!
林广果然如同他说的一般,非常自觉而娴熟的把桌子上的餐具都收走,又在厨房把一应事物洗刷干净。
当他弄完,未央进去看的时候有些羞愧,虽然她都没怎么下厨,但她的厨房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干净过。
“嗯,那个,林广,谢谢你!今天你辛苦了!”她有些词穷。
“没事,你是周曼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即然都是朋友,就别这么客气了!你的房间。“他顿了一下道,”今天太晚了,我改天帮你收拾一下吧!”他脸上挂着温煦的笑,一时把她看得呆了。
“我们走了!”周曼的眼神又不对了,还狠狠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刚才是失态了吗,好像是的。
“嗯,好的,再见!哦!那个,林广,你不用过来帮我收拾的!真的不用啊!”刚才她愣在那里了,现在赶紧回复他,毕竟哪有让一个男的,还是见面不过两次的来帮自己收拾房间啊!这太不可思议,赶紧拒绝,虽然他可能也只是说说,可万一他真的就像他说的那么酷爱做家务,万一说不定那个时候就真的来了呢?所以她得把这一点点的可能给扼杀在萌芽中,绝不能发生!
他没有回答,只是一直看着她微微笑,她真的无力抵抗!感觉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克星!在那种笑里,她感觉他让她做什么她都不会拒绝!这个男人是个妖精吗!未央觉得她真的沉沦了!但她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她绝不会遵从心里所想!通常她觉得所想是对的,符合现实标准没有任何风险的她便去做了,但这件事(喜欢他的这件事)她测评了一下,风险指数太高,也不符合现实和逻辑,所以她决然地回到屋子里,狠狠地把门关上,再次表达自己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