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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片龙鳞(三)
隔一天晚上, 秦枭弄好了一桌子菜,就把秦乃宽给请过来了, 随着一起来的还有方翠莲, 本来秦乃宽没想叫女人跟着一起来,可方翠莲却说什么他们俩大老爷们说话, 放着新媳妇在边上多不好, 她去也能陪陪。秦乃宽是个老实人, 一辈子肚里没什么弯弯绕绕, 自然也不知道自家婆娘心里在想些啥, 他就是觉得说的挺有道理。
秦枭见着方翠莲的时候眉头微微动了下, 这微表情太过平淡, 谁都没注意到, 他把秦乃宽迎了进去,玲珑是在屋子里没出来的。
方翠莲心说新媳妇也太不会做人、太没大没小了,家里来客人, 还是长辈, 都不知道出来迎迎。
她哪里知道这是秦枭不让的,在秦枭心里,秦三叔对他有恩, 对他陛下又有什么恩, 能让他陛下出来迎接?放在二十八年前,这些人给他陛下卖命,陛下都不一定看得中呢!
说白了,在他心里头, 陛下纡尊降贵嫁给自己,那已经是自己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哪里还敢要求别的?
所以玲珑当然也不会主动出来跟秦乃宽打招呼,她能叫秦乃宽一声三叔,已经是给足了面子。
她比天上的神还要傲慢。
方翠莲进了正屋,左看右看,眼珠子都转不过来,那电视机啊沙发啊收音机啊冰箱啊……全是些稀罕玩意儿,这会儿虽然说大家日子都好起来了,可谁家能有这条件啊!枭子是真的发了啊!“咋没瞅着你媳妇呢枭子?”
“她在房间里。”秦枭温声回答。
方翠莲特自来熟地朝卧室走:“那成,你俩大老爷们在这说说话,我去跟侄媳妇聊天去!”
秦枭阻止已来不及,方翠莲步子太快了!
“没事,你先出去陪三叔说话吧。”
掀开卧室的门帘子后,里头的陛下如是吩咐。秦枭看了眼方翠莲,对她的忠诚与服从已经刻在了灵魂里,饶是心里担忧,他也还是听话地出去了。
秦乃宽很高兴,他当初把刚出生没人管的秦枭捡回家,他媳妇跟他吵跟他闹,可他觉得那是条活生生的命,要是没能耐管就算了,给口吃的就能养活的,怎么能不管不问呢?方翠莲不高兴他捡了秦枭回来,自然不会帮忙,连个好脸色都没有,秦乃宽自己摸索着把秦枭给养活了。
这是一辈子都不能忘的恩情。
秦乃宽是个厚道人,他从没想从秦枭身上得到什么,也严禁家里人用自己的名义去跟秦枭讨好处,如今秦枭成家了,他是真的高兴啊!
随着爷俩慢慢说着话,秦枭的眼神也变得温和柔软起来,他轻声说:“三叔,少喝点儿,你血压高。”
什么高不高的……秦乃宽听不懂,枭子自打转业回来,那是每年都拽着他去县城医院做检查,你说他一半条腿踩进黄土里的老头子花那冤枉钱干啥啊!医生还说他是啥啥啥高,他反正也听不懂,但不给喝酒真的难受啊,秦乃宽一辈子就这么点爱好。
以前他喝的都是从集上打来的酒,便宜,后来他的酒就被秦枭给包了,就是一点,不许他多喝,管得严。
秦乃宽乐呵呵的,一点也没有不高兴:“好好好,俺就喝这一盅,就喝一盅。”
这边两人慢悠悠说着话,那边方翠莲进了秦枭跟玲珑的卧室,宛如刘姥姥进大观园,眼睛都不知往哪儿看。她本来是想跟新媳妇搭搭话,吹嘘吹嘘当家的对秦枭的用心良苦,这是个懂事的新媳妇,还不得对她感恩戴德?别的不说,就从手指缝里漏出点好东西给她就成了!
啊哟,你看看这新媳妇的穿衣打扮!
玲珑坐在桌子前看书,你还别说,这年头的书尺度都挺大的,看着书难免无聊,就需要点零嘴儿,零嘴儿吃多了口干,又难免喝水。秦枭给她弄来的都是好茶,方翠莲原本心里打了一千一百个主意,看人家新媳妇那一双纤纤玉手,泡茶倒茶饮茶的动作行云流水,真是说不出的优雅好看,不知怎么的,肚子里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光是看着就觉得,那跟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讲道理,方翠莲都不好意思让新媳妇叫自己一声婶子了!
等秦枭过来叫吃饭,就很惊奇地发现那个特别唠叨小气的秦三婶,居然没有在他们卧室翻来翻去,也没问陛下要好东西,反而很拘束地坐在桌子前,面前是精致的紫砂茶杯,陛下倒是一边喝茶一边读着书,秦三婶则跟个小学生一样束手束脚,别提多老实了!
听到秦枭叫吃饭,方翠莲陡然松了口气,她也不知自己咋就这么怕枭子媳妇,明明对方脸上也笑眯眯的,不知为啥心底老跟着发慌。
一起喝茶都不敢,还一起吃饭呢?
方翠莲推说出门的时候忘记喂猪了,让秦乃宽留下来吃饭,自己脚底抹油赶紧溜!
待到秦乃宽吃完饭拎了一大堆东西回来,还在那感叹说枭子真是找了个仙女样的媳妇,又有礼貌又懂事,小两口以后好好过,日子还不得美死?方翠莲心里快要呕死,她家老汉什么时候胆子那么大了!枭子说是公安局长,她在他面前都没有怕的时候,那新媳妇也不知怎么回事,愣是叫人怵得慌!
不过这话也不知该跟谁说,她家老汉啥性子她知道,肯定不会信她,方翠莲就带着一肚子的气睡了。
秦枭跟玲珑在村子的新房里住了有一个星期,这一星期里方翠莲是再也没上过门,秦乃宽还以为自家婆娘改好了,没少夸她,把个方翠莲给臊红了脸,这死老汉,啥意思?是说她以前不着调贪便宜呗?
她那是不想占便宜吗?她不是不敢吗!
小两口平时基本在家里不怎么出来,也就是晚饭后会在村子里逛一逛,小屁孩儿们都特别喜欢仙女婶婶,因为仙女婶婶总是有很多糖果分给他们。
换作别人当枭子媳妇,方翠莲肯定要嘀咕不会过日子,那么好的糖啊,就随随便便分给一群小孩?太浪费了!
是玲珑她就不敢乱说了。
虽然每回见面枭子媳妇都笑眯眯的,可方翠莲就是怕她,也不知为啥。
后来她发现最爱占便宜最小心眼的大儿媳妇刘红娟也怕枭子媳妇,方翠莲心里陡然生出一股异样的满足感——你看,俺不是最怂的,还有人比俺还怂!
秦枭回县城那天,秦乃宽来送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是他这些日子拾掇出来的,今年的新米新面,地里刚摘的菜跟黄瓜,还有家里做的腊肉跟咸鸭蛋,满满当当塞了好几个包,看得秦枭感动又无奈。
他没拒绝老人的好意,都收了,又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朝老人兜里塞了五百块钱,然后才上了车。
玲珑从车窗里露出头,冲秦乃宽挥手:“三叔我们走了啊。”
很多时候秦枭都觉得陛下心中自有一杆称,她看似傲慢,却是分人的,像三叔这样朴实无华的人,长得不咋地,也没啥好出身,更没见过什么世面,陛下对他的态度却比对他那些县城的同事还好。
上一世也是这样。
这也是陛下令人着迷的地方,她并不是嫌贫爱富,也不是势利眼,她身上有种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真”。
县城的家就在公安局附近,是一栋三层小洋楼,装修的格外洋气,都是按照玲珑喜欢的风格来的,秦枭还专门雇了一个阿姨打扫卫生,在玲珑身上花再多钱也不觉得心疼,哪怕住在周围的邻居都觉得他娶了个祖宗回来——谁家娶媳妇之后,不是媳妇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结果这秦局倒好,每天除了按时上下班外,一日三餐都在家里吃,你要是晚上在巷子里遛遛,还能瞧见刚下班的秦局手里拎着刚买的菜回家!
秦局谁不知道?
那是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啊!最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还有本事,像这样地位的领导,哪个不是挺着啤酒肚一天到晚不归家?人秦局就不,人秦局每天按时按点回家,节假日更是不出家门一步,他家那小媳妇也是,自打秦局结婚后就没什么人看到她出过门,不上学也不上班的,钱却花的比谁都快!
反正附近邻居经常看见有跑物流的专门送些他们这地方见不到的吃的,钱是流水式的花,秦局就是再有钱,也早晚给他媳妇嚯嚯干净咯!
因此,玲珑的风评相当不好,只不过没人在她面前说,她不知道罢了。
公安局里有个女同志,是上一任老局长的闺女,老局长年纪到了退了,她还在局里工作,主要是管后勤的,因为老局长也不放心自己闺女出现场,打秦枭来接班那天,就对秦枭芳心暗许了。可惜神女有情襄王无梦,秦枭是谁?那可是全世界最不解风情的家伙!上一世他是玲珑身边的红人,多少人想走他这条路子,金银财宝美女送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他都留下,转手就送给玲珑,美人那是看都不看一眼!
这名叫袁丽的女同志也就是中等之姿,难道还能比得过上一世那些美人?只不过是这年头国家经济发展比较慢,刚从那几年出来没多久的老百姓吃饱穿暖来不及想别的,烫了卷发化着妆的袁丽才显得那么鹤立鸡群。
局里那些捧着她的男同事她看不上,她就看上秦局了。
得知秦局要结婚,袁丽差点没气死,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要不是前去参加婚礼的同事回来凑一起聊天,袁丽还以为秦局只是请假回老家看看呢!
去小秦庄参加婚礼的一共有八个人,全是男的,秦局有婚假他们又没有,吃了喜宴回来还得老老实实上班,碰了头还是没忍住赞叹起小嫂子的美貌来。
这就给袁丽听见了,追着他们问,大家谁都不敢说——秦局跟任何人都不亲近,他们算是秦局的心腹了,这去喝喜酒还是死缠烂打来的呢,万一秦局不想透露自己的隐私怎么办?谁敢跟袁丽说?
向来无往不利的袁丽被拒绝了,非常伤心,哭着抹眼泪打电话给她爸袁老局长,袁老一辈子就这么一闺女,疼得跟什么似的,他也看好秦枭,听闺女说秦枭结婚顿时吃了一惊,但他不是不讲理的人,怎么说秦枭人家只是接任,又年轻,以后指不定还要往上升,他除了年纪占大,其他跟人家不挨边,可惜他这闺女叫他给惯坏了,袁老局长没法子,只好打电话给秦枭探探口风。
这会儿大哥大已经开始风靡,秦枭也买了一个,为的是玲珑能随时随地联系自己,袁老局长电话打过来时他正好在楼下厨房洗水果,玲珑就帮他接了。
一听是个姑娘声音,袁老局长就知道秦枭结婚这事儿基本是板上钉钉跑不了了,他认认真真一辈子也不能晚节不保,撬人墙角这事儿他做不来,就关心了两句,没提别的事儿。
那边袁丽着急等着她爸回电话呢,一听她爸说叫她不要再胡思乱想,还说有个老朋友的儿子最近也退伍了,要她这个周末去见见,大小姐脾气瞬间上来,“我不去!你要去你去!”
说着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袁老局长又气又无奈,他也是真怕自己闺女闯出祸来,这丫头打小就被全家人宠着,不知道天高地厚,再加上一路顺风顺水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她,还真没踢过铁板,要不是秦枭来了,说不准袁丽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能对自己不假辞色的男人。
跟县城的其他男人比起来,秦枭实在是太出色了,她见惯了秦枭,再看别人,哪哪儿都是毛病,根本看不上。
这对父女在折腾什么秦枭压根儿不知道,眼下他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水果洗好切盘端出去。
玲珑歪在二楼卧室里,见他来了,告诉他有个姓袁的老先生打电话过来。见秦枭眉头微蹙了下,稀奇道:“他是什么人?”
能让秦枭这样泰山崩于前不改色的人一听就皱眉,得算是个厉害人物。
秦枭不知道该不该把袁丽的事情说出来,他自己觉得这是小事,可冥冥之中又觉得如果不说,好像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两相权衡下,他坐在玲珑身边,先叉起一块剥好的橙子送到她嘴边,喂她吃了才说:“是上一任的老局长,人挺不错的。”
得到秦枭不错的评价,说明这人品行过得去。“那你干嘛露出那种表情?他让你很困扰?”
“不是他让我困扰。”秦枭纠正,“是他的女儿袁同志让我困扰。”
和平年代随意打打杀杀是要犯法的,哪怕是在上一世手握大权的时候秦枭也没做过违法犯纪的事儿,他总不能直接把袁丽手一铐丢到牢里去吧?
一听说是女同志玲珑就懂了,这事儿她见多了,上一世秦枭陆宥那都是人中龙凤,万里挑一的那种,尤其又都是女帝重臣,投怀送抱的不胜枚举,后来她退位,一路上不知道他们身份的,暗送秋波的更多,玲珑在外大多女扮男装,光是她收到的鲜花绣帕就能绕整个大历一圈!
“被人喜欢不好吗?这说明你有优点值得人家喜欢。”
玲珑倒不会吃醋,秦枭不招人喜欢才怪呢,她就挺喜欢的。
秦枭摇摇头:“她性格有些偏执,又是一副大小姐做派,其实不适合做警察。”
玲珑努努嘴:“反正是个不重要的人,你都跟我结婚了,她还想当小三不成?”
“……小三?”
玲珑突然想起来,这会儿小三这说法还没有流传开来,再过个十来年,原配街头剥光小三衣服暴打的新闻视频才会层出不穷。
她攀上秦枭的肩膀,两只手搂着,虽然已经在一起形影不离快半个月了,秦枭还是很容易脸红。算算秦枭一个月的婚假也要结束了,再过个两三天就得回到工作岗位,到时玲珑就得一个人呆在家。
秦枭软软地任由玲珑往自己身上爬,还伸手托住她免得她掉下去,不一会儿两人又亲密地交缠在一起,至于什么袁丽……不过是他们闲谈的不起眼话题罢了。
待到新一周到来,秦枭终于要回去上班了。
他本来想趁着婚假跟陛下出去走走,可陛下是个小懒虫,只想待在家里吃喝玩乐,秦枭都随她,只要她不觉得无聊就好。于是两人每日睡到太阳照屁股,秦枭一般会早起练拳,然后回到床上陪她,等玲珑快起了,他再起身去做饭。
接着一起看书、喝茶、看电视、聊天、亲热……总之两个人在一起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做,唯一让秦枭扼腕的就是婚假太短了,仿佛眨眼即过。
他换警服的时候玲珑醒了,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睡衣肩带松垮垮地掉下,露出一大片膏腴般的肌肤,眼神略微迷茫。
秦枭走过去,亲了她唇角一下,结婚一个月,他已经敢主动亲她并且爱上这项活动了。“我先走了,等中午回来给你做饭,要是无聊就打我电话。”
玲珑打了个呵欠,夸他:“你这样穿特别帅。”
秦枭脸一红,他不是个追求外貌的人,可这张脸能够取悦陛下,是件很好很好的事。
他又亲了亲玲珑,这才准备出门,玲珑夸完他就倒下去又睡了,秦枭走时还检查了煤气门窗,确定没有问题才离开。
附近的邻居也都起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还有晨练的跟买菜的,除却节假日之外,一天之中就属早上跟晚上人烟多。
迎面遇上的人都跟秦枭打招呼,秦枭这人没架子,对谁都很客气,人又年轻,还一表人才的,没结婚前可是附近大爷大妈心中的最佳女婿人选。可惜他们介绍的人秦枭都是委婉而礼貌地拒绝掉了,还有人背地里嘀咕他是想娶个仙女不成,如今这位新上任的秦太太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不见出门,附近邻居都不知道新媳妇长啥样……
自然也不知道玲珑的来历,反正现在提起秦局长的媳妇,左邻右舍就一个字:懒!
打扫卫生的阿姨姓朱,嘴巴有点碎,但心地不错,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其实心底挺看不惯玲珑这样的姑娘——没办法,在大家的观念里,女孩子就是得勤快才能找着婆家,嫁了人就得会过日子,像玲珑这样的,在朱大姐心里绝对算是败家媳妇,可人家秦局长乐意,她一给人打工的能说啥?
最关键的是,秦局长媳妇比电视里的明星都好看,见了玲珑几次,朱大姐就觉得,像这样的姑娘,你叫她洗手作羹汤打理家务,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人家就有那本钱懒!
因此她碰上附近好奇打探的邻居时,就笑呵呵不说话,所以回来县城二十来天,街坊邻居愣是不知道秦局长媳妇长啥样。
玲珑根本没有出门的欲望,她不想上学也不想上班,每天只要懒洋洋地躺在阳台的软垫子上晒太阳就很舒服了,猫不也能一睡一天?她也可以呀!
而且她晚上还有长时间的剧烈运动呢!
结婚后第一天上班的秦局长颇有些魂不守舍,总是忍不住去想陛下一个人在家,饿了怎么办渴了怎么办困了怎么办无聊了怎么办,还没到警局,他就已经想打电话回家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饶是秦局也一样。
大家就觉得今天的秦局看起来很好说话,有个案子拖了一个多月都没破秦局居然都没有批评他们!
不仅如此,秦枭还带了喜糖来。
玲珑不愿意再请一次酒,她可是一点都不想出门,秦枭就自己带了喜糖过来,都是在进口商店买的洋牌子货,他亲自派糖,脸上虽然没有说笑逐颜开,却也是喜气盈盈的,大家高兴地接了,只有一个人的心在滴血。
那就是袁丽同志。
她瞧着眼前腰细腿长穿着警服仍然气质傲人的美男子,一颗心跟放在油锅里煎炸一样,难受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