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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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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 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 重重倒在地上, 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 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 仪表堂堂, 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 其光明磊落, 正义凛然的气质, 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 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 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 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值得一提的是,老娘的自称是跟厨房的王大娘学来的,每次王大娘骂人,打头的就是这句口头禅,然后大杀四方,将敌军打击的溃不成军,恨不得钻锅底去,抹上一身锅底灰,叫她看不着骂不到。

    林仙儿想转身离开,又心有不甘,就让她看看勾了李大哥魂的小妖精究竟是谁!

    是不是真的比她好看,亦或身材比她更加妙曼妖娆?

    她悄悄凑到窗边,透过一道细缝向里看去,待看清屋内景象,顿时如遭雷击。

    ——小妖精那叫一个五大三粗,高大威猛啊!更猛的是他的动作,迅猛激烈如同狂风暴雨,气势浩大恢宏犹如海啸山崩,顶弄得身前的青年连连喘息低吟,听在耳中挠在心里,沸腾的血液都快蒸发干了。

    林仙儿娇美的面容红成了天边的红霞,贝齿轻咬着朱唇,不由得屏住呼吸,专心致志地继续观看屋中激烈的战况。从她偷窥的角度,只看到一个光裸的背影,所以还不能确定这是否就是李寻欢,而压着他狠狠要的高大男人的脸恰好被屏风挡住,这就给了她一丝希望,希望第一次喜欢的人不在里面。

    林仙儿忍受着冷风,看得浑然忘我,就等着两人变换姿势,露出真容。

    约莫半盏茶的时间,偷听墙角的林仙儿几乎被冻成了傻逼,谢天谢地里面的人终于变换花样,林仙儿不知道那是哪种姿势,但是她想国骂——这两人就不能面朝门来个什么什么姿势吗?!

    大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林仙儿只觉得度秒如年,魂儿都快冻没了。那俩人终于换了个能够让人看清脸的姿势。一双美目在两人脸上停驻了一会儿,林仙儿总算看清楚XXOO男人的真面目,他们正是李寻欢和龙啸云。

    林仙儿:“……”

    她想静静。

    一阵冷风吹来,林仙儿颤颤巍巍扶着墙走,脑子乱作一团,想了半天没想明白,小妖精究竟是龙大哥,还是李大哥。从体位上看,她心心念念的李大哥是小妖精才对。她又在想,李寻欢为什么骗她说喜欢大家闺秀?龙大哥又有哪里像大家闺秀?

    冥思苦想半天,大概明白了这是个善意的谎言,目的是让她知难而退。至于为什么不告诉她真相……男人和男人的世界,女人不懂,告诉她也没用。况且,她还年幼,以两位大哥的人品,估计不想告诉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以免教歪带坏她。

    冷风萧瑟,小麻雀成双成对,在枝头上叽叽喳喳,林仙儿顿觉遭受一万点伤害,而后清醒地认识到一个令人三观尽碎的真理——性别不同,休想谈恋爱!

    与此同时,得到了血泪教训,默默发誓:“下次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加大雷达的探测范围,不能再被断袖迷惑犯蠢。附加一个找对象的条件——基佬滚蛋!”

    撅着屁股的小白兔蹦蹦跳跳,从她脚下蹦过,跑去跟另一只小白兔相亲相爱,林仙儿怔怔地看着两只公兔子缠缠绵绵到兔窝,心里乱糟糟的,有种仰天长啸来发泄心头郁闷的欲望——是断袖早说啊!浪费老娘的感情!

    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寒风呼啸,温度愈发的低。

    屋中炭盆上的火烧得正旺,暧昧的气息弥漫一室,床板摇晃了许久。

    随着一声高昂的呻.吟和低吼,一切归于平静。

    片刻,房间响起了水声,男人动作细致温柔地替青年清洗身体,后者闭起眼睛,似乎还沉浸在余韵中,又似乎在逃避尴尬。

    男人深邃的黑眸泛起一抹迟疑,擦拭青年背脊的手顿了下,“系统,你说他对我是不是也有意思?”

    系统真想翻白眼:“我又不是恋爱系统,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其实他知道李寻欢对宿主有好感,但他不明白人类的感情,分析不出来这好感是友情还是爱情,所以不敢随便给宿主希望。

    龙啸云严厉批评:“你长脑子干什么的?不就是用来分析问题的,何况你还是个AI。”

    这话一针见血,让人无言以对。

    系统惭愧不已,立刻亡羊补牢,认真分析:“我觉得吧,他对你真有那么一点意思。你看,除了你们第一次,他昏迷后,是你给他清洗身体的,另外几次都是他自己做的。如果他对你没意思,怎么可能愿意让你给他洗澡擦背。”

    龙啸云想了想,沉声道:“也许是我太凶猛,他累得走不动,也就没法自己清洗身体。”看着闭上眼睛,似乎累得快睡着的青年,龙啸云觉得自己分析的真好。

    系统:“……你能少往脸上贴金吗?我看他纯属节操掉多了,准备破罐子破摔,想他被你这样那样无数次,再被服侍洗个澡怎么呢。”

    龙啸云:“……唉。”

    给李寻欢清洗好身体,龙啸云跟着洗了个战斗澡,便上床睡觉。

    看着身旁闭目而眠的青年,突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男人气息悠长,显然已经睡下,李寻欢缓缓睁开眼睛,碧水般的眸子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

    再次看到李寻欢,林仙儿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谁让她无意中发现他不为人知的秘密呢。据江湖百晓生透露,李寻欢的表妹兼未婚妻林诗音不久之前离家出走了,林仙儿有充足理由怀疑林诗音跟她有着共同的经历,无意中看到未婚夫的破事,愤然之下才离家出走的。

    她拍了拍水嫩嫩的脸蛋,一边感叹自己的小脸真水灵,一边吐槽李寻欢没福气,放着她这种美人不喜欢,偏偏喜欢硬邦邦的男人。

    看着迈着优雅的步子,款款离去的纤细美人,李寻欢疑惑道:“她怎么呢?”怎么一夜之间对他横竖不顺眼。

    龙啸云道:“昨天我们……她看到了。”

    饶是李寻欢脸皮厚,也该臊红了,无奈地叹了口气。

    龙啸云道:“别担心,她不会说出去的。”

    李寻欢道:“我不是担心这个。”

    龙啸云道:“那你担心的是……”

    李寻欢道:“希望她不会受到打击。”

    “你太小瞧她了。”龙啸云笑道:“你要知道,有时候小瞧女人,会吃上大亏。”

    李寻欢张嘴想说什么,蓦地想到林诗音,不由得闭上嘴巴,将话吞回肚子里。

    不过两日,李寻欢见识到了林仙儿的魅力有多大。出个门,遇到恶霸,被人英雄救美,英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之子——上官飞。

    上官飞三天两头往兴云庄跑,一看就是情窦初开,想要赢取美人芳心。

    无奈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尤其是,林神女还给出这样犀利刻薄的评价:“一个眼高手低,心胸狭窄,自命不凡,若是没有爹当靠山,简直一无是处。还想跟我处对象,做梦!”

    李寻欢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林仙儿的眼光如此之高,连金钱帮帮主之子都不放在眼里,他哪里知道人家眼光深远,有更大的人生理想与追求。

    只听她又道:“我倒是对上官飞千方百计诋毁的人有点兴趣。”

    李寻欢道:“他诋毁的是谁?”

    林仙儿道:“荆无命。”

    李寻欢道:“原来是他。”

    林仙儿道:“你知道他?”

    李寻欢道:“他是上官金虹的左右手,剑法高超且诡秘怪异,而且喜欢专走偏锋,让人难以预测他使剑的部位。[1]”

    林仙儿眼睛发亮,显然对荆无命燃起了兴趣。

    一直默不作声的龙啸云忽然开口道:“你最好不要对他感兴趣。”

    林仙儿道:“为什么?”

    龙啸云道:“他的忠诚只给了上官金虹。”

    林仙儿不解道:“他对谁忠诚和喜欢谁有关系吗?”

    龙啸云道:“他把忠诚全部给了上官金虹,哪有心思对别人好。”

    林仙儿不以为然道:“既然他是这般忠诚之人,想来对待爱情也是如此,我倒是挺期待这样一个男人全身心爱一个人时的样子。”

    龙啸云打击她:“只怕你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不说,还被气个半死。”

    林仙儿嫣然一笑,上官飞痴迷于她这件事,给了她无限自信,“凭我的美貌以及手段,他不会不喜欢我的。”

    龙啸云看着她,道:“那我只能盼望你心想事成。”

    目送林仙儿离去,李寻欢说道:“你是不是瞒着她什么事?”

    龙啸云道:“荆无命就像是上官金虹的影子[2]。”

    李寻欢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龙啸云道:“既然是影子,只会追逐光,心中自然再也容不下别人。”

    李寻欢的表情古怪极了,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年龄相差太大,他们应该不大可能是他想象的那种关系……

    李寻欢道:“你为何不告诉她?”

    龙啸云道:“人太过膨胀自负不好,迟早吃大亏。我只想让她早些认清,美貌并不能让她事事如意。”

    王二从来没有那么庆幸,自己长得平凡。

    竹林摇曳,不时传来沙沙的声响。

    风中,似有竹叶香。

    长长的走廊上,王二走在前头,领着路。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由他一个前台领路。

    ——这群没义气的狗东西!

    走廊很宽敞,五六个成年男子并行走也没问题。

    然而,对于这十几个女女巨人来说,挤得慌。她们一个挨着一个,排队似得跟在王二身后。

    一路咚咚咚,每次抬脚落脚,都让王二心惊肉跳,生怕这十几个大胖子压坏走廊,掉进下面的湖水中。他又想,真掉下去淹死了也好,省得他提心吊胆,被她们吓死。

    半道上,吹来了一缕淡淡的梅花香。

    几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走来一位白衣青年,见到王二身后一堵堵肉山,懵了。这位面容俊雅的青年神色依旧很淡定,本想侧身让她们先过,思及一堵堵肉山的威力,万一不小心被撞了下,估计死相不大好看,索性原路折回。

    “你是何人?”一声比闷雷还大,比山崩还可怕的声音回响在走廊。

    王二浑身一颤,两腿一软。妈呀,这女巨人呼出的气息堪比龙卷风,差点没把他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