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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是人们最爱的季节,春天待人温暖,像舒服的绿色,夏天让人热烈,像热情的红色,秋季次之,虽然秋季让人觉得萧瑟,但也有很多人对秋天的离别感同身受,为之咏叹,像凄凉的黄色,而冬天却很少有人喜欢,就像讨人厌的黑色,而没有月亮的冬夜更加讨人厌。
今天本来是有月亮的,夜里本来不算黑,但一朵流云飘了过来,挡住了月亮,夜就完全黑了。
天香阁的小厨房也是黑的,一只小小的蜡烛根本无法给整个房间提供光亮。天香阁的厨房本来不能算是小厨房,长两丈,宽一丈的厨房在有钱人家也不多见,但此时天香阁的厨房却真的是小厨房,因为里面住进了三个成年人。
本来许笑是不让老瞎子跟他和小黑一起住的,但老瞎子非说要吃小黑的红薯。朋友想吃红薯,小黑绝对会烤给他吃,能让许笑听话的人不多,小黑绝对算一个,所以老瞎子就进来了,还吃上了香喷喷的红薯,小黑看着老瞎子吃着红薯满足的模样,欢喜极了,这让许**歪了鼻子,而许笑生气,老瞎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很开心,笑出了声。
小黑对于这位神奇的老爷爷很有好感,也很好奇,开口问道:“老爷爷,你多大了?”
老瞎子说道:“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是属虎的。”
“怪不得你那么厉害,原来你是属虎的,嘿嘿”。小黑好像对于这个神奇的老爷爷有点崇拜的意思。
听到小黑的话,老瞎子笑的更加得意。
“属虎就厉害?”许笑嗤之以鼻。
“当然了,老虎那么厉害,是动物里面最厉害的。”小黑说道。
“我属老鼠的,你的意思就是我不厉害吗?”许笑说道。
“倒不是说你不厉害,但是老鼠肯定没有老虎厉害”,小黑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见过老鼠和老虎打架吗?”许笑问道。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老鼠没有老虎厉害?”
“我虽然没有见过老鼠和老虎打架,但是谁都知道老虎比老鼠厉害,不信你问问老爷爷。”
“当然是老虎厉害了,老鼠那么小只,就会偷米吃。”老瞎子开心极了,许笑见到小黑就像猫见到了老鼠一样,只能吃瘪。
许笑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毕竟有些观念经过时间的加深已经固化了,无论怎么反驳也是没有用的。
“前辈,王富贵前来拜见。”一个声音突然在门外响起。
“进来吧”,老瞎子说道。
一个人便推门而入,这个人长相平凡,能看出已经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手中拿着一把剑,身穿着一身布衣,布衣虽然干净,但料子实在是太差,连一般人家下人的衣服料子都不如。
这个人推门很轻,关门也很轻,进来之后对每个人都拱手拜礼,很是客气。若不是看他的衣服,谁都会认为这样有礼的人,是个重礼的读书人。
这世间就是这样,有的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行的是粗鄙之事,有的人穿的是粗衣烂衫,行的却是圣人之举。
对别人有礼的人,别人自然也会对他有礼,于是许笑便找了个小凳子递给了他。
他也不客气,接过凳子便坐了下来,说了声多谢。
“喝酒吗?”许笑问道。
“喝。”王富贵答道。
许笑从旁边找了一个大碗,从葫芦里面给王富贵倒了一碗酒。王富贵又说了一声多谢,一口干了碗中的酒。
许笑见他喝酒如此爽快,问道:“你爱喝酒?”
“不爱”。王富贵说道。
“那你为何一口就干了一大碗的酒?”
“将死之人都是要喝一碗断头酒的”。王富贵说道。
许笑又给他倒上了一碗酒,问道:“你在血衣楼十三杀手中排行第几?”
“第七”。
“你杀过多少人?”
“二百余人”。
“杀了这么多人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不会”。
“为何?”
“因为我杀的都是该死之人,他们有的是欺压农户的地主,有的是欺男霸女的贪官。”
许笑有些诧异,这样的侠客本不应该加入血衣楼,不免心生疑惑,问道:“你为何要加入血衣楼。”
王富贵说道:“我是杀人犯,被官府通缉,是血衣楼救了我,帮我在官府销案,我才能继续活着。”
许笑问道:“你杀的是什么人,为何要杀他?”
王富贵又一口干了碗中的酒,说道:“我本是关中长安人,打小生活在林家屯,我家是镇里面最大的地主林府的佃农,家中也有些小营生,我爹杀猪,我娘掏金水,虽不富裕,但也生活也能过得去。我爹娘对我很好,他们希望我能过上,平安富贵的日子,所以给我取名王富贵。”
他拿过许笑的葫芦,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们一家有时候经常会去给林府帮工,在我二十岁那年,我见到了林府的小姐,林诗语,他很漂亮,比村里头的王寡妇还要漂亮,她的脸很白,但见到我时会变红,她的眼睛很大,见到我时经常会眨,她的手很软,牵着的时候很舒服。”
王富贵的脸上满是柔情,好像回到了他少年时的模样。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佃户的儿子,配不上林小姐,但我当时实在是爱极了林小姐,所以我拿上饿了二十斤猪肉和家中仅有的十两银子去求亲了,林员外没有同意,说我不能让林小姐过上富足的生活,什么时候有一千两银子了再来。
于是我就去关外挖参卖参,别人一天挖四个时辰,我就挖八个时辰,别人每个月总会休息几天,我不休息,两年的时间我就挣够了一千两银子,但当我拿着一千两银子回到林家屯的时候,林小姐被林员外逼的嫁给了县里的秀才,我问林员外问什么不遵守诺言,他说我一个杀猪的儿子,配不上他家的女儿,那就话本就是随口一说。
我恨极了林员外,恨不得想杀了他,事已至此,我已毫无办法,我还是忍了,毕竟他是林小姐的爹。可是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爹的腿折了,被林员外家的管家打折了,因为他的儿子侮了她女儿的名节,我便拿着杀猪刀冲进林府杀了林员外。当地的县尊是血衣楼的人,找了一个死刑犯替我死了,我就加入了血衣楼。血衣楼的人教我武功,我便替他们杀人,我杀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该死之人,有的欺压百姓,有的奸**女,有的贪赃枉法,每次杀人血衣楼也都会给我钱,我爹现在已经是县里最大的地主,别人家的佃户都收四成的租子,我爹只收两成,县里的佃户都愿意种我家的地。”
许笑突然觉得小黑说的话好像是对的,在这个时代,千百年来掌权者将有些观念深深的刻进了每个人的血肉里,就像老虎肯定比老鼠厉害一样,佃户的儿子怎么可能娶员外的千金小姐,但就是这些刻在血肉里面的观念有时会吃掉一个人的血肉,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你爹是个好人。”许笑说道。
“没有比他更好的人。”王富贵说道。
“血衣楼的人看来也不都是坏人。”
“救我的县尊被百姓称为青天大老爷,他加入血衣楼只是为了能够爬上更高的位置,为更多的百姓造福,他治理的地方安居乐业,二八的少女晚上出门也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王富贵说道。
两个人都沉默了,实在不知道如何继续。许笑知道这个人虽然是血衣楼的人,但并不是坏人,他却要死,也许江湖就是这样,该死的人能活到八十岁,而不该死的人去大多短命。
“谢谢”,王富贵突然说道,“这些话你本不必听我说的。”
许笑喝了口酒,叹了口气,说道:“将死之人的话总是要听的,即使这个人有多么讨人厌,你如果不是血衣楼的人,我们会成为朋友。”
听完许笑的话,王富贵又说了一声谢谢。
老瞎子见到许笑欣赏这个人,也起了恻隐之心:“你可以走,我不会拦你。”
“多谢前辈,血衣楼多给了我十多年的命,现在该还给他们了。”说罢,便走出了小厨房。
老瞎子也走出了厨房,许笑没有,他实在不想看到这个被世俗观念逼的毫无选择的人流血,于是留在厨房里啃红薯,和小黑讨论老鼠和老虎到底谁更厉害,告诉他这些观念是不对的,虽然他常常都说不过小黑。
流云遮月,遮住的不仅仅是光亮,也是世俗人心中的明智。
此时的夜非常黑暗,就像穷苦人民所过的生活,此时的夜也非常平静,一丝风都没有,就像开了明智的勇士反抗世间不公前的平静。
但有一柄剑却有光亮,即使没有月光也在亮着。
“你的剑是把好剑,它叫什么名字?”老瞎子问道。
“心刺。”
“一把剑为什么会被叫做心刺?”
“无论怎么躲,这把剑都会刺向敌人的心,让敌人感受到心痛,就像他曾经给别人带来的心痛。”说完王富贵便将剑伸出,随时准备将剑刺向老瞎子的心脏。
老瞎子右脚向前迈了一步,铁杵也变成了刺,铁杵很重也很快,刺向的也是敌人的心脏。王富贵的剑由刺转为劈,打偏了老瞎子的铁杵。
老瞎子的铁杵很重,铁杵虽然偏了,但仍然打在了王富贵的左臂上,王富贵的左臂就从身体上分离了。
王富贵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杵,他也知道他的杵在打到自己的左臂时,必会有停顿,此时他觉得自己似乎能继续活下去,继续去反抗这个俗世的不公,这已经是拼命的打法。
王富贵的剑不仅快,而且准,就像他说的一样,无论怎么躲,这把剑都会刺向敌人的心,何况敌人此时有停顿,那么他的剑必然会让敌人感受到“心痛”,他仿佛看到了老瞎子倒下时的样子,就像以前他所杀的那些人一样。
老瞎子并没有像王富贵想的那样倒下,他的身子好像长高了一样,比原本心脏的位置高上了二寸,王富贵的“心刺”没有刺向老瞎子的心,而是刺进了心脏下面的二寸的地方,老瞎子的手臂也伸长了,用两根手指夹住了“心刺”。
就像王富贵知道铁杵打上自己肩膀时会有停顿一样,他的剑刺进老瞎子的身体时也会有停顿,何况还被夹住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死。,恍惚之间他好像看见了林小姐的模样,她的脸红彤彤的,眼睛也在害羞的眨着,伸出白嫩的柔荑在召唤着自己,他笑了出来,笑的很轻松,他闭上了眼睛,庆幸自己终于不用在看见这肮脏的俗世。
老瞎子的铁杵刺进了王富贵的左肋下,肋骨碎了,碎的还有他的心脏,老瞎子知道王富贵不会感受到“心痛”,因为他从来没有让别人“心痛”过。
院子中又来了八个壮汉,先把地面的血迹冲干,在把王富贵的尸体放进了棺材,抬走了,此时院中的棺材还剩下五口。
老瞎子用他浑浊的眼睛看向天空,此时流云已经飘走了,月亮重新向这世间提供着光亮,虽然只是半月,老瞎子知道,总有一天半月会变成圆月,照亮整个大地,同时也照亮一些人心中的黑暗,让没有月亮的夜晚也不再那么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