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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帕哥,别想了,走一个”
在门坎上坐了一会之后,我又被于菲菲连拉带拽的拖回了小桌旁。把我摁坐下之后,她也不说话,随手拿了两罐啤酒,给我递了一瓶,自己又开了一瓶。
很是飒爽的对我来了一句之后,就把易拉罐套在嘴上,真的准备走一个。
“少喝点,意思一下就得了,女孩子家家的,淑女,淑女,这玩意少喝点,听到没”
我连忙把她手里的易拉罐拿下,皱着眉头假装呵斥到。
“YES??,SIR”。
听我这么一说,于菲菲很是俏皮的对我眨了眨了眼,接着竟是来了一个标准的英式敬礼。
看着于菲菲这副古灵精怪的模样,我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心情也是瞬间阴转了晴。
我知道于菲菲的为何如此,相比刚才见到的那哥们,我眼前的这位可真的好太多了,两位都可能是长了翅膀,只是,于菲菲是真的天使,那位,可能是个鸟人。
不大会功夫吃完了午餐,于菲菲抢着要去洗碗,并且很坚持,于是我只能同意。
“帮主,你终于舍得回家啦,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看我长的丑抛弃我这糟糠了是啊,这几天你就好好待在家里闭门思过吧,好好给你上上思想教育课,让你知道忘恩负义的后果。女孩子家家的,这整天的夜不归宿,丢人不。”
左右无事,我拿着一些食物召唤来了帮主,然后拿了把椅子坐在她的对面,一本正经的训导了起来。
“哈哈哈”
一阵格格的笑声从着于菲菲的方向传了过来,我-也忍不住,噗嗤,笑了。
吃完饭,菲菲许是劳累了,一头倒在了我的床上,很快就姿势夸张的去见了周公。
这姑娘,你心也忒大了吧,你知道我的床干净不干净?,还有,大夏天的,孤男寡女的,这造型,能考虑点我的感受不,头疼,头疼啊。
盯着这姑娘瞅了会,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把空调温度调到合适,给她盖上一床毯子,然后轻轻的关上了里屋的门,很是小心的坐到了外间的沙发上。
习惯性的掏出香烟,叼在了嘴里,习惯性的举起了打火机...看了看里屋。无奈的摇头笑了笑,放弃了。
回想起不久前的那一幕,心里不禁有些苦涩,原来,隔壁的名花有主了,她这样的条件,也只有刚才遇到的那位才有能力照顾好她,我,哪配的上,呵呵。想着想着,我也躺在沙发上眯着了。
“喂,醒醒,帕帕哥,这几点了。”我被着一阵轻轻的摇晃加上于菲菲轻柔的声音给叫醒了。
一看时间,我去,都下午4点多了,我去,这觉睡的。
“帕帕哥,首先跟你道个歉,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我偷看了你的电脑上的东西”
于菲菲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我,几个意思,我一下子神经有点懵圈,一下子有点脸红,心一下子提到嗓门了,突然,我回过味来,腾的一下坐起身来,两眼紧紧的盯着于菲菲,头上竟然渗出了豆大的汗水。
“额,我早就醒了,出来看见你在午睡,我没敢打扰你,我想打开电脑看看电影,打开浏览器,发现了一个博客链接,我忍不住好奇就打开了,原来帕帕哥你写博客的呢啊,于是我忍不住好奇就点开了。”
“抱歉,我没经过你的同意就私自翻看了,你不怪我吧”。
看我紧张成这德行,于菲菲也好像吓坏了,手抚着胸口很是胆怯的向我小声碎碎念了起来。
哎,我去,我去去去,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谢天谢地,阿弥陀佛,得亏于菲菲没打开某个文件夹,作为一个资深宅男。。。。吓死我了。
“嗨,这个啊,没事没事,你看吧,都是一些瞎写的东西,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看吧看吧,写的粗糙,别笑话就行”
我抓了抓头,故作轻松的说到。
“哈哈,小齐子,你的回答本宫甚是满意,你来你来,本宫看了你一首诗,怪怪的,你来给我解释解释呗。快来快来”。
见我没生气,于菲菲一下就释然了,一把拉起了我,来到了书桌旁。
看着书桌上这台古董一样的联想笔记本,看着笔记本里熟悉的博客界面。我不禁在着心里感慨了起来,原来,我的博客竟然两年没有更新了。
不一会,我轻轻的将手指搭在了笔记本的键盘上,随即这台笔记本的由来便向电影胶片一样,缓缓的在我的脑海里川流浮现。
大二时,看着其他的同学一个个都有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的心里很羡慕,很想也有一部自己的电脑,可是,家里的条件,让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跟家里要钱我是拉不下这个脸。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每看着室友们在电脑上玩得不亦乐乎之时,我的心里总是痒痒的很难受,终于,我一咬牙,做了一个决定,靠自己买一个。
于是,自那天开始,每到周末,别人去玩去了,我就去街上发传单,打短工。
不久之后,夏小沫不知从哪知道了我周末打短工的事,专门跑到街上找到我。
她非逼着我问这是为什么,我瞎编,她直接拿眼瞪着我,没奈何,我只能把我心里的想法告诉了她。
夏小沫听我说完之后,当时眼圈就红了,她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夺过了我手中的传单,跟着我一起陪着笑脸派发了起来。
从此,每到周末,夏小沫都会和我一起上街发传单,饿了就喝矿泉水,吃面包,连吃个8块钱的盒饭都舍不得,即使奢侈的吃一回,也只是买一盒一人一口吃。
终于,到了大二的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碰到一个要毕业了的大四学长在学校摆摊处理旧物,其中有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
我和夏小沫的钱还差一点点,学长看着我们两个的渴求的眼神,大发慈悲,很是仗义的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我们,当我激动得接过这台笔记本电脑的那一刹那,我们俩笑的很是开心。
夏小沫说这台电脑是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并且说知道我喜欢写文章,那么这台电脑就给我用,只是有一个要求,让我开一个博客,用写博客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听着夏小沫的话,我的心头狂喜不已,没有半点犹豫的点头答应了。
说真的,那会虽然我们清贫,但是我们非常幸福。
后来,我的发展颇为不顺,愈发的堕落,和夏小沫的争执越来越多,终于有一点,我们分手了,是夏小沫提出的。
她说她不愿意再把青春浪费在一个扶不起的阿斗身上,我很是痛苦也很是无奈。因为我知道,夏小沫不是一个轻易做决定的人,她既然做决定了,那肯定是已经做了终审审判了。
我想把这台笔记本电脑送给她,夏小沫眼睛红红的看着我,从我手里抱过笔记本,很少哭的她,那天嚎啕大哭,哭的很是伤心。
哭完她苦笑了一下,把笔记本电脑又还给了我,还说了一句至今让我想起来心痛无比的话:“爱情都没有了,我还要它有何用”。说完捂着嘴转身就走了。
我一个人郁闷无比的抱着电脑坐在了公园的长椅上,好几次我都愤怒的想把笔记本电脑直接扔到公园的小湖里,却总是又在最后关头犹豫不绝。
最终,我还是把它给带在了身边,一是舍不得,因为我糟践不起。二则是念想,小沫放弃了我,可是,我的心里,却只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