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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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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道间飘起了一场大雪,也是春节前最后一场雪了。

    两个少年行在林间,走在前头的竹箱少年回头望向身后的越朝阳,黝黑少年脸色透出了一丝病态的白色来,嘴唇更是毫无血色,微微发颤。

    行走了一天的山路,前头的那个少年好像就没有丝毫倦怠的感觉,背着高大的竹箱一步步气息平稳,在铺满霜雪的地上,走出了一条道来,越朝阳勉强跟在后头行走在少年踏过的脚印上,只是脚步愈发沉重。

    前头的诺罗也发现了越朝阳体力的下降,只是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现在天色还未暗下来,若是完全暗下来,停了雪,夜里的温度只会更低,更加难熬。

    诺罗放下竹箱,对着越朝阳道“朝阳你先坐下,调整下气息,我去看看前头有没有避雪的地方。”

    越朝阳看着诺罗快步穿行在林间,每一步都刚巧的落在没有深厚积雪的地方,又借着斜坡的力量轻巧的落在熟软的枯叶松土上,没有一丝的浪费气力,就好像一个巧妇细心的计算着明天家中的口粮。

    没过多会毡帽上沾满白雪的诺罗就跑了回来,搀扶起越朝阳道“前头有一家猎户,同意我们借住一宿。”

    拖起疲惫的身躯,越朝阳轻声道“这么偏僻的地方,怎么还会有住户,打猎这种事情都是多少年前的故事了,三司治理下哪还有什么猎户,别是和那清岚一样的大妖,你没看穿深浅。”

    哭笑不得的诺罗道“怎么被吓破胆了?就你我身上这点东西,值得什么大妖觊觎。”

    等两人走到猎户住所前,才发现一座不起眼的木屋就矗立在林间,烟囱处正扬起青烟,早有一位身着裘皮的老人站在门外,迎候着。

    等两人被领进屋,才感觉到壁炉里传来的暖意,小木屋真的很小,设施也很简易,一张木弓挂在墙壁上,木弓下的箭筒里零星插着几根材质不一的箭矢,一张简易的木桌一张板凳,几个陶罐,一些吃饭的器皿,就是这个小屋所有的家当了。

    木屋的主人是个年过古稀的老人,得亏现今修行界大多人出生就是气感境,身子骨很是硬朗,老人从床底箱内取出几张兽皮铺在地上,不好意思的说“两位公子我这从不来人,也没有多余的床铺,今晚委屈二位将就一宿了。”

    诺罗躬身作揖道“不打紧,还要多谢老伯,未请教老伯名讳?”

    老人小心的从床边取出一个陶罐,轻轻敲掉陶罐上封着的黄泥,回应道“说起我那名字,足足几十年没人称呼过了,名字与我并无意义,就叫我鳏夫吧。”

    看着老人要敲碎酒罐的封泥,诺罗赶紧阻拦道“老伯不用那么破费,能让我们借住一宿已经是大恩了。”

    老人也不理会摆了摆手道“这算什么大恩,公子不要折煞我了,再说这罐酒,存了好些年了,开了又怕坏,一直就摆着也没尝过味道,正好两位公子来一起尝尝味道。”

    见说不通诺罗也不好再劝阻,而地铺上好不容易缓过精神来的越朝阳对着老人道“老伯,你看我俩的年纪,哪有长辈死命劝酒的,还是别开了。”

    老人嘿嘿一笑,接着敲打着封泥,一边道“我从来不说什么劝进的话,你看这天下间,每日劝着后辈修身处世之道的,要么是老头要么就山上修士,亦或者有钱的富人,我不是后两者,也不自认为老了,所以二位公子不需要抱有怜悯之心,不然我才觉得自己真就可怜了。”

    壁炉摇曳的火光下,越朝阳一口美酒下肚,才长长呼出一口热气,四肢伸展成一个大字,惬意道“老伯你这酒是真的好喝啊,我算是活过来了。”

    老人自己也轻轻抿了一口酒,眼角有些湿润,长叹一口气道“果然好喝啊,几十年才尝到这口味道,也算是托两位公子的福。”

    越朝阳躺在地上道“老伯你也别公子长公子短了,我叫越朝阳,他叫诺罗,都不是什么世家豪阀子弟,担不起公子之说。”

    老人满口答应,起身又从一个罐头内取出一截腊肉,仔细切成片放入碟子内,才拿着碟子坐到了两个少年边,一边道“也别光喝酒,再配我这腊肉试试,入秋后打的獐子,自己做成的腊肠,味道应当凑合。”

    越朝阳也不客气,拿起一片放入口中,随后就是连连称赞,老人爽朗而笑,热情的老人遇上话痨的越朝阳,看起来就跟两哥俩一样,倒是一旁的诺罗本就话不多,反倒看起来像个沉默寡言的老头。

    不多时,越朝阳勾搭着老人,往来敬酒,丝毫没有了先前的谨慎小心,像是寻到了期盼久矣的忘年交,又往嘴里塞了片腊肉,黝黑少年问道“老哥,为什么独自住在这片荒岭间,没有家人亲眷吗?”

    老人对着越朝阳啐骂道“我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有家人亲眷,我年少时,家境还算可以,父母都是炼气境的修士,放在小镇上,嘿,那也可算是有数的大户人家。”

    听着老人说到父母,诺罗不禁神色一黯,又马上恢复了原先的表情听老人继续说。

    “只是我从小也没吃过什么苦头,生性又胆小,虽然有着修炼资质,可实在不够长进,父母本来的期望久了也就淡了,只想着我能好好活着就好,后来还托人许了媒,娶了个商贾富户的独生女为妻,又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娃娃。

    可天下世事难料,虽然我父母拥有远高于世俗的权利,可依旧无法摆脱身上的责任,连年战事,终究也没能逃过得了宿命,先后在战场上死去。”

    老人长叹一口气,越朝阳遥望窗外又饮了一大口酒,何以解忧,唯有深醉。

    诺罗小心的为老人倒了一杯酒问道“那后来呢。”

    老人看了看眼前的酒杯道“像我这般出生大户的人家,父母健在之时,各类杂役开销,人情往来无需我来担忧,女儿也是早早被山上仙师纳为弟子,可父母不在之时,支撑诺大家业的担子也自然落到了我的头上。

    父母曾经为我做过打算,若只是我一人,闲做个富家翁倒也不难,只是女儿在山上求学,每日的花费都是山下人无法想象的数字,为了不影响女儿求学,我索性变卖了家产,将所有积蓄预留的法宝都寄给了女儿,自己跟着妻子住到了老丈人家。”

    越朝阳拍了拍老头的背道“老哥想你现在这样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当了入赘女婿日子不好过吧?”

    老人敬了越朝阳一杯,然后开口道“其实也怨不得别人,我本就是闲散懦弱之人,上山之前唯一做过的累活,不过是为女儿酿的女儿红,和铲土埋酒这一件累活。

    初入老丈人家的时候,老丈人也并未给我颜色看,而是将我视为亲子,带我游走商场,与人应酬做些买卖,只怪自己的性格向来气比天高,处处与人相争。

    到最后妻子再也忍受不了我不够圆滑的性子,老丈人也不再对我抱有期望,一日饭后说了几句冲嘴话,我就忍不住离了家门,躲进了山里。”

    越朝阳满脸不信道“老哥你可别糊弄我了,就你这家世,几句话的苦头你都吃不了,进山居住,可不得更难?”

    老人皎洁一笑,和越朝阳碰了碰杯道“初时不要说你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熬不过一天就得乖乖回去,可等我躲在山里一天饿的肚子直响,实在被逼无奈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只野兔子撞到了我脸上,你说巧不巧,这就是命。

    我抓了那只兔子,用随身携带的火石烤了火,想起第一次烤兔子,皮没剥干净,内脏也没处理,却是我吃的最为开心的一天,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亲手解决的温饱。

    后来妻子也来山上找过我,只是我对山下的一切真是怕了,感情也淡了,之后一住就是几十年,连女儿于上山俊彦结为道侣的那天我都没去,只是女儿将这坛子我亲手埋下的酒水,托人捎上了山,也幸得你们两来,我才能喝到。”

    越朝阳听完,认真的对着老人道“老哥当真不下山啊?也不想儿女不想去看看?”

    老人放下酒杯自嘲道“我就是胆小,想当然是想的,只是前半辈子一直有父母在头上遮挡着风雨,等我自己面对风雨的时候,才发现,这山间走兽,都不及人心可怕,青山绿水,也比山下灯火通明要美。

    哪天油尽灯枯了,可能是走在山间,也可能躺在这床上,说没就没了,也不用找人照料,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也好,你看山下人人在争,最后争到了个什么,争得到的欢快一时,争不到的再把桎梏传交给儿女,我这一辈子也算应了那句,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足矣。”

    老人说完地上一躺,打起呼来,越朝阳也是把酒杯一丢,扑在兽皮上沉沉睡去。

    诺罗小心给两人扶正睡姿盖好被子,看向窗外月光下一片银霜的雪地,怎么先前就没好好看一眼呢。

    嘴上轻叹了一句天寒霜雪繁,游子有所之,然后拿出一卷稿纸,想起那个名为清岚的妖媚狐妖,和她要求记下的人名及故事,轻轻提笔在稿纸上写下了胡庆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