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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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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凯是铁了心的要处理花百川,即便不弄死他也要让他脱一层皮,如此心里才舒坦顺畅。

    尽管两人这是第一次碰面,本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与夺妻的深仇大恨,但是他还是要处理这小子。

    原因很简单,他就是看这小子不爽,非常的不爽。

    这些年,敢于像花百川这般冲他说话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他们有的坟头已经长草了,有的还躺在床上。

    花百川当然不能例外。

    如果没有遇到他也就算了,既然遇到,那么在这安曲县内,自然得教教他如何做人,自然得告诉他谁才是这个地方的爷。

    当然,他得承认,一开始他纯粹是一时兴起,仅仅是想打消掉,少女心头的最后一丝希望,顺带着给这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小子,一点教训而已。

    但谁他娘的知道这小子居然这么装逼?比他还能装?

    这就怪不得他丁凯心狠手辣了!

    要怪只能怪这小子运气不好,命运不好。

    因为在这安曲县内,他丁凯容不得一个比他还嚣张狂妄的人存在。

    作为青阳寨二当家的独子,丁凯在习武资源这一方面,自然不可能太逊色,虽不是极品武学,但也绝不是手底下那些狗腿子的三脚猫功夫能够比拟的。

    他的实力明显高出他们一大截,远的不说,至少在速度上就快了很多。

    在直冲的过程中,只见大马刀在他手中翻转舞动,一丝丝刀芒环绕流转,寒意肆虐。

    趁着花百川还在对付另外一名狗腿子之余,丁凯不由得露出了一抹阴恻恻的笑意。

    他看不透那小子的实力如何,但他清楚自己这一刀的厉害之处,他想着,这小子一旦硬接下他这一刀,下场必定好不到哪去。

    他将浑身力道汇聚在右臂膀中,瞄准时机,微微跃起,瞬时朝着花百川脑门斩下,颇有一种力劈华山之势。

    花百川眼角余光早已洞察到袭来的丁凯,神色依旧从容,不见一丝慌乱。思维在这一刻异常的活跃清晰,如何应对抵挡这一刀,当下已是有了路数。

    他牢牢握紧住手里的落日长枪,一枪刺出,枪背拍打在那名狗腿子握刀的手腕处,那人吃痛,大马刀顿时拿捏不稳,哐当一声响,当即跌落地面上。

    落日长枪顺势上移,枪背下压,猛然砸在他的右肩膀上,携带的极大力道,似乎要将那人的肩膀砸碎似的,直接将其砸趴在地。

    电光火石之间解决掉最后一名狗腿子后,花百川陡然转身,手脚并用。见得他左脚一步迈出,紧踏地面,同时右手下滑握住枪尾,左手上滑握住枪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地方,不由分说,将落日长枪高举头顶,横贯在上方。

    这一过程道起来缓慢,实则也就在顷刻之间完成。

    而此举看似随意,可在外人观来,不知怎地,竟隐隐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势头,直教人心底暗自折服不已。

    尤其是那少年,一双明亮的眸子,直直的盯着,似乎看的有些痴呆。

    便在这时,丁凯的大马刀斩来。

    锵!

    刀枪碰撞,霎时一声巨响,竟使得在场的部分人,禁不住身子都跟着颤抖了一下,除外,更是震耳发聩,耳朵里一时也出现嘶鸣之声。

    非但如此,还有人竟然看见了四射的火星子。

    只见那大马刀已应声断成了两截,刀尖部分,哐当一声跌落地面。

    见此状,不少人下意识的咂了咂嘴,直接看的懵逼,呆愣。

    我滴个乖乖,这得多大力道?那长枪也太坚硬了吧!

    丁凯右手臂直接被震的麻木,一时失去了知觉。

    他紧握着半截大马刀,一时瞪大了眼珠,神色满是不可置信。

    若是平日里见着这样一柄坚硬的神枪,他绝对会动心思惦记,但眼下,委实生不出半分念头。就像是找不到方向的麋鹿,陷入了短暂的愣神中,完全无法理解,接受这样的局面。

    敌我对峙,刀剑无眼,稍有不慎就会陷入困境当中,轻则受伤,重则命陨。因此,对战中精神需得高度集中,打起十二分精气神应对。

    学武之人皆知晓这一点,尤其不能分神,故分神乃是第一大忌。

    丁凯原本也知道这一大忌,但他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这般对战过了,这些年生活太过舒适安逸,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同女人在房中度过的,以至于渐渐忘却了这一大忌。

    为此,他自然而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付出相应的代价。

    反观花百川硬接下丁凯这自认为凶猛的一刀,并未挪动分毫,也无任何不适。

    既已瞧出丁凯的状况,若是错失良机的话,那个人绝对是天底下彻头彻尾的大笨蛋。

    花百川当然不是这样的笨蛋,没有最快,只有更快。趁着丁凯这一短暂愣神的时间,他右脚猛然朝前踏出,长枪迅速变招。

    待丁凯回悟过来,想要变招回防已是晚之又晚,错过了最佳时间,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枪尾部分,宛如铁棒一般,重重的拍打在自己的胸部。

    丁凯看见自己离那杆长枪,离那个小子越来越远,好像耳朵也出现了错觉,隐隐听见了肋骨断裂的声音。

    除此之外,丁凯感觉喉咙还有些咸,有东西不受控制地从嘴里喷了出来。

    这还不算完。

    伴随着嘭的一声,他知道自己这是撞在了破旧的壁墙上,登时整个人几乎快散架了一般难受。

    非但他觉得散架,此刻就连整个酒招子都险些散架,明显晃了晃。

    嘴里再次无法遏制地喷出了东西。

    丁凯跌落到了地面上,没有立即晕厥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嘴里喷出来的是血,还有之前吃喝的东西。

    顿时,一阵恶心上头,真想眩晕过去。

    但浑身的疼痛感刺激着神经,又让他无法眩晕过去。

    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疼痛,一种钻心的疼痛,一种深入骨髓的疼痛,席卷蔓延了全身,让人身心摧残,备受煎熬。

    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疼痛,下意识地痛哼出声。

    花百川完全不给丁凯爬起来的机会,右手握住长枪,朝着丁凯刺了过去。

    他的速度极快,枪尖极为锋利无比,似乎刺破了空气,眨眼之间,长枪就悬在了丁凯眉心上方,间隔也就一个大拇指那么长,只要他想,右手稍微发力,枪尖就会刺进丁凯的眉心。

    花百川神色冷峻,居高临下地俯视丁凯。

    有几个狗腿子作势前冲,欲过来查看丁凯的状况,然后将其搀扶起来。

    但瞧见那柄银色光亮,寒芒逼人的长枪后,相互看了一眼,微微缩了缩脖子,最终僵立在原地。

    花百川开口道:“说说吧,第一次碰面,我到底哪儿招惹,得罪你了?”

    丁凯死死的盯着花百川,回道:“在这安曲县,我丁凯打人,还需要理由吗?小爷我就是看你不爽,就是看不惯你小子,就是想痛扁你这小子一顿。”

    花百川听到这理由,一时间苦笑不得,这是什么逻辑?未免也太过扯淡,太过荒谬绝伦了。

    第一次碰面,仅仅因为自己心里不爽对方,看不惯对方,然后就挑事找对方麻烦,甚至最后痛扁对方一顿?

    可对方犯了什么错呢?

    花百川微微皱了皱眉,心里很不满意丁凯这个答案,也委实不能理解,在他看来,这人定然是个荒唐之人!

    唯有荒唐的人,才会说出这般荒谬的话,也唯有荒唐的人,才能够做出这般荒谬的事。

    但凡稍微正常那么一点点,也不至于如此极端行事。

    花百川眼摇了摇头,冷声道:“你这人实在是乖谬。”

    “普天之下有太多不爽,看不惯别人的人,如果谁都像你这般思想,岂不是乱了套?”

    丁凯脱口而出:“其他地方我管不着,但在这安曲县内,凡是让我不爽之人,都该打。”

    便在这时,一道声音传来:“小心此人,他身上藏有暗器,淬有剧毒。”

    花百川抬眼看去,见得说话之人正是那位长得格外好看的少年。

    少年正踱步朝着这边走来。

    对于他的善意提醒,花百川对着他礼貌的笑了笑。

    忽然之间,他眼角余光瞥见了丁凯的异动,无暇细想,一种本能的反应,速度快到极致,左脚后踏,猛然侧身。

    咻!

    一枚漆黑的飞镖,几乎贴着花百川胸前的衣服面,险之又险的划过,钉打在酒招子陈旧的房梁柱上。

    少年见状,大惊失色,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花百川身前,心惊胆战的看着花百川。

    他提醒花百川本是好意,却不想丁凯这卑鄙小人竟然趁机下狠手发难,倘若因此弄巧成拙,害了花百川的话,那么他一千个、一万个不能原谅自己。

    不过好在花百川功夫过人,险之又险的避过,安然无恙,完好无损。

    少年心头着实松了一口气。

    泥人尚有三分火,匹夫自有匹夫怒!

    花百川不是泥人,但他是一个匹夫。

    花百川转身,脸色瞬间阴沉下来,目色冷冽的凝视着丁凯,长枪依旧悬在他的眉心上方。

    他本来不想再伤害这人的,奈何这人实在是可恶,他委实说服不了自己啥也不做就放过他。

    花百川道:“你说的很对,让自己不爽,看不惯的人不但该打,而且应该打到他爹娘都不认识为止。”

    “现在,我就看你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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