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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回到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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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用操心怎么回家以及回家路线,因为静依同学全都帮我搞定了。搞什么男人,请问可以娶闺蜜吗。其实我知道她应该也看出来一些什么,但她什么都没有问。

    下车后,看到眼前这栋豪华别墅,我激动地久久不能自已,真好,要什么男人女人的,我可是富二代啊。我狠狠地抱住林静依来表达我的喜悦,她拍了拍我,然后把我撒开了,企图与我保持距离。

    刚进门,就是保姆阿姨温和的“小姐回来了”,真好。

    “呀!宝宝回来啦!”我们走到客厅时,一个声音在我右侧响起。

    我转过头,看到楼梯上站着一个极具风韵的女人,嘴角、眼角尽是欢喜,活泼的神情与她优雅的长相穿着略显违和。但是不难看出,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极美的女子。

    “叶阿姨好。”我旁边的林静依开口叫道。女人也笑着朝静依问了声好。

    凌毓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这位应该就是她的后妈叶卿了。她和凌毓爸爸都是再婚,没有什么的恩怨情仇,都是你情我愿。

    叶卿也是富家女,之前有一个儿子,长期定居在国外。她本是一个很端庄的女子,只是这几年凌毓的性格愈加内向,她就让自己变得活泼来跟凌毓交流。不得不说,她真的是个很好的后妈。

    我回忆情节时,她已经走了过来,牵起我和静依的手,把我们把沙发上带,走时还说道:“这是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呀。”

    我回过神,叫了一声“妈妈”。她的手好暖,伴着若有若无的饭香,我有些失神,这是我十年未感受到的感觉。

    门又开了,走进来一名中年男子,不用猜,是凌毓爸爸凌霁。岁月在痕迹布在他的脸上,让他英挺的轮廓线平添几丝柔和。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我,硬朗的眉眼间漾起了慈祥的笑意。

    “毓儿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他换好鞋走过来时又道,“小静依也来了呀,快别坐着了,过来吃饭吧。”

    我还是只叫了一声“爸爸”,没再多言什么。

    我从未想过我二十多年最温暖的时刻是在异世界,一个我不熟悉也不属于我的地方。

    夫复何求,夫复何求。

    只是,凌毓的父母应该会死于一场车祸......

    不,我绝不会让这件事情发生。

    我正想着,凌霁冲我道:“你江爷爷说这周请我们过去吃饭,顺便谈谈你和瑾初的婚事。”

    叶卿也笑着看向我。

    他们是觉得我因为这件事才不高兴?想多了呀!

    我当即放下碗筷,说道:“爸爸妈妈,我不喜欢江瑾初了,也不想嫁给他,以前是我眼瞎了。”

    此言一出,在座的,站着的,蹲着的,男女老少,除了林静依稍看了我一眼以外,都愣住了。凌霁一口肉还没进嘴里,手里端着碗看着我一动不动,叶卿则是探出手想摸摸我的脑门。

    我的天呐,凌毓还真是偏执的可怕。

    我平静地说道:“不用担心我,我没生病,也没发疯,只是长大了,想开了而已。”

    凌霁还是没有说话,倒是叶卿先反应过来,笑道:“没事,就当去看看你江爷爷,你不是也好久没去了吗。”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叶卿复道:“我就说江瑾初那小子有什么好的,让你那么着迷,还不如江珩那小子看着讨喜。”我知道叶卿这是在安慰我,且缓和气氛,但是江珩不正中我下怀!

    我已经忘记了刚才在医院他对我的试探,只是想到他那双夺人魂魄的眼睛时,重重地点了头,还煞有介事的“嗯”了一声。

    这下,连林静依也偏过头看我了,而凌霁依然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我夹了一大块肉放进他碗里,对他嘿嘿一笑:“爸爸快多吃点,你看我不是挺好的吗?”然后我又加了菜到叶卿碗里说:“妈妈也多吃点。”

    凌霁才觉得自己反应过大了,开口道:“毓儿长大了呀。”

    也不知他说的是我治好了眼疾,还是学会孝敬父母了。

    晚上送走林静依后,我终于来到了凌毓的公主房,淡粉色的基调,奶白色的点缀,墙上尽是北欧风格的挂架,上面摆着凌毓从小到大的照片。每一张都能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还有和江瑾初的合照。

    别问我为什么能看出是他,因为他不(吃)屑(shi)的表情与照片轻松的氛围格格不入,好像满脸都写着“我叫不高兴”。挂架下有一个一米多高的火烈鸟摆件,倒是蛮可爱的。

    来到全身镜前的时候,我是真的惊呆了。霸总言情诚不我欺,这尼玛长得,上街我都敢横着走。如果长相和身材只能选一个你要哪个?

    小孩子才做选择,凌毓全都有。

    这腿,这腰,这胸,这脸...啧啧啧

    彼时镜中女子杏眸圆睁,拼命地眨眼。我要确认,这是现在的老子。

    再回过头来看架子上的那些极不和谐的合照,就着实让人厌烦,我把带他的照片全部拿了下来,躺在凌毓的大而柔软的床上一张一张把照片抽出,顺手塞到了旁边的抽屉里,而抽屉里一个棕皮本则引了我的注意。

    出现了重要线索——凌毓的日记本。

    前几页认真看了看,到最后我就快速扫过,原因无他,这就是一部凌毓单恋史。简单看看应付江瑾初足够了,反正他也根本不关心女主。

    “狗男人啊狗男人。”我做出了公正的评价。

    当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出现“瑾初哥哥”四个字时,我结束了我的公正时刻,吓得我差点把手机丢出去,此乃骂瑾初瑾初就来吓我。

    “喂,您好。”我是懂礼貌好少年。

    “是我。”那边说道。

    “请问您哪位?”呵,狗男人。

    那边顿了一下,道:“江瑾初。”

    “啊,原来是江少爷呀,失敬失敬。”

    那边又顿了一下,说道:“爷爷周末请你们过来吃饭。”

    真是对一个字都不废话。

    我觉得他的停顿走的都是内心戏。众所周知,内心戏多半是在diss人。

    “哦哦这件事啊,我知道,您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挂了昂。”

    他又又顿了两秒,道:“这次大概会说到我们的婚事...”

    我抢过他的话茬,道:“哎呀,你看看说话直白一点多好呀,这个你不用担心昂,我呀对您没有意思,我一定跟爷爷好好表明态度,您千万不用多费心思,您要是觉得我一个人承包了这些工作太辛苦,直接给我打钱就可以了,没别的事了是吧,拜拜了您呐。”

    爽极了,可算让江瑾初感受一次不让人把话说完的憋屈劲。

    咦?我是不是没跟他说卡号,失策了。

    没事没事,来日方长,我骗我自己。

    还是备注改了来的实在。“瑾初哥哥”这四个字看的我要呕了,他哪里配得上这么苏的名字,尤其后面还有一个“”

    还是“江二狗”更为贴合他的形象,看着通讯录上的名字,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半天精力耗费巨大,所以晚上我在凌毓的豪华浴缸中沐浴完没过多久就趴在床上睡着了,甚至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干。

    第二天我是在一阵拍打中醒过来的。

    “是谁在打老…”我把拍打我的手一阵乱推。

    “你还要不要上学了?”是个女的在说话。

    “老子已经毕业了。”

    “凌毓!”

    我悠悠转醒,睁眼就见靓女,真好。

    靠,我忘了,我还在书里呢。

    看见林静依要吃人的表情后,我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哎呀,是静依呀,吃饭了没啊?”

    “快起来,去——上——课——了!”

    我时常怀疑,林静依是不是拿错剧本了,这神情、语调以及出现频率,应该是男主的人设吧。

    我飞快地洗了漱,从衣帽间随便拽出了两件衣服,胡乱地换上,理了理头发。我刚从衣帽间出来,凌毓就拉着我飞奔着下楼。

    “不用这么着急吧。”

    “闭嘴。”

    到了客厅,叶卿赶紧递过来一个袋子:“在车上吃。”

    林静依接了袋子,说了句“谢谢阿姨,下次再来看您”就拉着我继续狂奔了。

    外面看似已等候多时的司机叔叔迅速打开车门,我则被直接摁了进去。是的,全程就像是一场接力,而我没有任何发言权。

    在教室坐好的时候,我还在进行自我人生哲学的拷问: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嘛?

    我都穿书了还要上学,何况我已经毕业两年了,我不能安静的过来当个富二代吗?这种绝望的感觉在我看到老师的ppt上打的是“经济社会学”这几个字时愈盛。

    果然社会学是个贵族专业,这种恐慌感就好比我读书的时候以理科生之姿读了历史学。

    女主选择它的原因只是因为男主在这个学校的这个专业读过两年,这是女主在日记里写到的,但是她并没有说,是读社会学,救救孩子吧。而罪魁祸首江瑾初之前就连续跳级,再加上大三就出国了,所以两个人不可能在学校有任何交集。我看不懂女主营造的这种刻意的浪漫,似乎也只能感动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