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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血煞入乾宫
“动作快点,下面不知道能拖多久,这里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这次不同于之前夜入乾天,医院走廊里总是有人走来走去,不过对秦少阳来说这也更加刺激。
“放心吧,用不了多长时间。”叶枫打了个“OK”的手势,从公文包里抽出了一把三寸长的小剑,剑身上隐隐的还有干涸的血迹。
这把小剑是叶枫买的工艺品,自己用磨石开了锋,然后让周江去市场上买了九只活公鸡回来,硬用这把小剑捅死了九只活鸡。到最后那只的时候周江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刃口钝了不太捅得动,叶枫几乎是用这玩意儿把鸡脖子锯断的。
这到不是叶枫残忍,他只是要把这把小剑弄成杀生刃。
所谓杀生刃,通常指的就是杀过人的刀剑,现在杀生刃已经很少见了,多半都是古时候留下来的,有时候医生做手术,手术台上死了人,那么那台手术用的手术刀也可以当作杀生刃来用。
叶枫手头没有这些东西,更不能买把刀去杀人,所以就选了阳气同样充足的公鸡来杀,虽然效果差点,但是也能凑合着当作杀生刃来用。
伍卫国办公室的西北角放着的是几个档案柜,叶枫只是把档案柜往外拽开一条小缝,然后把那把小剑从上面扔进了缝里,再把档案柜推回原位。
西北方是为乾宫位,也是财位,同时还代表着宅主和官运,懂风水的人通常都会在这个地方摆上鱼缸或者花瓶,用来聚财,旺官运,叶枫如今把一把杀生煞刃投入西北角,造成了一个血煞入乾宫的格局。
血煞之气冲入乾宫位,首先就冲散了这间屋子里的财气,让财神不敢正位,长久呆在这间屋子里的人,自然财运衰败。而且利刃的锐气还会扰乱屋子里的风水气场,让房主身体抱恙,感情不和。
在档案柜旁边,也是整间屋子的正北方,有一个青花瓷的仿古大花瓶,足足有一米五六的高度,上次叶枫来这里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个花瓶,这次还专门为它带来了点好东西。
叶枫就那么悠哉悠哉的拧开矿泉水瓶,把里面的东西倒进了青花瓷瓶里,末了,还顺手把那个小矿泉水瓶丢进了办公桌旁的垃圾桶里,想来伍卫国那个秃顶货也想不到这个小瓶子能带给他多大的麻烦。
在家居风水的布置中,花瓶是一件非常讲究的东西,之前用四个花瓶和一张桌子就能镇住穆紫心的坟风冲煞,这就是很明显的佐证。
在摆放好之后,花瓶里的水是非常忌讳发臭的,里面插的花也是一样,一定要保持鲜活,不能枯萎,否则就会影响到整间屋子的气场。
而风水上认为,菊花有延年益寿,增加福分的象征,有助于气场磁场的稳定,叶枫准备的烂菊花就属于反其道而行之了,结合上臭水的作用,可以让房主损寿,损福,让气场的紊乱程度更加的严重。
另外还有一点,那就是这个花瓶摆放的位置实在是太赞了。人体内有五脏,在中国的阴阳风水理论中,五脏也对应着五行。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而在五行之中,北方玄武主壬癸水,把房间看作一个人的话,北边墙壁附近代表的就是肾。
现在叶枫在他的肾位埋下了腐水,恐怕用不了多久,这个秃顶的伍卫国就再也不能在女人身上使坏了。
按照行规,风水师是不能随便用风水之术来害人的,不过不管林一天还是伍卫国,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所谓除恶即是扬善,用这种手法对他们进行一下惩戒倒也不算坏了规矩,而且叶枫的做法也不算是下了死手,他布置的地方毕竟只是两个人的办公室,要真是下死手的话,他就应该对这两个家伙的祖坟和阳宅动手了。
布置好了这一切,叶枫也走到了门口,靠在门对面的墙壁上,他可不想在一个被自己进行了那样布置的房间里呆太久。
没过多长时间,伍卫国就上来了,下面的事情并不严重,只是一个司机在开车想要停到门口的时候误把油门当了刹车,就那么撞进了医院大门。伍卫国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后,就安排了一个医生去处理那事儿,自己跑到上面来陪客人。
当然你也别奇怪为什么这世界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因为那全都是秦少阳安排好的。对于这位大少来说,赔偿大门的那几个钱根本就不算钱,只要能让他开心,赔个四五扇都没问题。
相对于继续演戏下去,秦少阳更关注任月那边反馈回来的结果。
任月是在下午上班以后走进乾天医疗器材公司的,一进门,她就隐约感觉到了周围的人在对她指指点点。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之前那场戏做的有点足,以至于当时在公司的所有人都认为她在林一天的办公室里和那个来谈生意的男人做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
而那些当时不在公司的,看任月的眼神就更怪了。没办法,谣言这东西就是这么玄,拿着第一手资料的人在向别人讲述的时候总喜欢依照自己的想象添油加醋,传到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耳朵里,原本普通的一场办公室圈圈叉叉就成了翻天覆地三十六式之类的了。
任月没解释,这种破事儿也解释不清,总不能脱了衣服让人验她还是不是原装的吧。
当任月走进总经理办公室的时候,林一天就坐在那张椅子上,一条胳膊撑在办公桌上捂着额头,看样子是不太舒服。“林总,怎么了,头疼么?还是昨晚没有休息好?”
“没事,就是脑袋有点发闷,可能是最近太累了。”林一天随口回了一句,当他抬起头看到眼前站着的任月时却意外的发现任月并没有表现出沮丧、绝望、不甘之类的负面情绪,相反的,在昨天那件事之后,她整个人都显得神采奕奕容光焕发。
“我说任月,你这是怎么弄得?整个就好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啊。怎么,被那家伙滋润的?”林一天的心里泛起了点酸味,都说被爱情滋润的女人会变得容光焕发,怎么在这种情况下初尝禁果的也会么?还是说这个任月有点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意思?
“没有,我只是摆脱了压力,顺便的也看清了几个人而已。”任月微笑着坐在林一天对面的沙发上,然后指了指林一天那边的地上,“林总,你的笔掉了。”
“啊?哦。”林一天低头一看,他最喜欢的那支派克钢笔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掉到了地上,连忙俯身去捡,只听“砰”的一声,他的脑门儿就那么撞在了桌沿儿上。
“嗷!”撞击的力度有点大,林一天的脑袋硬是从桌沿儿上弹起来一截,两只眼睛金星乱冒,连忙用手按着脑门揉了起来。
“林总,你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按照正常的发展,任月这时候应该走过去嘘寒问暖了,可是她却没有,只是坐在那里面带笑意的询问了一句而已。
“没事没事,一时没注意,中午没休息好,脑袋不太灵光。”林一天摇晃着脑袋,好不容易把那些乱冒的金星都晃出了视野,让自己清醒了一下,“小月啊,听你这么说,你是想明白了一些事儿了是么?”
相对于自己磕头的事情,林一天更关心任月的状态,如果她真的彻底想通了,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漂亮的女人将成为公司的一棵摇钱树。
“是啊,我想明白了,有的时候做事就该果断一点,不能拖拖拉拉的。”任月回答的很轻松。
“嗯,就是这个样子嘛,女孩子要在职场上混,总是要付出一些什么的,但是和即将拿到的回报相比,你会发现,这些小小的付出根本就不算什么。”林一天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脸上挂上了一抹是男人都懂的笑意,“今晚陪我去参加一个酒会吧,带你见识一下上层社会的老板们。”
林一天说着,端起桌上的水杯往嘴里灌了一口,水刚灌进嘴里,不知怎么就流进了气管,呛得林一天一阵咳嗽,水全都喷在了支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