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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天行者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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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一边吃饭,一边打开客厅里的电视看着。

    茶几的玻璃面被砸破了,他便直接把厨房里的一张大案板搬过来放上去,暂时充当桌面。

    吃完晚饭,他望了眼窗外,但见这时外面天色已是全黑了下来。当下又略坐了一会儿,看着电视消消食。

    待腹中食物略作消化后,他站起身关了电视,然后把厨房、餐厅与客厅里的灯全部关闭,转身走进次卧。

    至于吃完的碗筷,他自然是放着没收拾。反正顺利的话,他也就住一晚,没必要为这临时的一顿饭还去洗碗,这又不是自己家。要是不顺,多耽搁几天的话,那回头再洗也不迟。

    走进次卧,他把书桌上的东西又略收拾了下,腾出位置,然后打开自己的旅行包,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取出堆放在旁边,最后从包里最底下取出一身黑色皮革质地的夜行衣。

    他这夜行衣换成了皮革质地,自然已不是原先他自备的在地摊上随便买来的那身黑衣黑裤,而是李飞燕后来专门找人给他定做的。

    上次在滨城,那晚一起行动时,李飞燕就曾说过他那身地摊货太“low”,还说回去后也要专门给他弄身行头。这事李飞燕却是一直记着,回去后没几天便很快提上日程,专门找他测量了身高、肩宽等数据,并征询他对夜行衣服装的意见。而林旭趁着这次,便干脆把自己那“天行者”服装的想法一并讲了出来。

    所以眼下这套服装,并不只是身夜行衣,也同样是他为自己取的超级英雄名号“天行者”的服装。

    说来也巧,这套服装是他动身出发的前两天才刚刚做好邮寄过来。所以林旭这回出来,便也顺便一起带上。今晚这一次,也算是他这个“天行者”的正式亮相了。

    取出衣服后,他当即脱下自己原本的衣服,把这身“天行者”的行头换上。

    换完之后,但见是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十分修身,也展露出他平日掩藏在衣服底下的好身材。这身皮衣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的那行动服装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材质、样式等都大致相同。

    最显然的区别处,是在于他这身服装的胸口处,印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四个字既非横排,也非竖排,而是成一个圆圈状地上下左右分列,字体为古篆体,同时旁边有形暗金色的龙纹装饰。既是字样,也是个图案,整体图案约为一掌大小。

    除此外,受电影里的蝙蝠侠影响,他身后也弄了件黑色披风,觉着比较酷帅。而后面披风上,也是有着“替天行道”四个暗金色大字。不过这后面四个字的字体,则是换为了有些看不清字样的很张狂的狂草,既是字,也算种特别的装饰纹路。而这四个字也比前面胸口的字大了很多,为竖排状。

    这些字的颜色,林旭其实原本是打算用杏黄色,就像《水浒》里那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他最初想到“替天行道”,也是源自《水浒》而来。

    甚至他“天行者”的这个名号,也是有些源于梁山一百单八将中他很喜欢的一位好汉武松的名号。武松的绰号,便是“行者武松”。另外,则还有些源于他第一回带的那个孙悟空面具。孙悟空另有一个名号,也是叫做“行者”,称为“孙行者”。

    行者其实是古代的一种称号与头衔,可指出行的人,在佛教用语中,一般指苦行的头陀。武松与孙悟空的“行者”,都源自佛教用语,因为武松在血溅鸳鸯楼后,为躲避官府追捕,便听从孙二娘的建议,改头换面,作了副头陀打扮;而孙悟空是唐僧的徒弟,自然更是个出家人。

    林旭本身并不太喜欢佛教的许多东西,不过倒不介意借用下“行者”这个称号。何况“行者”一词早已有之,也并不是专属佛家的。他使用这个名号后,在晚上行动,就是夜间出行之人,是个夜行者;他要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就是天行者。

    他这个名号的最开始,就是由孙悟空想到孙行者,再想到行者武松,由尔想到梁山好汉们聚义的中心思想“替天行道”,便有了“天行者”的名号。所以服装设计上,也是由此来考虑。

    只是原本设计的杏黄色,李飞燕却说杏黄色在晚上可能未免太亮太显眼了些,会引人注意,不便于隐藏行动,所以建议他换了色泽接近同时色调更暗的暗金色。林旭对这个合理的建议,自是从善如流,听了她的。所以最终成品上的字色,全部是暗金色。

    其实李飞燕原本还建议他,别用披风的,说加件披风可能会影响一些动作发挥,不太利索。另外吊这么一大片,也容易钩挂上东西。

    但林旭却终究还是有些少年心性,觉着加件披风比较酷帅。最终没听她的这个建议,还是加了。另外他也是觉着自己武功高强,对付些罪犯毛贼,也用不着什么太剧烈动作与太厉害的招式,随便三拳两脚就能解决。而且就算遇到高手,嫌披风碍事时,也能够随手解下抛掉或是掖在腰间的腰带上,倒也不算什么,影响不大。

    不过他这个披风,是跟外国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如超人、蝙蝠侠学了,但作风可不打算跟他们学。比如蝙蝠侠的“绝不杀人”守则,无论再罪大恶极的罪犯也只是抓起来送进监狱,这点他可不打算遵守。在这方面,他打算跟梁山好汉们看齐,有必要时,杀人放火也是不在话下,正所谓“除恶即是扬善”。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是开了杀戒杀过人了,便是在滨城时杀的那个郑文辉。

    只是他杀郑文辉时,是以《妙手十三式》里的“蜻蜓点水”那招杀的。因这招的特殊性,不是当时致死,而是能间隔几天甚至更久,所以他当时对郑文辉施了这招后,郑文辉是过了两天才死的。而郑文辉遭“蜻蜓点水”发作,暴毙而死时,他也并不在郑文辉身边,并没亲眼见到郑文辉的死相,是从滨城的电视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

    因为不是直接当面杀死,所以他虽杀了郑文辉,并在事后得知了郑文辉的死讯,却是也并没什么太多感觉。所以他杀人虽杀过了,但当面杀人致死,却是还并没有过。不过这种杀法,他觉着也挺好,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死相,而且隔几天才发作致死,也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摆脱干净。对付杜宾,他也打算同样用“蜻蜓点水”这招,非常隐秘地下杀手。经历了郑文辉这个试验品,他已能保证这招会见效。

    不得不说,在开了杀戒之后。林旭在想法上,也是有了很大的不同。若是在郑文辉之前撞见了杜宾这事,他就算愤怒到有起杀心,也未必就会选择真的动手实施杀人。毕竟杜宾对关家姐妹俩,还并没来得及真的怎么样,就被他破坏了。姐妹俩的清白,还是保住了。但在经历了郑文辉之事后,他当时一起杀心,便就真的动了杀念,打算确定实施了。换句话说,杀人对现在的他来说,已是没什么心理障碍。

    就像之前那个洪洞通背门的范海龙,要是此事发生在郑文辉事件之后,他说不定也已对范海龙下了杀手。不过现在吗,在那之后范海龙与其整个洪洞通背门都是老老实实,再没招惹过他,他倒也不必还非想着斩草除根解决后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能够化解的,他也愿意去化解。当然,对于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之辈,他现在也是绝不会手软。

    换好服装后,林旭又探手从背包里取出一条皮质腰带系在腰间。

    这条腰带的样式,跟李飞燕他们燕子门所配行动服的制式腰带也是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原本插置匕首的位置,换成了两根甩棍。而腰带上也没有再插一圈燕子镖,不过另配了个镖囊。只是他镖囊里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形状飞镖,而是一袋玻璃珠。就是玻璃弹跳棋用的那种,他们这边土话叫“溜溜弹”,学校里不少男孩都喜欢玩的弹珠游戏,也是用的这种。他上小学时也很喜欢玩,上中学后则不怎么玩儿了。

    装一镖囊玻璃珠,他正是打算以此来做暗器。这东西寻常可见,方便消耗后随时补充,而且不是金属制品,也方便出行过安检。另外,也是他不愿轻易见血。用这种圆球状东西作暗器,就只能打痛,或用以打穴,不会轻易打出血。

    为方便出行过安检,他那两把甩棍也是换成了李飞燕专门找人定做的。原本他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甩棍是三节式的,现在他这两把则换成了四节式,只比钢笔长不了多少,甚至还做了笔夹,可以伪装成钢笔,更加方便携带。同时材料质量,也比原来夺自郑文辉手下的那两把强了许多。另外,则是整个根身都涂成了哑黑色,方便夜晚使用时更加隐蔽。而三节换为四节,每节做短,整体甩出后则长度不变,跟原来的差不多,甚至还稍微长些。

    系好腰带,林旭再又探手从包里取出样儿东西,这回是个黑色的眼罩面具。戴上后基本遮住了上半张脸,可很好的遮挡面部。另外,这眼罩面具的正中央,也有个暗金色的草体“天”字,标志着他的天行者身份。

    这面罩是用高强度碳纤维做的,据李飞燕说,强度比钢铁更高,可以防弹。在保持高强度的同时,重量则比金属更轻,是一种新型的高级材料。碳纤维还可以做成纺织物,李飞燕最初原本打算给林旭做一件整体的碳纤维服装。但用碳纤维制衣,耗工时间就比较长了。另外价格也不便宜,不过林旭现在有钱,倒是付的起。但他觉着没必要用这么好的,以他的身手,有人持枪也打不着他,倒不必非用这种高强度防弹材料。

    倒是李飞燕的行动服,她已打算最近专门定制换一套这种新兴的高级材料。只是这材料目前国内的技术还不行,定制还需要到国外,这就更加耗时了,这也是林旭为什么不选这种的原因。在把“天行者”的服装设计好后,他很有些迫切地想见到成品。

    不过他倒是由此想起岳纤云的那套“月蝴蝶”服装就全部是防弹材料所制,很可能就是这种碳纤维,或是类似的。

    系好眼罩面具,收拾停当,林旭对镜照了下,见没什么遗漏处,满意地点点头,便关了次卧的灯开门而出。

    走到客厅阳台处,他打开窗户,直接跃窗而出,然后自外面的楼体攀爬至最顶层的楼顶天台。

    站在天台四下望了望,辨明了方向后,他接着回忆了下地图上由龙湖景苑到市政府小区的路线,便即展开轻功,自连绵的楼顶飞奔纵跃着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