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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来,李牧来美国的这段时间,好像还真没干过什么好事。
李牧刚到美国的时候,吃饭、睡觉、坑小胖子是李牧的三大日常,随后有了骏马武器公司,李牧开始投资研发无烟火药,这同样不会给李牧带来什么好名声,军火商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至于投资研发灯泡和不锈钢,这确实是好事,但问题是现在还并没有投入实用,所以并不会为李牧带来实际上的名誉。
那么剩下的,就是李牧在和艾米斯斗法过程中那些龌龊,如果仔细看那段经历,甚至李牧自己都感觉应该用“罪恶”来形容,虽然扳倒艾米斯是一件正义的事,但如果过程不正义,那也就没有了结果的正义,更符合“狗咬狗两嘴毛”这种范畴。
当然李牧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东方有句话叫: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西方人常说的是:胜利者不该受指责。
所以李牧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虽然李牧嘴里说着什么“操纵法庭”、“雇人行凶”,那也只是李牧自嘲或者是自黑,你让别人说个试试?李牧一定会让他们知道,他这个“斯普林菲尔德小霸”的名头不是白得的。
果然,听到李牧这么自黑,艾德里安不敢接话,打了个“哈哈”就像蒙混过关。
李牧却不放过艾德里安,既然送上门来,那就要有领饭盒的觉悟,所以李牧直言不讳:“艾德里安——听上去你是桑迪的表哥?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也没听人说起过,怎么着?难道说和威尔这个警长联系起来,会让你和你的家庭蒙羞?那你现在又为什么出现?难道是因为威尔眼看就要飞黄腾达?你和你的父母应该不是这么势利吧——”
啊,李牧这张嘴真损,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啊——
这样“耿直”的直言不讳,的确是让艾德里安没想到。
虽然艾德里安比李牧年龄大,但里成熟还远着呢,就算是成年人听到李牧这话都会羞愤欲死,更不用说艾德里安这样的小毛头。
所以李牧的话音刚落,艾德里安马上就满脸涨红,眼睛里的怒火犹如实质,修长的双手都在连连颤抖。
嗯嗯,李牧把这个理解为是艾德里安水土不服。
“里姆——”格洛丽亚忍不住责怪李牧的口不择言。
“哦哦哦——”李牧一脸的恍然大悟,但接下来说的话更气人:“——如果是被我说中了,那么很对不起,请原谅我这人实在是太耿直,我知道这一点并不好,但我不喜欢掩饰,我想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就是我,我乐意把一个真是的自己展示在别人面前,如果你真有这样的心思,其实完全没必要跑到古巴来,我可以给你写封介绍信,介绍些更粗的大腿给你认识,或许那样你距离成功会更进。”
这话应该怎么反驳?
如果指责李牧的“耿直”是虚伪,那么就会让某人看上去更虚伪,如果否认某人是想抱粗腿,那么又成了掩饰和不诚实,而如果用沉默对抗,那好像是被人说的哑口无言。
真是憋屈啊,艾德里安现在很想拎着李牧狂奔到山顶上,然后把李牧扔回清帝国,可惜看看李牧的身材,以及旁边一脸戒备的“潘”,艾德里安还真不敢妄动。
根据艾德里安得到的信息,李牧可不是个慈善家,这家伙可是比艾米斯那个混蛋更加混蛋的混蛋。
动物往往具有比人更加敏锐的第六感,“潘”和李牧已经一个多月不见,但“潘”和李牧没有丝毫生疏感,当感觉到有人要对李牧不利的时候,“潘”本能的会保护李牧,根本不考虑自己和敌人之间的体型差距。
这才是最真挚的情感,不掺杂任何杂质。
“潘,过来——”李牧喊住已经伏低身体,龇牙咧嘴呜呜狂叫,摆出攻击姿势的“潘”。
“潘”很听话,听到李牧的招呼,“潘”马上就把艾德里安忘得一干二净,摇头摆尾的来到李牧面前,眉开眼笑的接受李牧疯狂的蹂躏。
嗯嗯,真的是蹂躏,李牧不顾“潘”身上还是湿漉漉的,一把抱起“潘”,直接扔在旁边巨大的澡盆里。
好吧,这本来就是给“潘”晒的水。
可怜的艾德里安再次被无视。
这次连桑迪都有点于心不忍,格洛丽亚更是直接为艾德里安鸣不平:“里姆,你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刻薄!”
刻薄!?
天,用这个词来形容李牧,性质和表扬大概差不多吧。
虽然听上去格洛丽亚是在指责李牧,但李牧分明从格洛丽亚的眼睛里看到了笑意。
看样子这位表少爷没有主角光环啊——
李牧多会哄人玩的,对付格洛丽亚这样已经到了情窦初开年龄的少女更是得心应手,李牧简单的一句话马上就把格洛丽亚的注意力转移开:“嗯嗯,可能是这两天不太顺利,前几天我和里奥第一次测试滑翔伞,结果不太成功——”
“滑翔伞?那是什么?”格洛丽亚瞬间化身十万个为什么。
“一种能让人飞起来的小玩具,如果测试成功,我说不定可以带着桑迪飞上天空从另一个角度观赏风景,那一定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体验。”李牧不冷落桑迪,很多时候小萝莉比大萝莉更好玩——
“我要玩——”小萝莉果然经不住诱惑。
“再等等,过几天我们会进行第二次试验,这一次使用的滑翔伞更大,也更加坚固,设计也更合理,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成为我们中的第一位飞行员。”李牧马上给承诺,反正到时候威尔同不同意还要另说。
“太好了——”桑迪心花怒放,给了李牧一个大大的拥抱。
千万别想歪了,这绝对是一个纯洁的拥抱,和“潘”对李牧的感情差不多。
“你们什么时候实验?”格洛丽亚也有兴趣,而且看向桑迪的眼神很有点小不满。
说实话,对于少女而言,油头粉面的翩翩公子杀伤力估计是比不上胆大心细脸皮厚的混蛋,要不为什么好白菜都被猪拱了呢——
而且李牧在格洛丽亚心中可不是简单的胆大心细脸皮厚,至少还要加上腹黑、危险、霸道总裁等等几个形容词,如果考虑到火车上的那些歌——那么还要加上才华横溢、兴致相投等等美誉。
好了,不能再加了,再加的话格洛丽亚就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女主,实际上不是,节操鱼郑重声明,本书第一女主实际上是温柔可爱的“照夜玉狮子”——
李牧几个人聊得热乎,谁都没有注意到,某位顶着一头乌云的“表少爷”已经黯然离去,或许某位“表少爷”的内心独白是: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可是谁在乎呢!
午饭时间,一脸疲倦的威尔和朗克尔终于补完觉,努力爬起来和李牧共进晚餐。
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精神头和年轻人不能比。
当然了,威尔肯定不承认他已经上了岁数。
“啊,我喜欢朗姆酒,这里可是加勒比,海盗、自由、朗姆酒才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威尔终于找到了来古巴的理由,生命的真谛就在于随时随地都有酒喝。
“虽然我一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这次我要说,你这个粗鲁的家伙居然难得的说对了一次。”朗克尔也兴致高,看样子朗克尔和威尔在船上相处的不错,原本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说话的语气居然很亲密,真是难得。
“如果你们喜欢的话请随意,当然我建议加了冰之后口味更好,纯正的口感不会改变,果香依旧浓郁,还增加了一丝冬天的气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还有什么比来一杯加冰的香槟酒更惬意的呢——”李牧随口胡扯,刚开始还是朗姆酒,说到最后就变成了香槟酒。
朗姆酒的度数相对于李牧来说还是有点高,所以李牧还是更喜欢葡萄酒,这么看来喜欢葡萄酒的还不少,某表少爷喝的也是葡萄酒,毕竟是久别重逢,格洛丽亚也破例喝了点,只有桑迪喝的还是果汁。
桑迪并不在意喝的是什么,实际上桑迪也弄了点葡萄酒,不过不是自己喝,而是喂给傻乎乎的“潘”。
狗对于酒精好像没有丝毫抵抗力,“潘”只是添了两舌头,然后就一脸陶醉的开始呼呼大睡,把龙虾放在鼻子边都叫不醒。
“夏天喝点加冰的朗姆酒确实没错,但应该像瑞士人和苦艾酒那样,先把一大块冰放在酒杯里,然后加入七十度以上的朗姆酒,这样不仅不会破坏原有的口感,而且还能喝到朗姆酒从纯烈酒到‘水割’的不同滋味。”某表少爷终于找到机会卖弄一下。
这个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李牧的葡萄酒里加的是小冰块,李牧喜欢看到摇动杯子时,白色的冰块在红色的酒液里追逐相撞的感觉。
“呵呵,这里是古巴,我没必要附庸风雅去学习那些瑞士人,在关塔那摩,我就是这里的王,我才应该是别人学习的对象。”耿直牧再次耿直了一把,这次是有点霸气侧漏的那种。
这话说得确实是耿直,连李牧身后的初雪都忍不住霞飞双红。